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代理合同彙總八篇

來源:文萃谷 1.92W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加盟代理合同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加盟代理合同彙總八篇

加盟代理合同 篇1

供貨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共擔風險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均同意按本合同內容的規定執行。

二、代理委託

1、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約定地區範圍內,代理推廣由甲方生產的產品。

2、合同約定的推廣區域為_____ 省_____市______區______縣

合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雙方可根據各自意願另行商討續約事宜並簽定新的代理合同書。如至本合同中所述代理期限屆滿時沒有續簽,則視為雙方自動放棄繼續合作,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

三、代理品種及價格 品種 規格 單位 零售價 結算底價/盒 裝箱量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協助乙方制定並安排乙方代理區域內的營銷戰略、銷售形式、管理運作等銷售事宜;

2、負責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產品知識培訓、經銷商營業資料;

3、負責向乙方提供用於產品銷售、促銷、推廣、廣告所需的文件資料及所需相關證明手續;

4、根據乙方要求,為乙方開具普通發票,甲方承擔底價税款,超出部分的税款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合同約定的區域內享有獨家代理權。甲方不再以任何方式向乙方代理區域內直接銷售或授權他人銷售乙方代理的產品。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本區域內進行產品推廣行為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相關法規,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負責所代理產品在代理區域內的招商、銷售及與之相關的一切事宜;

3、乙方在業務活動中進行產品宣傳時,必須嚴格遵守產品廣告批件所核實的療效範圍;

4、乙方不得在甲方授權區域範圍外以任何名義進行相關銷售活動,如欲擴大代理推廣區域甲方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方可進行推廣工作;

5、乙方必須應甲方要求,隨時向甲方報告業務進展及產品流向實際情況,

加盟代理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 項目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權乙方為甲方連鎖加盟店,級代理商,在 省 市包括 內經營輕美項目。

二、經營期從20xx年 月 日起到20xx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以後如無違合同自行延續一年。

三、甲乙雙方在合同期限內各自承擔民事責任,相互之間無產權及歸屬關係,但必須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營,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使用代理的甲方的產品。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給乙方開業配送市場價人民幣 元的產品,價值 元的設備,乙方按送貨單簽收。

2、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理區域內設立別的代理商或加盟店。

3、甲方按商品統一零售價的向乙方供貨(甲方保留因國承市場材料價格導致相應調整供貨價的權利)

4、甲方有新的產品推出應優先由乙方在該區域代理。

5、乙方開業期間甲方可派員上門培訓,差旅費和工資由乙方承擔。

6、甲方承諾 技術包教包會,學會為止,乙方在開店後如有技術問題,可隨時向甲方遠程諮詢。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獲得區域經營甲方指定項目產品的權利。

2、乙方提供在當地工商部門核准經營的相關文件和本人身份證明。

3、如屬代理商,合同簽訂一年內,乙方區域招商不足2家;或連續2個月無進貨時,甲方將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4、乙方經營權僅限於第一項約定的地區範圍內。若乙方有跨區經營行為,一經證實,甲方將會取消代理資格,並處以罰款拾萬圓100000.00元。

六、產品收發貨及費用

1、甲方發貨實行款到發貨,按訂貨單和匯款單發貨。

2、產品採用乙方委託甲方代辦方式,託運費用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收貨後3天內對產品進行驗收,驗收以甲方發貨單為準,如有少發或錯發情況,附在發貨單上傳回甲方核查補發;如無誤,乙方需簽單收貨,並將單據傳回甲方。如甲方在貨到乙方3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驗收單據,則視為該批貨品乙方全部驗收入庫。

4、乙方需退換所購產品,如屬甲方質量問題,甲方負責免費調換;如屬乙方自行換貨,如包裝損壞影響再銷售,乙方需承擔產品折扣後30%的包裝費用。

七、違約及其責任

任何違反以上條款的條為均視為違約;在合作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單方面終止合同的一方也視為違約,在合作單方違約的情況下,守約方可即時終止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拾萬圓違約金。出現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協商處理。

八、未盡事宜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理簽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甲方:乙方:

