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場地租賃合同集合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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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場地租賃合同7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實用的場地租賃合同集合七篇

場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層/廳)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為。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 保證金

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為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税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場地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聯繫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聯繫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擁有位於 經營使用權,甲方將該物業中規劃作為酒店功能的部分整體租賃給乙方經營酒店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本合作協議,並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租賃物業概況

1、租賃的具體範圍、面積及單價、總金額

甲方將位於******物業。出租房屋土地證編號******** ,土地用途為****。該物業中規劃為酒店功能的部分整體租賃給乙方經營。該房產部分,建築面積約為**平方米,精確面積由房產部門測繪確認為準。(物業概況詳見附件)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合法出租人與乙方建立房屋租賃關係;甲方向乙方保證本合同生效前出租房屋未設定任何抵押,不存在任何擔保和其他有礙物業使用的權利瑕疵。

2、配套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租賃的物業可以滿足乙方需要的相應配套的水、電(含增容動力、照明、配電總接口)、燃氣(總接口)、電梯、環保設施(排水、排污總出口)等具備正常使用功能的設備。

第二條 期限約定

1、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共**年,即自本協議項下物業交付乙方後滿8個月之日起算,順延**個自然年度止。租金自租賃期限起算日起開始計收。

2、物業交付、進場裝修、正式營業日期

甲方在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起,8個月內,將竣工的物業交付乙方。甲方承諾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積極督促辦理立項、報規和施工許可相關手續,自簽訂協議之日起,30個月內將物業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條規定的合同期限根據逾期交付天數相應順延,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補償乙方經濟損失1萬元,逾期超過2個月的,乙方可選擇終止合同。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批文的複印件給乙

方備案。

乙方在得到甲方許可情況下,可先接受部分所租賃物業,以便於及時組織施工人員進場裝修,保證在全部接受物業之日起8個月內裝修完工,並正式營業。如提前營業,租金照常按交付日順延8個月起算。如逾期不進場施工和不能正式營業,每逾期一天乙方應補償甲方經濟損失1萬元,逾期超過2個月的屬乙方違約,承擔違約責任,同時甲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

第三條 租金

租金:按照乙方租賃的實際房屋建築面積計算,租賃期前三年租金單價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租金包括:物業管理費、設備維護費、信息配套費。

從租金起算日起第三年後,在租金單價在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基礎上每兩年遞增*%

乙方按每半年一個計租期一次性支付六個月租金給甲方,支付日期為每半年計租期的前一個月月首15日以內。

第四條 保證金

為了使本協議在協議有效期內順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萬元作為保證金。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7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萬元。在甲方取得施工許可證7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萬元。在乙方正式營業6個月後,甲方在7日內返還保證金**萬元。保證金不計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滿,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剩餘保證金。

如遇乙方不按規定時間支付租金時,甲方有權提取保證金衝抵租金,不足部分乙方仍需支付。如乙方逾期兩週未交租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剩餘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五條 租賃用途

甲方擁有將所建的**(物業概況見附件),規劃酒店功能部分出租給乙方經營的權力。

乙方承諾建設、裝修、經營並定位為商務酒店類型。

乙方保證不得利用承租物業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因此給甲方造成經濟、信譽及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如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需提前終止協議,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雙方在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有償解除協議。

第六條 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設備包括:主體建築外裝修(不含門窗)、牆地面水泥砂漿、水電總接口、天然氣總接口、下水總排口,一次消防設施,到各樓層,以及2部客梯、2部貨梯。

甲方提供20個負一樓免費停車位供乙方使用,乙方使用超過20個(不含20)停車位的,收費標準按甲方收費標準的50計收。

乙方自行負責負責安裝中央空調系統、二次消防設施,水、電到各

房間,以及門窗、室內裝修及酒店大堂外裝修。

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以及行業標準進行物業交接,任何一方不得無故拖延。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設備在保修期內由乙方負責與設備供應商聯繫維修,甲方積極配合。保修期過後因設施、設備老化造成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更換,更換之新設施、設備應不低於現有設施、設備的標準,乙方負責所有設施、設備的年檢和物業內正常的維修、維護,由此產生的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批文的複印件給乙方備案。

第七條 乙方須知

1、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法規,依章納税,按雙方商定的場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務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以及辦理其它經營所需的繳交税收及各種費用。

