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途貨物運輸合同(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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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長途貨物運輸合同(通用8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長途貨物運輸合同(通用8篇)

長途貨物運輸合同1

託運人: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

託運人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貨人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充分協商,就____________(貨物名稱)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能夠列表寫明,也能夠用文字直接表述)。

二、貨物的包裝(寫明包裝的條件、標準等資料)。

三、貨物的起運地點:____________

貨物的到達地點:____________

四、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期限:____________

五、貨物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

六、貨物的裝卸職責及方法:____________

七、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

八、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____________

九、託運人是否聲明價格,是否辦理貨物運輸保險:____________

十、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____________

十一、違約職責: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送________單位存查________份。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託運人(章):

承運人(章):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日期:

______年___月___日

長途貨物運輸合同2

合同編號:

甲方(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

二、甲方委託乙方運輸,運輸方式為________運輸,該批貨物總重量________噸。

發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四、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人。

五、甲方付乙方的運輸費用為:到交貨點每噸(車)運費為________元本批合計費用為大寫:________元(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發票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六、乙方在將貨物交給人時,同時應協助人親筆籤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繫不上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人提貨。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

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點。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丟失、短少、損壞、污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並按照甲方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

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交給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途貨物運輸合同3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遵守。

第一條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理解甲方委託,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資料,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甲方義務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供給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繫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資料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供給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景,代理行為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供給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為結算依據;

2.為便於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並於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户(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並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後,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違約職責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職責。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職責。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職責。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職責。

4.由於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長途貨物運輸合同4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方委託乙方以汽車運輸方式承運甲方託運貨物,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依法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運輸時間要求:

1.1 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點為:(見附件)。

1.2 運輸時間要求:(見附件)。

1.3 甲方託運的貨物內容,以貨物交接清單為準。

第二條: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2.1 運價標準為:(見附件)

2.2 結算方法為:乙方在每月 日至 日將上個月的《業務結算彙總表》(包括紙檔和電子檔)及對應的“結算憑證”(必須填列內容完整、有大田操作部門蓋章和經辦人簽名、有收貨單位簽收和蓋章簽名)送於甲方進行校核;雙方核對無誤後,乙方出具正式運輸發票,甲方確認後用銀行轉帳方式支付。如有需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

第三條:甲方責任

3.1 所託運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2 負責提供準確的提貨和貨物送達地點、電話、收貨人和聯繫人等有關資料。

3.3 負責貨物的包裝,並確保包裝符合要求。

3.4 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運作要求培訓。

3.5 甲方應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運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 乙方及其承運工具、駕駛員,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必須有齊備的國家政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及牌照。提供虛假資料一經查證,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依法追究

乙方的違約責任。

4.2 從乙方接到甲方日發貨通知時起,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裝貨點提貨,乙方未依照雙方約定時間到達,乙方應按次償付甲方違約金 元,因此給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3 乙方車輛必須車容整潔,車廂衞生,符合甲方貨物的運輸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和人員甲方有權拒絕使用,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4 提貨時乙方必須仔細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和型號,並在乙方運單和貨物清單上簽字確認。

4.5 從提貨並辦理完髮運手續的當日24時開始計算時間,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期限,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如未依照雙方指定時間內到達,由乙方承擔該次延誤的所有責任。

4.6 乙方應按照甲方對貨物運輸的具體要求,負責運輸全程的貨物安全,自提貨後至收貨人簽收前所出現貨物短少、被盜、被搶、雨淋、破損、污染、交通意外、交通違章等由乙方原因造成貨運事故而形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發生貨運事故後,乙方應第一時間出具貨運事故記錄,並在事故發生次日起計算30天以內向甲方清償事故損失,其賠償依據為甲方對貨品的聲明價值,但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戰爭、自然災害、政府管制等)所造成的損失除外。

4.7 乙方在運輸途中,天氣、路況、車況等發生異常情況時,如洪水、冰雪、塌方、修路、交通事故、車輛損壞、車輛修理等,乙方人員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按照甲方人員的要求進行處理,如擅自處理異常情況而造成不良後果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4.8 貨物走失或稱逃貨(定義:非發生可見性事故,超過5天未將甲方貨物送達甲方指定目的地並不知去向,視為貨物走失或稱逃貨),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聲明價值先行賠付。貨物走失後又被追回的,貨物由甲方決定是否安排收回,在收回或部分收回的情況下,扣除期間產生的貨損、調價和運費等損失後退回其餘相應賠款。

