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貿易合同集錦九篇

來源:文萃谷 1.94W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貿易合同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有關貿易合同集錦九篇

貿易合同 篇1

供方:紡織有限公司

需方:布業貿易有限公司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

產品品名

產品規格

顏色

數量(米)

單價(出廠含税價)

總價(元)

全棉嵌條坯布

(代號106#)

1. 經紗:J40s+100D有色絲

2. 緯紗:J40s

3. 經緯密度 158X102/英寸(下機)

4. 門幅:63英寸(下機)

坯布

50000米

11.50元/米

575000.00元

合計人民幣大寫: 伍拾柒萬伍仟元整(實際金額以實際數量計算)

一. 短溢量:+-10%以內可以接受

二. 質量要求:按客人確認樣,國標一等品生產,布面乾淨,控制小疵點,有色絲的顏色儘量靠近原樣.匹長120米,拼接率少於5%左右

三. 包裝要求:匹裝打包,3匹成一包

四. 交貨方式:需方驗收合格後由供方代辦託運,運費由需方承擔.

五. 特殊約定:無

六. 付款方式:預付定金100000.0 (人民幣壹拾萬元整),然後批款批貨,最後由需方在供方檢驗合格後付清餘款,然後發貨.供方同時開給需方增值税發票.

七. 交貨日期:定金到帳後35天以內交完.

八. 違約責任:按合同法.

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複印件有效).

需 方 供 方

單位名稱(章)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 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貿易合同 篇2

國際技術貿易合同是分屬兩國的當事雙方就實現技術轉讓這一目的而締結的規定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文件。它的形式往往是與國際技術貿易方式相對應的,如許可合同、技術服務和諮詢合同、合作生產合同、設備合同等。其中許可合同是最基本、最典型、最普遍的一種形式。技術服務和諮詢合同也比較典型和廣為採用。因此,這裏僅介紹這兩種合同形式。

1、許可合同

許可合同是指許可貿易的技術供方為允許(許可)技術的受方有償使用其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而與對方簽訂的一種授權協議。根據授權程度的不同,它有獨佔許可合同、排他許可合同、普通許可合同、可轉讓許可合同、交叉許可合同等類型。根據其合同標的不同,又有專利許可合同、商標許可合同和專有技術許可合同等類型。

許可合同由於類型不同,其合同條款及其內容有相同的部分,也有各自特殊的部分。

各種許可合同共同性的條款及內容有如下方面:

(l)合同名稱和編號。合同名稱要確切地反映合同的內容、性質和特徵。例如“××專利許可合同”。合同編號是識別合同的特定符號,它反映出許可方的國別、被許可方的名稱和部門及簽約年份等。

(2)簽約時間和地點。簽約時間是雙方正式簽字日期,簽約地點往往與簽約時間相聯繫。簽約時間和地點往往涉及合同的生效、法律的適用及納税等問題。

(3)當事人法定名稱和地址。這是有關通訊聯絡不可缺少的,也是雙方發生爭議確定法院管轄權和適用法的依據之一。

(4)鑑於條款,常用“鑑於……”語句,故名。它是敍述性條款,用以説明當事人雙方的背景、立約意願和目的,其中要特別講明許可方對技術或權利擁有的合法性及被許可方接受技術的經驗和能力。

(5)定義條款。為使合同內容清楚、言簡義切,常對以下詞語進行定義:與合同標的有關的重要名詞和術語;各國法律或慣例有不同理解或易產生歧義的重要名詞和術語;重要的專業性技術術語;合同中多次出現、需加以簡化的名詞和術語等。應注意所下定義的名詞和術語在同一合同各條款出現時,含義應安全一致。

(6)轉讓技術的內容和範圍。這是整個合同的核心部分,是確認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基礎。它主要規定:具體的技術名稱、規格,要求達到的性能和技術指標;轉讓的方式(包括合同產品設計資料、生產技術資料的範圍和內容),供方在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方面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具體培訓人數、方式,技術服務的範圍及待遇條件,要達到的目標,受方可以使用技術製造、銷售和出口許可產品的地區;商標的使用辦法,等等。

