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轉讓合同彙總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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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轉讓合同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品】轉讓合同彙總十篇

轉讓合同 篇1

乙方(受讓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根據國務院《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所稱探礦權,是指甲方已經依法取得、擬轉讓給乙方的勘查區塊的探礦權。

第二章 探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三條 探礦權名稱 。

第四條 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號 。

第五條 探礦權發證機關 。

第六條 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的地理座標(附地理位臵圖

或勘查許可證拐點座標)。

第七條 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的面積 。

第八條 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的有效期 。

第九條 探礦權所涉及勘查區塊的勘查工作程度和成果:

第三章 轉讓方式、價格及付款方式

第十條 轉讓方式

甲方轉讓探礦權的方式為(全部或部分權益及具體方式由雙方協商確定): 。甲、乙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後,共同向具有審批權限的政府管理部門申報。

第十一條 轉讓價格

該探礦權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 )。

第十二條 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訂立後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支付甲方探礦權轉讓價款總額的 %,計人民幣 萬元,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如轉讓成功,定金抵作轉讓金。

(二)甲方在收到定金後,即啟動該探礦權轉讓程序。乙方在探礦權轉讓程序啟動後 個工作日內,須支付甲方探礦權轉讓價款總額的 %,計人民幣 萬元。

(三)乙方在取得該探礦權登記管理機關《探礦權轉讓批准通知書》 後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探礦權轉讓價款的全部餘款,計人民幣 萬元 ( )。

第十三條 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項均以進入甲方賬户時間為準。甲方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

第四章 雙方責任

第十四條 甲方責任:負責辦理探礦權轉讓手續。

第十五條 乙方責任:

(一)協助甲方辦理探礦權轉讓手續,提供轉讓所需的各項資料,支付所需轉讓費用。

(二)按時支付甲方探礦權受讓款。

第五章 雙方陳述和保證

第十六條 甲方的陳述與保證:甲方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單位,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經採取所有必要的前臵行為有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不存在未了的或可能提起的影響其履行本合同義務的訴訟、仲裁、行政程序或行政處罰,甲方保證對其轉讓給乙方的探礦權資產擁有完整、有效的處分權並保證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張權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甲方保證對其轉讓提交給乙方的礦業權及其工作成果不存在虛假成分。

第十七條 乙方的陳述與保證:乙方是一家依法設立並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乙方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經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其作為一方當事人的任何合同義務,不存在未了的或可能提起的影響其履行本合同義務的訴訟、仲裁、行政程序或行政處罰,乙方保證對其支付甲方的資金擁有完整、有效地處分權,並保證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張權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在未付清甲方受讓款之前,乙方對該探礦權不以任何方式轉讓。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包括戰爭、地震、洪水、探礦權轉讓政策變化等情形。

第十九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視為不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將事件情況以信函或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10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報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內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由於甲方違約而造成合同終止。甲方須以乙方已付出定金的兩倍賠償乙方,作為違約金。並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其他費用。

第二十三條 由於乙方違約而造成合同終止。乙方已付定金及已支付其他費用全部作為違約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八章 合同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在以下情況發生時終止:

(一)雙方按合同約定完成探礦權轉讓,乙方應付款項全部付清。

(二)任何一方違約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三)經政府主管部門審查不予批准轉讓的項目。

(四)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中止達到連續6個月,任何一方可要求終止。

第二十五條 合同終止後,雙方按第七章、第十章等條款約定解決後續問題。

第九章 通知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變更通知和通訊地址,須在變更後2日內通知另一方。

第十章 適用法律及爭論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二十八條 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理解或履行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在爭議發生後30個工作日內就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或糾紛向該探礦權登記管理機構所在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或提起法律訴訟。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附件:1、××××探礦權證書(複印件)

2、區域地質礦產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探礦權引資勘查合同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風險共擔、收益共享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所稱探礦權,是指甲方已依法取得、擬用以和乙方合作勘查的勘查區塊探礦權。