4.9 對甲方要求整車運送的貨物,在運輸途中,乙方人員未經甲方人員同意不得擅自轉換運載工具、不得拆卸貨物和改變貨物的疊裝方式、不得拼裝其它物品;乙方若違規轉載、拼裝、拆卸等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4.10 對於甲方要求零擔運輸的非危險品貨物,乙方不得將甲方的貨物與危險品等混裝,如發生混裝,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與乙方的運輸合同。

4.11 乙方將貨物送達交付時,應認真核對收貨人的身份,必須取回有收貨人簽名或加蓋公章的有效回單,並在約定時間內交給甲方,如出現回單丟失或不能按時回單,乙方必須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有關貨款無法收回。

4.12 乙方應保證承運司機在途期間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乙方在運輸途中應及時向甲方反饋車輛在途跟蹤情況,如乙方不彙報或甲方無法與在途車輛聯繫的情況發生並造成違約、產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4.13 乙方承運司機在到達目的地前,應提前一個小時通知收貨單位或甲方指定人員,做好接車卸貨準備。

4.14 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留置甲方所託運的任何貨物。未經甲方允許,乙方擅自留置甲方貨物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其它違約責任

5.1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支付運輸服務費的,超過一週後每增加一天支付應計運費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5.2 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5.3如乙方在派送過程中因派送的服務質量未達到客户要求而引起客户投訴、發生客户拒付運費等問題,其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須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5.4 若乙方沒有嚴格的查驗收貨人身份,致使收貨人收錯貨或沒有收到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須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價值向甲方賠償。

第六條:貨物運輸質量考核指標

6.1 為保證貨物運輸質量,甲方按貨物運輸質量考核指標,每月對乙方進行一次評估考核,具體考核指標要求如下(按月統計):

① 準時提貨率: ≥97%

② 準時到達率: ≥97%

③ 貨損貨差率: ≤0.03%

④ 簽單返還及時率: ≥99%

⑤ 客户投訴率: ≤1%

6.2 質量考核指標計算方法:

① 準時提貨率=每月準時提貨票數/每月實際發貨票數×100%

② 準時到達率=每月準時簽收的票數/每月所承運的票數×100%

③ 貨損貨差率=每月承運貨物殘損、差錯、丟失的件數/每月承運貨物總件數×100%

④ 簽單返還及時率=及時返還的簽單數/應返還簽單數×100%

⑤ 客户投訴率 = 客户投訴次數/所承運貨物的總票數

6.3 甲方按月統計乙方的運輸質量指標完成情況,對乙方未達標的項目,甲方將對乙方處以 元/項·次的經濟處罰,如果乙方上述任何一項指標連續兩個月未達標,甲方除按有關規定處罰外,還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6.4上述考核指標僅用於服務質量考核,乙方不得援引上述指標作為自己的免責條款。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 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和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

7.2 本合同文本條款適用於大田集團其他運輸業務,如需增加其他運輸線路,以補充協議的形式確定運價。

7.3 當乙方提供的運單背書條款與本合同發生衝突時,以本合同為準。

7.4 雙方如有其它約定事項,也可用合同附件加以説明,合同附件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7 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祕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祕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 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9.1 若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雙方均可提請 (指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有約束力。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開户行: 開户行:

帳 號: 帳 號:

長途貨物運輸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法規,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有償原則,在良好的信譽、互利互且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定以下條款:

一、乙方承運甲方託運的貨物(見“出貨單”或“託運單”),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指定的收貨倉庫。

二、乙方須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準確、完整無損、安全地將貨物運達指定地點交給收貨人,並辦理好貨物的交接手續。

三、一般情況下甲方需在託運前一天通知乙方,若遇甲方緊急出貨或需加急到達,乙方仍應保證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並交付給指定收貨人。

