合夥經營合同範文合集9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夥經營合同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夥經營合同 篇1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
法人代表: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________餐飲,範圍包括________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出資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
2、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
3、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
4、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5、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___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合同 篇2合夥人甲 姓名: 合夥人乙 姓名: 合夥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內容
雙方自願合夥組建經營政和縣聖宏陶瓷店,該店所有資產均屬合夥雙方共同所有,約定投資份額各佔投資總額的50%。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聖宏陶瓷店,經營地點為政和縣南大街商住樓25號店面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建材,陶瓷,潔具用品零售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5年,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合夥期滿可續訂合夥合同。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出資。合夥人陳顯強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250000.00元,享有50%的股份;合夥人楊愛芳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250000.00元,享有50%的股份。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20xx年5月15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且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500000.00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合夥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退夥前應當提前30日通知對方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二)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合夥人或他人可以退夥、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退夥、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合夥人簽名(蓋章):
乙合夥人簽名(蓋章):
簽名時間:20xx年 5 月 1 日
合夥經營合同 篇3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合同法》等的規定,就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車達成如下合夥合同:
一、甲乙雙方自願購買以孫淑慧的名字掛靠在重慶市豐都縣公路運輸公司的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車,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二、該車總價37.6萬元(大寫叁拾柒萬陸千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一半即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利潤、虧損平均分擔。
三、駕駛員、售票員的工資隨行就市。
四、該車從20xx年8月1日開始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享受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在20xx年8月1日以前將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的購車款交給甲方,該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六、該車在20xx年8月1日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歸甲方享有和承擔。
七、甲方保證該車在雙方開始共同經營期間大小配件齊全,保持車輛正常運行。
八、該車保險已交到20xx年1月,20xx年的返還款各一半。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違約付守約方違約金為該車總價的10%。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合夥經營合同 篇4依據《合夥企業法》及其有關規定,本着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全體合夥人簽訂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及合夥期限
企業名稱:x省x市x酒店。
經營場所及地理位置:
1、餐館經營面積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
2、娛樂業經營場地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
4、合夥期限為兩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餐飲業、娛樂業。
三、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姓名 陳x兵,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姓名 李x君,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姓名 施x,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四、合夥企業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出資期限
1、合夥人李x君、施x分別以人民幣和勞務出資參與陳x兵所經營的x餐飲業及娛樂業;
2、合夥人李x君和施x分別出資人民幣肆萬元,該出資作為李x君和施x參與經營的押金於本協議簽訂後一年之內交付陳x兵;
3、合夥終止後,若李x君和施x任何一人不願再繼續參與合夥,陳x兵自願返還李x君、施x各自交付的押金人民幣肆萬元,但該款不計利息。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1、盈餘分配:合夥企業盈餘按陳x兵佔50%、李x君佔25%、施x佔25%的比例分配及承擔。
2、債務承擔:合夥企業債務以合夥企業財產進行清償,不足部分由全體合夥人按照盈餘分配比例承擔。
六、合夥企業事務執行
1、本協議所載明的全體合夥人均可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事務;
2、合夥企業日常管理,由全體合夥人根據自身時間安排或合夥人相互約定執行,具體權限為:
① 、對外接洽業務、招攬客户;
② 、日常事務管理;
③ 、支付合夥企業債務;
④ 、日常物資採購及費用支出;
⑤ 、為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查閲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 務資料;
3、合夥人有權對其他合夥人所執行事務行使詢問及監督權利,並有權提 出異議,在提出異議後,被執行事務應當立即暫停,並經全體合夥人表決後決定是否執行該事務;
4、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①、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②、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③、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④、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⑤、以合夥企業名義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⑥、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及財務人員;
⑦、有關事務執行爭議的處理,對事務執行人委託的撤消、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方法的變動、合夥人增加或減少出資;
⑧、合夥企業歇業。
5、全體合夥人對本協議未載明的關乎企業經營的有關事項的`執行,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的辦法進行表決。
七、禁止行為
1、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除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3、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入夥、退夥
1、入夥
①、新合夥人入夥時,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 ②、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③、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2、退夥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②、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③、其它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終止的事由: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提前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查封或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相關事宜:
① 、全體合夥人自行或邀請相關專業人士進行財務清算;
② 、財務清算後如有盈餘或虧損,則按本協議第五條所列比例進行分配 或承擔;
③ 、實物資產歸合夥人陳x兵所有;
④ 、陳x兵於終止事由出現後一個月內分別返還李x君及施x押金人民幣 肆萬元;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x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全體合夥人可通過協商一致的方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事宜,按照《合夥企業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協議一式叁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 篇5合夥人甲: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
姓名甲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姓名乙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之後若繼續合夥,再另行協商。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 ___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 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 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 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③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 其他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 篇6公司系甲、乙雙方共同組建並經依法核准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該公司承包給甲方經營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公司承包給甲方經營,自年月日止,共計年。