第二章 探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三條 探礦權名稱 。

第四條 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號 。

第五條 探礦權發證機關 。

第六條 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的地理座標(附地理位臵圖和勘查許可證複印件)。

第七條 探礦權所涉及的勘查區的面積 。

第八條 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的有效期 。

第九條 探礦權所涉及勘查區塊現勘查工作程度和成果 。

第三章 合作方式

第十條 甲方以勘查許可證規定的勘查區塊探礦權及前期勘查成果作為投入,乙方以貨幣投入,雙方合作開展後續地質勘查工作。

第十一條 甲方擁有的合作區的探礦權稱為“原探礦權”,本合同生效後,原探礦權變稱為“合作探礦權”,探礦權持有人名稱不變。

第十二條 甲方將原探礦權及前期工作成果作價人民幣 萬元。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幣 萬元後,乙方擁有合作探礦權的 %權益,甲方擁有合作探礦權的 %權益。甲乙雙方權益比例在雙方約定的勘查階段保持固定不變。

第十三條 雙方約定後續地質勘查的工作量及預期成果: 。

第十四條 乙方出資名目、時限及支付方式:

(一)獲取合作探礦權部分權益需支付甲方的款項,在本合同簽訂後10個工作日內。

(二)按雙方權益比例投入後續地質勘查的地質勘查資金,按照勘查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提前10個工作日。

(三)按比例承擔該探礦權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如年檢、延續及其他收費項目),及時支付。

第十五條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付款金額和時間,將款項匯入甲方的銀行賬户內。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項均以進入甲方賬户時間為準。

甲方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

第四章 雙方權益

第十六條 本合同第十三條所約定的工作內容結束後,合作勘查終止,並實施清算。

第十七條 本合同授予甲方擁有對合作探礦權、合作勘查成果的處臵權,包括:轉讓、繼續勘查或作價投資。

第十八條 雙方約定按以下規定之一處臵合作探礦權、合作勘查成果及分配收益。

(一)通過市場方式向第三方轉讓。轉讓所得按雙方權益比例分配;由於市場和技術原因暫不能及時轉讓,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待條件成熟時再按照有關規定轉讓。

(二)繼續勘查。如果乙方不願意繼續合作,則由甲方決定對乙方權益的處臵方式(保留乙方權益或以貨幣化結算)。

(三)將探礦權轉為採礦權進行開採。不論甲方單獨投資或引入第三方投資人,由乙方決定對自身所擁有合作探礦權權益的處臵方式(保留乙方權益或以貨幣化結算)。

第十九條 甲方可以在該項目中進行地質調查、地質勘查技術等方面的科學研究,有權將在該項目中取得的研究成果申報獎項(費用自理)。

第五章 雙方責任

第二十條 甲方責任

(一)選擇勘查單位,代表甲乙雙方與勘查單位簽訂勘查合同,支付工程款。

(二)審查勘查單位編制的勘查設計方案和勘查費用預算(由選定的勘查單位編制)。

(三)勘查過程中,有權要求對勘查設計進行變更、修改。

(四)監督勘查單位按照勘查設計要求施工,並保證勘查資料和成果報告的真實可靠性。

(五)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擁有的合作探礦權權益以及地質礦產資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一條 乙方責任

(一)參與審核地質勘查設計及費用預算,監督勘查單位在勘查期間的各項地質勘查活動,參與地質成果報告的驗收。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時限,支付甲方款項。

(三)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其擁有的合作探礦權權益轉讓給第三方。

(四)不得以其擁有的合作探礦權權益質押。

第六章 雙方的聲明、陳述和保證

第二十二條 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雙方相互聲明和保證:

(一)雙方依法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

(二)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的代表或代理人已獲授權簽署本合同,並使本方受本合同約束。

(三)雙方簽署本合同和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義務,都不會與其章程或內部的任何規定有牴觸或違背,構成對本合同中的義務不能履行。

(四)雙方沒有正在進行的訴訟、仲裁、其他法律或行政程序或政府調查,以致任何一方面會影響其簽署或履行本合同。

(五)雙方已將其所持有的,與合作投資勘查有關的所有資料,都已向另一方披露,而且在本方提供給另一方的上述資料中均無任何具有實質意義的不實或誤導性陳述。

(六)雙方已做出一切必要的年審、報告、付款及勘查投入,並滿足了其他保持合作區勘查許可證合法有效的要求。

第二十三條 甲方向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原探礦權合法有效,沒有用於抵押、租賃、承包等,並保證對其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並保證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張權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原探礦權至本合同簽署之日前已投入的勘查工作和已取得的成果真實有效。