法人: 法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加盟代理合同 篇3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

1.1甲 方:

1.2乙 方:

第二條 青島賽弗貨運代理有限公司(總部)

2.1《加盟青島賽弗快遞網絡合同書》系青島賽弗快遞網絡營運全球快件網絡操作規範的公約(簡稱s.f公約),本合同甲方為s.f品牌的擁有方;

2.2任何要求加盟本公約者,均需簽訂本合同。在簽訂本合同前,還需有加盟承諾書;

2.3當加盟者收到《締約認定通知書》時,加盟者即成為《s.f公約》的正式成員,即享受所有加盟者同等待遇;

2.4《締約認定通知書》到達之前,凡簽訂本合同書的加盟者,未能按照合同要求交付各項費用,或未交足費用的,視為訂約無效。

第三條 合 同 主 題

為維護《s.f公約》的純潔性和s.f品牌及各附件的嚴肅性,不斷擴大服務區域,保證全網正常運行。現根據s.f速遞網絡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加盟公約,乙方亦同意本合同及各附件款項。乙方作為加盟者,應做到服從甲方統一管理,規範服務速遞業務,嚴格按《s.f公約》和《賽弗快遞公司管理章程》規定,並執行本合同各附件要求,即履行本合同內容。

第四條 甲 方 責 任

4.1乙方按甲方授權的期限一次性付清加盟前應繳費用後,甲方即s.f將營業區域劃撥給乙方經營。

4.2經營期限為200 年 月 日始,至200 年 月 日。經營權分為一次性買斷或不買斷兩個標準。乙方若一次性買斷經營,標準為3萬元。

4.3維護s.f商標尊嚴。做到對所有加盟着公平、公正、嚴格按公約和《網絡管理章程》認真執行。

4.4只要乙方在自主經營過程中,不違反《s.f公約》和網絡所公佈的各項管理規定的條 款,甲方就不得擅自單方面解除合同。

4.5乙方應承擔自己在市場速遞業務中經營的風險,甲方只有配合協調、代理訴訟(仲裁)義務。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經濟、民事、行政等責任,均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4.6甲方應負責解答乙方用書面形式提出的各項工作想法或採納其合理化建議。

4.7甲方應負責協調、管理、指揮、檢查、培訓、獎罰、行風監督、協調理賠、查詢等工作,盡加盟s.f速遞網絡管理責任。

第五條 乙 方 責 任

5.1乙方自願加盟《s.f公約》並自覺遵守公約、網絡管理章程及附件條款,服從甲方的協調和對個案的決定。

5.2乙方應完全遵守國家有關快遞、運輸、外貿、海關、工商、税務、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乙方不得將s.f商標挪作其他用途。違者應承擔法律責任。

5.3乙方應執行甲方根據速遞業形勢發展而出台的規定和通知等所有文件精神

5.4乙方要自備開展業務所需的營運交通工具,辦公設備(電話、電腦、傳真機、打印機、複印機)等相關設備。業務員必須具有專業的快遞知識。乙方有義務按時交付各種費用和執行按時結算的責任。

5.5乙方應保證運件包裝合格,各種單據清晰、明瞭、並及時登記。

5.6乙方承擔按時派送、出車、接貨、拖車和優質服務責任。

5.7承擔報告和彙報責任,同時接受加盟同仁的監督。

5.8在s.f網絡內能到達的塊件,必須在本網絡內運轉。嚴禁轉運其他網絡。如使用s.f面單未在本網絡內轉運的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即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接受總部的處罰。

5.9乙方嚴禁交接承運法律所金質的物品,如:易燃、易爆、流質、腐蝕、白色粉末、油漆、易碎品、泄漏、污染、等其他影響安全的一切物品。如有違規者,一經查處所產生的後果造成的事故責任全由自己承擔。

第六條: 違 約 責 任 :

6.2乙方不得經營和派送其他非s.f品牌塊件,如發現前例情況,每票罰款1000-5000元。罰款自總部通知到達後15天內,必須交付給甲方,除有約定外,雙方還必須簽訂違約備忘錄。

