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技術服務合同樣本-技術合同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最新技術服務合同樣本-技術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最新技術服務合同樣本-技術合同1
項目名稱:
委託方:
(甲方)
服務方:
(乙方)
簽訂地點:省市(縣)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 項目的技術服務(該項目屬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屬技術培訓合同應當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培訓計劃、進度;屬技術中介合同應當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三、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四、驗收標準和方式:
技術服務或者技術培訓按標準,採用方式驗收,由方出具服務或者培訓項目驗收證明。
本合同服務項目的保證期為。在保證期內發現服務質量缺陷的,服務方應當負責返工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但因委託方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問題除外。
五、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項目報酬為(服務費或培訓費):元。
服務方完成專業技術工作,解決技術問題需要的經費,由方負擔。
(二)本項目中介方活動費為:元,由方負擔。
中介方的報酬為:元,由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元,時間:
②分期支付:元,時間:
元,時間:
③其它方式:
六、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技術服務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八條、第九十九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培訓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百零五條、百零六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中介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百一十二條、百一十三條、百一十四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七、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根據上述文章內容,我們可知,關於技術服務的法律行為也是需要訂立合同的。而且技術服務合同應該按照文章中的格式和內容訂立,這樣才能方便合同的進行。
委託方(甲方):
服務方(乙方):
日期
最新技術服務合同樣本-技術合同2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項目名稱
第二條 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1.服務內容:
2.方式:
3.要求:
第三條 工作條件:
第四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項目報酬(服務費或培訓費): 元。
服務方完成專業技術工作,解決技術問題需要的經費,由 方負擔。
2.本項目中介方活動經費為: 元,由 方負擔。中介方的報酬為: 元,由 方支付。
3.支付方式為如下第 種:
(1)合同生效後 日內向乙方支付報酬總額的 %;
(2)合同履行完成後(驗收合格之日起)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報酬餘額。
(3)其它方式: 。
第五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 甲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後 日內向乙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數據、材料、樣品:
2.在接到乙方關於要求改進或更換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樣品的通知後 天內及時做出答覆;
3.按約向乙方支付報酬,乙方開户銀行帳户為 。
4.協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項:
第七條 乙方的主要義務
1.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技術服務工作;
2.依照下列技術經濟指標完成技術服務工作: ;
3.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材料或工作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時,應在合同生效後 天內通知委託方改進或者更換;
4.應對甲方交給的技術資料、樣品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現繼續工作對材料、樣品或設備等有損壞危險時,應中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委託方;工作完成後應歸還上述技術資料、樣品,不得擅自存留複製品。
第八條 保密條款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技術成果收益歸屬
在履行本合同中,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於乙方所有。(注:當事人還可以有其他不同的約定)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樣品和工作條件,影響工作質量和進度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逾期二個月不提供約定的物質技術條件,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 %的違約金。
2.甲方遲延支付報酬,應當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 %的違約金,逾期二個月不支付報酬或者違約金的,應當交還工作成果,補交報酬,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 %的違約金。
3.甲方遲延接受工作成果的,應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 %的違約金和保管費。逾期二個月不領取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權變賣、處理工作成果,從獲得的收益中扣除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後,剩餘部分返還甲方,所獲得的收益不足抵償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有權請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擅自不履行合同,應當免收報酬並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 %的違約金。
2.未按約定的期限完成工作的,應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 的違約金。
3.未按質按量完成工作的,應當負責返工改進或如數補。如果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4.在工作時間,發現對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材料或工作條件等不符合合同規定,未按約定期限通知委託方,造成技術服務工作停滯、延誤或不能履行的,應酌減或免收報酬;
5.在工作期間,發現委託方提供的物品有受損的危險,未按約定期限通知委託方,應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6.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將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或工作成果引用,發表或提供給第三人,應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 %的違約金。
7.對甲方交付的樣品,材料及技術資料保管不善,造成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或者損壞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驗收時間: ;
2.驗收地點: ;
3.驗收標準: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技術指標;
4.驗收方法:由甲方組織有關同行業專業技術人員驗收,寫出驗收報告;
5.驗收費用由 方負擔。
第十三條 保證期為 (年/月)。在保證期內發現服務質量缺陷的,乙方應當負責返工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但因甲方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問題除外。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 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 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 份,送 留存一份。
委託方(蓋章): 服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委託方擔保人(蓋章): 服務方擔保人(蓋章):
地址: 地址: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