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代理合同[必備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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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出口代理合同,歡迎閲讀與收藏。

出口代理合同[必備15篇]

出口代理合同1

甲方: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為了加強雙方的合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代理國際貨物運輸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國際貨物運輸、進出口訂艙、通關等代理服務,具體包括:

1、委託乙方將貨物從貨物所在國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2、委託乙方對貨物在貨物所在國提供通關服務。

3、委託乙方代理的其他服務

具體以甲方向乙方進行委託,提供委託書。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甲方享有獲取貨物的免費跟蹤,查詢,索取簽收記錄的權利。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甲方貨物丟失,損毀等情況下,甲方在收到貨物後30天內提出異議,有提出索賠的權利.。

2、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依照協議收取全部代理費用的權利。乙方有檢查貨物的合法性及包裝的權利。若甲方稱量填寫重量有誤,乙方有權更正。

3、甲方的義務:

在發貨前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乙方到指定地點提取貨物,或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在約定的時間內備好貨物及資料.包括:妥善做好貨物的內外包裝;詳細的貨物託運書並聲明貨物價值;按協議及時支付乙方運費。

4、乙方的義務:

接到通知後,及時上門提取甲方發運的貨物,或在甲方送貨上門時,作好接貨工作。及時操作貨物,安全,及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接受甲方的電話查詢,及時查看電腦系統,並給出貨物跟蹤信息。對有問題事宜,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跟蹤處理直至問題解決。

禁運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法律規定禁止運輸的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液體,有毒,易燃,易爆,腐蝕性或其它任何危險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貨物途經國或目的地國家禁止運輸或進口的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如盜版,侵權等任何不合法的物品及中國海關禁止出口的'物品.若甲方託運任何禁運品,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負.包括運費,退運費用,訴訟費,律師費,沒收貨物,罰款等以及任何法律制裁.

三、甲乙雙方承認並遵守以下條款:

重點聲明:

1、甲方因發現託運的貨物有損毀或遺失的,乙方對此有過錯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因此所帶來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貨物本身價值、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如因甲方過錯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履行委託事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等。

2、若甲方託運貨物需要保險,需要特別聲明,並另付費用。

3、甲方須繳付因通關所造成的倉儲費,商檢費等海關所收費用。

4、對於確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誤貨物運輸,乙方不承擔責任.乙方有義務及時通知甲方貨物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海嘯,罷工等)造成延誤的事實,並爭取有效措施努力補救.

四、費用標準

1、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的各項費用標準以每月報價確認為準。

2、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上述費用標準,但應當提前通知乙方。

3、每票貨物操作完畢後,甲方應自收到乙方提供的與貨物有關的各項費用金額之日起7日內予以書面確認,如甲方對上述費用金額有異議,應當書面向乙方提出,逾期確認,視為甲方認可乙方的費用金額;

4、費用結算方式

經雙方商定,採用以下(2)結算方式

(1)票結。單票操作完成後3天內,乙方將所有已確認費用郵件或傳真的方式發送給甲方,甲方應在2天內支付給乙方。

(2)月結。單月票量如超過5單及以上,且月總費用不超過5萬人民幣或1萬美金,可採用月結方式

每月5日前,乙方將上月1日至30日(以到達目的地入倉的時間計算)產生的費用明細以郵件或傳真的方式發送給甲方,甲方應當在當月10日前向乙方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權收取逾期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若總費用超過月結限額,則乙方在費用達到限額時向甲方提供賬單並按照票結時效結算。

五、業務聯繫方式

甲方:

姓名:郵箱:

傳真:電話:

乙方:

姓名:郵箱:

傳真:電話:

出口代理合同2

委託方:

代理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託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委託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

總金額:萬美元,在 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 雙方權利義務:

(一). 代理方:

1. 代理委託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託運手續及結匯、退税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

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行承擔。

2. 因委託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

同,委託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3. 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如委託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託方對外索賠,委託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並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帳户。若委託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託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託方應無條件協助並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二). 委託方:

1. 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複印件:

①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 組織機構代碼證;

③ 税務登記證(國税);

④ 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税人的企業);

⑤ 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台僑企業批准證書。

若以上證照到期後,委託方在年審後半個月內應提供上述資料複印件給代理方。

2. 保證所委託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政策法律規定,並保證委託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3. 負責組織出口貨源,並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託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並

保證所委託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託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

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4. 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 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櫃貨物。若確有必要,委託方應於貨物報關出口前一週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 委託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 如委託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託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繫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並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繫,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 保證增值税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 未經代理方同意,委託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後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0. 承擔因委託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 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 保證在報關日後30日內將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税單據交還代理方,並保證報關單、核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税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13. 因委託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税發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税時,代理方有權向委託方追索該部份退税款。委託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税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户上。

三. 費用與代理手續費結算:

1. 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税外均由委託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託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生前轉入代理方帳户,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2.a.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户t/t貨款,該貨款應於60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户)。在代理方收到委託方國外貨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税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户,在核銷單、報關單退回後,並收到委託方提供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税收繳款書後 3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款按1美元:9.14人民幣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支付的貨款,將剩餘貨款按委託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税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户,其餘部分(包括不低於 13%的退税款額)作為代理方的代理費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代理方對委託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如代理方在委託方開具增值税發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後在國税局依然查無增值税發票和繳款書的相關信息,委託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税局查詢。

