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塔機租賃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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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塔機租賃合同4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華】塔機租賃合同4篇

塔機租賃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承建的某某高速公路GNXX項目施工需用塔機,經與乙方協商,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簽定本塔機租賃合同。

一、租賃內容及價格:

1、甲方租賃乙方QTZ5013塔機壹台(配避雷設施),獨立標高36米,標高台班費每月壹萬壹仟元整,台班費含日常保養、配件、更換鋼繩及修理費用,不含操作人員工資(人員由乙方配備甲方支付工資),塔機經檢測驗收合格之日起至甲方報停之日止收取租金。

2、塔機安裝拆卸及進出場費:塔機安裝、拆卸及人工費用,塔機標定檢測費、地腳螺栓費用共計貳仟元整/台(含後期增加超高標節安裝檢測費用),由甲方支付。標高塔機進出場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輸費用陸萬元由甲方支付。

3、雙方簽定合同之日起,乙方負責將塔機底座及預埋螺栓、基礎施工圖送到甲方現場,甲方負責塔機基礎施工(按乙方提供的塔機基礎圖進行施工),乙方負責塔機安裝檢測驗收,甲方在塔機安裝前做好基礎部分試壓報告、隱蔽資料、地質資料、底座水平資料和將動力配電箱接至塔機基礎位置。在塔機安裝拆卸過程中,因場地侷限或因現場塔機定點失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甲方負責免費提供安裝拆卸所需的吊車一台。

4、塔機安裝完畢,經相關部門檢測驗收合格後,乙方開始計費(相關的檢測報告留乙方存檔)。

5、維修保養:乙方塔機在甲方工地使用過程中,每月累計維修時間不超過二天,否則誤工時間在當月租金中扣除。乙方負責配件及所發生的維修費用並承諾24小時服務,若因甲方工地現場電壓不足或過高而造成電機損壞由甲方負責。

二、租金的收取結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1、甲方每月向乙方付清當月租金,如不付清租金,乙方有權停機使用。

2、結算方式:支票結算,乙方開具相應租賃發票。

三、塔機管理

1、塔機操作工兩名由乙方提供,持相應證件上崗並由甲方負責管理、工作時間由甲方安排,操作人員保險由乙方購買(保險及操作證複印件留乙方存檔)。若操作工不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現場安排、管理,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操作人員,操作人員每人每月工資貳仟元整,操作人員食宿由甲方免費提供。

2、甲方應嚴格按照安全管理規定使用塔機,並按“十不弔”的原則,嚴禁違章操作,違章指揮。若因違章指揮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若因乙方操作人員操作失誤或因乙方塔機出現機械故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經濟損失則由乙方全部承擔。

3、塔機進出場配件乙方應派專人看管,因看管不力造成設備損壞或遺失的由乙方自行負責。塔機因甲方施工原因需二次轉運的轉運費由甲方承擔。

四、塔機超高部份:

1、如甲方根據工程施工需要加高塔機,為保證塔機安全使用,由乙方提供超高標準節、連接螺栓及附着裝置。

2、高度2。8米標準節每天每節單價13。00元,租金至頂升到位並檢測合格之日起計費。附着框架由乙方免費提供安裝、甲方提供相應的附着拉桿,加高標節進出場運輸費用為每車1000。00元/1節,標節到場由乙方負責免費安裝。

五、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通過成都市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甲方三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機租賃合同 篇2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和合同法中《租賃合同》相關條款,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塔機租賃、安裝、維修、開機、拆卸等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結構高度:

4、建築面積:

二、塔機概況

本塔機為廠生產的型塔機台,臂長米,高度根據本工程項目要求提供。乙方負責安裝、維修、開機,投入使用直至拆卸。

三、租賃期限

租賃日期暫定為個月,不足個月按個月計算,若需延長時間則按實際月份、天數計算。乙方在塔機安裝調試可以使用就開始計算租賃時間。

四、付款方式及進出場費

1、塔機進出場費:包乾,按元/台計(元/台計,含税/不含税)包含吊車費、轉運費、安拆費、檢測費。

2、設備月租費:每台完整設備月租費用為人民幣元/台計(元/台計,含税/不含税;其中已含配件費及安裝、維修、開機、拆卸等勞務費)。

3、付款方式:塔機進場後三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進場費,租賃費按月結算。

4、節假日租金照計。

五、雙發責任

a.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保證塔機的正常運轉。若需維修、保養塔機,每月累計不得超過72小時,超過時間按每月每天租金分攤扣除,且視情節嚴重大小,甲方有權給予相應處罰(從租金中扣除)。

2、乙方給每台塔機配兩名司機,派出的塔機司機,必須具有安全操作資格證及上崗證的專業人員;乙方須遵守甲方工地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安排,聽從甲方指揮;甲方有權清退不合格的塔機司機,且在清退場的同時,乙方不能影響甲方的施工。

3、乙方負責提供塔機合格證、説明書複印件及安裝方案。

4、乙方應根據甲方確定設備的進出場計劃,及時組織設備進出場。同時負責向甲方提供《塔機安裝、頂升、拆除技術方案》。

b.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塔機所用的三相電源符合國家標準,電源箱接至塔機基礎節處,並提供電焊和氧氣焊等輔助設備,保證塔機安裝拆卸時的道路暢通。

2、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違章作業,風力在五級以上(包含五級)時塔機不得操作,甲方不能強制要求吊物,如甲方或班組要求強制吊物,有此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全權負責並承當所有責任。

3、甲方須按時支付塔機租金,若不按時支付,乙方有權停機,停機期間的租金照計;不論甲方任何原因停工,停工期間的租金照計;乙方有權拆除未按時支付租金的塔機直至運走,期間的租金及損失費用照計。

4、甲方負責免費提供塔機司機的食宿。

5、甲方負責塔機基礎及其防雷接地的施工,施工圖紙由乙方提供,乙方派專人在現場指導。

6、甲方負責新塔機制作配重塊,等工程完工後配重塊隨新塔機出場,配重塊歸乙方所有。

7、甲方塔機施工完工後,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乙方不再使用塔機。甲方負責清理場地以便乙方吊車拆解塔機,甲乙雙方在結清塔機租金後,乙方拆機運走,如因甲方不能按時結清租金,乙方塔機不能按時拆機期間的租金照計。

六、違約責任

1、甲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延遲支付租金時,乙方將按照延遲支付時間計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百分零點五的利息。超過應付款日第五天,從第六天起,乙方有權停止設備運轉。

2、乙方必須保證塔機的正常運轉。若需維修、保養塔機,一次停機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七十二小時,超過時間按每月每天租金分攤扣除,且視情節嚴重大小,甲方有權給予相應處罰(從租金中扣除)。

3、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賠償本合同租金金額百分三十的違約金。

七、其他事項

1、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租賃的設備對甲方的工程質量無連帶責任。

2、在租賃期間,甲方對乙方提供租賃的設備僅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轉租設備,更不得違法抵押、買賣。

3、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處理。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在塔機退場、費用結算付清後自動失效。

甲方:

代表:

年月日

乙方:

代表:

年月日

塔機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特向甲方租賃塔吊/施工升降機。甲乙雙方為了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則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自願達成以下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 甲方機械設備(塔機/施工升降機)基本情況

1設備名稱:

2、生產廠家:

3、 規格型號:

4、 出廠日期:

5、使用地點:

6、安裝高度:

二、 租賃期限

自安裝完畢並經當地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後至乙方報停之日止。

三、塔機進場時間:年月 日

四、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塔吊/施工升降機基礎圖紙及有關技術資料。

2、負責塔吊/施工升降機正常的修理費,但因乙方違章指揮操作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負責配備持有有效操作證件的塔吊/施工升降機操作人員,保證24小