6.3嚴禁乙方自發通知各種函件影響網絡正常運作,以及不準時參加會議或各種培訓,違者按(例會制度)和(培訓制度)規定標準處罰。簽約後,乙方一年內連續三次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約合同。

6.4乙方保證交給甲方速遞的快件,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所有包裝及品質必須完好,因乙方的原因所發生內件短少、內裝物質不佳、快件延誤、部分損壞或丟失等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6.5乙方應與所有加盟方一樣,在快件進倉或出倉時,均需立即做台帳登記,核對後進行數據上傳。對貨物發生疑問,應通過電話或傳真查詢,確認到出貨站點,核對是否收到所有貨物。否則,視為貨已收齊。若有缺貨現象,由出貨方承擔責任。若應答方無人值班應答,查詢方就視為已轉達。所有加盟方應統一購買s.f面單,面單每份0.5元計收。

6.6乙方與各加盟公司相互之間受理快件,如遇到付款拒付、少付、運單地址不詳、貨物未到、貨物未齊、件到付款改為預付、到付金額偏高、客户需要協商變更或者因錯誤包裝、分揀錯誤、車輛事故、航空拉貨、被偷盜、破損、重量與記錄不符等,都將用傳真相互確認為準,並記錄發現時的。如有延誤、自作主張不派送,或者不按客户指定的地點放置貨物所造成損失的,由肇事人承擔所有損失賠償,肇事者公司負連帶責任,先予賠付。

6.7乙方若因服務質量被投訴,每次罰款50元。市區速遞派送業務,須上午11點前送完。違者,即超過三十分鐘,每票罰款20元;超過二小時,每票罰款50元;遲至次日上午派送的,每票罰款100元;遲至次日下午派送的,罰款200元;又隔日延遲派送的,罰款400元。凡因通聯、延誤派送引起損失有投訴記錄的,每次加罰20元;未經確認程序先予退件的,以延誤派送者處罰。

6.8乙方與甲方爭議,先由甲方網絡經理協調,協調不成的由甲方總經理負責監督執行。s.f網絡嚴禁扣件、壓件、勒贖等違法行為發生。一經發現,視為違約。違約方承擔5000-10000元罰款,並向全網絡通報批評。若乙方在一週內被三次投訴,甲方網絡管理中心對其進行整改培訓,費用由乙方支付。

6.9凡發生丟件情況,丟件方須在五天內主動確認,並先將賠償金劃給受損方。延遲處理按《s.f網絡管理章程》規定論處。主動積極配合和服從總部管理中心調解。

6.10無保價快運件丟失,全網絡一律按運送契約條款予以賠償。局域網內的由自己經理協調處理;全國網先由當事雙方經理協調處理。處理不了的,由總部管理中心網絡經理複檢決定,財務部落實追款到位。需要或者發生司法(仲裁)程序解決的,另議。

6.11保價快遞,屬於高風險作業範疇。凡有保價的,須有專人專送。發貨之前,須將面單 傳真給總部管理中心及目的地公司確認,並將收取保價費的40%打卡給派件公司。沒有該程序的,視為無保價運遞。如果程序合理,發生丟失事件,各方按攬件方賠償60%,派送方賠償40%比例賠償保價金額。發生司法(仲裁)程序解決的,另議。

6.12甲方一旦發現乙方因受理違禁品致航空貨運、班車快件被污染的現象,先按每次罰款20xx-5000元處理,並由責任人賠償因此造成的至發貨後再發生的任何費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損失費用。

6.13查詢簽收單的保存期為三個月。到第四個月,各站點將第一個月的全部簽收單集中打包,發往青島管理中心檔案室繼續保存三個月,查詢時限為30天。若在規定時間內拿不出簽收單的,按丟件處理,每票處罰人民幣500元。凡發生丟件事故後瞞報十天者,或事後再復報的,即應視為自動放棄要求賠償權利。