(7)技術改進和發展的交換。在合同期限內,供受兩方都有可能對原轉讓的技術作出某種新的改進或發展。一般來説,改進和發展的技術的所有權應歸作出改進和發展的一方所有。雙方均應承擔不斷交換這種改進和發展了的技術的義務。對這種改進或發展了的技術的交換辦法應在合同中加以明確規定。通常將規定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改進和發展技術的條款稱為“繼續提供技術援助條款”,將被許可方向許可方提供改進和發展技術的條款稱之為費用互惠、交換期限一致的原則。

(8)技術文件的交付。該條款包括技術文件交付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對技術資料包裝的要求,技術文件短損的補救辦法,技術文件使用文字和技術參數的度量衡制度等內容。

(9)技術價格與支付。技術價格是指技術受方為取得技術使用權所願支付的、供方可以接受的技術使用費的貨幣表現。與有形商品定價不同,技術定價是個複雜的問題,其高低取決於多種圖素,主要有供方為完成交易所墊支的直接費用;供方所預期的利潤;技術的生命週期和技術所處的週期階段;供方所提供銷技術服務量;技術使用的目的和範圍;供方對受方授權程度,供方對技術的擔保和受方接受能力;技術供求狀況;技術的經濟效益;受方國家政治環境和對產權保護狀況等等。技術價款的支付辦法也與有形商品不同,常用的做法有三種:一是一次總付。即將技術使用費、技術資料費和技術服務費等費用一次算清加總,其總金額一次付清或分期友。二是提成支付。即當技術實施後,逐年按合同產品的產量或銷售額或所獲利潤提取一定比例作為技術價款支付。三是入門費加提成支付。即當合同生效或受方收到技術資料後,先支付一筆約定的金額,然後再逐年提成費用。

(10)保證。該條款主要是為維護被許可方的利益,加強許可方的責任。它包括權利保證和技術保證兩項內容。權利保證主要是指許可方應保證其是所轉讓技術的合法顧有者,並有權進行技術轉讓,這種轉讓在合同規定的地域內沒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利。技術保證是指供方保證按合同規定提供技術,其提供的技術是安全實用的,可以生產出合格的合同產品。在保證條款中,主要是規定技術保證的內容。權利保證則主要在鑑於條款、侵權等條款中加以規定。

(11)其他條款。除上述條款外,許可合同中還有“索賠、不可抗力、税費、法律的適用和爭議的解決、合同期限、文字及簽字,合同附件等條款和內容。這些內容與一般商品買賣合同大同小異,故此不再贅述。

各種許可合同的特殊條款是根據合同標的具體特點所須規定的條款。

專利許可合同的特殊條款包括專利條款、專利保持有效條款等等。

專利條款。該條款要明確所轉讓專利技術的法律狀態,列出專利號、專利申請國別、申請時間和有效期限。若屬正在申請的專利,則要在合同中訂明將來雙方的權力義務如何隨申請結果而變化,等等。 專利保持有效條款。多數國家規定,專利權人必須按年交納年費才能維持專利權的有效。因此,在合同中一般應規定:許可方有義務依法交納年費以維持所轉讓專利的有效性;若因未交納年費而導致專利失效,則合同將因此而解除。 在專利許可合同中還應列有規定專利標記的使用、侵權及其處理條款等等。

商標許可合同的特殊條款主要有:商標內容和特徵,商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受方使用商標的形式;對商標標識的管理;關於產品質量監督權等。

專有技術許可合同的特殊條款主要有:初期保密協議,保密和考核驗收條款。初期保密協議主要是在進行技術談判時雙方所達成的保密協議,保證在技貿合同未達成的情況下,受方有義務在一定期限內,對從供方那裏獲得的一切技術祕密予以保密。保密條款則是在雙方達成交易訂人合同中的關於保密責任、措施等規定。