四、貨物的交接

1、在起運地辦理貨物交接時,甲,乙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貨物的交接工作。

2、甲方使用的出貨單是貨物管理責任交接的必要依據文件。

3、在起運地裝貨時,雙方應共同清點貨物件數,在確認出貨單所記載的物件準確無誤後,乙方應在甲方的出貨單的承運欄上簽名,承運司機之簽名視為乙方之簽章,由此產生之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甲方的出貨單上簽字後,貨物管理責任即由甲方轉給乙方,從即時起至貨物到達目的地並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與裝卸到指定的收貨倉庫止,乙方對此期間所造成任何貨物損失都負有完全的賠償責任。

5、如果甲方提供託運貨物的包裝不完好或不符合運輸要求的,乙方應不予裝載與出貨,否則應視為乙方認可甲方所託運貨物的包裝狀況完好無損。

6、貨物到達指定地點後,乙方應與收貨人共同在場辦理點件交接手續,收貨人確定無誤後,應在乙方所持的運費結算憑證上(出貨單或託運單)簽字,如發現有貨損,雙方當事人應查明情況,分清責任,由收貨人在甲方的“到貨異常報告書”上批註説明貨物損失情況,並由承運司機簽字確認。如乙方不能提供有收貨人簽字的運費結算憑證,則視為貨物丟失,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貨物的全部貨款、該批貨物的運費以及甲方需要向收貨人承擔的違約金。

7、甲方在客户處每月會有客訴機器或不良品,需要從客户處帶回甲方廠內及修整,乙方應積極配合帶回,費用按零擔方式計算,在甲方通知乙方時間最晚3天內要派車去客户處裝退貨,如有延遲按照每天2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運輸損失

運輸損失認定:根據收貨人及乙方承運司機共同簽字確認的書面損失記錄;雙方無法認定或意見不一致的,共同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定損,費用由乙方承擔。貨物在運輸途中,如因自然災害線路斷阻或其它客觀原因而不能按時到達,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六、運輸車輛及運輸時間

1、為防止貨物損壞,乙方所用車輛必須是安全防水等合格貨車,車箱長度需符合雙方協定要求,若乙方提供車輛不能符合雙方協定的要求使實際裝載貨物未能達到應有的裝載量,則少裝部分應扣除相應運費。

2、從起始地到目的地,乙方應在雙方協定的承運時間內到達目的地,超出時間為違約。

七、運輸費用

1、運輸費由雙方根據市場價格協商,確定起運地至目的地運價,並簽定“運輸協商議價目表”為合同附件,乙方不得任意調高運價,若遇特殊情況,乙方需調整運價,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並説明調整運價原因,經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共識後,始可調高運價,市場運輸價格降低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相應調低運價,若乙方故意隱瞞且被甲方核實時,甲方有權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以合同期內最低運價結算運費。

2、貨物到達由收貨人點收完畢後,若貨物無損失,收貨人應在司機隨車攜帶的產品送貨單上簽收,若貨物到貨有損失,收貨人應填定“到貨品質異常報告書”説明物品損失情況,並由承運司機簽字確認,由甲方向乙方收取賠償金額,如乙方未能在規定時間賠償,甲方有權不予支付運費。

3、乙方在裝貨後在次月10日前提供可抵扣之運費發票,同時甲方財務在15日前收到發票及請款單的,以月結三個月付款,乙方若因發票等資料不全延誤,則甲方可延後一個月付款。

4、乙方根據合同應付的違約金,必須在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費之前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延遲或拒絕支付運費。

5、在每次承運前,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有關裝貨數量信息,乙方收到裝貨信息後合理安排車輛至甲方裝貨,最晚2天內需要安排車輛來甲方裝貨,如有延遲按照每天2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在當月運費中扣除。

八、違約與賠償

1、乙方逾期將貨物運達指定地點並交付給收貨人,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該次運費的20%違約金。

2、貨物錯運到達地或收貨人/收貨倉,由乙方無償運到規定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收貨倉,由此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的,按本條第1項處理。

3、從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目的地交付給甲方指定收貨人時止,乙方應對貨物的破損、雨淋、污染、缺少、滅失等各種損失情況負完全的賠償責任。

4、如因逾期、錯運、毀損等情況,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貨物的價款、運費損失、向第三方承擔的逾期或不能交貨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5、若是甲方同意乙方拼車時,乙方應保證甲方託運貨物的安全,若造成甲方貨物受損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是缺少、滅失等損失情況之賠償按照櫻花衞廚廣州分公司市場正常銷售單價進行全額賠償,若是因破損、雨淋、污染等損壞導致收貨人不收貨的按照廣州分公司市場銷售單價的.5折進行賠償。

