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使用權轉讓合同彙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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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使用權轉讓合同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使用權轉讓合同彙編8篇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1

甲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乙方:

所購房屋系:幢室(施工編號,號室(公安編號)

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甲方系“花園”項目(以下簡稱“本小區”)的開發商,甲方在本小區投資建設了地下機械立體式停車庫(以下簡稱“機械車庫”);乙方是本小區內業主,有使用前述機械車庫的需要。為此,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有償使用機械車庫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合同:

一、車位信息

1.甲方同意將本小區機械車庫中區域組號(暫定編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由乙方長期使用。該車位最大允許停車尺寸:長mm*寬mm*高mm,該車位最大允許停放重量:2噸。

2.該車位編號最終以甲方或者甲方授權的物業服務企業確定,甲方或者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根據車位情況調整該車位編號。

二、使用年限

1.乙方使用該車位的年限:為20年,從本合同約定的移交之日開始計算;20年期滿後,如該車位能夠繼續使用的,甲方同意乙方仍可以在該車位所佔有的本項目國有土地使用權剩餘年限內繼續使用該車位,且無需再向甲方交納使用費。該車位所佔有的本項目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剩餘使用年限期滿,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如還能夠繼續使用的,應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相關税、費用由乙方承擔和繳納,但乙方不另支付甲方使用費。

2.乙方使用期間(包括無償使用期間,以下含義與此相同)該組車位的機械及相關配件出現損壞或者不能正常使用需要大修、整體更換(含100元以上的配件更換)的,所需的費用由乙方與該組車位的其他使用人共同分擔,否則甲方有權暫停乙方使用該車位,並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包括因此給其他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三、使用費

1.乙方使用該車位,應向甲方一次性繳納20年的使用費元(大寫:),該費用在簽訂本合同時由乙方支付。乙方逾期支付的,按應付額的日萬分之五計算支付違約金;逾期支付超過3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將該車位收回交給其他人使用,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且乙方已支付的費用甲方不再退還,作為支付給甲方的違約金及預期利益損失。

2.該車位移交乙方後,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該車位,乙方支付的使用轉讓費甲方不予退還。

四、交付

甲方同意在年月日以前將該車位移交乙方使用,乙方應在該交付期限屆滿時到甲方接受該車位,並以前述約定的時間作為雙方實際交付時間,甲方不再另行通知;因乙方原因未按時接受該車位的,視為甲方已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該車位,該車位所產生的權利、義務、財產風險及相關費用(包括維修維護費用、運行費用、物業服務費用等)等從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由乙方承擔。但在前述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時乙方未付清使用轉讓費的,甲方有權拒絕交付該車位給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交付該車位,甲方又未提供其他車位供乙方暫時使用的,甲方應按每天10元補償乙方損失。

五、該車位使用的特別約定

1.該車位只能作為停車使用,乙方不得改變用途,不得在車庫、車位內作隔牆、欄杆以及添加任何設施、附屬物等。

2.乙方停放的車輛長寬高尺寸及總荷載重量不得超越第一條約定的最大允許停車尺寸和重量,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在行使對該車位的使用權時,不得以任何方式或任何理由妨礙或影響相鄰車位和其他車位用户的通行權、使用權和其他正當權利,不得佔用或部分佔用公共部位/通道停車,也不得破壞車庫和車位的相關設施。

4.乙方應當遵守車位使用操作規程,不得違規進行操作,因乙方違規操作造成的一切損失皆由乙方自行承擔。如相關單位對車位和車庫進行維護、檢修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應積極配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其維護、檢修。

六、物業管理

1.該車位使用權轉讓不包含該車位日常使用、運行、維護、管理等,該車位的日常使用、運行、維護、管理等已委託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管理,甲方對該車位日常使用、運行、維護、管理等不再承擔責任。

2.乙方應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車位管理服務協議》並按約定繳納日常維護維修費用、運行費用、物業服務費用等,具體繳納標準按物業服務企業相應的繳費標準執行;乙方未按規定繳納的,由此造成的後果及責任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損失。

3.甲方交付該車位給乙方後,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該車位,該車位的日常維修維護費用、運行費用、物業服務費用等均由乙方承擔和繳納;乙方未繳納的,由此造成的後果及責任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損失。

七、其它

1.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車位,雙方同意不再辦理其他任何轉移手續,也不辦理任何登記。從該車位交付或視為交付乙方之日起,該車位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該車位毀損、滅失的,甲方不退還乙方使用費。