考核驗收條款。技術貿易的“交貨”過程,實際上是供方向受方傳遞和傳授技術知識、經驗和技能的過程。其中除移交技術資料外,更主要的是靠言傳身教的形式向受方“交貨”。“交貨”是否完成?所交之“貨”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在技術貿易中這些問題只能用考核合同產品的辦法來解決。因此,在考核驗收條款中,必須訂明以下主要內容:考核驗收的產品型號、規格、數量,考核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次數,考核驗收的地點、時間,所用關鍵專用測試儀器及設備的提供,雙方參加考核驗收人員的安排和責任,考核費用的負擔,考核結果的處理,考核不合格的責任歸屬,經濟、法律責任歸屬等等。

2、技術服務和諮詢台同

技術服務和諮詢也是國際技術貿易實踐中常用的一種技術貿易方式,由於其內容、範圍和形式相當廣泛,故其合同的內容也不盡相同。但一般來説,技術服務和諮詢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合同的標的。主要訂明合同項目名稱、服務內容和最終要解決的問題或要達到的技術要求。

(2)服務的要求及形式。在該條款中,應訂明服務方派遣技術人員的人次、等級、資歷、工作進度、工作地點和待遇條件,委託方接受培訓人員的數量、資格、培訓時間、地點、方式和待遇條件,服務方提供資料或報告的時間、地點和方式,以及完成技術服務和諮詢的時限。

(3)雙方的責任。委託方要如實介紹情況,為服務方實地考察提供方便;按規定支付技術服務諮詢費;按時接受對方的工作成果。服務方要盡努力為對方服務;及時提出報告;適時解答對方提出的問題;為對方保密,等等。

(4)諮詢報告的驗收和處理。若屬諮詢性服務,則在諮詢報告期限完了以後一定時間內,服務方要提供出諮詢報告,雙方舉行答辯會,由服務方解答委託方提出的問題或質疑。若發現報告中有數據差錯或其他問題,應規定糾正的期限,並確定驗收報告的最終期限。

(5)其他條款。其他如技術服務和諮詢的計價和支付;違約及其處理;關於工程設計、產品開發等技術服務合同的保證和擔保等都要在合同中訂明。

貿易合同 篇3

於_________市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以下簡稱售方)為一方,與________(以下簡稱購方)為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一、合同對象

根據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的關於建立貿易關係的協議精神,在中國、_____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向購方售出,購方從售方購入貨物。其品名、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1、2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_____。

售方有權對所供物貨數量多交或少交_____%。

二、價格

根據本合同所售出的貨物價格以__________計算,系中國_____國境車上交貨價,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等費用在內。

三、交貨期

交貨期在本合同附件1、2中規定。

發運站在__________運單上的戳記日期視為交貨期。

四、付款

買方應在收到貨物後3天內將貨款憑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匯至賣方指定帳户:帳單_____份;_____運單副本;品質證明書_____份;裝箱單_____份。

五、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與雙方所確認的,各執一份的樣品相一致,應該符合本合同附件中所規定的技術條件和售方國國家標準。

商品質量應由售方國生產者或售方國商檢機關出據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購方在本合同供貨結束後,仍將標準樣品保存六個月。

六、包裝和標記

包及標記應保證貨物在運輸和可能發生的換裝時的完好無損,同時應保護貨物免受氣候的影響。

包裝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要求。

每件貨物或貨簽上應以不易抹掉的顏色用中、_____文刷下列標記: 包裝箱高度超過_____米時,應標上重心符號和字母“__________”。

標記應符合國際貨協要求並且應刷寫在包裝箱兩側(側面,最好在端面)。 每箱貨物應附有詳細的裝箱單,上面註明品名、貨號、規格、數量、箱(包)號。

七、發運程序

發貨時,售方應隨__________運單附下列單據:

1.發貨明細單_____份(明細單標明合同號、協議書及附件號);

2.品質證明書_____份;

3.裝箱單_____份;

售方應自發貨之日起七天內用電報或信函將下列事項通知購方: 售方負責將按本合同售出的貨物運達指定交貨地點。

貨物的所有權以及可能發生的風險或破損的責任,從貨物自售方國鐵路交給購方國鐵路時起,即由售方轉至購方。

八、其它條件

任何一方無權在未取得另一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將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交給第三方。

本合同的任何更改和補充都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由雙方簽字。

本合同簽訂後,一切談判及在此之前進行的與合同有關的一切來往信函均告失效。

領取進口/出口許可證由買方/賣方負責。

本合同在雙方取得進口/出口許可證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兩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貿易合同 篇4

合同號碼:

本合同於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國______市簽訂。

甲方為: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

電傳:

乙方為: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

電傳:

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通過友好洽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貿易內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用於生產×××型機械××台,以及各種其他輔助機械設備,並同時提供各類機械設備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備用件,以及在生產過程中各種必需的測試儀器。具體的各類機械設備,測試儀器,附配件,備用件之型號,名稱,規格,數量,價格,包裝情況,交貨期限等,由雙方另行簽訂設備進口合同,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所生產的部分產品以及其他商品,經雙方協商後,也可用××工廠生產的××商品來償付全部機械設備的價款。具體的償付商品之品種,數量價格,交貨期限等,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償商品供貨合同,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設備進口合同與補償商品供貨合同可合併為補償貿易購銷合同,見附件。

  第二條支付條件與方式

由甲乙雙方對開信用證。即由甲方分期開出以乙方為受益人的遠期信用證,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機械設備的價款;乙方開出以甲方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證,支付補償商品的貨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補償商品的貨款,來支付全部機械設備的價款。當乙方支付的貨款不能相抵甲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之金額時,其差額部分由乙方用預付貨款方式,在甲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到期前匯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時議付所開的遠期信用證。甲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的按期付款,是寄託在乙方按規定開出即期信用證及按規定預付貨款的基礎上。乙方保證按規定開出信用證及預付貨款。

  第三條交貨期限

甲方用×年另×個月,分月用商品償付全部機械設備的價款。償還日期自乙方第一批機械設備到貨後約×個月後開始,原則上每月償還的金額是全部機械設備價款的××分之×。甲方可以提前償還,但需在×個月前通知乙方。

在甲方用補償商品償還機械設備價款的期間,乙方應按本協議項下的有關補償商品合同的規定,開出以甲方為受益人的足額,即期,不可撤銷,可分割可轉讓的信用證。

  第四條計價貨幣和作價標準

雙方商品均以×幣計價。乙方提供的全部機械設備及所有儀器,附配件用×幣作價,甲方提供的補償商品則按簽訂合同時甲方出口貨物的人民幣計價,以當時的人民幣對×幣的匯率折算為×幣。

  第五條利息計算

甲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及乙方所預付貨款的利息應由甲方負擔。雙方議定年利息率為為百分之×。

  第六條技術服務

貨物到達甲方口岸後,由甲方自行安裝。但在主要設備安裝過程中,甲方認為需要時,乙方必須派出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指導,提供必要的技術服務,在此過程中由於技術上的問題,所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經雙方協商,為完成此項工作,由乙方派出××數量的技術人員。在中國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附加設備

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現本合同項下的機械設備在配套生產時,繼續需要增添新的機械設備或測試儀器時,可由雙方另行協商,予以增訂。增訂的項目仍應列入本合同範圍之內。

  第八條保險

設備進口後由乙方投保。設備所有權在付清貨款發生移轉後,如發生意外損失先由保險公司向投保人賠付,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設備貨款。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合同規定購買補償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提供商品時,均應按合同條款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並向對方支付該項貨款總值的__%的罰款。