第七條結算標準

7.1青島地區的結算標準和方法,以及時間的規定,均按青島地區的執行標準施行。如派送費、中轉費、到付款、大宗貨派送費等,按青島地區附件規定執行。

7.2到付款返還90%,帶發票與不帶發票同樣結算。s.f網絡均執行同一標準,青島地區執行標準必須經總部審批。

7.3空運中轉一律以《內部價目表》公佈價格實行現金結算,無款不中轉(參照7.1),不能按壓件或扣件處理。引起延誤,由發貨站點承擔責任。有條件的,先打預付款。

7.4青島地區各站點之間的大宗貨物,派送費每票50千克以下(不含50千克),一律互免派送。青島地區每票50千克以上(含50千克)每公斤按0.30元計算徵收派送費,結算方法和時間按青島總部財務部規定為準。全網另有規定的除外。

7.5加盟者入網後,在s.f網絡內實行統一標準,即押金3000元、到付押金1000元、網絡建設費每月200元、賽弗快遞系統每月200元、站點預交3000元結算金,交付方式及時限,按《締約認定通知書》規定執行。

7.6如客户要求退件的,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發件方承擔。

第八條 解約條件

8.1任何一方都有依法解除合同的權利,並以書面通知送達為準,解約過渡期為七天整。過渡期結束後,延期查詢期限為三十日。查詢期內,雙方應做好對帳和清帳工作。查詢期的最後一天,如乙方沒有違法、違約的行為,甲方應將乙方原交付的押金如數退還給乙方。甲方每遲延返還押金一日,應加付乙方五十元。

8.2乙方在解約三十七日內,必須配合甲方網絡查詢。若發現乙方有一票不配合查詢,視為 丟件處理,並在乙方押金中直接扣除。

8.3退還給乙方的押金為不計息。退款時,乙方須將有簽收結果的所有簽收單,如數返還給甲方。少返還一張,即按丟件處理,並在乙方押金中扣除。

8.4乙方不配合甲方查詢標準的,是指不按規定時限答覆查詢結果。亦包括有損於s.f品牌形象的任何行為和結果。

8.5自《解約通知書》送達之日起,計算過渡期和延期查詢日,總計為37天。雙方理清關係後,在乙方領款之日,須將所有手續和物料返還給甲方,不得以丟失或找不到為由。否則,每項按20xx元標準賠償(即s.f品牌標識合同書、印章、授權書,以及各類通知、文件、價目表、簽收單等)。嗣後,甲方仍具有追償權。

第九條 其它

9.1若加盟公司之間發生經濟糾紛,在無法協商的情況下,由總部管理中心先調解,並達成調解協議。總部管理中心調解,要向發生糾紛的雙方收取5%的調解費,其收取的調解費全部應用於網絡開發之用。但通過司法或仲裁解決者除外。

9.2為維護網絡整體利益,凡被s.f系統內各加盟公司所除名者,一律不得再進入本網絡內其它公司參加工作。一經發現,接受的公司將被處以500-20xx元的罰款。

9.3乙方按時交納各種費用,若有拖欠,須在第二天補齊。並通過s.f總部向網內各公司通報批評。

9.4全網絡查詢答覆時限為30分鐘之內。如不能在30分鐘內完整答覆結果,須將實情回覆給查詢方。違者,每次罰款30元。如因此被投訴,亦按本合同相關規定執行。

9.5局域網內上、下貨時必須嚴格仔細檢查。卸貨時(唱票)制。遇有其它公司客户貨物錯卸,須在最早時間內,主動送往目的地公司。如因外包裝上有兩個始發到兩個目的地錯誤標識,應由錯發方承擔責任。

9.6各項賠償和罰款一律由s.f總部複核認定,由財務部下發財務處罰決定書,如不服裁決,即由總部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9.7本合同所列幣種均為人民幣,以元為單位。各單據及所有出台的表格價,均以此幣為標準收取。此處不再一一贅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代理合同 篇4

編號:□□□□ □□ □□ □□

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加盟合同書

授 權 方:瑞草堂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被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經調查市場明確定位並熟悉瞭解《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管理及加盟方案》的內容後,向甲方提出設立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的申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按照《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管理及加盟方案》的條件及規定,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省_____ __市(縣)__ _____區設立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下稱健康中心),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約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加盟代理合同範本。