6、甲方將每月對乙方進行綜合評價,連續兩月評分在80分以下,甲方將有權解除合同。

7、乙方應依誠實信用與甲方從事商務往來,不得有與甲方相關人員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經查實如有發生,乙方以全部餘款作為違約金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不得有私下宴請甲方相關人員之情事,經查實如有發生,乙方以當月運款的5%作為違約金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9、甲方相關人員如有謀私利向乙方提出不合理要求的,乙方應據實向甲方有關『主管』反映。

10、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所承攬事項交第三方處理。

11、無論乙方為何種形式的經營方式或組織形式,均需按法律法規規定招用員工,因乙方違法招用員工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因乙方所僱司機(含裝卸人員)原因造成甲方、第三人或其自身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2、附件中報價單,價格為包含保險的價格,出現任何貨物損壞由乙方承擔,合同生效後需購買全年保險。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書面協議。

十、本合同若有爭議,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據實訴訟解決。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途貨物運輸合同6

甲方(託運方):

地址:

傳真:

乙方(承運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公路運輸合同。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託運的主要貨物為:、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化工產品

1.2、 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永紅化工指定的送貨地點。

1.4、 甲方託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説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1)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

(2)乙方回覆認可書;

(3)甲方裝貨;

(4)雙方驗貨簽收;

(5)發往目的地交貨;

(6)收貨單位驗籤;

(7)驗收後取回單;

(8)將回單交回甲方;

(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户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户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合同範本《公路運輸合同》。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託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並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務,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志成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5.2、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彙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於查賬。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公路運輸價格表》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100元的違約金。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不在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合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未結運費。

7.6、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祕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祕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簽署日期:

長途貨物運輸合同7

託運方:_______

承運方: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道路貨物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貨物編號品名規格單位單價數量金額(元)_______

二、包裝要求:

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終止合同。

三、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貨物價值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四、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託運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運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長途貨物運輸合同8

甲方(託運人):

工商登記證號: 法定代表人:

開户行: 賬號:

地址: 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承運人):

工商登記證號: 法定代表人:

開户行: 賬號:

地址: 電話: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強制性標準,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1、託運人是指委託承運人運輸危險貨物,並與承運人訂立道路貨物運輸合同(危險貨物)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________________ 。

2、承運人是指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從事營業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並與託運人訂立道路運輸合同(危險貨物)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________________ 。

3、收貨人是指道路貨物運輸合同(危險貨物)中託運人指定的提取貨物的人。

4、道路危險貨物運單是指道路貨物運輸合同(危險貨物)的證明,是貨物交接單證。

5、危險貨物裝貨清單是指記載所裝危險貨物名稱、數量、尺碼、重量、標誌和箱內貨物積載情況等明細內容的單證。

6、承運人責任期間是指從收到貨物起至運達目的地交付收貨人止的承運人掌管的全部期間。

7、危險貨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蝕等危險特性,在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和處置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毀或者環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質和物品。危險貨物以列入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品名錶》(GB12268)的為準,未列入《危險貨物品名錶》的,以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公佈的結果為準。

8、本合同所稱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是指使用載貨汽車通過道路運輸危險貨物的作業全過程。

第二條 貨物的基本情況:

1、危險貨種類:

□爆炸品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易燃液體 □易燃固體、自然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 腐蝕品□雜類

2、託運人保證合同期限內向承運人至少託運________________(噸、件、箱)的貨物。

第三條 運費及其他費用:

1、運費:____

2、每月____日前承運人繕制上月《費用清單》發給託運人確認,該清單應包括運費、其他費用、代墊費用等。

3、託運人在收到《費用清單》後的____日內,審核確認後發回承運人,由承運人開具符合法律規定的發票給託運人;

4、託運人按結算期向承運人支付運費,在結算期屆滿前____日,支付上月運費。結算期為____________ 。

□油價每上漲或下跌 ____ %, 運費相應上漲或下跌____ %。

□勞動力成本(以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計)每上漲或下跌 ____ %, 運費相應上漲或下跌____%。