  第十條履約保證

為保證合同條款的有效履行,雙方分別向對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銀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擔保。甲方的擔保銀行為中國銀行××行,乙方的擔保銀行為×國×××銀行。

  第十一條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內容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有關條款,應及時向對方通報有關情況,在取得合法機關的有效證明之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關合同義務,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仲裁

凡有關本協議或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應提請×國×××仲裁委員會按×××仲裁程序在×××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該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是最終的,甲乙雙方均受其約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機關申請變更。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四條文字,生效

本合同用中,×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年。期滿後,雙方如願繼續合作,經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獲得批准後,可延期×年或重新簽訂合同。

甲方:

中國×××公司代表

(簽字)

乙方:

×國×××公司代表

(簽字)

見證人:

中國×××律師事務所律師

(簽字)

貿易合同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願、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農機具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所購農機具基本情況 單位: 元/

農機具名稱

產地

品牌

規格型號

數量

單價

總價

備註

合計(大寫)

第二條 質量標準:

每件農機具應符合《產品質量法》,達到《使用説明書》中明示的執行標準,或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交貨:交貨方式為(□出賣人送貨 □買受人取貨)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第四條 驗收:對於農機具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買受人異議期為出賣人交貨後 日內,異議經核實,出賣人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 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定合同時,買受人支付(定金/預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20%),貨到驗收後一次性支付餘款;

(二) 。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違約責任:

1、農機具產品經專業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出賣人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受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2、出賣人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受人支付遲延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遲延交貨 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受人還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已收取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買受人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出賣人雙倍返還定金。

(二)買受人違約責任:

1、買受人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出賣人支付遲延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

2、買受人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出賣人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申請消費者協會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出賣人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 本合同未定事項,按照《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執行,或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買受人(章): 出賣人(章):

住所: 住所: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訂時間: 簽訂地點:

貿易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作為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專業外貿公司,在相應領域內擁有良好的資信;

鑑於乙方已獲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所需的批准;

鑑於乙方作為委託人,願意委託甲方為其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

鑑於甲方作為受託人,將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_________號貨物出口合同(以下簡稱“出口合同”);

為明確委託人和受託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委託出口貨物(以下簡稱“貨物”)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質量

數量

單價

總價

交貨期

(註明貿易術語)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和責任(根據貿易術語項下賣方義務調整)

1.與貨物出口合同的買方(以下簡稱“外商”)簽訂出口合同。

2.在簽訂出口合同後,負責向外商催開出口合同項下的信用證。

3.在收到外商的承運貨物的船舶動態後,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乙方。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支付委託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2.按照出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商檢,並提供商檢報告。

3.在出口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將貨物運至交貨地點並交給外商指定的承運人。

4.備齊貨物出口所需的文件、許可證。

5.負責賠償甲方履行本合同時因不可歸責於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損失。

第四條 費用及支付

1.委託手續費:_________。

2.其他費用:(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貨物的出口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税均由乙方承擔。此等費税包括但不限於關税、增值税、報關費、保險費、碼頭雜費、倉儲費、開證費、商檢費、短駁運輸費、內陸運輸費等。若由甲方代墊,則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憑證進行結算。

3.費用支付:乙方應當在_________內,將本條第1款、第2款規定的委託手續費及其他費用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户。

第五條 與出口合同有關的違約、索賠

1.外商違約:當外商未能履行其相應義務時,甲方應及時將上述情況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披露該外商,乙方可以行使甲方對外商的權利並對其提出索賠,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必要之協助;如乙方委託甲方索賠的,應當在有效索賠期限內提交必要的索賠證件;如乙方委託並提供相應仲裁或訴訟費用的,甲方應依出口合同之規定對外提起仲裁或訴訟。上述索賠或仲裁、訴訟產生之利益或損失,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如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未能對外商履行義務的,甲方有權向外商披露乙方;如甲方因此對外商或承運人承擔違約責任或受到其他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但甲方因外商或承運人違約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義務的不屬違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且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其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七條 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解除後3日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後,根據情況可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同時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對外商的責任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八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2.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貿易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