第一條:設立授權

一、乙方對甲方的“瑞草堂”系列產品、經營理念和經營模式充分認同,充滿信心。

二、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有權使用“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商號、品牌、服務標誌等有關標誌、標籤和招牌。

三、乙方使用甲方標識和經營產品時,不得有損瑞草堂品牌形象和經營其它產品的行為。

第二條:經營方式

一、健康中心設立後,乙方應自行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辦營業執照,辦理税務登記證、衞生許可證,經營範圍必須包括:食品、保健食品,還可附加化粧品、保健器械、健康諮詢服務、信息傳播、品牌推廣等。

二、乙方自籌資金,自主辦理相關經營手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所有經營債權債務;

三、乙方應配備相應的基本設施,如檢測儀器和電腦、傳真機、電視、DVD等其他辦公設備;

四、乙方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執行甲方所制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格,並應向消費者提供有關收款票據。

第三條:合作方式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本人身份證,向甲方提出申請加盟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區設立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

二、健康中心購貨按8折配貨,服務費(按產品標價的7%)可以預提,銷予特惠顧客的產品可按6折計入積分獎勵,銷予普通消費者的部分甲方按20%返利。折扣、服務費、返利等均按產品標價計算;

三、乙方一次性購貨達50,000元(按匯款金額計算),由甲方贈送健康檢測儀器一套;

四、累計購貨者,交押金4,000元,由甲方提供健康檢測儀器一套。累計購貨金額達60,000元(按匯款金額計算)時,押金退還,儀器歸健康中心所有;

五、當月銷售達到18,000元及以上,可以再返利3%(產品標價)。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發展變化情況對乙方的貨物品種配備方案提出建設性、參考性意見;

2、對乙方的經營狀況、貨品銷售、庫存、執行價格等情況隨時進行檢查核對;

3、乙方如不按《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管理及加盟方案》的規定而與消費者發生衝突,甲方可扣除乙方近期三次進貨所得的返利;

4、乙方如果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企業形象嚴重受損,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關經濟及名譽損失。

二、甲方義務

1、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貨源。

2、為乙方提供店面裝修設計方案和中心區域劃分方案。

3、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專業培訓及相關信息,合同範本《加盟代理合同範本》。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權利

1、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合同約定地開展瑞草堂系列產品經營;

2、有權擁有甲方所授權特許經營健康中心對外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合法權益;

3、負責健康中心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等;

4、有權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交流等活動。

二、乙方義務

1、維護“瑞草堂”的品牌形象,實事求是地介紹甲方公司和產品,不做誇大虛假宣傳或其他有損甲方形象的宣傳廣告活動。

2、按時向甲方提供營業報告書及貨品庫存報表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的聯繫,並將健康中心店面照片寄給甲方備案;

3、遵紀守法,規範經營,自主承擔經營期間的一切民事、經濟、法律責任;

4、不得損害甲方及其他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聲譽,不攻擊貶低其他公司及其產品,廣告內容不得與國家現行法規衝突。

5、不得利用甲方業務關係銷售或推廣其他公司產品。不得誘導、強制利用業務員推銷非甲方公司產品。

第六條:購貨、換貨

一、購貨

1、按甲方公司的產品訂貨單選購產品;

2、按訂貨單的金額向甲方公司匯出足額的貨款;

3、匯款後把匯款回執及訂貨單傳真到甲方公司確認(在匯款前務必與甲方確認匯款賬號)。

二、換貨

1、為充分保障顧客的權益、維護正常生產與經營秩序,甲方在營銷過程中遵循自願、互惠、互利原則,制定換貨制度。

2、甲方竭誠為健康中心提供優質產品。若發現發貨錯誤或確屬產品質量問題,健康中心可以及時與甲方物流部聯繫並按有關規定換貨。

3、健康中心辦理換貨手續應填寫《換貨申請表》,連同該批貨物的隨貨清單,由負責人簽字連同需更換的產品返回甲方公司。經審核無誤即可更換。

備註:

1.換貨的產品從發貨日起3個月內,可按同等價值的產品換貨,6個月以內,按50%等值的產品換貨。

2.申請換貨之商品必須是屬於正品而非贈品或折扣商品,並交納10%理貨費用。

3.所有宣傳資料不予退換。

4.健康中心應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售貨。應保持最低安全庫存,庫存不足時應及時訂貨補足。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合同簽訂日起乙方如果連續三個月沒有補進貨物,半年內月均匯款金額達不到20xx元,且無任何書面文字説明,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特許授權。解約後,甲方可在該區域重新設立健康服務中心;

二、乙方店址、代表人變更,須書面通知甲方,獲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讓經營權則視為乙方違約;

三、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因素影響合同執行,須向另一方提交合同無法履行的書面報告。相關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八條:合同期限、終止、爭議解決

一、合同期限為一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乙方在該區域擁有優先續簽權。

二、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繼續經營並無續簽合同,就失去了經營的特許授權,雙方應在合同期滿後10天內辦理結算手續。乙方應將《授權書》和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等的招牌和材料退還甲方。

三、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即可生效,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可向簽約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有嚴重影響對方聲譽的行為,守法一方有權終止合約,並追訴違法方責任。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成都瑞草堂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乙 方:

地 址:成都温江海峽兩岸科技園 地 址: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代理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稱需方) 編號: 乙方: 浙江濤濤門業(建湖總代理) 簽訂地點:

本合同由供需雙方自願簽訂,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需方同意購買,供方同意出售 下述商品: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顏色、數量、產品配置、價款及其它:

注:1、以上產品數量,結算時以實際安裝數量計算,單價含運輸費及安裝費等全部費用。

2、產品的質量要求: 供方按第一條產品訂單中各欄填寫的內容向需方提供符合國家質量、技術、檢驗標準的產品及配置。

二、送貨時間

甲方必須提前30天告知乙方,所需產品的型號、數量和貨物到達工地時間,以

利於乙方公司安排生產。乙方應在通知所要求的時間內送達。

三、送貨地點: 由乙方負責運輸至甲方工地。

四、安裝與驗收方式

(1)乙方產品運到甲方工地後,甲方先對乙方產品的數量、質量、外觀等進行驗收,並出具數量驗收單給乙方。乙方必須隨產品一併附上相應的質量保證書,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資料,並負責保證通過有關部門的驗收。

(2)由乙方負責產品安裝,甲方及監理方須在乙方產品安裝完成後7日內完成竣工驗收(若分批安裝,則分批驗收)。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驗收時間;若乙方提交驗收申請後由於甲方故意拖延驗收超過十日的,則乙方可以視為驗收合格。

(3)乙方產品進場施工,甲方負責免費提供用電等基本的安裝條件來保證乙方的安裝進度。

(4)乙方安裝施工期間應遵守現場管理秩序,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概由乙方自行承擔。因乙方施工違反施工管理、行政管理等原因致使甲方遭受 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五:產品保修

產品保修期為壹年,自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乙方免費維修,乙方承諾在接到報修後及時上門維修,如超期未上門的甲方可另行委託第三方維修,費用從質保金中扣除。期滿後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後服務。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2)貨物運到工地,甲方簽收,支付合同總價的

(3)安裝完成,驗收合格後付合同總價的,餘款於 前 一次性結清。

七、違約責任

(1)若甲方未按約定按時付款給乙方且無正當理由的,則每逾期10個工作日,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5‰作為滯納金。

(2)若乙方在產品運輸及裝卸過程中有損壞或遺漏的,或在安裝過程中造成產品損壞或遺漏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產品安裝完畢至使用前,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產品零配件丟失或損壞的,由乙

方收取配件成本費並提供免費服務。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零配件損壞或丟失的,則由乙方負責補上並承擔因此產生的費用。

八、經雙方協商一致的補充條款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若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甲方代表: 聯繫電話: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蓋章):浙江濤濤門業(建湖總代理) 乙方代表: 聯繫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加盟代理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繫電話: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認同格蘭仕文化;

