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委託代理合同範文彙總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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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委託代理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必備】委託代理合同範文彙總五篇

委託代理合同 篇1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

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據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年_____月_____日

注:本件一式三份,法律、委託人與律師事務所各存一份。

委託代理合同 篇2

姓名: 年齡: 性別:

公民身份號碼:

乙方受託人:

姓名: 年齡: 性別:

公民身份號碼: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事項:甲方出資購房人 使用受託人 的名字購買房產及辦理房屋產權證,產權證登記在受託人 的名下,但該房產實際所有權屬歸甲方出資人 所有,甲方 有使用、佔有、出租、處分該房產等權利。乙方受託人 在該房產的權屬登記只是甲方出資購房人 有償(或無償)借用其名字進行房產登記的行為,乙方受託人對該房產無所有權。

二、甲方實際出資人 使用乙方受託人的名字 辦理有關購買商品房 套的各項事宜:

1.購買的商品房共 套,總面積在 平方米;由甲方出資購房人 使用及居住。

2.商品房的購入價為 元/每平方米,購買總價為 元,由甲方出資購房人 完全出資購買,通過 方式一次性付款。

3.商品房所在位置位於 。房地產開發商為 ,預售證號為 ,購房合同號為 。

4.甲方出資人 使用受託人 的名字辦理房屋產權證及繳交相關費用。

5、該房產從購買之日起,年滿五年或符合產權過户條件後,乙方受託人 應無條件協助甲方購房出資人 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手續,相關費用由甲方購房出資人支付。

6、其他 。

三、委託報酬受託人如完成委託事宜,甲方出資購房人給付報酬 元;如果在委託期限內未能完成委託事宜,給付勞務費 元。

四、完成上述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根據實際需要,按支出憑據由甲方實際出資人支付。

五、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委託酬金在合同簽訂後 日之內,先付 %;其餘在完成該協議事宜後一次支付。所有經費往來均通過銀行結算。

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1.本協議在房屋購買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可作為房屋購買合同的附件。甲方出資購房人 自房屋購買合同簽訂後即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有權使用、佔有、出租、處分等權利。如在該房屋產權登記未變更為甲方 時,乙方受託人 因其他原因所發生的債務糾紛,該房產應由甲方 享有完全的優先受償權;如因乙方受託人 的原因引起該房產繼承糾紛的,甲方 享有該房屋的唯一繼承權,是該房屋的唯一繼承人。

2.受託人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甲方;甲方出資購房人 將出資購買的房產權屬登記在受託人 的名下,但受託人並無真正的權屬所有權,受託人只是出資人借名進行權屬登記。受託人 無權使用、佔有、出租或處分該房產。

八、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議定的其他事宜

甲方出資購房人:

公民身份號碼:

住址:

購房開户銀行:

購房資金銀行帳號:

乙方受託人:

公民身份號碼:

住址:

協議簽訂地點

協議簽訂時間:

委託代理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茲位於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___室,房屋出租事宜,今委託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出租,當乙方促成該房屋簽定租房合同時,甲方應返給乙方月租金_______%作為中介費。甲方不得越過該公司直接與我公司所帶客户(其公司或友人)在半年內簽定租賃協議或轉借,否則視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需賠償乙方雙倍中介費用作為違約金,如果甲方未按規定時間支付乙方代理佣金超過七日,甲方將每日加付其佣金的0.5%作為滯納金,超過一個月未付,後果由甲方自行負責。特此為證。為方便出租,甲方留給乙方鑰匙_____套/把,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委託期限為年,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蓋章)xxx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身份證號: 經紀人簽字:

固定電話: 電話:

移動電話: 公司電話: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4

委託旅行社(組團社):(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旅行社(地接社):(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權利、義務的關係,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本旅行社委託合同書:

  一、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 經營資質

甲方:營業執照註冊號碼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地址設在 法人代表

旅行社責任險:承保公司 有效期

乙方:營業執照註冊號碼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地址設在 法人代表

旅行社責任險:承保公司 有效期

  三、甲方的責任

1、負責與旅遊者或組團社確定旅遊行程、服務內容及其標準並簽訂旅遊合同書。

2、負責與旅遊者或組團社確定旅遊價格並收取旅遊款。負責向乙方支付旅遊款,實行公對公賬户,依法納税。

3、根據與旅遊者或組團社確定旅遊行程的服務內容及其標準向乙方提供旅遊行程確認件,由經辦人簽名並加蓋公司印章。

  四、乙方的責任

1、根據甲方旅遊行程確認件的旅遊行程、服務內容及其標準,做出向甲方回覆是否接團的確認件,由經辦人簽名或加蓋公司印章。

2、根據甲方旅遊行程確認件旅遊行程、服務內容及其標準,履行其責任。

3、負責向甲方收取旅遊款,實行公對公賬户,依法納税。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確保所提供給乙方的相關資料的準確性、真實性、有效性。就《旅遊行程表》事項告知遊客並簽訂組團合同。有義務告知地接社名稱及遊客購買遊客旅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甲方有權利向乙方瞭解地接方服務接待質量情況並有義務協助、配合地接方共同解決旅遊行程中的突發事件。