(售方)為一方,與____(購方)為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對象

依據_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關於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為_____

第二條 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瑞士法郎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 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原蘇聯國家標準,並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 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徵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 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淨重。

第六條 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原蘇聯外經銀行關於邊境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定的辦法及————年——月——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的共同條件”以瑞士法郎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 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後——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是不超過供貨之日起——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後——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於保證期結束——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並負擔費用。

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 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後——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並註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與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 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儘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為中國對外貿易促進委員會,蘇方為原蘇聯工商會。

第十條 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其他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

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與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 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年——月——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共同條件”辦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俄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稱:_____ 購方名稱: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 電報掛號:_____

第十三條 運輸地址

發貨人: 收貨人:

發站:______ 到站:________

簽字:_______ 購方簽字:__

貿易合同 篇8

一、進料加工貿易流程

1、備手冊:接到新訂單後,首先要計算出這批訂單所需進口資財,按照損耗計算出實際的定購量,將各類資財分類合併(接照材質相同,單價相近的原則),最後整理出來的進出口重量差額要控制在10%以內(行業不同,損耗不同);

2.、網上預錄入。第一步完成後,在海關的加工貿易網裏面將此手冊下的內容一一錄入;

3、手冊審核. 第2步完成後,可以直接打印出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申請表,進口料件/出口成品備案清單,成品對應料件單耗情況和其它申請資料一併帶齊交於海關待批准;

4、主管海關對企業提交的資料(進料加工貿易合同備案的資料)進行審核(3日內完成審批),符合規定的簽發《銀行保證金台賬開設聯繫單》;

5、企業前往指定的中國銀行辦理保證金台賬手續,中國銀行簽發《銀行保證金台賬登記通知單》,交由企業帶回海關;

6、經海關核准有關單證,對符合有關規定的核發《進料加工登記手冊》;

7、進口。一般一週後,我們就可以拿到海關批准的加工貿易備案手冊(有一個新的手冊號,進料加工類以C開頭),這時這本手冊就生效了,我們可以按照手冊來進口了。進口

後,要及時將進口報關單追回,退回來的有兩聯,白色的為進口付匯專用聯,紅色的為進料加工專用,白色的要轉給財務申報税務和進口付匯,紅色妥善保存以備核銷;

8、出口。 生產完後,對應的成品出口。注意:第4,5 步中只能在手冊備案的數量內進口/如數出口,但不能超額;

9、台賬核銷。

10、手冊核銷。此手冊項下的出口完成後,待所有的進出口報關單收齊,就可以申請手冊的核銷了。準備好手冊,進出口報關單和手冊核銷情況説明,交回海關核銷科待核銷即可。

若損耗在10% 以內,一般都可以順利核銷,超過10% 海關會要求超出部分按照進口資財中單價最高的來補進口增值税和進口關税。核銷後,此手冊執行完畢。

二、進料加工貿易合同備案:經營單位應在簽訂進料加工合同後,貨到之前,向海關申請合同備案,辦理《進料加工登記手冊》,憑手冊辦理進料加工貨物進出口通關手續。所需材料有

1、對外簽訂的進口合同;

2、外經貿主管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一式兩份;

3、加工企業生產能力證明;4、税務部門簽發的審核證明;

5、為確定單耗所需的必要資料;6、屬於國家有專項規定的

商品,需交驗許可證件;

7、加工企業保函(工、外貿企業需提供);

8、《登記手冊》及加工合同備案申請表,保税合同備案預錄入呈報表;9、《生產企業進料加工登記申報表》;

10、《合同執行情況表》;

11、新產品生產工藝流程圖及成品所需單耗情況;

