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轉讓合同合集6篇

來源:文萃谷 1.4W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轉讓合同6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有關轉讓合同合集6篇

轉讓合同 篇1

商標權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商標權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對商標權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的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

二、商標圖樣:(貼商標圖樣,並由轉讓方蓋騎縫章)

三、商標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國別:__________________

四、該商標下次應續展的時間:_____________

五、該商標取得註冊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及商品或服務的具體名稱:

六、商標權轉讓方保證是上述商標的註冊所有人。在本合同簽訂前,該商標曾與簽訂過非獨佔(或獨佔)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本商標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原與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轉由受讓方為合同當事人,原合同所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由受讓方享有和承擔。所有權轉讓事宜由轉讓方通告方。

七、商標權轉讓後,受讓方的權限:

1.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_____________

2.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地域範圍:_____________

八、商標權轉讓的性質:(可在下列項目中作出選擇)

1.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2.非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九、商標權轉讓的時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辦妥商標轉讓變更註冊手續後,該商標權正式轉歸受讓方。屬非永久性商標權轉讓的,商標權轉讓的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轉讓方將在本合同期滿之日起收回商標權。

十、商標轉讓合同生效後的變更手續:由甲方(或乙方)在商標權轉讓合同生效後,辦理變更註冊人的手續,變更註冊人所需費用由___方承擔。

十一、商品質量的保證:商標權轉讓方要求受讓方保證該商標所標示的產品質量不低於轉讓方原有水平,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製造該類商品的技術指導或技術訣竅(可另外簽訂技術轉讓合同);還可提供商品説明書、商品包裝、商品維修法,在必要時還應提供經常購買該商品的客户名單。屬非永久性轉讓的,轉讓方可以監督受讓方的生產,並有權檢查受讓方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十二、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產經營情況祕密的義務;受讓方在合同期內及合同期後,不得泄露轉讓方為轉讓該商標而一同提供的技術祕密與商業祕密。

十三、轉讓方應保證被轉讓的商標為有效商標,並保證沒有第三方擁有該商標所有權。

十四、商標權轉讓的轉讓費與付款方式:

1.轉讓費按轉讓的權限計算共___萬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時間:

十五、轉讓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該商標的註冊有效地域內經營帶有相同或相似商標的商品,也不得從事其他與該商品的產、銷相競爭的活動。十六、雙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後,違反合同規定,仍在生產的商品上繼續使用本商標,除應停止使用本商標外,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交付商標轉讓費的,轉讓方有權拒絕交付商標的所有權,並可以通知受讓方解除合同;

3.其他:---------------------------------------------------------------------------------

----------------------------------------------------------------------------------。產權合同:商標權轉讓合同

十七、其他條款或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八、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在深圳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未經商標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責任由雙方自負。

轉讓方:(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受讓方:(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轉讓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用地依據及商品房座落位置。

甲方以________方式取得位於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號)為________。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准文件號為________ 。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 ,地塊規劃用途為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主體建築物的性質為____,屬____結構,建築層數為____層。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 。

第二條 乙方所購商品房的面積。

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建築面積共________ 平方米(其中實得建築面積________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 平方米),共________(套)(間)。(該商品房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

該商品房分別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___ (幢)(座)____層____號房,

第________ (幢)(座)____層____號房,

第________ (幢)(座)____層____號房。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根據法律規定的房屋所有權與該房屋佔用土地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致的原則,該商品房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在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時由政府主管部門核定。

第三條 該商品房銷售特徵。

該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

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________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 。

該商品房為(內銷)(外銷)商品房。

外銷商品房批准機關為________ ,外銷商品房許可證號為________ 。

第四條 價格與費用。

該商品房(屬於)(不屬於)政府定價的`商品房。按實得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面積(暫定價)為每平方米____元,總金額為(____幣)________元。

除上述房價款外,甲方依據有關規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税費:

1.代收______________,計(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2.代收______________,計(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3.代收______________,計(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代收税費合計(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第五條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異的處理。

該商品房產交付時,________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不包括±____%)時,上述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包括±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一條 交付期限。

甲方須於____年__月__日前,將經竣工驗收(包括建築工程質量驗收和按規定必須的綜合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規定的裝飾和設備標準的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不可抗拒的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

第十二條 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個月內按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 設計變更的約定。

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作重大調整時,必須在設計方案批准後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天內提出退房要求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

第十四條 交接通知與乙方責任。

預售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商品房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天內,到甲方指定地點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項。若在規定期限內,乙方仍未付清全部應付款,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條規定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交接與甲方責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之日起____天內,雙方對該商品房進行驗收交接、交接鑰匙、簽署房屋交接單。若因甲方責任在乙方付清全部應付款之日起後仍未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七條 質量爭議的處理。

乙方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 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八條 甲方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運行:

第十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條 關於物業管理的約定。

該商品房移交後,乙方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

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乙方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二十一條 保修責任。