2.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期內,乙方可以轉讓該車位使用權,但乙方只能轉讓給本小區的業主,且受讓方使用年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剩餘使用年限,超過部分無效;乙方按本約定轉讓使用權時,必須要求受讓方承諾遵守本合同中有關乙方義務的約定,並將受讓方出具的承諾及轉讓情況告知甲方或物業服務企業。乙方或受讓人未按前述約定執行的,其轉讓行為無效,甲方或物業服務企業有權不准許受讓人使用該車位,由此產生的責任及後果由乙方承擔,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損失,甲方也可無償收回該車位

3.因該車位由乙方長期使用受益,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使用期限內,如國家對該車位物業所有權人徵收相關税、費的,相關税、費由乙方負責代甲方承擔,乙方應在甲方通知後5日內支付給甲方,逾期由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承擔責任。

4.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按本合同所列地址、電話及方式進行聯絡,如有變動,應提前七天通知對方。通知方式包括:媒體廣告、郵寄、手機短信件等。所有聯絡(包括書面通知)的收訖確認為:郵寄聯絡,以簽收(乙方同住家人簽收視為乙方簽收)之時或郵件發出(以郵戳為準)後第3個工作日的中午12時為收訖(以先到的時間為準);電話聯絡以發生之時為收訖;媒體廣告、傳真、短消息等以發生後第二日的中午12時為收訖。

乙方應保證提供的聯絡地址準確無誤,如甲方按約定的聯絡地址向乙方寄出郵件後,而郵件被退回或者拒收的,視為該郵件內容已送達給乙方,由此而產生的責任及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存在爭議,應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向本小區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附則

1.本合同中的所有條款均由雙方經過充分協商一致,雙方已完全知曉並理解本合同全部內容,雙方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任何爭議;

2.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特別注意合同中涉及的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全部條款內容,並已按對方要求給予明確説明,雙方一致認可本合同內容不存在顯失公平、重大誤解等情形,是雙方協商一致的真實意思表示。

3.本合同書一式三份,由雙方簽署後生效。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與按指模):

時間:年月日

乙方(簽名與按指模):

時間:年月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電話號碼:

代表人:職務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電話號碼:

代表人:職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國家有關政策,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同意將合法取得的國海證《海域使用證書》項下的海域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受讓的海域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且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再轉讓、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經濟活動。

乙方在受讓海域使用權範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並依法履行甲方海域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且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章轉讓海域的面積和年限

第四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海域用海類型為,用海面積公頃(畝),批准使用終止日期為年月日。

具體位置、座標為:。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的海域使用權只能轉讓甲方海域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使用年限的餘年期使用權。轉讓年限至年月日為止。

第六條甲方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海域使用權使用期限內現有投資(包括底播海產品、投入的礁石等)同時轉讓給乙方。所有價款已包含在轉讓價款之內。

第三章轉讓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第七條雙方同意該海域使用權轉讓價款為大寫萬元(小寫元),以人民幣計價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時,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萬元(小寫元),前述款項的萬元(小寫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剩餘款項萬元(小寫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一次性付清。

第九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及數額,付清全部海域使用轉讓價款,所付定金可抵充轉讓價款,若逾期支付,逾期間超過十天的,逾期一日加收未付轉讓價款總額千分之的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天的,視為自行解除海域使用權轉讓合同,退回已付轉讓價款,定金不予退回。

第十條甲、乙方雙方應在本海域使用權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到海洋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海域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更換海域使用權證書。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經協商確定因海域使用權過户發生的税、費均由方承擔。

第四章海域使用權的再轉讓

第十二條乙方在取得本合同規定的地塊的海域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合同規定的海域使用權全部或部分地塊的餘期使用權再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但不得違反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第十三條乙方在受讓年限內,未經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海域的使用用途。

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十四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的,須於期滿前日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並經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重新辦理海域使用權申請審批有關手續。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甲方保證對上述海域享有完整的合法使用權,能完全支配或處理,並保證在本海域產權權屬清晰,無權屬糾紛、債務、税項、出租、抵押等事宜,如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概由甲方賠償。

第十六條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條款導致本合同終止或者無法履行,則已付定金將支付給甲方作為違約金,甲方有權另行將該海域轉讓於其他人;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條款,導致本合同終止或無法履行,則甲方須雙倍返還定金交給乙方。

第七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十七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除、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

第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時,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章生效與其他

第十九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經海洋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後生效。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或補充條款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同時送給等單位備查。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3

甲方:受讓人樑意

居民身份證號碼:乙方:轉讓人辛桂蘭

居民身份證號碼: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定《房屋轉讓合同》,約定如下:

一、乙方將其使用的位於房屋總層數所在層數2,建築面積:46.31平方米,的公有使用權房屋轉讓給甲方居住或使用。

二、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叁萬 元整,(小寫)元整。

三、借款合同辦理完之後,才可以辦理《房屋轉讓合同》,本合同規定乙方不能按期償還甲方借款本金及利息時,甲方可以通過處置擔保房屋以收回乙方所欠借款及利息(利息按法律上限規定)。

四、甲、乙雙方同意在 20xx年04月10日以前乙方不能還清向甲方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時,乙方同意甲方處置該房屋,乙方承諾全力配合甲方辦理上述房屋再轉讓手續,包括交易、更名、過户、代收房款等相關事宜,並在借款之日起就此進行轉讓公證,房屋所有相關手續由甲方保管。乙方承擔轉讓公證的有關費用。轉讓書由甲方保管,如乙方反悔,在甲方收回全部借款及利息後,轉讓書交還給乙方。如乙方反悔,甲方擁有該房產的永久使用權。

五、甲方於 20xx年10月11日,擔保房屋轉讓款人民幣(大寫) 叁萬 元整,(小寫) 30000 元整支付給乙方,乙方向甲方出具書面收據。

六、如果乙方在上述約定辦理過户手續日期之前反悔,不向甲方償還借款 或轉讓該房屋,則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足額的違約金,作為對甲方的補償。違約金金額按如下確定:從違約之日起,每經過一日,乙方按照借款的5‰支付違約金,直至乙方將借款及違約金全部支付給甲方為止。

七、甲方承諾在 20xx年04月 10日之前如果乙方按時交付利息,甲方不辦理上述房屋的過户手續,不對該房屋進行處置。如乙方在約定辦理過户手續的日期之前反悔,不向甲方轉讓該房屋,經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按日足額支付違約金,甲方不對該房屋進行處置。

八、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選擇採取提前收回借款或選擇通過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按雙方訂立的《房屋轉讓合同》的約定,單方處置擔保房屋方式解決。

(1) 如果因乙方不能償還借款及利息時。

(2) 乙方遇重大疾病、死亡、失蹤。

(3) 其他足以導致乙方不能按時履行還款付息義務的。

九、如有糾紛,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分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受讓人)

(蓋章)

乙方(轉讓人及共有人) (蓋章) 20xx年10月11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經自願協商就房屋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一致,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在 的3間半房屋及院內地上物,轉讓給乙方,並將與所轉讓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給乙方。房屋具體位置: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二.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20xx0元。 大寫(人民幣) 貳萬元整。本協議簽定後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三.簽定協議後,該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屋的佔有、使用、處分權等歸乙方行使,對該房屋翻修改建時,甲方需配合辦理該房屋相關手續。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5

本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由以下協議當事人於_____年___月___日在重慶市雲陽縣簽訂。

協議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綠森.星河灣》車位使用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位的基本情況

1.1本次轉讓使用權的車位為甲方開發的《xxxxxxxxxxxx》商品房地下車庫車位,用途:該車位僅作為小轎車停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車位編號按甲方交付給乙方車位使用時確定。(地下車位具體位置按甲方劃區域業主抽籤的方式確定)

1.2地下室內牆面為普通水泥砂漿粉刷,水泥砂漿地面。該車位為劃線分隔,無隔斷牆、無封閉,並由甲方劃好車位分隔線;

1.3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民事糾紛。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綠森.星河灣”商品房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即20xx年06月起至20xx年10月止)。

三、轉讓價款

3.1轉讓按其座落位置以“個”為單位計價;

3.2甲、乙雙方約定該車位使用權轉讓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此價款僅為使用權轉讓費,不包含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和契税等費用)。

四、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在本協議簽訂 7 日內,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時間,分別做如下處理(不作累加):

5.1逾期在日之內,自約定的轉讓價款應付次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5.2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解除協議的,乙方按照轉讓價款的 2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甲方同意後,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轉讓價款應付次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0.2% 的違約金。

六、交付期限與方式

6.1甲方應於乙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後在20xx年6月將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

6.2車位使用權的交付以雙方簽訂車位使用權交接書為標誌,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車位使用權交接書,視為甲方已完成交付。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車位的,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轉讓價款 0.2% 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八、使用管理

8.1乙方應遵守停車管理人員指示和車輛停放規則有序停放;

8.2停車場專用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全體車位使用權人承擔;

8.3甲方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乙方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的予以配合;

8.4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停車位的用途,或利用該空間放置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有害物體;