12、《報關注冊登記證明書》及複印件;

13、註冊備案證明書複印件各一份;

14、加工企業工商執照複印件。

其中1—11項為一般合同所需單,12—14為新辦企業首份合同所需單證。企業備案後,在符合海關監管要求情況下,可向加工企業所在地主管海關申請辦理加工貿易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如企業備案情況發生變更,企業應向原外經貿審批部門辦理變更手續,並在7天內將變更內容書面報告主管海關。

三、進料加工貿易免税證明:

進料加工貿易免税證明是税務機關對外貿企業銷售“進料加工”貿易方式進口料件的應納增值税不計徵入庫的憑證。對外貿企業以“進料加工”貿易方式減免税進口原材料,零部件轉售經其他企業加工時,應先填報進料加工貿易免税證明申請表,報經退税機關審核同意後,出具進料加工貿易免税證明,外貿企業將有關免税證明報送主管徵税的税務機關,開具增

值税專用發票時可按規定的税率計算註明銷售料件的税額,主管徵税的税務機關據些對這部分銷售料件的銷售發票上所註明的應交税額不計徵入庫,而由主管退税機關在外貿企業辦理出口退税時憑此證明在退税額中抵扣。

外貿企業在向海關申請辦理進料加工進口手續前,須先持外貿主管部門批准的《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及進口料件清單和海關《進料中工登記手冊》到主管退税機關審核簽章,退税機關須逐筆登記並將複印件留存備查。

開具《進料加工貿易免税證明》應提供的資料:

(1) 銷售進口料件的增值税專用發票(抵扣聯)複印件

(2) 海關代徵的進口料件增值税完税憑證原件

(3) 《進料加工登記手冊》

(4) 進口料件的進口報送單

(5) 進口合同

(6) 委託加工合同

(7) 加工企業的資格證

四、加工貿易合同核銷:加工貿易經營單位應於合同到期或最後一批成品出口之日起一個月內,持《登記手冊》向主管海關辦理核銷結案手續。辦理時必須向海關提交如下材料:

1、加工貿易登記手冊原件(《登記手冊》中的“進口料件登記欄”和“出口成品登記欄”的進出口記錄,須有進出境地海關的簽章確認;須填寫手冊中的《核銷申請表》並加蓋印章);

2、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原件;

3、企業填寫的《加工貿易核銷申請表》(由海關提供);

4、核銷時如涉及退還保證金的,需填寫《保證金(函)核銷申請審批表》,提交原保證金收據複印件及加蓋財務專用章的收款專用發票;

5、海關代徵關税和增值税完税憑證複印件;

6、調出料件或調進餘料的出口報關單複印件;

7、對損耗率較高的產品,應提供詳細的加工生產用料清單和加工工藝説明;

8、若企業的《進料加工登記手冊》不能完整準確登記實際進出口情況的,須提供相應進、出口報關單的複印件。

9、海關認為必要的其它單證。

以上資料區進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經審核無誤後,出具《生產企業進料加工海關登記手冊核銷預審表》,企業憑《生產企業進料加工海關登記手冊核銷預審表》錄入“免、抵、退”税申報系統進行正式核銷,並辦理“免、抵、退”税正式申報。

五、台帳核銷

第1步:加工貿易合同執行完畢後,經營單位或企業向主管海關提出核銷申請。

第2步:經主管海關審核可以核銷結案的,主管海關簽發《銀行保證金台帳核銷聯繫單》,交由企業前往指定銀行辦理台帳核銷手續。

貿易合同 篇9

第一條加工成品

1.加工成品名稱為:

2.加工成品規格為:

3.加工成品數量為:

第二條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

(加工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寫明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為保存,作為驗收依據。)

第三條原材料提供的辦法、規格、數量、質量、期限

1.定作人交付原材料的時間為:——————

2.定作人交付原材料的數量是:——————消耗定額為:——————

3.定作入支付原材料的質量是:——————規格為——————

4.承攬人對原材料的檢驗期限是——————,承攬人如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立即通知定作人調換或補齊。

