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租賃合同模板彙編6篇

來源:文萃谷 1.52W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租賃合同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華】租賃合同模板彙編6篇

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在長房時代城租賃商鋪經營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商鋪基本情況

乙方租賃商鋪具體位置:

地址:

第二條 租賃用途

乙方商鋪所經營的項目:服裝、品牌: 。如乙方在合同期需要更改經營項目或轉換經營品牌的,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商鋪租賃期限共計3年,自20xx年4月18日起至20xx年4月17日止,從20xx年9月1日起開始計算租金,此前均作為甲方給乙方的優惠免租期。

2、租賃期未滿,乙方退租的,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四條 商鋪租金的繳納方式

1、商鋪租金及相關費用按合同面積收取。

2、商鋪租金按150元/月.㎡計算,計人民幣6141元/月;物業管理費按 5 元/月.㎡計算,計人民幣 284.00元/月,由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方在開業之日收取。

3、租金按季度繳納,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預繳三個月的商鋪租金,合計人民幣18423.00元。此後乙方應提前20日繳納下一個季度租金。乙方逾期繳納租金的,每延期一日,應按所欠繳租金的3%每日向甲方繳納滯納金。

4、租金遞增標準:

合同簽訂前兩年保持不變,從第三年開始,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礎上按5%標準遞增。

第五條 其他費用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方繳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3、有關税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第六條 租賃保證金

1、為確保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幣2兩萬元整作為租賃保證金。

2、上述租賃保證金在合同有效期內不計利息。

3、租賃保證金用於以下情形:

(1)乙方有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行為時,甲方可沒收該租賃保證金;

(2)甲方對乙方延遲支付商鋪租金、物業管理費或其他費用的扣款;

(3)乙方遲延支付水電費的扣款;

(4)其他乙方應承擔費用的扣款;

(5)租賃保證金被用於扣除上述款項後,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予以補足,否則,每延遲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項日3%的違約金。

第七條 裝修

1、承租方應在合同約定的門面交付使用之日起7日內辦理入夥手續、30日內裝修完畢並開張營業。

2、承租方應按物業管理公司的規定安裝門面招牌。

3、承租方對門面進行裝修或增擴設備,須按照相關物業管理規定,事先交納裝修保證金,並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管理合同》,不得改變房屋結構,損壞設備設施,合同期滿後按照來修去留的原則移交門面。門面消防安全按政府職能部門的規定自行辦理手續,消防設施及裝飾裝修費用自理。

4、嚴格按商業街整體規劃、功能分區進行店內經營,不得隨意變更經營項目。

第八條 維修

甲方負責商鋪的主體結構及有關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但因乙方裝修或使用不當導致的損壞由乙方承擔全部維修責任。如乙方未在指定的期限內予以修復的,甲方有權自行組織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承租方的變更

租賃期間,乙方如將所租賃的商鋪轉租或交給第三方使用,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經同意後方可,否則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條 續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重新簽定租賃合同(合同條件另行協商),雙方如未就續約事項重籤合同,本合同按時終止。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 退租

1、合同期滿,乙方必須在三日內將承租的商鋪內屬其所有的貨物、櫃枱及未形成附合的設施設備全部撤出。如不及時撤櫃,甲方派人撤出,所產生的費用和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2、乙方撤出經營場地時,不得破壞商鋪內已形成附合的設施設備,因乙方責任造成不良後果的,甲方有權追究其責任並要求賠償,該損失甲方可直接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賠償。

第十二條 保險

租賃期內,乙方應自行購買各類商業財產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經濟糾紛,概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各項約定,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照本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代理人、管理人、受僱人或股份所有人在經營過程中與第三人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及其他法律行為,均與甲方無關,完全由乙方自行負責。若因此影響甲方聲譽及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3、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税法,若因税務問題遭到税務機關查處,其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保留要求賠償以及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4、乙方應負責所租賃門面的用電、用火安全,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的任何事故或糾紛責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5、乙方負責自行辦理工商、税務、衞生、公安等部門的經營許可證,如未按相關要求辦理合法經營手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糾紛或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合同的終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的貨物,其價值不足以彌補甲方或第三者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追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以任何形式和名義擅自將租賃商鋪轉租、與第三人合作經營、

或交給第三方使用或在所租賃商鋪上設定抵押等權利負擔的;

(2)累積拖欠租金及其它費用超過十天的;

(3)被有關部門採取查封等強制措施的;

(4)從事違法國家法律法規的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1)依法申請破產或停業整頓時;

(2)發生解散事由時。

乙方因上述原因單方解除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後應配合。除以上原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終止合同,如發生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的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扣除租賃保證金。

3、本合同無論以何種方式終止,乙方均有義務和責任妥善解決經營期間的債權債務與糾紛,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收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十六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送達。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七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各項條款,任何一方違約都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若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賃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且甲方收到乙方繳納的租賃保證金時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份,經雙方法人授權代表人簽署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甲 方:

法人代表:

電話號碼:

授權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日 期:

乙 方: 法人代表: 電話號碼: 授權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日 期:

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關於場地租賃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方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場地及設施

1、甲方場地地址:平方米(㎡);

2、房屋狀況:;

3、租賃用途:。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自年日始至日止。 本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但須在租賃期滿30日前與甲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租賃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繳納方式

1、(大寫: )租金的繳納方式為半年繳,每次繳納全年租金的50%。第一次繳納的時間為日,第二次繳納的時間為年月

2、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由乙方在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與權力

1、 雙方簽訂本合同後,甲方須按時將場地交付給乙方使用;

2、 甲方有按時收取相關租賃費及派生費用的權利;

3、 由於場地規劃拆遷,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提前告知乙方的義務;

4、 租賃期間,甲方享受對場地的監督檢查權,並主動聽取乙方意見改善管理服務質量。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如期如數向甲方支付租金、履約保證金及水電等相關費用。

2、乙方應妥善保護承租場地及設施。如乙方需對房屋(場地)進行改造、裝修等(包括空地新建房屋)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同時提交施工方案,在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其費用及安全問題自負。

3、乙方應負責承租場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衞生等,由此發生的各類問題與甲方無關。

4、乙方應於合同終止日無條件將租用的場地歸還甲方(簽訂新的續租合同除外),並確保場地及附屬設施完好無損。

5、乙方經甲方批准自行建設的附屬設施,合同解除後,可移動裝修及設施部分,乙方可以帶走;不可移動部分(如房屋及場地圍牆等),乙方不得人為破壞,其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因建設造成的投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得以建設投資作價抵頂租賃費及派生費用。

第六條 租賃期間派生費用

租賃期間的派生費用,如水、電費用,按月以水錶、電錶計量的實際用量計費,由乙方全部承擔。其中電費每度為 元,水費每噸為 元。

以上各項費用,乙方必須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繳納上月各項費用,乙方拖欠上述各項費用達十日以上後,甲方有權利停止供水、供電。

第七條 合同主體的變更

1、若未出現本合同第八條規定合同終止的條件,甲方將租賃場地所有權移交給第三方,本合同繼續有效。

2、乙方因經營需要,涉及租用場地整體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使用時,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

1、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合同期滿;

3、甲方規劃拆遷。

屬上述原因造成的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場地。

1、乙方擅自將場地整體或部分轉租未經甲方同意的;

2、乙方利用承租場地進行非法活動,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3、乙方擅拆除甲方原有設施或侵佔不屬合同內規定場地,經甲方勸阻無效的;

4、乙方未能及時足額繳納租金及派生費用,且拖欠時間累計壹個 3月的;

5、乙方未履行《消防安全規定》,又違反有關國家政策及規定,經甲方勸阻無效的;

6、甲方規劃需場地(房屋)拆遷或計劃另有用途的;

第十條 違約及免責條件

1、乙方因使用管理不當致使場地及設施損壞的,應負責修復或按價賠償;

2、乙方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扣除履約保證金直至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期繳納水電費等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從乙方履約保證金中扣除所欠費用;

4、甲、乙雙方合同終止,乙方未按期歸還租用房屋(場地),甲方有權追加期間的雙倍租金和採取停水、停電、封門等措施直至扣押物資;

5、乙方在租賃期間對外所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及債務等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乙方不得隨意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權不予返還乙方已交付租金及履約保證金等;

7、甲方單方解除合同,應返還乙方多交納月份租金,及其履約保證金;

8、甲方要求乙方參加財產保險,場地、附屬設施及商品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火災等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乙方租賃的場地在堆放燃煤及其他貨物時,其貨物距離圍牆等設施壹米以上。乙方如有違反,其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人員傷害等,均由乙方負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的,可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__________,即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每月________元,乙方應每___月付一次,先付後住。第一次乙方應於甲方將房屋交付同時,將房租付給甲方;第二次及以後付租金,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應於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 _____ 元,到期結算,多餘歸還。

五、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 甲乙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

2、 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設備,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設備,否則應按價賠償。

3、 水、電、煤氣、電話、網絡、有線電視等的使用費及物業、電梯、衞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 入住日抄見:水___度,電___度,煤氣___度。所有費用乙方應按時付清。

4、 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

5、 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如需開具房租發票,因此產生的税費由乙方支付。

7、 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 本合同經簽字(蓋章)生效。

9、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情況發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________元,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須另行追加賠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賃內容

1、_______________鋼琴_________台。

2、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鋼琴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租賃期限

鋼琴租用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鋼琴押金為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鋼琴租金為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出租方在承租方使用前對鋼琴進行運送、系統維護、調律和整理,確保不影響承租方正常使用。

六、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承租人需在簽訂協議書之日付給出租方鋼琴押金和租金。

2. 出租方鋼琴送回出租方後,經出租方檢查無誤,出租方退還押金,租金不予退還。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所租的鋼琴轉租他人,否則保證金將不退還。

4. 本協議一式______份,自簽字之日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規範商場經營行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雙方及租賃物業位置及用途

1、甲方為本合同租賃物業之所有人,乙方為一獨立,合法的經營人。本合同之租賃物業為商場內分隔的商鋪攤位(以下簡稱租賃攤位).