自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築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乙方購買的房屋作________使用,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之房屋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設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三條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接時已清除該商品房原由甲方的抵押權。如交接後發生該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四條 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號劃撥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甲方與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的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七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商品房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________公證(指外銷商品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除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外,責任方須按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實際已付款(已收款)的____%賠償對方損失。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天,由甲方向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頁,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合同 篇3

甲方名稱(轉讓方):

家庭住址:

聯繫方式:

身份證號碼:

乙方姓名(受讓方):

聯繫方式:

身份證號碼:

雙方經過協商,甲方將本人已租賃位於,面積大約的服裝商鋪的使用權、經營權限完全轉讓給乙方,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連同預付定金在內乙方應給付甲方房屋轉讓費用 元整(大寫: )。該費用包括甲方對該房屋裝修和目前該商鋪內甲方所有投入設備的所有權的轉讓。如甲方將商鋪內本方購置的貨物轉讓給乙方,另行估價。

第二條 甲方需保證與房屋所有人所簽訂的合同的真實有效,保證與乙方進行轉讓的行為是合法並被房屋所有人允許的。如果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使用本服裝商鋪或者影響正常營業的,甲方應當承擔乙方全部押金與房租以及貨物損失,並返還所收取的乙方轉讓費用。

第三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與該商鋪房主所簽訂租賃合同失效,甲方不得再私自進入乙方已經承租的店鋪,不得再進行任何經營與管理活動。

第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條 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第六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捺手印):

乙方(簽字、捺手印): 月日 日

轉讓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為了方便乙方在XXXX停放車輛,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地下停車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汽車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XXXX編號為 汽車車位。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甲、乙雙方同意將第一條商定的汽車車位一次性定價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三、車位的銷售特徵為:[現售車位]/[預售車位]

四、乙方在簽訂本合約三天內一次性付清汽車位使用費共計人民幣 元,按時劃款到甲方銀行賬户。經甲、乙雙方確認,甲方收款銀行帳户為: 。

憑繳費清單領取汽車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權。如在約定時間內未付清全部使用費,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五、乙方所購的上述車位作為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變該汽車位的性質、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若有損壞或由此產生事故,乙方除應負擔恢復原狀費用外,還應賠償造成他人的損失並承擔後果。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公約及車位管理制度,且交納相應管理費用。

六、乙方使用汽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讓的地下車位按有關規定,無法辦理產權證、土地證手續,但享有與所購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權(不享有土地使用權);若國家法律政策對地下車庫使用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庫使用年限按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處理。

八、甲方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

九、甲方有權先期委託物業管理公司對地下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視為認可甲方之委託車位的管理方式。

十、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乙方享有轉讓、繼承的權利,涉及相關手續的變更,乙方須書面告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變更協議,並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關的手續費,手續費按原車位轉讓價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一、代政府收繳的物業維修專項基金在簽訂本轉讓合同時按政府有關規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因解決本協議爭議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保全費、訴訟費、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十三、本合約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本合約一式兩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效力等同。

十四、本協議更改無效。

附:一、雙方的有效身份證複印件;

二、車庫明細圖的有效複印件。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5

甲方:(買方) 身份證號:

乙方:(賣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乙方將一輛小客車指標一次性轉給甲方。轉讓價格為大寫人民幣 元小寫人民幣 元。此指標,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乙方將身份證原件放在甲方手中,做為以後車輛過户使用,甲方確保身份證只做本指標名下的車務事項使用,甲方不用此身份證做任何違法事宜。

如有違反規定條款,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在此期間本指標名下所有車輛出現的任何違章及交通違法事宜均由甲方自行承擔同,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如果遇到國家政策對小客車指標有所變動,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均由買方自行承擔,轉讓方保證此指標真實。

甲方以後如不在北京用車工作,乙方無條件配合甲方給車牌照轉讓他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合同 篇6

甲方: (轉讓方)

乙方: (承接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檔口轉讓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將座落在鞍山市鐵東區文化街四隆集團景子街1號樓租賃的4f722#小百區檔口(檔口使用面積為4.19平方米)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格為23000元(其中含保證金838元,三個月租金2270元,所含租金從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甲方保證轉讓給乙方的檔口是合法的直接租賃者,並具有合法的轉讓權利。

二、乙方首付給甲方檔口轉讓費壹萬捌仟元人民幣,(從乙方交付甲方轉讓費之日起開始計算,甲方應在3日內將檔口倒出,並將檔口交付給乙方使用)。乙方的轉讓費餘額(伍仟元人民幣),待甲乙雙方更名過户後一次性付清。

三、如果甲方不能按期將檔口交付乙方使用,並不能及時更名過户,所發生的一切後果及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如果甲方違反本轉讓協議悔約,須按轉讓成交價格的二倍賠償乙方的損失。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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