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代理合同書3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進口代理合同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進口代理合同書1
委託代理進口協議書
協議編號:
日期:
委託方: 代理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委託方與代理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代理進口商品訂立如下協議:
一. 委託進口貨物內容
二.委託方對代理方的授權範圍:
1. 授權代理方根據雙方確定的進口合同主要條款與外商簽約;
2. 授權代理方在委託方違約時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貨物(詳細內容見本合同第五條);
3. 授權代理方特別權限,包括履行、變更、中止、解除進口合同及其他相關事項;
4. 委託方怠於行使索賠、起訴或提交仲裁權利侵犯代理方利益時,代理方有權代為行使。
三.雙方責任
(一)委託方責任
1.確保委託事項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對代理方與外商簽訂的進口合同履行義務;
2.不得利用代理方享有的條件和政策進行不正當違法活動,並對代理方在授權範圍內依
本協議規定所做的一切代理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3. 外商由委託方指定(或提供),委託方應自行對該外商資信和產品質量負責,無條件
接受代理方根據代理協議進口的貨物,並保證貨單相符、單單相符、單證齊備;
4. 自行承擔進口關税、產品增值税和進口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
5. 委託方或其指定的外商不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和/或本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
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條件的,委託方無權要求代理方退還已經支付的開證保證金。與此同時,委託方還應償付代理方為其墊付的所有費用(含以月息%的標準計算的利息等),支付違約金等,並承擔代理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6. 委託方除按銀行要求支付%開證保證金外,還應為代理方開證信用額度的%部
份提供擔保。
7. 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可以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
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委託方應該和代理方一起與外商共同交涉,免除代理方對外商的`責任。如因此造成代理方損失,委託方應承擔代理方的相關費用以及其它損失。
8. 當外商違約時,如委託方提出索賠的,應在索賠期內向代理方提供必要的索賠證件,
預支付相應的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並提供必要的協助。委託方不承擔索賠費用或不提供必要協助的,均視為委託方放棄索賠。
(二)代理方責任
1. 依據本協議的規定與外商洽談、簽訂、履行合同;
2. 在收到委託方%保證金後開出即期信用證(或者其它方式的付款);
3. 若因外商或承運人原因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或無法全面履行的,代理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或按本協議規定代表委託方對外索賠,並實時向委託方通報相關情況。
四.結算方式及期限
1. 委託方須在信用證付款日到期日前五日內將其餘%貨款以付匯當日銀行外匯牌價計算將貨款轉入代理方指定賬户,在此之前物權屬於代理方;
2. 在貨物進口報關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報關費、批文費、報檢費、倉儲費、銀行費用等均由委託方自行承擔並即時支付。如實際由代理方代墊的,委託方須在報關完畢後立即付還代理方;
3. 代理費按海關認可總金額的 %計算,委託方應在報關完畢立即支付。
五.違約責任
若委託方無法及時付款或不付款(含關税、增值税)而發生糾紛,或貨物滯留碼頭(倉
庫)產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委託方必須承擔一切責任(支付一切費用及賠償一切損失)。
六.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籤
訂之日起生效。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七.因執行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雙方均可以向代理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委託方:代理方:
時間: 時間:
進口代理合同書2
代理進口協議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 為甲方進口業務的唯一代理人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 代理進口商品
產品名稱:
英文名稱:
二. 合作方式及責任義務
(一)合作方式
1、 甲方自行與出口方(外方)協商確定甲方所需進口貨物的品種,規格, 質量標準,價格和交貨期以及違約責任等問題。
2、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簽訂進口合同所需的各種相關資料及甲方認可的貿易條件,以乙方的名義與外方簽訂進口合同。
3、 進口商品到貨後,乙方負責辦理清關的各種手續。經乙方授權, 甲方也可以乙方的名義自行辦理上述手續。
4、 甲方自行提貨。
5、 乙方向甲方開具增值税發票。
(二)雙方責任義務
1. 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在貨物進口之前應將必要的信息提供給乙方, 以便乙方對外簽訂進口合同。
(2)甲方應在進口商品到貨後及時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提單,發票,裝箱單,產地證,檢驗檢疫等相關報關文件,以便乙方及時辦理進口通關手續。
(3)甲方負責所進口商品的品種,質量和數量的核查驗收。
(4)甲方承擔繳納進口關税,增值税及其它通關費用。
(5)甲方承擔銀行手續費,產生乙方代為支付的費用,甲方亦應承擔。
(6)甲方須在 進口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將進口所需付的全部貨款,銀行手續費等款項劃入乙方賬户。
(7)甲方應在進口貨物通關之前將所需的'各種通關費用劃入乙方賬户,以備辦理通關之用。
(8)貨物通關後,甲方應及時提貨。如發生滯港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9)甲方應自覺遵守海關等有關部門的規定,貨物品名、數量、價值等必須真實準確。如發生海關對貨物歸類和申報價值重新核定而導致增加的進口關税和增值税由甲方承擔,即使貨物通關放行後,如海關事後發現缺證、少證或漏徵税收等情況,海關依法補徵税收或補證,甲方仍須依法補税或補證。
2.乙方責任義務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資料後應及時準確的與外方簽訂貨物進口合同,並將合同副本給予甲方。