承運人應當將按照本合同計算得出的運費增加數額在《費用清單》中另行列明,託運人應當在收到書面通知後____ 日內支付。

託運人應當將按照本合同計算得出的運費減少數額書面通知承運人。承運人已收取運費的,應當在收到書面通知後的下一結算期的費用中扣減。

第四條 貨物的保險與保價:

1、保險:

□由託運人自行辦理;

□由承運人代為辦理;

□具體業務具體協商選擇並在《道路危險貨物運單》上註明。

由承運人代為辦理保險的,託運人應當出具書面委託書,所需費用由託運人另行支付給承運人,不計算在運費之中。若發生保險事故,承運人應提供相應的文件,協助託運人辦理理賠。

2、保價:

□ 否

□ 是牭テ被蹺鎰薌鄢過 ____元,或毛重每公斤超過____元時,必須保價。保價費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0.7%,由託運人在貨物啟運前支付。

□ 具體業務具體協商選擇並在《道路危險貨物運單》上註明。

第五條 貨物的託運與承運:

託運方委託承運人託運貨物前,應提前____小時遞交《道路危險貨物運單》,並提交與貨物及運輸有關的其他單證。如託運貨物不符合法定或約定運輸條件的,承運人可以在____小時內要求託運人改正;託運人拒絕改正或無法改正的,承運人有權拒絕託運人的運輸要求。

第六條 貨物的交接:

交接貨物時,交接雙方應當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單》,核對品名、件數及包裝狀態和標誌標識,在交接單證上加以記載。

第七條 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人的義務

1、託運人應當遵守國家關於道路運輸危險貨物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託運危險貨物和對危險貨物進行作業。

2、託運人應當委託具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承運人承運,並須查驗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範要求承運人應當具有的證書、證照或證明,如委託外省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在滬承運的,必須查驗本市交通管理部門的備案證明,複印後與貨運單一併留存。並比對《上海市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平台接入車輛目錄》,明確承運車輛。

3、託運人應當及時辦理危險貨物運輸所需的各種手續,並將已辦理各項手續的單證和證明文件送交承運人。

4、託運人應當按照《危險貨物運輸包裝技術條件》(GB12463)和《危險貨物包裝標誌》(GB190)和其他規定,妥善包裝貨物並在外包裝上設置標誌。

5、託運人應當向承運人書面提供説明危險貨物的品名、數量、危害、應急措施等情況。需要添加抑制劑或者穩定劑的,託運人應當按照規定添加,並告知承運人相關注意事項。託運人託運危險化學品的,還應提交與託運的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術説明書、安全標籤。託運整箱時,需提交危險貨物裝箱清單。

6、自理裝卸貨物的,用於裝卸危險貨物的機械及工具的技術狀況應當符合行業標準《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中規定的技術要求。裝卸作業應當遵守《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規程》的規定,並指派裝卸指導員,並對其行為負責。

7、託運人不得在危險化學品中夾帶普通貨物,不得將危險化學品匿報或者謊報。

8、託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運費、其他費用及償還墊付費用。

9、託運人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當給予書面通知,並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二)承運人的義務

1、承運人應當嚴格遵守國家關於道路運輸危險貨物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承運危險貨物。

2、承運人應當查驗託運人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許可證,複印後與貨運單證一併留存,不得為無相應許可證的單位運輸危險化學品。

3、承運人應當提供其具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資質、其車輛及從業人員具有相應資質、及已投保承運人責任險的證明。包括但不限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運輸貨物的車輛應當具有相應資質的運輸證。其從業人員應當具有從業資格證,並具有其他法律法規規範要求的證書、證照或證明。

4、承運人不得將承運的危險貨物轉交其他無相應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其他單位或者個人運輸。

5、承運人應當根據承運的危險貨物的需要,提供性能良好、經濟適用的載貨車輛。載貨車輛技術性能和技術等級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並按《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誌》(GB13392)的要求懸掛標誌,配備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以及與所載運危險貨物相適應的應急處理器材和安全防護設備。承運車輛必須是正常接入交通運輸部全國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平台,並被錄入《上海市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平台接入車輛目錄》。