時使用。

4、必須出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安拆資質證、安拆人員的上崗證、塔機/施工升降機操作人員的操作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備案證明、塔吊/施工升降機出廠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設備製造許可證(以上資質必須真實有效),並遵守國家及當地的特種設備管理規定。

5、塔吊/施工升降機進出場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及費用由甲方負責。

6、保證塔吊/施工升降機性能完好、零部件齊全、安全裝置齊全有效、經當地主管部門檢測合格並出具檢測合格報告。以檢測合格報告日期為起租計費時間。

7、安拆單位必須出具有效合格的`塔吊安拆資質,安拆人員應具有相應的有效操作證。制定“塔吊/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方案”、“應急預案”、“安全技術交底”,並提供“塔吊/施工升降機基礎施工方案”。按安拆方案及塔吊/施工升降機安全技術規範進行安拆,落實安拆過程中的安全防護措施。安拆及頂升過程中因違章操作、設備質量及安全防護不到位而發生的事故及損失由甲方負責。

8、在使用過程中,甲方必須提供足夠的塔機/施工升降機操作人員以保證乙方施工需要。隨時保證塔機/施工升降機及各種限位安全有效,操作人員應按甲方提供的塔機/施工升降機安全操作規程和使用交底認真執行。因安裝質量、預埋的固定支腿或地腳螺栓、附着連接、塔機/施工升降機質量和違章操作而發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甲方所派操作人員應服從乙方管理,有權拒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嚴禁塔吊/施工升降機帶病運轉。塔司/施工升降機操作人員嚴禁酒後、疲勞及帶病作業,否則因此發生一切事故及損失由甲方負責。

在不影響乙方施工的情況下,甲方應隨時對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停止使用。對其進行全面檢查、維修,確定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隨時監督塔司/施工升降機操作人員、塔吊/施工升降機在使用過程中安全使用情況,發現問題立即解決。

四、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基礎圖、附牆預埋圖(附後)進行施工,達到承重和受力要求,並負責其費用。

2、 塔吊/施工升降機安裝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基礎施工驗收記錄。

3、負責配備持有有效操作證件的指揮人員,負責吊鈎以下的繩索具並保證其安全,否則因此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4、乙方要及時做好接地和排水設施。

5、所租塔吊/施工升降機進場後,乙方應負責設備的安全保衞工作,不得轉租、外租,不得丟失損壞,否則由乙方按原值賠償。

6、塔吊/施工升降機需拆除時,乙方應及時提供拆除的工作場地。

五、費用及結算

1、塔吊/施工升降機進出場費 元(包含運輸費、安裝費、拆除費、頂升費、附牆安裝費、地腳螺栓(或基礎腿)費、塔機/施工升降機檢測費、各種資料費):

2、租賃價格:

塔吊/施工升降機:每台每月租賃費 元(含人工費)以上所租設備租賃期不滿一個月時,按日曆天數(每月按30天計算)收費。

3、租賃費每月一結,如不按期結算,甲方有權停止塔機/施工升降機的使用並執行分公司設備管理規定。

六、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發生合同糾紛,在起訴方法院解決,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另擬定《塔吊/施工升降機安全管理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作為本合同副本,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機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的關規定,就甲方出租給乙方的相關事宜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標塔部分及其租金:

甲方出租型號規格為:塔機台給乙方在使用,標準高度米,台班單價元/天,台班以日曆計算,從塔機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至乙方通知拆除日止收取租金,台班收取不因現場停電、停水、停工、節假日(春節除外)等各種原因而終止,但春節應扣除十五天不計租金。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此塔機超高部份的標準節和附着,超高部份標準節租金每節元/天,此租金包含了標準節的安裝、運輸、拆卸等所有費用。超高部分附着一道租金元/天,此租金包含了附着的安裝、運輸、拆卸等所有費用。

二、標塔安拆及相應費用:

塔機安裝、拆卸、運輸、人工費、安全責任及地腳螺栓費用等包乾為元/台,塔機的安裝、拆卸必須由甲方委託有相應安拆資質的公司及人員操作,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但不限於有關部門的罰款、安全事故責任等)由甲方承擔。乙方負責塔機基礎施工和底盤安裝(按塔機基礎圖進行),甲方應派人協助、指導乙方安裝,並在塔機安裝前做好基礎部分試壓報告、隱蔽資料、防雷地極資料、底盤水平資料和將動力配電箱接至塔機基礎位置。在塔機安拆過程中,乙方應派2-3名工人配合甲方作業(安全責任由甲方承擔),因現場場地侷限或因現場塔機定點失誤而造成不能用25T吊車正常安拆所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負責;因安裝現場道路不暢通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因乙方原因在收到底盤後15天內不能保證塔機安裝驗收,則必須向甲方支付超出天數的台班費。

三、修理及維護:

塔機安裝時,甲方配標塔新鋼絲繩一套,使用過程中更換鋼絲繩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果租用時間超過壹年,甲方承諾向乙方提供當時塔高所要求的新鋼絲繩一套/台),超高電纜由甲方負責。塔機經驗收交付使用後,如發生故障或者不能正常使用,在乙方通知甲方後,甲方必須在2小時至4小時內趕到現場維修,否則扣除當日台班費。但操作工不按操作規程造成的塔機損壞或現場不能保證所需動力電壓380V±5%造成的電機損壞,由乙方負責其產生的全部維修及換件的費用。

四、塔機安全責任:

甲方在安裝拆卸、維修時,乙方應設立警戒線,禁止與塔機無關的人員進入安裝拆卸、維修工作區域,甲方對安裝、拆卸、維修人員及乙方安排的配合人員的安全負責,塔機在租賃期間若違反操作規程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責,如塔機自身質量和安裝、維修質量原因造成的事故及相應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螺栓及其它部件鬆動的調校、加油等由操作工負責完成。

五、費用結算和支付:

1、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採用現金或支票,每三個月按乙方財務制度結算一次,,工程完工,乙方必須付清所有租金。甲方所收費用必須出具正式有效的税務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並由甲方承擔相關損失和責任。

2、甲方與乙方結算租金時,必須同時具備以下經乙方相關負責人簽字認可的結算憑證,即:工單、結賬單、結算明細表、付款憑證及費用報銷單等。《付款憑證》、《費用報銷單》必須經乙方分管領導及主管領導簽字生效。甲方違反上述結算程序,乙方有權拒付相應租金,並不因此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到乙方辦理完各項付款審批手續之日為付款起算日。

3、乙方工作人員對外以乙方名義向甲方所出具的欠據、收據及承諾等,必須經乙方分管領導、主管領導審批同意,並在5日內到乙方加蓋行政公章方為有效,否則,均視為無效,乙方不因此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六、塔機進場要求:

簽訂合同後,乙方要求增加塔機或標節時,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甲方。

七、塔機報停:

塔機使用結束,乙方以書面及電話通知甲方拆除,甲方承諾72小時內安排人員拆除(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停租日以乙方通知之日為準。

八、塔機轉移期間20天內不計算租金,超過20天開始計算租金。

九、甲方負責提供塔機投入使用所必需的檢驗證明和相關手續,並負責塔機的中間檢驗。因甲方原因未提供上述手續、證明的,造成的一切損失和法律責任

由甲方承擔,並相應扣減台班費。手續需交乙方技術部門審核、認可,若甲方不及時向建委、監理部門和其他相關單位提供應由甲方提供的手續,乙方有權拒付租金,且不因此承擔違約責任。

十、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執行。

十一、合同糾紛處理:

經濟糾紛、事故糾紛等執行合同條款的所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有關塔機性能或質量問題,可提請塔機檢測中心鑑定。如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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