四. 違約責任:

1. 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 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於後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託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六.其他:

1.上述結算價雙方將根據20xx年度實際退税時間及市場行情協商調整。

2.委託方或委託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代理方提供“產品購銷(買賣)合同”,該合同僅限於開具增值税發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為準。

3.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生變動,高於或低於1:8.26(不含本數)時,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5.如國税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税比例進行調整,高於或低於13%(不含本數),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出並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並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方: 代理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出口代理合同3

甲方: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經辦人:

聯繫電話:

聯繫傳真:

乙方: (代理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繫電話:

聯繫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出口貨物運輸業務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裝運、倉儲、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出運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繫人等相關信息。如果美國航線則需提供真正的收(發)貨人的相關數據。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如因甲方在託運單上的填寫錯誤而導致的相關損失及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據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裝箱單、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單、報關單、手冊及有關批文等(根據實際需要提供)。

4.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單據後應妥善保管,謹防丟失,若因乙方不慎丟失則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5.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單據私自換做他用(如:用甲方空白單證代別人出貨),若發現此情況則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6.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正確的船期信息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通過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如果不能如期配出,應該提前書面通知甲方,並説明理由取得甲方同意。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前的有效時間內及時通知乙方。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9.乙方應及時將甲方的報關單、核銷單的報告單據按期退交(航班日後的一個月內)。如是甲方原因造成改單,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如不是甲方原因造成改單,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責任,由乙方承擔。

1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雙方或任何一方應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法院審理。

12.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給予甲方天的信用期限,但上述期限內甲方在乙方的最高欠額度一共為10000元(人民幣),即如甲方所欠乙方金額一旦達次極限,即使信用期限未到,甲方也須及時付清所超出欠款額度的款項。

具體操作方式如下:

1). 乙方在完成甲方所委託承運的每票貨物後:

A:乙方應及時的將該票的`對賬單發送給甲方,待甲方日內確認無誤後即可開具發票,並將該票業務所產生的費用發票及相關清單和相應的運單複印件交於甲方。

B:如甲方對個別乙方所出具的發票有異議,甲方應於收到發票後的工作日內通知乙方要求給予以澄清或更正。對經核對無誤之乙方費用,甲方應及時於上述信用期限內支付。就有疑議之費用發票,甲方應在發票更正後的5個工作日內結清。

C:甲方同意在上述期限內,將有關費用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户口。若因甲方本身原因而延誤匯款的,乙方將按常規扣押甲方提單。

D: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以美金支付費用,匯率按甲方付款當月第一個工作日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牌價計算。

本合同法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1年。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出口代理合同4

託人有限公司,委託代理人 有限公司代理出口 產品,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委託人義務

1.1 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1.2 對本協議以及代理人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瞭解, 對各方的權利義務,?? 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義務:

2.1 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2 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委託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委託人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説明。

2.3 對外成交後,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委託人。

2.4 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並對外議付。

2.5 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後,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委託人

3.外銷合同

(1)接受代理人現採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代理人代表委託人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

(2)收到代理人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核對。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後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代理人。否則,視為委託人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4.出口貨物

(1)委託人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並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5.費用

(1)委託人承擔代理人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並根據此總貨款向代理人支付___%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後__日內交付。

6.違約責任:

(一)委託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 若由於委託人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税、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 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委託人自行負責。 因委託人違約給代理人造成損失的,需向代理人給付總貨款___%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代理人的損失, 委託人還需向代理人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二)代理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 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 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 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在委託人書面提出要求並提供費用及協助下, 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7.爭議解決

若產生爭議, 雙方需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向蘇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5

甲方(出口貨物供貨人):_________

乙方(出口代理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代理協議的訂立:

(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貨物的狀況:

1.品名: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質量:_________

4.規格: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

6.成交條件: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在_________網上交易平台上與外商成交的條件為準。

(二)代理協議的形式:協議的訂立及修改均需以書面形式(含傳真),否則不發生效力。

(三)甲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對本協議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瞭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甲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説明。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的義務:

1.對外銷合同承擔的義務:

(1)接受乙方現採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乙方代表甲方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乙方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核對。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後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乙方。否則,視為甲方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2.出口貨物:

(1)甲方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並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3)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協議約定的全部貨物運到_________。

3.費用:

(1)承擔乙方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並根據此總貨款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的代理費。相關的合同樣本·房地產代理合同·委託購房合同·財務代理委託合同·人事代理協議書·委託協議書·貨物運輸代理合同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後_________日內交付。

(二)乙方義務:

1.對外成交後,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並對外議付。

3.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後,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若由於甲方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税、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負責。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需向乙方給付總貨款_________%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乙方的損失,甲方還需向乙方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二)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在甲方書面提出要求並提供費用及協助下,乙方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第四條 爭議解決:

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 附加條款: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6

甲方 ( 受託方 ) :

乙方 ( 委託方 ) :

一、經友好協商,乙方委託甲方代理出口下列商品:

二、交貨要求: ⑴ 交貨期限:

⑵ 交貨地點: (乙方必須在交貨時隨附各種有關單據,詳見乙方義務4) ⑶ 交貨方式:

三、代理出口貨款及代理手續費用按以下的方式支付:

甲方在全額收匯後,先扣除銀行費用、出口運保費等甲方以外單位收取的各項費用後,按照實際收匯金額扣除美金運費以1(美元): (人民幣)的比例向乙方結算, (注: 結匯暫按本合同前述約定的結算價計算; 如實際結匯日因匯率變動導致甲方損失,則該損失由乙方承擔,雙方可對結算比例作相應的調整), 並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代理費。

四、本合同系甲、乙依據我國外貿代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簽訂,甲方據此以自己名義與外商簽訂出口合同。 五、雙方權利、義務

(一) 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乙方授權範圍以自己名義對外簽訂出口合同。

2.以出口合同為準確認代理出口貨物之規格、包裝、數量及價格等。 3.如需實質性修改或變更出口合同,需經乙方書面確認。

4.辦理出口許可證、負責催證、租船、訂艙、保險、制單和結匯。

5.負責辦理出口報關,並可根據“特別約定”辦理有關商檢、單證繕制、退税申報或其他手續。在乙方辦理退税等手續時,甲方應予以配合,在合理的期限內提供必要的材料和信息。

6.出口合同付款方式為信用證的,甲方負責審核信用證條款,並及時將信用證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備貨發運。

7.根據乙方提供的資料繕制託運單據,辦理託運手續,並及時將託運情況、交貨時間、地點通知乙方。如由乙方安排託運,則乙方應在出運後二個月內將外匯核銷單等單據交甲方,且保證上述資料的合法、準確、完整和真實。

8.收匯後將結匯款在扣除所有費用後,及時匯給乙方。

9.甲方就整個代理出口事項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委託,但可就代理中單個事務委託專業公司履行。 10.如遇乙方產品在外國因質量問題被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早日準備應訴。 11.由於國際市場變化而未能簽訂出口合同的,本協議自行終止,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2.因不可抗力,外商或乙方違約等非甲方原因,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甲方免責,但應根據乙方的書面委託及有效證據對外索賠及理賠,並將進程及時通報乙方,轉付委託索賠所得款項,如乙方不願對外索賠或規定期限內不提供費用及協助,甲方可自行承擔費用和風險對外索賠,由此產生的損益由甲方自行承擔。

13.承擔因違反本合同規定造成的損失和對外責任。

(二) 乙方權利、義務:

1.接受與甲方協商確定的出口合同的固定條款,以出口合同為準確認代理出口貨物之規格、包裝、數量及價格等,保證貨物數量、質量、包裝、交貨期符合出口合同的規定,並對由於上述原因所引起的後果及有關貨物及其包裝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問題承擔全部責任。

2.根據出口合同組織生產,按時、按質、按量將貨物交到約定地點。

3.提供正確的資料,給予甲方合理的時間製作出口單證、安排託運,承擔由於資料錯誤引起的後果。 4.提供完整準確的交貨單、裝箱單、廠驗證或換證憑單、出口包裝證明等必備單據。 5.負責辦理退税等手續,有關貨物出運等方面可在“特別約定”中另行規定。

6.及時支付運費、倉租、寄樣、裝卸雜費、報關、商檢、衞檢、各類出口許可證、產地證等甲方以外單位收取的費用,承擔結匯過程及信用證修改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如不能及時支付,甲方有權停止執行代理,所產生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如委託甲方代理出口商品配額或許可證商品,除另有約定,乙方應提供批准通知或許可證並承擔費用。乙方應給與甲方合理期限辦理轉讓手續。

8.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及其他相關費用,若國外客户是乙方指定,因外商的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9.發生對外理賠或索賠時,應及時書面委託甲方提供有效證據及預支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出國費用、律師費、仲裁或訴訟費等),並承擔理陪、索賠後果及因自身不作為(包括不委託、不付費、不提供證據及協助等)導致的一切後果。

10.乙方違約時,應償付甲方墊付的費用、利息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律師費、仲裁或訴訟費、拍賣費等費用),支付代理手續費及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責任.

11.由於外商或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收匯逾期未核銷,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乙方必須予以賠償。

12.乙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出口合同的,免除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在不可抗力發生日起15天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

13.出口合同簽訂前,乙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應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如只規定了定價原則而沒有規定具

六、有關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上海仲裁委員會地址:上海市威海路755號23樓。郵編:20xx41,電話:021-52920xx2,傳真: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 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特別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7

出口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揮各自優勢,共同做好出口創匯工作,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擁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與甲方進行出口業務合作,乙方承諾其擁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沒有侵犯第三者的權益,進行的出口業務內容合法,無欺詐等行為,否則乙方承擔最終的全部法律責任;

2。合作期間,乙方作為甲方的業務辦事處或業務部對外從事出口業務並承擔規定的義務;

3。合作期間,乙方以甲方名義從事出口業務必須遵循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4。合作期間,甲方應對乙方的客户資料進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户資源開展與乙方業務相關的業務;

5。甲方負責報關、報驗、制單結匯等工作;