3、為提高服務質量,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每月旅遊服務質量意見信息反饋表的填報(由經辦人簽名或加蓋公司印章)。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旅遊局頒佈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標準來執行。甲方所提供給乙方的旅遊行程確認件內容及其服務標準是乙方為旅遊者提供優質服務依據,同時該確認件也是雙方之間的對單團的委託接待協議。

2、有義務使組團社及旅遊者知曉旅遊地區的民風民俗和有關規定及安全事項。

3、為提高服務質量,乙方應與甲方做好每月旅遊服務質量意見信息反饋表的填報(由經辦人簽名或加蓋公司印章)。

  七、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旅遊行程確認件內容及其服務標準,造成旅遊團(者)損失或傷害,承擔其賠償責任。

2、如因乙方不履行甲乙雙方確認的旅遊行程確認件內容及其服務標準,承擔其賠償責任。

  八、旅遊服務質量投訴責任

1、因甲方原因變更行程或因甲方提供給遊客的行程、標準與乙方所確認的旅遊行程不一致,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遊客對旅遊行程途中服務質量的投訴,乙方應積極配合所在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妥善處理,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經濟賠償責任

1、如屬遊客原因,造成自身和他人損失至使該團行程延誤,除承擔自身損失還應承擔給甲、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餐飲、住宿、交通、景點、導遊服務缺陷,涉及的旅遊活動及服務檔次與協議合同不符,應依據《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 相關規定對遊客進行賠償。

3、因乙方違約,遊客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的,依據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 《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處理。

4、因甲方工作過失造成旅遊者的損失,屬旅行社責任保險賠付範圍內的由甲方承保公司負責賠付。

5、因乙方工作過失造成旅遊者的損失,屬旅行社責任保險賠付範圍內的由乙方承保公司負責賠付。

6、因遊客自身原因,造成旅遊者人身意外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甲、乙、遊客三方應採取補救措施,使損失減輕到最低程,並共同 配合當事人向承保旅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公司索賠(如遊客沒有購買旅遊人 身意外傷害保險,所造成的損失,遊客自行承擔)。

  十、團款或旅遊款的結算:

團款或旅遊款以人民幣進行結算,實行對公帳户;禁止任何團款或旅遊款支付到個人銀行賬户或銀行卡的行為。如涉及乙方經濟賠償責任,按旅遊所屬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議內容處理。甲方不得以其為藉口惡意拖欠乙方團款或旅遊款的結算。

(一)、團款或旅遊款實行全款接團的方式,即:甲方必須全額支付旅遊團的地接費用,乙方才對甲方委託的旅遊團進行地接操作。

(二)、團款或旅遊款實行預先支付50%的接團的方式,即:甲方必須在雙方確認旅遊團隊後並且在該旅遊團隊出發前一天支付該旅遊團團款的50%的地接費用,乙方才對甲方委託的該旅遊團進行地接操作;並且餘款50%必須在該旅遊團隊行程結束前三天內一次性付清。

(三)、團款或旅遊款實行預先支付70%的接團的方式,即:甲方必須在雙方確認旅遊團隊後並且在該旅遊團隊出發前一天支付該旅遊團團款的30%的地接費用,乙方才對甲方委託的該旅遊團進行地接操作;並且餘款30%必須在該旅遊團隊行程結束前三天內一次性付清。

(四)、團款或旅遊款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12月31日起,進行月結算。具體時間為次月 日至 日為甲方結清上月所欠團款。超過次月5日,甲方應寫出不能按時付款的'情況説明書並自次月6日起按當時中國人民銀行貨款利息計算標準,支付給所欠乙方團款或旅遊款(利息)或違約金。

  十一、合同附件

1、旅遊行程確認件原件或旅遊行程傳真確認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和合同一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遊客簽署的旅遊服務質量意見反饋表、證明、協議書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和合同一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 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日 期:

簽訂地點:

委託代理合同 篇5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 定 代 表 人:

地址:

甲方聘請乙方作為甲方的專項債權管理顧問,特別授權乙方以合法的方式向甲方之債務人催收逾期欠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代理內容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向甲方的欠款人進行欠款催收。具體欠款人見雙方確認之具體催收清單。本協議所指委託為特別授權委託,包括但不限於代為催收甲方交辦的催收案件,代為委託律師進行訴訟,代為轉委託,代為收取催收款項,代為簽發、收相關文書,代為和解、調解等。

2、甲方同意乙方可根據案情需要,轉委託第三方催收,但接受轉委託第三方的行為及因此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委託期限:五年。自20年月日--20年月日。合同到期後,雙方未提前30日提出到期的,自動續延5年。

  第二條、 催收範圍

1、甲方向乙方提供書面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借款人身份證複印件、借條/借款合同原件、甲方向乙方支付出借款的銀行流水原件、借款人收據原件、出借人營業執照/身份證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等。

2、催收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借款合同約定的本金以及利息、律師代理費、違約金、公證費、鑑定費、訴訟費等。

3、乙方須根據借條/借款合同確定的金額向對應借款人進行催收,甲方允許乙方根據案情需要,具有一定幅度的免除借款人債務權利,具體不超過借條/借款合同確定的催收金額的%。如需更多減免,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地址:

  第三條、 代理費用

1、 代理佣金費用按乙方收回的實際金額,按實際收回金額的%結付給乙方。

2、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具有代替甲方收取欠款的權限。乙方實際收到款項後,扣除雙方約定的佣金,將剩餘部分在3日內支付給甲方。

3、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債務人對甲方進行的任何清償,均視為乙方的勞動成果,應計入乙方的工作業績,並無條件結算佣金。

4、 甲方債務人要求與甲方結算的,甲方收到清償款後,甲方應於3日內將佣金支付給乙方。

5、 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元整),作為本案前期費用。用於本案的調查取證及差旅等相關費用。該筆費用在成功回款後可在結算時在代理費用中抵扣,該筆費用追款失利也不退還甲方。

6、涉及法律訴訟的,甲方應預先墊付訴訟費、鑑定費、公證費等訴訟必須費用,待執行款到位後,從中扣除。扣除再結算佣金給乙方。

  第四條、 具體案件的代理期間

乙方在簽定本代理合同後即開始進行具體案件的實際催收工作,具體案件的代理期限為甲方提交給乙方的具體案件的所有債務追討結清或甲方認可的其他結清時限。本合同委託期限到期的,具體案件的委託期間也應相應順延至具體案件催收結束。甲方給乙方的授權為不可撤銷授權。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客觀、全面、詳盡地向乙方陳述案件事實,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所有材料。

2、甲方應依合法約定時間支付代理費用及前期費用。

3、甲方有權隨時檢查、監督乙方代理業務的辦理進度、辦理質量。

4、甲方有權向乙方瞭解有關本案的調查材料、代理意見,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案件有關的材料。

5、甲方明確告知乙方在催收債務的過程中只得採用合法的方式,因乙方催收處理方式導致乙方與欠款人之間的法律糾紛及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解決。

6、借款人款項直接支付給甲方的,甲方收到乙方款項到位通知後,三日內不予書面回覆視為默認。甲方否認乙方到款通知的,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銀行流水給乙方核實。

7、甲方應按乙方要求配合起訴,並協助提供有關的訴訟材料,甲方應一應協助。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維護甲方社會和市場信譽。未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超越合同約定,減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相關費用)。

2、乙方不得與欠款人串通,損害甲方的利益。

3、乙方應建立業務聯繫制度、結案報告制度,定期向甲方報告催收情況。

4、每一具體案件結案時,不論實際回收金額的多少,乙方都應向甲方書面提供結論性報告。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催收工作,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書面材料,特別是訴訟材料。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1、甲方隱瞞重要事實,不提供或不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或拒絕辦理虛假的具體個案。

2、無論何種理由,協議一方決定提前解除委託代理合同時,均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逾期付款的,應承擔銀行同期貸款利息。

4、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造成守約方損失的,應賠償實際經濟損失。經濟損失雙方認可不低於5萬元。

  第八條、 保密責任

甲、乙雙方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祕密和客户資料,以及協議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實和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提醒的通知的報告、記錄及意見等材料,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違反,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上述應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對方的原因被公開的情形除外。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如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免責條件

乙方在催收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等)以及非過意和重大過失導致欠款無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名及蓋章後生效,代理期限屆滿時自動失效。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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