第二十四條 乙方向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期支付各類款項,並保證對其支付甲方的資金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並保證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張權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幾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按約定條件履行本合同,即視為違約,另一方可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並可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若雙方均有違約,則按照責任大小,分別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合同一方的違約行為對本合同構成實質違約,使得雙方合作無法繼續進行,造成合同終止,則違約方按以下規定賠償非違約方損失:

(一)由於甲方違約,合同終止。甲方須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甲方的款項,作為違約金。

(二)由於乙方違約,合同終止。乙方已支付甲方款項全部作為違約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包括戰爭、地震、洪水、探礦權轉讓政策變化等因素。

第二十八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將事件情況以信函或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10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報告。

第九章 合同終止

第三十條 本合同在以下情況發生時終止:

(一)依據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合作勘查工作完成。

(二)合同一方的違約行為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三)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中止達連續6個月,任何一方可要求終止合同。

第三十一條 合同終止後,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章、第七章、

第十章約定解決後續問題。

第十章 適用法律及爭論解決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三十三條 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理解或履行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在爭議發生後30個工作日內就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或糾紛向該探礦權登記管理機構所在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或提起法律訴訟。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有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如有部分條款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不能生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2

挖掘機方(甲方):

購挖掘機方(乙方):

甲方現將 沃爾沃挖掘機轉讓於乙方。現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挖掘機質量:該挖掘機於 20_年 2月。因雙方交易挖掘機為舊挖掘機,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挖掘機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第二條:挖掘機價格:

經雙方協商該挖掘機的轉讓價為人民幣¥650000,大寫:陸拾伍萬元整。

第三條: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轉讓挖掘機時向買受人提供挖掘機證件;説明挖掘機的現狀,乙方應配合甲方將挖掘機過户。

2。乙方在購挖掘機時應認真檢查甲方所提供的挖掘機證件、手續是否齊全。並且應對所購挖掘機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第四條:合同簽訂後,挖掘機的一切事故責任以及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六條:違約責任:按(合同法)參照執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仲裁或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售挖掘機方(甲方): 購挖掘機方(乙方):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3

甲方(出賣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政策法規之規定,經充分協商,甲乙雙方現就房屋買賣事宜訂條約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甲方售賣房屋座落: 幢 號 室 號 建築結構總層 建築面積(平方) 房屋用途為 ,房屋建成年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二、房屋登記簿記載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的其他情況

一、該房屋其它所(共)有權證狀況為下列第_____項。(僅選一項)

1、出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其它所(共)有權證。

2、該房屋登記簿記載其它所(共)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出賣方保證已就該房屋出賣事由徵得其他各位所(共)有權人的同意。

二、房屋抵押狀況為下列第_____項。(僅選一項)

1、出賣方保證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並未設定抵押權。

2、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經設定抵押權。出賣方承諾在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前解除該抵押,並註銷相應的抵押登記,相關費用由出賣方承擔。

三、房屋租賃狀況為下列第_____項。(僅選一項)

1、出賣方保證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並未租賃給他人。

2、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經租賃給他人。出賣方保證相關承租人已經明確放棄優先購買權。出賣方承諾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賃關係,並註銷相應的租賃登記,相關費用由出賣方承擔。

四、房屋物業管理狀況為下列第_____項。(僅選一項)

1、該房屋目前由__________________負責物業管理。

2、該房屋目前尚未納入物業管理範圍。

3、隨同該房屋同時轉讓給買受方的房屋附屬物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條 價格與費用

一、按實得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單位(售價)(暫定價)為(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為(____幣)______元整。

除上述房價款外,甲方依據有關規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税費:

1.代收____,計(_____幣)____元整;

2.代收____,計(_____幣)____元整;

上述代收税費合計(_____幣)______元整。

二、 房屋價款具體支付方式約定為下列第____款。(僅選一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分期付款:

買受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買受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買受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___%,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貸款支付:

4、其它方式:

第四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八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幾天,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協議。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協議,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和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契税由 方承擔,營業税由 方承擔,印花税由 方承擔,個人所得税由 方承擔,向房產交易部門交納的手續費由 方承擔.其它税費約定情況: .