5.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變更,不得偷工減料。

6.原材料交付或提取日期的計算,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辦法、期限及保密條款

1.技術資料、圖紙由——————一方提供。

2.提供方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的期限為:——。

3.承攬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定作人應在——————(日/月)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人在規定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人賠償。

4.保密要求:————————(承攬人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人要求保密,合同即應寫明,承攬人應嚴格遵守保密的約定,未經定作人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

5.定作人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報酬承攬人按合同有關要求交付全部定作物,定作人付給承攬人價款(或酬金)——元。

(價款或酬金,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1.驗收標準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

2.驗收期限為:

①定作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人所完成的工作。

②驗收前承攬人應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

3.保證期限為: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由雙方協商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當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以外,定作物成品由承攬人負責修復或退換。

4.雙方當事人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交貨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為:——————。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承攬人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人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雙方不同意以上計算方式,可以另行約定。)

2.交貨地點:——

第八條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1.包裝定作物的材料為:

2.包裝定作物的方法為:

3.包裝定作物的標準和要求為:

4.包裝定作物的費用負擔:

第九條運輸方式與費用負擔

1.本次加工承攬中,採取

2.本次加工承攬中發生的運輸費用由————負擔

第十條結算方式與期限

1.定作人應在承攬人交付符合要求的定作物——日內,進行結算。

2.定作人採用——————(寫明是現金結算,還是轉賬結算,還是銀行匯款結算)作為結算方式。

第十一條定金與預付款

1.承攬人要求定作人支付定金——元。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人不履行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

2.定作人可向承攬人給付預付款——元。承攬人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額的可以請求返還。

第十二條承攬人的違約責任

1.承攬人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任務,定作人同意利用的,應按質量論價;定作人不同意利用的,承攬人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責任;定作物經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人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人賠償。

2.交貨時間到期,承攬人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承攬人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定作人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人賠償。

3.承攬人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人應支付給定作人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的毀損、滅失的,由承攬人賠償損失。

4.承攬人逾期交付定作物,應向定作人償付違約金——元;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償付違約金。未經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權暫不接收。

5.承攬人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的價款總額的——%(一般為10%~30%)或酬金總額的——%(一般為20%~60%)的違約金。

6.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人代保管時,承攬人應支付定作人實際支付的保管費、保養費等。

7.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人,承攬人除應負責運到正確指定地點或接收入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8.由承攬人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承攬人應償付定作人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9.承攬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辦法與期限對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調換、補齊的,由承攬人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10.承攬人擅自調換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定作人有權拒收,承攬人應賠償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按定作人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第十三條定作人的違約責任

1.定作人中途變更定作物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賠償承攬人因此造成的損失。

2.定作人中途終止合同,應償付承攬人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一般為20%~60%)的違約金。

3.定作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人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或未完成必要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人有權解除合同,定作人應賠償承攬人因此造成的損失;承攬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人應償付承攬人停工待料損失。

4.定作人逾期領取定作物的,應支付違約金——元,還承擔承攬人實際支付的保管費、保養費。定作人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人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費、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人;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費、保養費時,定作人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定作人應賠償承攬人損失。

5.定作人逾期付款,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延期付款規定,向承攬人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償付違約金。

6.定作人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的,應當賠償承攬人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7.定作人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人,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1.在合同有限期間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人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2.在合同履行期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毀損、滅失的,承攬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3.在合同履行期之後,發生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定作物毀損、滅失的,若是由於定作人的原因導致承攬人逾期交付,則定作人承擔責任,否則,由承攬人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當事人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注意,如達不成仲裁協議的,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變更與解除

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定作人和承攬人各執一份。

定作人:(簽章)

地址:

承攬人:(簽章)

地址:

簽訂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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