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輛租賃合同範文七篇

來源:文萃谷 2.8W

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車輛租賃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車輛租賃合同範文七篇

車輛租賃合同 篇1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並要求賠償。

6.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第二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 保證金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第四條 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車輛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乙方租用甲方的運營車輛,用於乙方宣傳品的運輸。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由於工作需要乙方租用甲方運輸車一輛,運送貨物 天。

二、甲方應對提供的車輛配備具有資質的駕駛人員。乙方派員負責貨物押運工作。

三、租用期限:期限為20xx年 月 日開始至20xx年 月 日止,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四、租金:每車每天 元。一天實際用小時數如不足24小時也計算為一天。

五、甲方負責所出租車輛的'調整費、過路費、停車費、汽油費、駕駛員的工資等其他一切費用;甲方還須負責所出租車輛的安全、保險等費用;本協議所出租的車輛出現一切交通事故、車輛違章所引發的責任均甲方全部自行承擔。

  六、乙方須將所承租車輛用於經營用途,不得將車輛轉租、不得將車輛運營危險品或國家禁運物資,否則甲方有權拒絕。

  七、運輸貨物時, 乙方負責保證貨物的安全,貨物的缺失與甲方無關。

  八、承租期間,所租所有車輛由乙方調配。

  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根據《合同法》、《公路貨物運輸規則》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2、本合同由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年月 日 年月 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xx有限責任公司

承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車輛出租: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xx牌汽車(牌照號碼:xx)出租給乙方做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較強險、車船使用税、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共xx年xx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數額為每年xx元,共xx元。xx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租金xx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的xx日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較強險、車船使用税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後,出租車輛的養路費、車船使用税、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税費等均由乙方向有關部門繳納。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5、乙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具有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繫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xx

身份證號:xx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公章):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附:車輛交接單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

20xx年月xx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晉城市金緣大酒店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山西金緣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豐田大霸王車牌號為 晉E98828 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留複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

第四條 租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乙方在租期內無償使用甲方該車輛。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 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年月 日 簽訂時間: 年月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本着雙方自願聯營合作的原則進而達成互惠互利的目的,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掛靠項目:

1、 甲方:以服務為手段,提供營運手續,營運手續產權歸甲方所有。

2、 乙方:以車輛為實質資本,為租賃營運提供生產工作,車輛產權歸乙方所有。

二、甲方責任:

1、 甲方將車輛營運手續租給乙方使用,並協助辦理車輛相關手續,乙方承擔相關費用。

2、 甲方協助處理交通事故,辦理保險理賠,解決有關事故,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在上述事宜中,不承擔不應承擔的經濟責任和經濟連帶關係;

3、 如果乙方車輛不再租賃甲方,甲方積極辦理乙方的車輛轉讓及過户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責任:

1、 乙方需將車輛落户到甲方,並承擔期間一切費用,運輸收入由乙方收取,經營過程中費用由乙方承擔。

2、 乙方以個人名義承攬業務,給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有乙方自行承擔賠償,若同時因此造成甲方甲方向第三方賠償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的經濟損失。

3、 乙方必須按規定對車輛及相關手續證件進行年檢,並按規定參加人身、車輛及第三者和貨物各種保險,如不遵守上述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的經濟損失。

4、 乙方駕駛員必須按甲方要求營運, 必須按規定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和法制學習,營運過程中乙方駕駛員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有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若同時因此遭成甲方向第三方賠償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的經濟損失。

四、掛靠費用

1、 乙方以其自有車輛登記在甲方名下為條件作為掛靠費的支付方式。

2、 回單結算時司機必須憑運費80%的過路費及油票結算,否則不予結算運費。

五、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限期自 年 月 日至年月 日

2、協議期滿,續簽協議。如不續簽,車輛需在協議期滿前過户到乙方名下,費用由乙方承擔,此後掛靠車輛所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與甲方無關;協議期滿,過户之前,租賃車輛給第三方及自身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若同時因此造成甲方向第三方賠償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的經濟損失。

六、協議生效:

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時間:

時間:

電話:

電話:

車輛租賃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三、協議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如遇年檢。

(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甘肅送變電工程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條款,為明確租用方(簡稱甲方)與承租方(簡稱乙方)的責權利,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 訂立合同雙方(全稱):

