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運輸合同集合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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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運輸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熱門】運輸合同集合7篇

運輸合同 篇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需發運煤炭一事由乙方全權負責採購,發運業務特達成以下條款:

一、待辦事項:煤炭中轉,鐵路運輸。

二、發站:()。到站:()。

三、/t(包括站台費、裝卸費、代理服務雜費等)

四、鐵路運費:乙方以鐵路大票與甲方結算。

五、付款方式:甲方提前分批次付給乙方。

六、暫定每月發運量:噸(以鐵路運力為準)。

七、質量要求:全水≤10,內水≤3,灰分≤11,全硫≤1.0,揮發份≥25,低位發熱量≥6400大卡。

八、本合同簽訂後甲方預付給乙方定金:元,待乙方鐵路計劃下達後將鐵路運費,代理服務費每次不低於噸的全款全額提前支付給乙方,每月底結算一次。

九、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派人監督乙方供煤、發運、裝車、檢查質量。

2、及時給乙方支付貨款。

運輸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如下:乙方向甲方提供性能良好的運輸車輛(限載30T,容積120立方)。負責甲方如下專線運輸:運行路線(始發地 目的地 )

並就此內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運輸途中的情況和預計到達時間;

2、甲方有權對乙方工作人員的相關工作提出意見和改進要求;

3、甲方按照約定內容支付費用;

4、甲方有義務保障協議車輛進出裝卸場所的暢通;

5、甲方對乙方因車輛故障及其它原因不能準點發車的,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其它車輛運行;

6、 甲方負責貨物的裝卸;

7、 甲方超載現象(即超過限載量30T)的。並因此所產生的超載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乙方車輛因超載部份增加的所有行車相關費用;

8、甲方每週一至週六必須確保每天發一台乙方所安排的車輛回上海;如因貨源原因停止發車的,應第一時間知會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做好車輛調配;連續2天沒有發車,每二天起乙方按500元/天向甲方收取滯車費。

9、 甲方負責提供乙方駕駛員休息牀位。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證件、道路運輸證、車輛證件、駕駛員身份證等複印件;

2、 乙方車輛按照甲方需求承運貨物,單程運行點到點的運行標準時間為xx 小時;運行時效考核以《行車時間簽到表》記錄為準。

3、 乙方負責所有車輛的駕駛及安全,並承擔車輛維修費、路費、停車費、通訊費及該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4、 乙方協議車輛的交通違章及駕駛員造成的罰款、在承運甲方貨物過程中發生的任何後果由乙方承擔。

5、 乙方必須保證合同車輛每天準時到達甲方指定地裝貨,乙方車輛發生故障時,必須調配其它車輛增援,保障甲方準時發車。

6、 乙方提供車輛必須手續齊備,並有足額車輛保險。

7、乙方每車為甲方購買伍拾萬元的貨運輸險,超出部份由甲方承擔;甲方的保險公司對超出部分理賠後,放棄對乙方的所有追償權。如甲方的保險公司對乙方進行追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8、 乙方有權指導甲方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合理裝載。

9、 乙方有義務對甲方交運的業務袋資料和貨物進行保密並保存完好。

第三條 費用發生及結算方式

1、 往返程税後包乾費用標準為 元,協議簽定後的前5個出車工作日、甲方每趟出車預付出車費人民幣 元(¥ 元),餘款 元(¥元)作為甲方風險保證金,此保證金於雙方解除協議後10天,甲方退還此款給乙方。

2、 甲方結押乙方每台車風險保證金 元后(¥ 元),當趟的運費均在出車前付清。

3、 在國家的油價及其它行車的費用出現變動時,甲方根據實際成本對乙方的運費需做出相應的調整。

4、甲方如因運作需要臨時變更運行路線或協議外增加提送貨的,超過規定公里數的部份以實際增加的公里數6元公里標準計運費,費用在每日出車前直接計補當趟司機。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無理由不按照約定期限結算費用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應付金額的1‰的比例向乙方支付滯納金。甲方提出異議,乙方未給予解決的不在此範圍內。

2、因乙方原因導致車輛延誤到達時效,每延誤1小時扣罰運費100元,但最大學聯考核不超過500元;因為不可抗力(如交通堵塞、高速公路封鎖、道路坍塌等)客觀因素延誤時效乙方所不能控制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和提供可證明依據,並協助甲方共同解決且不受甲方考核。