6、承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接收貨物。接收貨物時,應當核實所裝運危險貨物的收發地點、時間以及託運人提供的相關單證是否符合規定,核實貨物的品名、編號、規格、數量、件重、包裝、標誌、安全技術説明書、安全標籤和應急措施以及運輸要求,並認真檢查包裝的完好情況。

7、承運人應根據危險貨物的性質,根據《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規程》的規定,嚴格按照要求採用合適的方法對貨物進行固定、捆綁、襯墊。在裝貨過程中,如發現貨物包裝破損,應及時做好記錄,並通知託運方,更換合格的包裝後再裝車。

8、承運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路線或合理的路線,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或合理期限內,將貨物運送到目的地。承運人對危險貨物進行裝卸、運輸時,應當遵守《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規程》的規定,不得超過規定的荷載、限量裝載危險貨物,不得將危險貨物與普通貨物混裝。

9、承運人應當及時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承運人發出到貨通知後,收貨人在規定期限內不提取或者承運人無法聯繫到收貨人的,承運人應當通知託運人,託運人應當毫不遲延地提出解決方案。

第八條 責任的劃分:

(一)託運人的責任

1、託運人未按合同或運單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備好貨物和提供裝卸條件,以及貨物運達後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而造成車輛延滯及其他損失的,託運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因託運人下列原因而導致車輛、機具、設備損壞、污染或人身傷亡的,託運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 未正確説明所託運的危險貨物的種類、數量、危險特性以及發生危險情況的應急處置措施;

(2) 未按照國家規定對所託運的危險貨物妥善包裝,並未在外包裝上設置相應標誌的;

(3) 貨物包裝質量不符合標準,而從外部無法發現;

(4) 需要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的危險貨物,未添加或未將有關情況告知承運人的。

3、託運人錯報、瞞報、誤填貨物名稱或裝卸地點,造成承運人錯運誤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由託運人承擔賠償責任。

4、託運人不按約定支付運費及其他費用、償還墊付費用的,除上述費用外,並須支付上述費用的____‰/日的違約金,在____日內,託運人仍不支付的,承運人有權留置相應貨物。

5、託運人不提供或不能足額提供約定數量的貨物時,應向承運人支付不足部分運費的____%的違約金。

(二)承運人的責任

1、貨物在承運責任期間內,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負賠償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包裝完整無損而內裝貨物短損、變質;

(3)貨物的自然損耗和性質變化;

(4)託運人違反國家有關法令,貨物被有關部門查扣、棄置或作其它處理;

(5)託運人或收貨人的過錯;

(6)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的承運人的免責的情況。

2、由於承運人違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而造成託運人損失的,承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承運人的責任,造成貨物未按約定時間運達,承運人應負違約責任;逾期到達的,超過____ 小時後,以____元/小時/(車)為標準起算賠償金額,該賠償金額仍不足以彌補損失的,承運人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錯運到達地或錯交收貨人,承運人應將貨物無償運到規定的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

4、貨物發生滅失損壞的,如果託運人在啟運前聲明貨物價值並已支付保價費的,按保價金額賠償。託運人未對貨物進行保價或雖在貨物啟運前聲明貨物價值但未支付保價費的,承運人支付的賠償數額為滅失損壞貨物運費的____倍,遲延交付的賠償數額為遲延交付貨物運費的 ____倍。

5、承運車輛未接入交通運輸部全國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平台,並未被錄入《上海市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平台接入車輛目錄》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1、貨物起運前,託運人可以要求變更合同,並承擔因變更合同所發生的費用。

2、貨物起運後,託運人可以變更貨物的到達地、收貨人,並承擔因變更合同所發生的費用。

3、任何一方變更合同,必須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條 保密事項: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在約定的保密期限內,不得將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文件、記錄、通訊、信息和交易披露給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規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機關的要求而強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為 ____________________,該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終止的影響。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的爭議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友好協商仍不能解決的,應當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選擇依法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請劃去前款內容)

第十二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年,自____ 年 ____ 月____ 日始,至 ____年____月____ 日止。合同期屆滿前一個月,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續簽合同。如雙方未就延展期限進行協商並達成協議,則本合同自期限屆滿時終止;但若雙方在合同期屆滿後仍實際發生承託業務關係的,則視為接受本合同約束,其約束力延展至最後一次的承託業務完成之日止。

第十三條 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內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職位: 職位: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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