甲方:

乙方:

二、合同期限:

車型,共計 台,載客 人或載重噸,牌照號碼 。自 年月日起至工程結束年 月日終止

三、約定與要求:

1、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車輛駕駛員須具備五年以上實際駕駛經歷,無重大交通事故和嚴重交通違章記錄,並向甲方提供本人身份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複印件各三份。

(2)乙方車輛必須是當年度檢審驗合格,車輛各種證件及牌照齊全有效。車輛必須購買“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和商

業險種”;車輛安全附件完整、技術狀況良好,轉向、傳動、制動系統可靠有效,外觀牢固並整潔。

(3)乙方車輛駕駛員應認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安全行車規定,自覺接受甲方對其車輛進行的一切安全技術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和修理。服從調動指揮,保質保量的完成運輸任務。凡不服從管理,甲方有權將其辭退。

(4)乙方應對甲方和自身車輛的安全負責,不得違章駕駛和運輸,因違章駕駛和違章運輸時所造成的後果(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等)或交通事故,應自覺接受相關部門或公安機關的處理,並負責賠償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5)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單位制訂的一切管理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按照甲方指派的任務從事施工生產運輸工作。在車輛租賃期間,不允許乙方利用空閒時間運輸其它單位或個體物資,違反規定一經甲方發現,甲方可扣發當日租車費並解除合同。

(6)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單位組織的安全學習和交通安全教育。加強對自身車輛的安全檢查、保養和維修,隨時保持車輛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況,堅決杜絕車輛帶“病”行駛或運行。乙方需維修車輛和購臵汽配時應提前通知甲方,不得以此藉口影響甲方施工生產和生活用車。

(7)嚴禁乙方酒後駕車、強超搶會、超速行駛、疲勞駕

車、將車輛交其他人、無證人駕駛等嚴重交通違章行為。甲方一經發現以上行為,有權予以解除租賃合同。如發生各類交通事故,應按交警部門的裁定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凡屬個人原因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造成甲方財物損失時,乙方應負責賠償。

(8)乙方應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不得隨意變換駕駛員或隨意解除租賃合同,如乙方需調整變換駕駛員或解除租賃合同時,應提前通知甲方。否則影響甲方施工生產,乙方要承擔賠償責任。

(9)乙方對所獲得甲方方面的任何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2、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對租賃車輛的使用權。有權獲知保證安全行車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資料和駕駛員信息資料。

(2)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乙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和更換車輛各總成件。

(3)按甲方單位規定,協助乙方對乙方車輛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及時督促乙方進行保養維修。

(4)保護乙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轉借、轉租乙方車輛。乙方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和被盜搶時,甲方可協助乙方向當地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5)甲方派車應填寫派車單並明確用車路線和進行安全交底。不得強令乙方違章行駛。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車輛損壞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6)租賃安全保證金由甲方保管。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發生違章、事故、車物損壞等經濟損失及違約提前自動解租時,甲方從安全保證金中予以扣罰,租用期間無扣罰的,合同期滿後乙方憑安全保證金交款收據,甲方如數退還租賃保證金,本保證金不計利息。

(7)甲方給乙方提供與本單位駕駛員同樣的學習工作環境,對乙方進行的交通安全管理、遵章守紀等各項要求與本單位駕駛員同等對待。

(8)甲方尊重乙方的人格與勞力,不能有任何歧視。給乙方提供必要的衞生、生活和勞動條件,按合同規定結算乙方的車輛費用,不能借故剋扣和減免。

四、違約責任及合同解除

1、乙方服務質量差、違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規、違反甲方單位勞動紀律、不能按要求完成運輸任務、不能按約定及時對車輛進行故障維修、未能履行向甲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2、甲方違章使用租賃車輛、違章裝載運輸、違章指揮、未按合同規定給乙方結算費用等,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3、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作廢。因施工生產需要續租時,

甲乙雙方協商後,辦理續租手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規定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5、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合同一式三份,正本由乙方保存,副本及各種證件複印件由甲方保存,另一份由甲方單位安全監察部留存備案。(施工現場外租車輛應由分包隊與其簽訂車輛租用合同書)。

7、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閲讀合同條款,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全稱(蓋章): 乙方單位全稱(蓋章):

受委託代理人: 租賃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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