第六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隨之轉讓的附屬裝修設施為

第十條 其它約定事項:

出賣方: 買受方:

本人(簽字或蓋章): 本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人: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轉讓合同 篇4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為了確保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在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後,甲方同意將位於 的煙酒店轉讓給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出資人民幣大寫 (小寫 )給甲方作為轉讓費,甲方將煙酒店轉讓給乙方經營(包括該煙酒店原先使用的煙草專賣證、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證、貨架、煙櫃、冰櫃等店內所有設施設備),甲方要確保店面、上述證件及物品沒有產權糾紛和經濟糾紛,如發生產權糾紛和經濟糾紛爭議所產生的後果完全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將店面內庫存商品按進貨價格轉讓給乙方(過期或將要過期產品除外),甲方要確保所有轉讓商品的質量,保證沒有假貨。

三、水電費:(水錶底數為度,電錶底數為 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繳納給供電部門或房東)。

四、該店鋪的營業執照、煙草專賣證、食品流通證等姓名為第三方(羅貴亮),甲方將繼續支持配合乙方與第三方(羅貴亮)配合辦理營業執照等證書,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

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五、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火災,人生安全,造成的一切後果均有乙方承擔,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均與甲方無關。

六、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5

甲方(接受方):

乙方(轉讓方):

一、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現轉讓___台__________給甲方,經甲方有關責任人和技術人員現場驗收認可後,甲乙雙方協商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

乙方收到甲方的預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負責調試檢查機械,另甲方必須在___月___日之前,將車取走。過期,乙方有權將機械另作處理,預付定金視違約補償給乙方。

(2)甲乙雙方確認此車屬二手設備,無三包服務,乙方可提供技術諮詢。

(3)甲方在取貨時,必須付清全部購車款後,才具有該設備的所有權。

二、設備名稱:____________

設備轉讓價格:____________

轉讓預付定金:____________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四、增加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6

1、合同權利轉讓不改變合同權利的內容,轉讓的主體是債權人和第三人,債務人不是合同權利轉讓的當事人。

2、合同權利轉讓的標的是合同債權。

3、合同權利轉讓既可以是全部權利的轉讓,也可以是部分權利的轉讓。

4、債權人轉讓合同權利的,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也一同轉讓,除非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

5、債權人轉讓合同利益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的,該轉讓不發生效力。

6、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轉讓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達成下列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位於_________的店鋪(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為_________,產權人為丙。丙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日止,月租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後,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 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 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包括)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第四條 乙方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 ________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 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餐飲,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 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_________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_________日的,甲方有權 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同意甲轉讓店鋪,如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 責任。

第七條 遇國家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轉讓合同 篇8

本合同由x方為一方和y方為另一方於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鑑於:

1.依據x方與y方之間達成的第_________號合同,x方有義務向y方購買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貨物。

2.x方有權按其義務轉讓給第三方,x方和z方特此同意如下:

(1)z方同意接受轉讓,以履行x方反購義務,其金額達______________。

(2)一俟x方義務已履行證據出示後,x方將支付z方代表x方購得貨物的____________%金額。

(3)x方義務已履行證據應附有下列全部文件的副本,方為有效:

1)購貨合同,包括按上述合同號x方反購義務已履行的聲明。

2)提單或其他交貨單據。

3)貨物的付款證明。

3.為供貨方報價超過原合同價或未按購貨合同規定的日期交貨,則解除z方履行合同的義務。如果價格過高,或未按商定的交貨日期交貨,妨礙義務的履行,z方應詳告x方。

4.z方同意,由於z方違反其義務,則向x方賠償x方所遭受的全部損失和賠償金。

5.如果在198__年前,z方還未履行其代表x方的反購義務,x方應有權重新

談判和/或全部取消本協議。

6.x方和z方之間關於本合同所發生的全部爭義應遵照國際商會調解與仲裁規則而指定的三名仲裁員予以最終解決。仲裁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合同各方面均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管轄。