2、甲方將位於本商場內層號共平方米的商鋪攤位及附屬經營設施租賃給乙方使用。(其中使用面積含公攤面積20%)。

3、乙方約定經營品種為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改變經營項目及經營品牌,乙方必須具有經營該產品的合法資質,授權書及相關證照。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日至年月年月

第三條;租金及其它費用的交納期限.方式

1、商鋪攤位租金每平方米每月/月。合同項下租金及總額為拾萬仟拾元/年(¥:/年)。

2、商鋪攤位租金繳納方式

(1)商鋪攤位租金三個月按季度支付,在每一支付季度前十日交清。

(2)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所使用的電費。暖氣費。空調費等費用。由甲方每月按租賃面積向乙方收取。乙方應在每月的30日前按甲方通知將當期應交水費,電費。管理費 元/平方米及 員工工資等費用交給甲方。

第四條:保證金

1、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加納現金形式的保證金元整(保證金不計息),以保證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義務、維護甲方聲譽、嚴格遵守《**精品傢俱城管理條例》、積極承擔經營者的義務。如違反上述義務有下列行為所產生的罰金、費用等有甲方直接從保證金中扣除。

(1)、因乙方經營的產品或服務致使消費者主張賠償金及相關費用的;

(2)、因乙方的經營行為而發生人身、財產損害,權利人主張賠償金及相關費用的;

(3)、因乙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及違反本商場約定而被主管部門處罰或應承擔罰金的。

2、甲方根據第2款扣除保障金後,乙方必須在五日內將保障金補至原數額。

3、合同終止後滿一年,未發生因乙方經營而產生的糾紛問題,待乙方與權利人妥善解決後根據結果再行處理。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利定製所有承租人必須遵守的真個商場相應的規章制度,並根據商場運作狀況時調整租賃商鋪攤位的租金。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監督、檢查、有權配合有關部門對乙方進行管理。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品牌傢俱城管理條例》的行為做出批評教育、停業整頓、罰款、留置貨物直至解除合同的處理。

2、甲方在下列情況下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租賃攤位並不承但任何責任,不退還乙方所交保證金與乙方已經繳納的租金及各項費用。

(1)、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進行違法活動,經書面警告仍不糾正的。

(2)、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延遲、拒交商鋪攤位租金、電費等各項費用,逾期10天以上的。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辦理手續私自出租、分租、轉讓、轉借、互相交換或以任何形式變相為前述行為的。

(4)、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1個月無正當理由不開業的;乙方擅自停業持續3日以上15日以下的(乙方擅自停業15日以上按《***品牌傢俱城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5)、乙方違反工商、税務、物價、治安、衞生、計生、質量監督、計量等法律、法規及行政管理法規、受到有關部門處罰的。

(6)、乙方冒用、借用甲方名稱,或有其他使甲方聲譽、利益受到較大損失的行為。

(7)、乙方對租賃物業造成較大損失的。

(8)、乙方違反《***品牌傢俱城管理條例》,造成嚴重後果的。

3、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公共設施的維護、保養,公共面積部分的商場治保、安全防火以及衞生保潔工作。

4、甲方在公共部位設置集中用水處,乙方不得自行接用水管道至攤位處,違者必須自行拆除,經甲方通知不拆除的,甲方有權派人拆除並由乙方承擔費用。甲方負責排接用電線路至乙方攤位處,在乙方租賃區域內,乙方可自行排接用電線路,費用自理,安裝時必須符合國家電路安裝規範。

5、甲方尊敬乙方的經營權利,負責維護商場正常的營業秩序,保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6、在事先通知乙方情況下,甲方對商場內一切公共設施,均有權安排工作人員進行乙方營業間進行檢查、維護和改建。(緊急情況下,甲方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7、在乙方未交清租賃商鋪租金、廣告費、賠償款等相關款項時,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備、貨物、產品行使留置權。

第六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除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情形外,雙方均不得中途終止本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租金三個月的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解釋權歸**品牌傢俱城所有。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合同任何一方可向晉城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補充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 註冊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商鋪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m2(使用面積__________m2)

第二條 租期________ 年,自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至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第叁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一次繳納租金。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押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後,甲方即可煺還乙方押金(無息)。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煺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 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 管理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 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 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 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傢俬、家電設備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乙方的職責:

1. 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5% ,如拖欠租金拾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不煺還乙方押金。

2. 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 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塬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塬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塬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 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錶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 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塗刷任何塗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交給甲方。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係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並有權訴之法律。

8.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叁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七條 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所有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煺還乙方。

第八條 甲方配備的室內電器、傢俱的數量、型號和裝修的標準,以附件確認為準。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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