8.5如果因乙方車體過大影響其他業主停放車輛,甲方有權單方決定為乙方調整車位,乙方應補足相應的費用;

8.6乙方如需將該車位使用權轉讓或出租給第三方,應當將轉讓或出租範圍限定於本小區範圍內的其他業主;

九、其他

9.1若根據市政或小區整體規劃的需要,在不影響乙方對車位的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而在乙方車位前後設置有變壓器、配電箱、地下車庫人行出入口、管網等公共設施的,乙方對此不持異議,不得據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當國家發生戰爭時,乙方無條件讓出所使用的車位,並不得向甲方主張權利。

9.2乙方簽訂本協議時,視為認可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對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須同時簽署《臨時管理規約》及《車位服務協議》每月向該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按時繳納車位物業管理費等,並嚴格遵守。

十、協議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雲陽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1.1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或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自願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海口市××××,土地面積為×××平方米(折×××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土地使用權座落及現狀》。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商住用地,屬開發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與乙方共同出資成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賣的土地作價470萬入股認繳註冊資本,佔70%股權;乙方以貨幣出200萬一次性出資註冊資本,佔30%股權。

2、甲方所出讓的土地保證在合作公司營業執照下發後,一個月內辦理完成土地過户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2。0,綠化率不少於30%,建築密度不小於25%,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3、土地的轉讓價為××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670萬元。

4、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5%,計人民幣33。5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合作公司營業執照手續和完成貨幣入資。第二期,轉讓土地在國土局登記受理辦理過户於合作公司名下時,雙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乙方再行支付地價款的30%,計人民幣200萬元。第三期,辦結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地價款的55%,計人民幣368。5萬元,餘下10%的尾款待土地辦理完規劃許可證後十天內付清。

5、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甲方應先行辦理合作公司購買轉讓土地的出讓協議,以確*户等工作的實施進度與本協議相吻合。

6、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開發指標、税費返還及政策協調。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畝土地的第三方轉讓事宜,並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67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20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別承擔合作公司註冊的相關費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税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

年月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7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廣東省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條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地塊位置:_________

2、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號:_________

3、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_________

4、地號: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

7、建築面積:_________

8、現狀:_________

9、抵押、查封情況:_________

10、地塊的具體位置詳見附圖,附圖已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第三條 甲方保證本合同第二條所述內容真實,保證土地權屬清晰,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應具備的條件。

第四條 甲乙雙方確定轉讓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億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應取得抵押權人同意方可轉讓。土地轉讓後,原出讓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由乙方履行。

第六條 轉讓土地的剩餘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條 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成交價款的_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首期款兼履約保證金。其餘款項乙方同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給甲方: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以現金或現金支票支付;

2、採用分期付款方式,具體如下:

(1)第一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畫押)後_________日內,乙方須支付地價款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2)第二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畫押)後_________日內,乙方須支付地價款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3)第三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畫押)後_________日內,乙方須支付地價款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提供給乙方使用的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如甲方不能按時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提供給乙方使用,延遲期間甲方同意將履約保證金雙倍返還給乙方,作為違約賠償。延遲超過兩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及時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並承擔乙方由此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第九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應付款項,逾期兩個月內(含兩個月),乙方願意以已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逾期超過兩個月仍未按合同規定繳齊應付的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向乙方追索由此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乙方已支付的價款,扣除違約損失後,予以退還。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在簽訂合同後三十日內,到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有關土地登記手續。轉讓所需繳納的税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雙方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除法律規定的免責因素之外,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各自的職責,並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出現糾紛或違約行為,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向①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②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_________市(縣、區)簽訂。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畫押)後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和附件(圖)共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貳份送_________市(縣、區)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留存,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適用於土地使用者轉讓集體土地使用權時,由轉讓方與受讓方共同簽訂。

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件《流轉宗地圖》以及合同雙方當事人另行約定的其他附件。

三、本合同為示範文本,可作為簽約文本,但監製、印製單位不負法律責任。

四、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先到當地土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查詢該土地使用權是否符合轉讓的條件。

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8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郵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轉讓匯邦國際物業事宜。雙方茲同意轉讓條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將位於 哈爾濱市四季上東二期0232號車庫(以下簡稱該車庫)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已到現場實地勘察,對該車庫位置、大小等相關情況已明確。

2.使用年限:該車庫使用年限與該小區佔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一致。

3.該車庫使用權的轉讓費為人民幣 289.000 元整(大寫:貳百捌拾玖元整 )。

乙方須按下述方式付款:一次性付清,付款時間為簽訂本協議日起三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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