轉讓合同 篇9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將自有的開設在位於南昌市南京東路258號太子軒酒店內的全部設施、設備、物料、內部裝修等一切資產全部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就上述轉讓事宜,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下,依照合同法及我國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開設的南京東路258號太子軒酒店內全部電器周邊設施、設備、物料、全部裝飾、裝修、成房設施、餐桌、餐椅等其它財產、全部一次性轉讓給乙方。

二、上述資產折價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叁拾萬元整(¥:300000元)。

三、乙方在甲方配合下在得到房東理工大學直管領導李總的明確答覆可轉讓並可繼續10年以上租賃合同,房租1~7樓的租金不超過15元/平方米的以下前提下,乙方預先支付甲方50000元人民幣作為轉讓定金,剩餘250000元人民幣在甲方協助乙方與房東簽定正式合同後,三天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四、甲方保證上述轉讓資產全部是其所有,在乙方買妥後不存在其他債權人或政府、法院等相關單位的追索、查扣、查封執行,如果存在上述情形,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將轉讓金全部返還,並願承擔轉讓款一倍以上的賠償責任。

五、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並辦理財產交接手續之日,甲方應當結清經營期間所欠水、電費、物業管理費,應繳清國家的各項規費、税費,以利乙方順利接收所購資產,如有未結清上述各項費用,乙方可直接從甲方剩餘款中扣除。

六、甲、乙雙方簽訂該資產轉讓協議前,甲方所應承擔和享有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由甲方享有和承擔。

七、甲方承諾在未與乙方正式交接以前,甲方保證不轉移任何太子酒店內的原所有財產(包括低質的耗品等)否則均視為違約,除扣除甲方餘款外,超過部分乙方具有繼續追償之權力。

八、甲方、乙方簽訂本協議後,應共同遵守,若有違約,違約方應支付守約方雙倍轉讓金的賠償。如發生認識上的分歧和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向南昌市青山湖區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協議壹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用地依據及商品房座落位置。

甲方以________方式取得位於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號)為________。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准文件號為________ 。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 ,地塊規劃用途為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主體建築物的性質為____,屬____結構,建築層數為____層。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 。

第二條 乙方所購商品房的面積。

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建築面積共________ 平方米(其中實得建築面積________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 平方米),共________(套)(間)。(該商品房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

該商品房分別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___ (幢)(座)____層____號房,

第________ (幢)(座)____層____號房,

第________ (幢)(座)____層____號房。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根據法律規定的房屋所有權與該房屋佔用土地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致的原則,該商品房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在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時由政府主管部門核定。

第三條 該商品房銷售特徵。

該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

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________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 。

該商品房為(內銷)(外銷)商品房。

外銷商品房批准機關為________ ,外銷商品房許可證號為________ 。

第四條 價格與費用。

該商品房(屬於)(不屬於)政府定價的商品房。按實得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面積(暫定價)為每平方米____元,總金額為(____幣)________元。

除上述房價款外,甲方依據有關規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税費:

1.代收______________,計(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2.代收______________,計(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3.代收______________,計(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代收税費合計(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第五條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異的處理。

該商品房產交付時,________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不包括±____%)時,上述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包括±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一條 交付期限。

甲方須於____年__月__日前,將經竣工驗收(包括建築工程質量驗收和按規定必須的綜合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規定的裝飾和設備標準的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不可抗拒的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

第十二條 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個月內按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 設計變更的約定。

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作重大調整時,必須在設計方案批准後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天內提出退房要求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

第十四條 交接通知與乙方責任。

預售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商品房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天內,到甲方指定地點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項。若在規定期限內,乙方仍未付清全部應付款,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條規定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交接與甲方責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之日起____天內,雙方對該商品房進行驗收交接、交接鑰匙、簽署房屋交接單。若因甲方責任在乙方付清全部應付款之日起後仍未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七條 質量爭議的處理。

乙方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 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八條 甲方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運行:

第十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條 關於物業管理的約定。

該商品房移交後,乙方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

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乙方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二十一條 保修責任。

自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築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乙方購買的房屋作________使用,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之房屋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設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三條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接時已清除該商品房原由甲方的抵押權。如交接後發生該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四條 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號劃撥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甲方與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的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七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商品房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________公證(指外銷商品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除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外,責任方須按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實際已付款(已收款)的____%賠償對方損失。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天,由甲方向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頁,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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