3、乙方承運甲方貨物在乙方車輛上產生的任何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自然災害等非乙方所能控制的除外,但乙方有責任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給甲方,由甲方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相關費用。

4、 乙方執行運輸任務司機必須24小時保證通訊暢通,甲方工作人員可隨時瞭解車輛運行狀況,發現乙方司機聯繫不上,甲方對乙方按50元/次進行處理。

5、 甲方如裝運國家禁運、限運物品所產生的法律責任及損失(包括乙方由此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協議的解除

1、 甲乙雙方因市場和經營原因需解除協議,都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對方;並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後方可解除。

2、 如提出方未按照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來執行(提出方在正常經營的情況下)解除協議,提出方將賠償對方每台車 元人民幣。

3、 協議解除後如有待結算費用,一方須在協議解除後15天內向另一方發出《結算通知書》並附有效單證,另一方須按照本協議有關結算約定核對結清款項。

第六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簽署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作協議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 (只能單選)。

1、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 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第七條 其它事項

1、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2、 合作期為自簽訂之日起三年內有效,若雙方無異議,合同有效期自動順延。

3、 本協議一式雙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雙方互換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開户行: 乙方開户行

賬號: 賬號:

結算聯繫人: 結算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3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原則下,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貨物代辦公路運輸業務;服務範圍:上門提貨、運輸設計、貨物查詢、代辦保險、打包、代辦運輸、送貨上門等一攬子服務。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自收到甲方貨物後至交付甲方的收貨客户止,負責貨物的安全保管。

2、 在運輸過程中,如出現貨物破損、缺失等意外情況,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等待甲方指令。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不合理運輸業務。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必須提前以傳真或其它形式通知乙方相關運輸信息,方便乙方進行服務安排。

2、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正確的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如因收件人姓名、地址錯誤而造成的時間延誤或經濟損失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因此產生的額外費用由甲方負責。

3、甲方委託乙方託運的貨物必須填寫正確品名、保證不夾帶危險物品、國家禁運物品、貨物外包裝符合運輸要求,甲方承擔未執行以上規定給乙方造成的經濟責任並負責賠償,涉及相關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4、如遇到破損、遺失、短缺,甲方必須提供貨損貨物的發票、貨損鑑定報告,並按保險公司的要求提供其他相應的單證,否則由此造成保險公司或承運公司拒賠,乙方將不承擔責任。

四、關於保險

1、是否投保以甲方的託運單上委託為準。物品如需投保,保險費按投保金額的0.3% 收取(其中絕對免賠額為500)。甲方承認乙方已經告知不保險的風險及瞭解不保險情況下如遇到貨物破損、缺失的賠償標準:最高賠償額為記載有破損或缺失貨物的分單上的運輸費的5倍,即發生事故當次運費的5倍。

五、關於貨損

1、甲方在貨物運輸前投保,如發生遺失或損壞,乙方將按保險公司條款及程序代理甲方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甲方必須提供保險公司所需相關文件。

2、甲方在貨物運輸前未投保,如發生遺失或損壞,乙方應向甲方作出賠償,最高賠償額為記載有破損或缺失貨物的分單上的運輸費的5倍,即發生事故當次運費的5倍。

3、索賠期限:甲方在貨物發生損壞或缺失後的15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索賠;如超過期限乙方將不再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對以下原因造成甲方貨物損失的或延誤的,不負責任:

a、不可抗力因素,例:地震、水災、罷工、民變、暴(bao)亂、戰爭等;

b、甲方提供的信息數據錯誤、不準確造成的損壞、延誤、錯交;

c、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缺陷或貨物性質不適合特定運輸方式以及運輸過程中因氣候原因引起的.貨物損壞或變質;

d、包裝方法不良;

e、交付時外表狀況良好,封志無異狀,而內件短少或損壞及貨物合理損耗。

f、甲方未對貨物進行防潮處理、對因受潮而導致的貨物損壞或損失。

六、結算方式

1、甲方必須把加蓋公章或業務人員簽名的託運單交於乙方確定委託關係,乙方開具貨運分單為結算憑證。如甲方對乙方運單金額有異議請在乙方開具分單後24小時內提出,否則視為確認。