二、出口指標和相關考核

1。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

2。乙方承諾完成年出口任務_______萬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額每美元收取代理費_______元人民幣;或按等值的代理費進行買斷,買斷比例為1美元:______人民幣,採取買斷式,乙方必須提供足額的增值税發票和專用繳款書。

三、基本規定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甲方的標準合同格式負責對外出口合同的簽訂;

2。按照甲方標準合同格式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代理出口合同;

3。負責報關、報驗、投保、結匯以及有關文件的申領(應由乙方提供的文件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時、準確;

4。按照代理出口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供貨單位結算貨款;

5。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向乙方分配其應得的利潤。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協議業務操作的有關規定負責對外的磋商;

2。按照出口合同的有關規定負責出口貨物的質量監督和把關工作,督促有關供貨單位按時、按質交貨並對有關供貨方的質量承擔擔保連帶責任;

3。及時向甲方提供與出口業務有關的文件或單據;

4。負責出口貨物的安全收匯並對延遲收匯和不能收匯以及不能按時收匯核銷承擔全部的責任;

5。乙方應負責出口收匯核銷單和出口退税文件的按時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應負責逾期賬款的催收工作並承擔國外客户的理賠工作。

7。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從甲方得到應分配的利潤。

(三)業務操作的具體規定

1。由乙方具體負責出口業務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對外簽訂出口合同須以甲方名義並使用甲方的標準出口合同格式。

2。出口合同的賣方和/或信用證的受益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在T/T匯款的情況下,應要求客户在匯款單上註明出口合同號碼。

3。及時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有關合同,合同中應對質量條款和具體的技術指標做重點規定特別是必須明確應在收到國外的貨款後才能支付供貨方貨款或類似的條款;上述合同簽訂後,甲方應給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期間,甲方先行預付部分資金或墊付費用及預先墊付的退税等應按實收取財務利息,預先墊付的退税利息按照財務利息(5。75‰)/月息× _______個月收取;

5。甲方應認真製作有關的出運、報關、報驗和結匯單據,做到“準確、完整、無誤”;同時,應積極協作乙方及時申領和寄送有關文件;

6。貨物須擔保出運或單據須擔保結匯,乙方須及時和客户聯繫並向甲方提供客户同意貨物擔保出運或接受單據不符並擔保付款的書面文件;

7。合作期間,在貨物按期、按質出運的'情況下甲方應按照代理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有關供貨單位進行結算;

貨款的結算時間如下:收到國外貨款日後_____個工作日內(節假日例外);貨款結算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A。貨物必須已經出運;

B。貨款結算的基本文件必須齊全,貨款結算的基本文件包括:出口發票/增值税發票/專用繳款書/提單副本;

C。有關票據內容必須真實、有效(包括票據表面完整);

D。結算的的數量、金額必須與出運的貨物完全一致;

E。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條件下,貨款必須已經收匯;

貨款的支付:增值税發票、專用繳款書須符合開票資料的要求,有關開票資料將另行通知;如因業務需要,應開具發票企業的要求,須將貨款付給其他企業的,必須有開具發票的企業填寫代付委託書,並加蓋企業公章;貨款支付時,如受款單位與甲方存在欠款的,應按實扣回;

8。每筆出口貿易如有客户佣金部分,應在收到全部貨款後及時支付給客户。

9。乙方應承擔有關業務項下產生的費用如:結匯費用、國外運費、保險費、內陸費用、核銷費、郵電費用、集港費用、銀行利息等。

(四)利益結算與分配:乙方的利潤和甲方代理費每筆結清並在該筆業務完全操作完成後(如安全結匯/費用清楚/單證票據齊全/退税核銷文件按期退回等)_____天進行分配;利潤分配時如乙方以前的業務中存在逾期帳款、庫存或存在其他損失,應按實計入費用並在利潤分配時從其利潤中扣減;利潤分配時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8

委託方:

代理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託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委託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

總金額:萬美元,在 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 雙方權利義務:

(一) 代理方:

1. 代理委託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託運手續及結匯、退税事宜,但因簽訂的出口合同及其附

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行承擔。

2. 因委託方原因致使簽訂的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

同,委託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3. 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如委託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簽訂的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託方對外索賠,委託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並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帳户。若委託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託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託方應無條件協助並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二) 委託方:

1. 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複印件:

①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 組織機構代碼證;

③ 税務登記證(國税);

④ 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税人的企業);

⑤ 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台僑企業批准證書。

若以上證照到期後,委託方在年審後半個月內應提供上述資料複印件給代理方。

2. 保證所委託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國家政策法律規定,並保證委託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3. 負責組織出口貨源,並根據簽訂的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託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並

保證所委託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託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

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4. 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 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櫃貨物。若確有必要,委託方應於貨物報關出口前一週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 委託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 如委託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託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繫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並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繫,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 保證增值税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 未經代理方同意,委託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後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0. 承擔因委託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 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 保證在報關日後30日內將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税單據交還代理方,並保證報關單、核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税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13. 因委託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税發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税時,代理方有權向委託方追索該部份退税款。委託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税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户上。

三。 費用與代理手續費結算:

1. 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税外均由委託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託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生前轉入代理方帳户,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2.a.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户t/t貨款,該貨款應於60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户)在代理方收到委託方國外貨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税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户,在核銷單、報關單退回後,並收到委託方提供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税收繳款書後 3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款按1美元:9.14人民幣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支付的貨款,將剩餘貨款按委託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税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户,其餘部分(包括不低於 13%的退税款額)作為代理方的代理費用。

3.如簽訂的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代理方對委託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如代理方在委託方開具增值税發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後在國税局依然查無增值税發票和繳款書的相關信息,委託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税局查詢。

四。 違約責任:

1. 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 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於後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託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六。其他:

1.上述結算價雙方將根據20xx年度實際退税時間及市場行情協商調整。

2.委託方或委託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代理方提供“產品購銷(買賣)合同”,該合同僅限於開具增值税發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為準。

3.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生變動,高於或低於1:8.26(不含本數)時,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5.如國税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税比例進行調整,高於或低於13%(不含本數),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簽訂的出口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出並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並與本代理簽訂的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方: 代理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出口代理合同9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託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繫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國內或國際航空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部分或全部國內或國際航線的航空貨物運輸業務。

第二條甲方託運貨物應當真實合法,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權拒絕受託代理危險品或出運國、中轉國、運抵國法律、法規禁止、限制運輸的商品的運輸業務。

第三條甲方應當正確無誤地、真實地製作航空貨運單(附件),其內容包括收貨人名稱、發貨人名稱、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出運地、始發港、運抵港、最終目的地、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要求航班、出運價格、運費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並送交或傳真給乙方。

第四條甲方交給乙方的運輸標誌(嘜頭)必須有以下內容:收貨人名稱、參考號碼(如:合同號、發票號等)、目的地名稱、件數。

第五條乙方應根據甲方航空貨運單的委託要求,及時辦理訂艙、收貨、發貨、制單、報關、報檢、裝板、交接、倉儲及其他相關業務的全部業務或其中的部分業務。

第六條航空運輸過程中,允許航空託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託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為準。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託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甲方保證航空貨運單上所填寫貨物品名和貨物申明價值與實際交運貨物品名和貨物實際價值完全一致,並對所填航空貨物運單及相關運輸文件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

第八條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於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20元(國內航線)/國際20美元(us$)(國際航線)計算。

第九條甲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修改運單中有關項目或變更對貨物的處置方式,應在航班到達目的港前_____小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對於甲方的此類要求應儘量滿足,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對未能滿足甲方此類要求承擔任何責任和賠償。

第十條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標準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按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航班/日期除有特別約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運人承諾的貨物承運航班與日期,未能履行而導致甲方因此受損的,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損害賠償的`最高限額不應超過貨物的運輸費用的100%。

第十三條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承運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協助甲方向承運人提出索賠。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貨物在乙方掌管期間毀損、滅失的,但乙方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於不可抗力或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或者是由於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因貨物運輸引起的任何索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再給予乙方充分時間的基礎上,在法定時效內向乙方書面報告且提供相應的法律證據,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向航空承運人提出索賠,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暫扣運費。

第十六條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賠要求的時間超出法定時效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本合同的訂立、變更、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調整。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經雙方協商,可自行決定該合同的延長或終止。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附件:航空貨運單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出口代理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供貨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一、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從供貨方(丙方)處獲得的貨物進行代理業務。因其貨物的質量、款式、數量、工藝、交貨期(包括但不限於此)等因素,引起的收匯風險及外商索賠等情況所產生的費用及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如果乙方因此而未收匯或部分未收匯,甲方和甲方的供貨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取貨款。乙方與甲方的供貨方(丙方)不存在任何購銷關係,也不適用《對外貿易法》及《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

二、在代理行為中,乙方不會因任何原因,以自己的名義同甲方供貨方(丙方)簽訂國內各類合同。乙方特別提示:如有本條所稱上述情況發生,丙方有義務及時書面通知乙方,請乙方確認、核實。乙方對丙方不承擔任何合同義務。如甲方因貨物商檢、海關報關、財税辦理開票等情況需乙方提供或出具相應合同或函件,乙方可視需要,決定是否供貨,但以上合同或函件,甲方應僅根據乙方註明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或變造後挪作他用。乙方出具以上合同或函件時,均加蓋乙方單位行政章(公章),而不加蓋合同章(複印件無效)。甲、丙方承諾,以上函件合同並不構成任何購銷關係。

三、甲方應在每批貨物的裝運前10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如實提供出口貨物的詳細報關資料,乙方憑此編制有關出口單證及報關出運。由於甲方提供虛假資料,或甲方自行委託報關時所使用虛假資料所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將視情節輕重追究甲方對乙方名譽損失。

四、甲方委託乙方出口的貨物如果是國家法定商檢範圍內的,應由甲方辦理檢驗檢疫手續並承擔相應費用,乙方予以必要的協助。如甲方差錯或逃避法定商檢而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凡甲方委託乙方出口貨物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如運費、保險費、倉儲費、包乾費、銀行費用、許可配額費、產地證書費等,不論是以甲方或乙方的名義對外發生,均由甲方承擔。又由甲方自找貨代或船代公司,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如實提供甲方與有關方簽訂的運費支付協議,或有關方對乙方放棄主張的承諾書。