(2)乙方在接到到貨通知後應及時通知甲方,在接到進口通關所需全套單據後應及時辦理通關手續。
(3)進口商品屬於法定商檢、檢疫產品的,乙方應及時向商檢、檢疫部門辦理有關手續,不得延誤。
(4)甲方將通關所需費用匯入乙方賬户後,乙方應及時繳納進口關税、增值税及其它各項費用。
(5)如需開具銀行信用證,乙方應按照合同要求及時準確的辦理開證事宜。
(6)乙方向甲方開具的增值税發票必須合法、有效。
三. 甲乙雙方的結算
(1) 甲方應隨貨款同時向乙方支付進口總貨值百分之一的代理費,代理費不足RMB1000元按RMB1000元計。
(2) 支付貨款金額依照實際支付當日的銀行匯率牌價核算。
四. 其它約定條款
1. 進口合同一經簽訂,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能自行就進口合同條款對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諾,也不能自行與外商變更或修改進口合同。
2. 凡甲方同意的進口合同條款,甲方不得由於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補償。
3. 因甲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已支付的各項費用並應承擔代理方因此發生的一切損失。
4. 因外商不履行合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5. 當外商違約時,如甲方提出索賠,應在索賠期內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索賠證據,承擔相應的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6.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由於產生各種雙方無法預料的問題(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等),雙方將及時進行協商解決,合理調整本協議的有關內容,或你訂補充協議加以規定,該補充協議也將視為本協議的有效部分。
7. 甲乙雙方需終止本協議的,必須提前2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且之前所簽訂對外及對內合同必須執行完畢。
8. 甲乙雙方若發生單方違反本協議或產生爭議和分歧,應本着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
9.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正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制定補充協議。
11.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委託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日期:
進口代理合同書3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_________進口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代理乙方進口以下商品:
1.商品名稱:_____________
2.規格及數量:___________;總數量:_________
3.產地:_________________
4.價格:_________________;總金額: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條款最終以甲方對外欠約合同為準。
二、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對外簽署合同並向乙方提供合同副本。
2.收到乙方的開證保證金後按合同要求對外開立信用證。
3.負責辦理代理進口報關、商檢及其他接貨手續,但所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如需索賠,在收到乙方的索賠委託、依據及索賠費用後及時代理乙方按甲方對外簽署的合同規定向外索賠,索賠利益歸乙方所有,但代理手續費不做任何退回。
5.如乙方未按規定向甲方付清全款,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並自行處理貨物,以及向甲方索賠由此而造成的其他損失。
6.及時向乙方通報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特別是貨物備妥期、裝運期、預計抵達情況,以便乙方及時做好接貨準備。
7.收到國外正本單據審核無誤後,及時向乙方結算。匯率以甲方實際對外付匯日匯率為準。
(二)乙方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全額_________%的代理手續費。
2.協議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_________%作為開證保證金。
3.接受甲方採用的貨物進口標準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甲方代表乙方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買方”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4.收到甲方交來的對外進口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核對。如發現同協議要求有不符點時,應在收到合同副本後三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甲方。否則,即視為乙方已承擔該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5.貨到目的港後,應積極配合甲方的.港口貨運代理辦理貨物的交接事宜。乙方必須在貨到後_________天內向甲方交清貨物的全部税款(進口關税及增值税)和港口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報關費、商檢費、港雜費、倉儲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及全部貨款,以便甲方放貨。
6.如果外商系乙方自己所定,如發生遲交貨或不交貨等問題由乙方負責追索,甲方協助。
三、索賠處理
(一)甲方必須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發現問題時,及時處理。凡屬於船方或保險責任的,應會同甲方在港口的貨運代理向有關責任方面索要貨損、貨差證明,通過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有關索賠手續。凡屬於國外發貨人責任的短重及/或品質索賠,及時申請商檢,並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有效期終了前15天將商檢證書送到甲方,以便甲方審核及時對外提賠。
(二)甲方必須積極辦理屬於發貨人責任的短重及/或質量索賠。甲方不承擔直接的賠償責任,但有義務代表乙方向國外發貨人提賠,並須據理力爭督促國外發貨人儘速理賠。甲方須及時向乙方通報對外索賠進展情況,並對此索賠案負責到底直至乙方同意結案為止。
四、爭議解決
凡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長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依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其它本協議未盡事宜,適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