2、採用月結方式,每月運輸款結算至當月的20日。甲方在收到乙方發票後,必須在兩個工作日內核對完畢,5個工作日內付清。支付方式:

3、欠款額度為人民幣 。超過額度,乙方將立即將發票交給甲方,甲方在收到發票後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核對完畢、在收到發票後5個工作日內付清。支付方式:

4、所有欠款逾期支付,甲方必須向乙方每日支付欠款金額千分之五的滯納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乙方運費。雙方如有爭執,應按協商原則處理,協商不成,可交由乙方所在地市法院裁決。

發貨人: 承運人:

託運人簽章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4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 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 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 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 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 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户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 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 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附:運單編號:

簽發時間: 年 月 日 裝運時間: 年 月 日

簽發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裝運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發貨人: 承運人:

託運人簽章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5

甲方(託運方):

地址:

傳真:

乙方(承運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託運的主要貨物為:

1.2 、貨物的起運地點: 到達地點:

1.3 啟運時間: 要求到達及交貨時間:

第二條:操作流程

(1)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覆認可書(3)甲方裝貨(4)雙方驗貨簽收(5)發往

目的地交貨(6)收貨單位驗籤(7)驗收後取回單(8)將回單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提前通知貨物數量,及車型。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關車型。

3.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清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户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户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中的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託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並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保險要求 :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運價及結算方法: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由於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貨物到達,無法按規定時間卸載的,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所產生的費用問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延遲到達,造成損失由雙主協商損失數額,由乙方賠付給甲方。

6.4、合同終止後,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合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月年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6

甲方(承運方):簽訂地點:

乙方(託運方):簽訂時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現就運輸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承運貨物的具體內容和要求

1.貨物名稱:。

2.貨物數量:。

3.最大重量:。

4.最大外形尺寸:。

5.配備車型:。

6.運輸線路:。

7.裝車時間:。

8.總運費:人民幣:元,大寫。

9.運費結算方式:。

10.收貨人姓名:地址:聯繫電話:

第二條甲方職責

1.負責設備貨物的運輸、綁紮、加固和運輸過程中的清障、挑線、辦理交通管理部門的通行證等工作。

2.負責和承擔運輸途中的一切事物和費用,並按照約定的時間、指定地點,將貨物按期、完整、無缺、及時運到並辦理交接工作。

3.負責貨物的安全運輸,保證所運貨物、設備無丟失和損壞,運輸車輛必須滿足運輸條件,綁紮必須使用麻繩、鋼絲繩、拉鍊等捆紮牢固,不剎車、道路顛簸等原因而鬆動。

4.裝卸車的同時,甲方司機(代表甲方)與乙方共同檢查貨物,並對乙方填寫的“設備、貨物運輸調撥單”(數量準確性、表面有無磕碰、變形等)進行核查交接。

5.負責及時向乙方通報運輸過程中發生有可能影響乙方設備、貨物安全的突發問題。

6.其他:。

第三條乙方職責

1.必須如實提供設備、貨物的真實名稱、性質、數量、最大重量、最大外形尺寸和裝、卸車的具體位置,收貨人的真實姓名、地址、聯繫電話等,如有隱瞞謊報的,貨物超重、超體積者、裝卸車具體位置超公里以上的,甲方有權拒載或留置貨物。

2.必須實現查明沿途路段的暢通情況(道路、橋樑、隧道、限高、塌方、山體滑坡)等,如遇特殊情況需擇路繞行公里以上的,雙方應訂立臨時協議,乙方需承擔其繞行費用。

3.必須協調收貨人及時收貨,並在甲方完成運輸任務後,按照合同約定方式及時向甲方支付全額或者餘額運費。

4.負責甲方車輛、人員出入現場,組織現場裝車和卸車,貨物的清點和檢驗。

5.負責提供設備、貨物明細及各部件的最大外形尺寸、重量、性質等,填寫“設備、貨物運輸調撥單”。

6.其他:。

第四條通知

甲方聯繫人:地址:電話:傳真:

乙方聯繫人:地址:電話:傳真:

第五條特別説明

1.雙方一致達成運輸協議的同時,乙方需向甲方交付%的運輸預定金。在預定時間內裝貨落空、卸貨延時超小時的,乙方需承擔其車輛空放費和延期的台班費。

2.運輸途中遇特殊情況,雙方理應友好協商解決,達成一致協議,並積極配合裝、卸車,各支付全額運費等各項事宜。

3.有關限時和定時運達貨物業務的約定:。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甲方應償付乙方違約金____元。

(2)甲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再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甲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元/天.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甲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乙方。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貨物的合理損耗、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5)其他:。

2.乙方責任:

(1)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乙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乙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乙方應償付甲方卸車等費用及違約金。

(5)其他:。

第七條不可抗力

1.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法定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在小時內向對方通知,並應在天內提供權威機關的書面證明。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但應採用書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3)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以實際行動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其他:。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按以下第項處理:

1.由仲裁機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3.提交中國石化內部糾紛調解處理委員會調解。

第十條廉政條款

雙方應簽訂廉潔從業責任書,並履行廉潔從業義務。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保密: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屬於雙方經營活動內容,任何一方未經對方當事人書面允許不得對外泄露。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乙方執份,甲方執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7

甲方(委託方): 中國農業機械化科學研究院呼和浩特分院

聯繫人: 奚筱林 聯繫電話: 010-64883914 傳真: 010-64850770

乙方(承運方):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方委託乙方運送 內蒙古華德牧草機械有限責任公司 生產的 型方捆打捆機 台 ,經過雙方協商,就乙方承運甲方貨物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 貨物名稱、數量、貨值:

二、 運輸方式:公路運輸

三、 運輸地點信息

四、 運輸時間:

起運時間: 年 月 日

到貨時間:乙方必須不遲於 年 月 日將貨物安全地運到目的地。(甲方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安全運輸到約定的地點;在乙方將貨物交付收貨人前,甲方可以與乙方協商,要求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貨地點或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由此給承運人造成的損失應予賠償)

五、 運費:

元整,即大寫:

乙方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後,收貨人檢查設備完好無損後由 向乙方付清運費,而乙方向 提供正式運輸發票結算(或不開發票)

承運公司(乙方)是否辦理貨物運輸保險 本次運輸費用中是否含有貨物運輸保險

六、 雙方責任:

(一)

甲方:

1. 簽署合同前,告之乙方具體貨物和運輸地點。 2. 協助乙方將貨物吊裝乙方的運輸車輛上。 3. 協助乙方承運司機清點貨物明細。

(二)

乙方:

1. 負責將甲方的貨物進行捆綁、固定,其中特別注意散件不能散放在貨物旁邊,必須固定好,如若丟失,按照原價賠償

2. 如果運輸途中輪胎有破損則由乙方按照原價700元/個賠償,運輸途中乙方承運司機不得私自將輪胎放氣!一經發現,則按照200元/個賠償

3. 運輸途中承運司機不得私自裝卸貨物,一經發現,貨物無損傷則扣除50%費用,貨物有損傷則扣除100%費用!如遇到緊急情況需要轉移貨物,司機需提前電話通知甲方經辦人

4. 承運司機如將貨物運送到錯誤的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

5. 自貨物裝上車輛時起,承運司機應按照本合同的第四條款的到貨時間嚴格執行,若將貨物逾期到達,則按照以下方式進行違約賠償:a.整車、包車情況下,乙方應償付甲方逾期交貨的滯納金,3%/天;b.空車配貨情況下,允許有3天以內的時間誤差,超過3天則按照實際情況酌情賠償,若承運司機運輸途中遇到不可抗因素(天災人禍等)導致延遲送貨,承運司機需提前電話聯繫甲方經辦人,甲方斟酌同意後,可不收取違約金

6. 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污染、損壞,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吊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人。

7. 運輸車輛運至離目的地100公里時,應與聯繫人取得聯繫準備卸車。

七、在本協議的執行過程中,雙方應該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可能發生的爭議,如果友好協商後仍然不能解決,可以通過甲方工商註冊地的有關法律機構進行解決。 八、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開始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乙方承運司機接受設備時的驗車報告。

甲方:中國農業機械化科學研究院呼和浩特分院(蓋章) 簽字:

乙方: (蓋章) 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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