2、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乙方不參與甲方店經營;

3、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台;

6、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項目組提出書面申請);

7、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乙方製作部分關於宣傳單頁、海報;

9、乙方在媒體上對店給予宣傳推廣;

10、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開發適當特色的新菜系;

4、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宣傳品;

6、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GALANZ產品;

7、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儘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為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簽字:

公章:

簽約時間:年月日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簽約時間:年月日

加盟代理合同 篇7

(20xx)XX合第號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促進企業的發展,進一步開拓市場,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雙方就經銷“XXX”牌金屬門事宜協商後,達成如下協議:

一、時間、區域:甲方授權乙方為XX”牌金屬門的總經銷商。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價格:乙方享有甲方總經銷的優惠價格,具體的產品單價按雙方確認的價格表附件執行。

三、乙方需向甲方交納萬元,作為市場運作保證金,保證金在合同期滿雙方結清貨款後返還,不計利息。

四、任務:乙方在本合同期內,需每年銷售“XXX”牌金屬門

五、交貨方式與貨款結算:乙方所購產品須甲方代辦運輸的,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貨物託運正規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相關風險乙方與託運公司共同承擔,甲方給予協助處理。貨款到甲方帳户後發貨。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超越本合同約定的銷售區域外銷售或連續三個月到甲方提貨每月少於樘,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比例扣除部分市場運作保證金。甲方依據本條規定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得享受返利。

2、甲方有核定市場銷售價格和參與商討並指導乙方制定實施銷售策略的權利。

3、乙方未完成合同約定的銷售量,甲方有權不給予乙方任何銷售返利。

4、甲方負責產品的自身質量並按乙方要求及時發貨,不得拖延。

5、甲方提供乙方所需的有關產品資料及證件。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未經乙方同意另設經銷,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賠償經濟損失的權利。

2、乙方不得在超越本合同約定的範圍外銷售,在本合同期約定區域不得再

經營其它品牌的同類產品。

3、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完成約定銷售總量,享受甲方給予乙方/樘的返利,特批門、特價門無年終返利,但可以計入銷售指標,返利在合同期滿,結清甲方貨款後兑現。

4、乙方須每月準確、及時向甲方彙報經營情況與市場同類產品有關動態。

5、乙方承擔在合同期內所售產品的售後服務工作。

6、在合同期內,雙方各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在本合同解除或期滿,乙方庫存不準退貨,不打折。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如有爭議雙方協商無果,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明確本合同為買賣合同,不會因在執行合同過程中或發生爭議時,對合同條款的不同理解或合同條款本身的歧義和缺陷而改變合同性質。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存一份,在履約過程中的往來傳真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地址: 代理人: 地址:

開户行: 開户行:

帳號:帳號:

電話:

傳真:

合同簽訂日期20xx年 月 日

電話: 傳真:

加盟代理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總部) (以下簡稱加盟店)

負責人: 負責人:

乙方贊成甲方的主導理論思想,自願申請加盟。

一、加盟費用為一次性叁萬元整,此加盟費不返還。

二、總部嚴格執行以上區域保護政策,以保障加盟店的利益最大化。總部有義務協助乙方選址,店面設計裝修,店員培訓,開業及經營過程中的策劃。總部前期半年內有責任培養2—3名廚師(即勾湯人員),乙方只需付甲方材料費用,若半年過後需再培養廚師,甲方需收培訓費( 元/名)。

三、乙方應遵守總部的經營理念,自覺服務好每一位客人。

四、乙方財務上完全獨立,自負盈虧,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和義務,總部只負責技術上的指導。

五、總部向乙方供應的祕製底料為260元/桶,結算方式為先付款後發貨,物流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遇油價或原材料上漲,可適當上浮每桶價格。

六、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無任何責任,乙方應表示理解。

七、乙方購買底料時,一次最低標準為5—10桶,若半月未購買底料,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八、乙方必須在店面招牌的醒目位置標註甲方總部的加盟電話。

九、雙方鄭重承諾一切經營活動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違反國家法律,則獨立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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