二、承包期間,甲方必須保證每年交納承包款萬元,該承包款就體現在該公司的財務會計報表內,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二個月內由甲、乙雙方按法律規定進行分紅。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潤歸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間,甲方經營虧損,由甲方自負。承包期間,所有的債權債務關係均由甲方自行處理,由此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在承包期間,甲方享有充分的經營自主權和人事權。經營資金由甲方自籌(該公司的註冊資金也交由甲方用於經營),經營人員和所有的財會人員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經營人員的工資、獎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經營費用帳內。
五、承包期間,甲方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依法經營,按照工商、税務機關的規定和要求辦理公司年檢、送交會計報表並依法納税。
六、本協議生效三天內,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銀行帳號及財務帳冊由雙方列清單移交給甲方,雙方確認。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九、本協議如發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轄。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浙江省×××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合夥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夥人:乙(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簽字)
×年×月×日
合夥經營合同 篇7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友好協商就合作經營砂石場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經營砂石場的名稱及地址:砂石場的名稱為:“石場”。砂場的地址:
二、合作經營範圍:。
三、出資總額、出資比例及出資方式:
1、出資總額由雙方視情況決定;
2、出資比例為甲、乙雙方各佔%;
3、出資方式: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各出資壹佰萬元作先期開發開支,不足部份
雙方再按比例分攤,機械設備和新裝載車為砂場共同投入所有。
四、盈利分配與風險承擔:合作經營期間雙方按平均共同享盈利,共擔風險,共同承擔債務。
五、合作經營期間的生產經營管理和財務管理;
1、合作期間的生產經營由雙方共同協商管理;
2、合作期間財務管理,由甲方負責委派出納,乙方負責委派會計,出納會計應各負其責,財務執行一支筆管理,每月進行一次結算,視賬面餘額情況協商分紅。
六、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撤資退股,不得向第四人轉讓出資股份。根據經營情況需要增加投資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按約定比例分擔。
七、在雙方合作經營期間,凡屬對外賒賬的業務原則上實行誰認可,誰負責。
八、協議的終止:
1、雙方協商終止;
2、因政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終止;
3、協議終止後,經清算按比例分享債權,承擔債務。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由雙方簽字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xx
乙方:xx
簽署日期:xx年xx月xx日
合夥經營合同 篇8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協議簽約地點:
一、概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本着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 項目合夥經營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二、合夥經營範圍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方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乙方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雙方的出資應於 年 月 日之前悉數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銀行利息,並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雙方方出資合計 元(大寫 元),為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甲方享有 % 盈餘,乙方享有 % 盈餘。 債務承擔:由雙方合夥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 % 債務,乙方承擔 % 債務。
六、入夥、退夥與出資轉讓
入夥:承認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退貨:不可在合夥不利時要求退夥;任一方若退夥,應在 月之前,應告知另一方,且經另一方同意;退夥後以退夥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需進行賠償。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並且必須承認本合同,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七、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甲擁有權限: 義務: 乙擁有權限: 義務: 甲乙雙方工作中不得越權操作,且應認真履行應盡義務。
八、禁止行為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九、合夥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糾紛的解決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其他未盡事宜,本着共圖發展的目標,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並進行補充、完善。
十三、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a: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b: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c: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d: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營班子(a、b、c、d)
為共同發展,股東a、b、c、d在設立________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基礎上,決定同時聘請以a為主組建的經營班子營運________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為進一步規範公司股東和經營班子的權利、義務,甲方和乙達成如下協議:
一、 公司的運營模式
1.1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負責制。
1.2 公司的經營班子是指總經理以及總經理提名董事會聘任的副總經理。具體是指a、b、c、d.
1.3 公司的股東與經營班子税後利潤的分成按下列方式操作:
1.3.1 依法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和任意公積金後的税後利潤餘額,股東享有________%,經營班子享有30%;
1.3.2 公司設立後三年內,股東按1.3.1 分得的________%部分金額按股東出資比例全部轉增註冊資本,經營班子按1.3.1 分得的________%部分中,不少於________%必須轉增註冊資本,另剩餘的不多於________%可提取現金,作為經營班子獎勵;
1.3.3 公司股東必須以股東會形式形成決議以確保經營班子和股東應得利潤轉增註冊資本後獲得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批准,相應的公司章程的修改,股東的增加和變更也必須於每個會計年度終了之日起二十日內修改執行完畢。
1.4 凡股東會按未通過1.3.3 決議的,本協議可代替作為股東會決議提交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相應的公司章程修改、股東的增加和變更。
二、 公司經營班子中總經理的特別權限
2.1 為維護公司的穩定和促進公司的健康發展,公司經營班子中總經理除享有法律、法規和章程規定的權限外,還可根據如下條款行使總經理特別職權:
2.1.1 總經理審批費用開支時,凡單筆費用開支在不高於公司註冊資金總額________%的幅度內,有權自主決定;
2.1.2 總經理審批費用開支時,凡單筆費用開支在超過公司註冊資金總額________%但低於公司註冊資金總額________%的幅度時,應在獲得董事長同意後方可審批決定;
2.1.3 總經理審批費用開支時,凡單筆費用開支在超過公司註冊資本金總額5%的情況下,在獲得董事會同意後方可審批決定。
三、 其它條款
3.1 在聘任期內,公司不得無故解聘總經理、副經理。若需解聘總經理、副經理,需經董事會3/4以上董事同意。
3.2 凡公司經營性虧損造成公司淨資產減少________%時,總經理必須及時通知董事長召集董事予以討論,並制定經營補救方案。
3.3 公司經營班子有義務和責任全力維護股東資產的保值與增值,公司股東必須保證公司經營班子的正常運作。
3.4 如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致同意提交XX市仲裁委員會通過仲裁解決。
3.5 本協議一式捌份,甲方股東各執一份,乙方經營班子成員每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6 本協議經甲、乙方簽字後在公司成立後即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經營班子簽名:
a :_____________ a :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_
d :_____________ d :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各合夥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合夥人____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合夥人____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經營合同 篇9甲方: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電話: 丙方:,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電話: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優勢,經營 ,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佔總合夥出資的 %。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佔總合夥出資的 %。
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佔總合夥出資的 %。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交齊,由合夥負責人 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根據各合夥人的出資的情況按出資比例歸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合夥出資需要追加時,按第五條第一款出資比例追加投資。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在單筆交易額為 萬元內全權進行交易。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在經營期間,由 負責保管和收銀, 負責記賬。每週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應由佔出資比例50%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違反,以其業務獲得利益的2倍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
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 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五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按指印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甲
乙
丙
簽約地點: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