六、乙方不承擔出口貨物在承運過程中所產生的損失(無論產生損失的過錯責任是在於承運人,還是其他人)。甲方可以為承運貨物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保險,保險費由甲方承擔,凡以乙方名義投保的',保險事故發生後,甲方應按保險合同規定期限,通知保險公司並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將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七、甲方必須在國家退税部門規定期限內提供真實、合法有效出口退税所需資料,由於甲方未按規定而導致無法退税的由甲方自行承擔。因退税時間限制,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由丙方開具的增值税發票,甲、丙方承諾,乙方接受增值税發票的行為,並不與自己構成任何購銷關係,也不作為合同已實際履行的依據。在實際退税完成前(即在國家退税部門尚未經過稽核、協查信息進行復核前)乙方有權在支付下筆貨款時先暫時扣留相應於該單貨物的應收出口退税額作為抵押,待國税局確認後乙方向甲方結清貨款。實際退税雖已完成,

但因國家税務局追索上述退税款,則甲、丙方應無條件將國家税務局追索的税款在三天內退回乙方,對於在敏感口岸報關出口及敏感地區開出的增值税發票,一律待增值税發票稽核信息到了後付税款。

八、在乙方收到外匯貨款後,根據甲方供貨方開具的增值税發票及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二個工作日內先按收匯當日銀行牌價摺合人民幣預付甲方的供貨企業,其餘款在甲方交還報關單、核銷單、出口發票後的二個工作日內支付。如果因其它原因放棄退税,則也應提供普通發票。如未提供,乙方有權在其貨款中扣除相應的税款。

.需保税區企業劃匯的,應遵循保税區有關規定辦理的出口退税風險由甲方自行承擔。

5.上述代理價格若因國家外匯,退税等政策變化,則乙方有權作相應調整,調整時間以國家規定時間為準,調整時雙方協商新的價格。若因新的價格雙方無法一致,則代理行為停止。代理合同有效期按本合同最後一條執行。

6.如甲方已將供貨工廠發票交乙方三個月(包括三個月)還未支付供貨方貨款的,則必須由供貨方書面確認不付貨款的原因。

7.此價暫按退税三個月計算,如每縮短或延長三個月,則作1分調整。

九、甲方和甲方的供貨商(丙方)對委託乙方出口貨物中,可能涉及的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糾紛,自行向權利人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因乙方僅作為代理出口方,因一方同權利人產生糾紛,而致乙方自身權利(含經濟利益)受到損失,則甲,丙方應賠償乙方的相應損失。

十、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義務導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延遲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乙方可以應甲方要求向外商提起索賠、訴訟或仲裁等程序,但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通訊費用及差旅費用等)均應由甲方負擔,且該費用應在乙方提出索賠、訴訟或仲裁的前五天由甲方根據乙方的結算預交給乙方,待索賠、訴訟或仲裁程序終結後雙方據實結算。同時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帶來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十一、甲方或丙方違反本合同及本合同所附的相應的國內合同,導致乙方同外商所簽訂的出口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引起外商索賠,甲、丙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十二、三方(甲,乙二方)確認本合同相關條款,不論是否涉及到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合同簽訂人均予以確認。

十三、本合同的修改須經過簽訂本合同的三方(甲、乙兩方)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且註明為“代理出口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附件“_________”的字樣方有效。

十四、上述約定三方均須認真遵守,任何一方不遵守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相當於代理貨款總額1%的違約金。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則按損失賠償。

十五、甲方承諾在此合同簽訂後所發生的經營業務不侵犯他人商業機密及知識產權,若有違反,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六、甲方承諾在此合同簽訂後所發生的經營業務僅限於自身業務,不得將代理關係轉讓給他人使用。

十七、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產生糾紛,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未有丙方參加,則甲、乙雙方所訂合同同樣成立生效。

十九、此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延伸到代理出口業務的責任,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尤其為第十一條所涉及外商索賠,不受有效期所限制。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

簽字:______

簽字:______

簽字:______

日期:______

日期:______

日期:______

電話:______

電話:______

電話: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11

甲方(出口貨物供貨人):XXXXXXXXX

乙方(出口代理人):XXXXXXXXX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代理協議的訂立:

(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貨物的狀況:

1、品名:XXXXXXXXX

2、數量:XXXXXXXXX

3、質量:XXXXXXXXX

4、規格:XXXXXXXXX

5、包裝:

6、成交條件: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在XXXXXXXXX網上交易平台上與外商成交的條件為準。

(二)代理協議的形式:協議的訂立及修改均需以書面形式(含傳真),否則不發生效力。

(三)甲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對本協議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瞭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甲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説明。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的義務:

1、對外銷合同承擔的義務:

(1)接受乙方現採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乙方代表甲方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乙方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核對。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後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乙方。否則,視為甲方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2、出口貨物:

(1)甲方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並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3)在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前將協議約定的全部貨物運到XXXXXXXXX。

3、費用:

(1)承擔乙方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並根據此總貨款向乙方支付XXXXXXXXX%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後XXXXXXXXX日內交付。

(二)乙方義務:

1、對外成交後,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並對外議付。

3、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後,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若由於甲方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税、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負責。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需向乙方給付總貨款XXXXXXXXX%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乙方的損失,甲方還需向乙方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二)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在甲方書面提出要求並提供費用及協助下,乙方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第四條 爭議解決:

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 附加條款: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出口代理合同12

出口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揮各自優勢,共同做好出口創匯工作,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擁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與甲方進行出口業務合作,乙方承諾其擁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沒有侵犯第三者的權益,進行的出口業務內容合法,無欺詐等行為,否則乙方承擔最終的全部法律責任;

2.合作關係存在的時候,乙方作為甲方的業務辦事處或業務部對外從事出口業務並承擔規定的義務;

3.合作關係存在的時候,乙方以甲方名義從事出口業務必須遵循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4.合作關係存在的時候,甲方應對乙方的客户資料進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户資源開展與乙方業務相關的業務;

5.甲方負責報關、報驗、制單結匯等工作;

二、出口指標和相關考核

1.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

2.乙方承諾完成年出口任務_______萬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額每美元收取代理費_______元人民幣;或按等值的代理費進行買斷,買斷比例為1美元:______人民幣,採取買斷式,乙方必須提供足額的增值税發票和專用繳款書。

三、基本規定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甲方的標準合同格式負責對外簽訂的出口合同的簽訂;

2.按照甲方標準合同格式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代理簽訂的出口合同;

3.負責報關、報驗、投保、結匯以及有關文件的`申領(應由乙方提供的文件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時、準確;

4.按照代理簽訂的出口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供貨單位結算貨款;

5.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向乙方分配其應得的利潤。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協議業務操作的有關規定負責對外的磋商;

2.按照簽訂的出口合同的有關規定負責出口貨物的質量監督和把關工作,督促有關供貨單位按時、按質交貨並對有關供貨方的質量承擔擔保連帶責任;

3.及時向甲方提供與出口業務有關的文件或單據;

4.負責出口貨物的安全收匯並對延遲收匯和不能收匯以及不能按時收匯核銷承擔全部的責任;

5.乙方應負責出口收匯核銷單和出口退税文件的按時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應負責逾期賬款的催收工作並承擔國外客户的理賠工作。

7.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從甲方得到應分配的利潤。

(三)業務操作的具體規定

1.由乙方具體負責出口業務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對外簽訂簽訂的出口合同須以甲方名義並使用甲方的標準簽訂的出口合同格式。

2.簽訂的出口合同的賣方和/或信用證的受益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在T/T匯款的情況下,應要求客户在匯款單上註明簽訂的出口合同號碼。

3.及時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有關合同,合同中應對質量條款和具體的技術指標做重點規定特別是必須明確應在收到國外的貨款後才能支付供貨方貨款或類似的條款;上述合同簽訂後,甲方應給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關係存在的時候,甲方先行預付部分資金或墊付費用及預先墊付的退税等應按實收取財務利息, 預先墊付的退税利息按照財務利息(5.75‰)/月息× _______個月收取;

5.甲方應認真製作有關的出運、報關、報驗和結匯單據,做到“準確、完整、無誤”;同時,應積極協作乙方及時申領和寄送有關文件;

6.貨物須擔保出運或單據須擔保結匯,乙方須及時和客户聯繫並向甲方提供客户同意貨物擔保出運或接受單據不符並擔保付款的書面文件;

7.合作關係存在的時候,在貨物按期、按質出運的情況下甲方應按照代理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有關供貨單位進行結算;

貨款的結算時間如下:收到國外貨款日後_____個工作日內(節假日例外);貨款結算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A.貨物必須已經出運;

B.貨款結算的基本文件必須齊全,貨款結算的基本文件包括:出口發票/增值税發票/專用繳款書/提單副本;

C.有關票據內容必須真實、有效(包括票據表面完整);

D.結算的的數量、金額必須與出運的貨物完全一致;

E.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條件下,貨款必須已經收匯;

貨款的支付:增值税發票、專用繳款書須符合開票資料的要求,有關開票資料將另行通知;如因業務需要,應開具發票企業的要求,須將貨款付給其他企業的,必須有開具發票的企業填寫代付委託書,並加蓋企業公章;貨款支付時,如受款單位與甲方存在欠款的,應按實扣回;

8.每筆出口貿易如有客户佣金部分,應在收到全部貨款後及時支付給客户。

9.乙方應承擔有關業務項下產生的費用如:結匯費用、國外運費、保險費、內陸費用、核銷費、郵電費用、集港費用、銀行利息等。

(四)利益結算與分配:乙方的利潤和甲方代理費每筆結清並在該筆業務完全操作完成後(如安全結匯/費用清楚/單證票據齊全/退税核銷文件按期退回等)_____天進行分配;利潤分配時如乙方以前的業務中存在逾期帳款、庫存或存在其他損失,應按實計入費用並在利潤分配時從其利潤中扣減;利潤分配時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13

甲方: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 (自然人)

一、甲方責任義務:

1、 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 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後,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將無償為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

出口代理協議書 甲方: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乙方: (自然人) 一、甲方責任義務:

1、 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 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後,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將無償為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無償提供出口業務及法律法規諮詢;按時提供全套公司單證;在乙方指定地點辦理海關、商檢備案手續。

4、 甲方保證維護乙方的商業祕密。並通過自己的渠道協助乙方擴大業務。

5、 甲方保證乙方運用資金的安全,承諾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資金往來,並在安全收匯後2--3個工作日,按照當日牌價結算人民幣貨款給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產廠商。甲方保證乙方的利潤所得,並根據雙方商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責任義務:

1、 遵守法律和國家外貿、外匯、海關方面的政策。

2、 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雙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 自行承擔自身業務的`所有費用。

4、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相關出貨資料必需真實,有效,並具有合法性。 〖〗

5、 單單結匯。乙方願意支付甲方每筆轉帳金額的 千分之_(rmb),但每票不低於(rmb) _佰元整 ,不高於(rmb) _仟元整 做為手續費,如在轉帳過程當中(非甲方操做失誤)產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法律責任:雙方必需嚴格執行本協議,若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 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時, 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在乙方提出書面請求並提供費用協助下, 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四、其它事項: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該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備註: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當中,若對本協議上述條款有不同的見解和異議,需經雙方協商研究同意後方能夠進行修改和補充。

甲方: 乙方: 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 (簽字)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出口代理合同14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出口代理訂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代理甲方辦理有關貨物的海運出口訂艙事宜(具體貨物品名裝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訂艙單為準)。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訂艙單如實地填寫貨物的品名、數量、質量、裝卸港口等內容。對於填寫錯誤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具體的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4.甲方應根據船期預報,在船公司截止接單日之前將訂艙單送達乙方。對於超過截止接單日甲方要求加載的貨物,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於確實無法加載的貨物,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的特殊屬性,包裝外面應註明搬運、儲存、防護等標識,具體的包裝標準參見_____。甲方如果對貨物的儲存、防護或者出口運輸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艙單上註明。在甲方貨物包裝明顯不適應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特殊屬性時,乙方對於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責任。

對於貨物本身以及貨物包裝不當造成的損失,仍應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般______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8.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甲方應於貨物發運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户支付運費。

如標註的運費單價有誤或者甲方與船公司之間訂有優惠運價,甲方應於上述期期限屆滿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註的運費基價。

9.對於其他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和運費支付的最後期限甲方應於上述期限屆滿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户支付運費。

10.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船公司墊付有關運費。甲方應在運費支付期限屆滿之前,將乙方所墊付的運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户,因乙方計算錯誤而多墊付的部分除外。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對於港雜費等其他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___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户。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有關部門墊付相應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五個工作日之內,將乙方墊付的費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户。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對於乙方的代理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户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3.對於第8、9、10,11、12條所涉及的各項費用,甲、乙雙方可以協商以包乾費用的形式支付如遇有關費用調整,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相應調整包乾費率。

14.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在甲方未結清所有乙方墊付的費用之前,即使船公司簽發了提單,乙方也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對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5.乙方在代理甲方貨物出口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並對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6.如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於《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7.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_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__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9.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15

甲方:深圳市____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自然人)一、甲方責任義務:1.甲方同意乙方以深圳市紀友隆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後,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甲方將無償為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無償提供出口業務及法律法規諮詢;按時提供全套公司單證;在乙方指定地點辦理海關、商檢備案手續。

4.甲方在貨物上船後與乙方再次確認提單資料,出正本提單後交給乙方,由乙方自行寄給收貨人;(適用於走海運貨物),如果乙方有特殊説明的除外.

5.甲方保證維護乙方的商業祕密。並通過自己的渠道協助乙方擴大業務。

6.甲方保證乙方運用資金的安全,承諾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資金往來,並在安全收匯後2--3個工作日,按照當日牌價結算人民幣貨款給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產廠商。甲方保證乙方的利潤所得,並根據雙方商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

7.如果由於甲方的問題導致貨物不能準時出口到港(目的地)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船公司的問題或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影響除外)。二、乙方責任義務:1.遵守法律和國家外貿、外匯、海關方面的政策。

2.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雙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自行承擔自身業務的所有費用。(親子活動安全協議書)

4.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相關出貨資料必需真實,有效,並具有合法性。

5.如乙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乙方應通知甲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繫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並允許甲方與貨代直接聯繫,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甲方確認

6.單單結匯。乙方願意支付甲方每筆轉帳金額的千分之三(RMB),但每票不低於(RMB)貳佰元整,不高於(RMB)壹仟元整做為手續費,如在轉帳過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誤)產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三、法律責任:1.雙方必需嚴格執行本協議,若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在乙方提出書面請求並提供費用協助下,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2.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承擔違約責任,賠償責任以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3.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於後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四、爭議解決方式: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託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五.其它事項: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協議到期停止執行.但在雙方帳務、事務未清之前,協議條款繼續生效,如帳務、事務結付完畢此協議條款自行作廢,如繼續執行,協議重籤才有效。

2.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若對本協議上述條款有不同的見解和異議,需經雙方協商研究同意後方能夠進行修改和補充。補充或修改的內容應以書面提出並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並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

深圳市紀友隆進出口有限公司(簽字)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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