2、有關證照申領後,乙方必須將各種證照的複印件交壹份給甲方備案,以便進行有效的監督。乙方承諾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消防工程竣工批文。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消防工程竣工批文滯後,導致物業交接延期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按照當地規定領取營業執照,並按照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相應責任。如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發生勞資糾紛而造成的後果及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乙方裝修方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場施工,乙方承租酒店內外裝修風格必須與項目整體建築風格、色調一致。乙方須合理科學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不可抗力及維修責任

1、房屋租賃期內,房屋及設備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如因前述原因致使乙方停業或不能正常營業,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間的租賃費。

2、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主體結構及甲方提供的附屬設施由甲方原因損壞或發生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叁日內開始組織維修,如甲方故意拖延,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從房租中直接扣除。因此影響乙方經營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上述維護責任,造成乙方或任何第三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由乙方造成甲方提供的附屬設施及房屋結構損壞的,乙方必須負責賠償。

3、本協議由於法律、政策的影響和政府行為而無法繼續履行。甲方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雙方任何一方均有權終止本協議。本協議因此而終止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4、雙方特別約定,該場地因不可抗力遭到嚴重損壞,導致乙方無法繼續經營的,雙方應當就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進行商議。如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日內乙方既無法繼續經營,雙方也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則任何一方均有權終止本協議。本協議因此而終止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租賃物抵押、轉租及續租

1、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內,如甲方將其經營權或收益權抵押於其他人,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權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為而受影響和改變。

2、乙方不得將承租物業轉租給第三方。 3、合同租賃期限屆滿,甲方如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第十條 物業管理

1、乙方承諾遵守甲方制定的關於項目各方面管理的一切規章制度(包括裝修規定、營運手冊、場地及設施設備使用要求等)。 如規章制度有修改,按修改後的執行。

2、雙方確認,甲方應提前3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確認,在得到乙方書面確認後方可進入該場地進行有關大廈的物業維修、保養或其他與該場地相關事項,並應採取一切相關的合理技術措施。乙方不得因此而向甲方提出營業損失、營業場地的佔用、人員加班費或任何類似形式的補償或賠償要求。

第十一條 通知及經辦人

一方發給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須是書面的,按本協議所示地址發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須由郵局傳遞、專人傳遞或通過傳真傳送。如郵局傳遞或專人傳遞,則於送達時視為正式送交。如以傳真發送,則以傳真確實收到該通知為準。更改地址、執照內容等重要文件要在7天之內以書面通知對方。

雙方應指定具體的工作人員作為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的聯繫人、經辦人,經辦人有權代表公司發送、簽收有關函件,具體權限以正式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為準。經辦人、聯繫人變更的,應在7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二條 保密

甲乙雙方不得向傳播媒介或任何他人透露本協議以及雙方在具體接觸過程中,所瞭解的對方關於經營、決策等方面的非公開的內容。

第十三條 合同終止的約定

本協議期滿後如乙方欲繼續承租本協議所指物業,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遵循優先權原則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重新訂立新的租賃協議。

本協議期滿後乙方未能續租的,無論何種原因,除依本合同約定獲

得退還的剩餘保證金(如期滿應付)外,不得要求甲方補償其裝修等費用。乙方可自行拆除可移動的裝修設施、設備,但不得房屋結構或對房屋繼續使用造成不利影響。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由於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須向對方支付500萬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相應損失。。

2、乙方如不能按時向甲方繳交場地租金,時間超過10天,自第11天起,每延遲一天按拖欠的總金額的2%向甲方承擔違約金。。超過30天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繼續支付租金及按上述標準確定的違約金,同時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規定適用該仲裁委仲裁時確定的仲裁規則仲裁,裁決結果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 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的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本租賃協議不能生效,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在此間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期滿終止。

4、本協議一式八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四份。

簽署: 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年月日

合同附件:

場地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慨況

1、 為租賃物,甲方保證對租賃物有完整的排他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附屬物所有權並辦理了出租所需的一切合法批准手續,其他第三人對租賃物無任何權利。

2、甲方出租的 為整體出租,包括整個院落和 間簡易房、水電設施、出路設施、大門、廁所等院內全部設施;位置位於 ,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面積約為**平方米(以圍牆院內面積為準)。租賃物所在地號為: 土地使用證號為: 。

3、乙方租賃預製廠用於建設廠房、倉庫,從事生產、加工、倉儲等經營活動。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叁拾年,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

2、合同期滿後,乙方如繼續經營有意續租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第三條 租金約定

1、租金按每年**萬元計算,合計**萬元,分三期付清,每期支付十年的租金,合同簽訂生效後**日內支付第一期十年的租金,十年後支付第二期十年的租金,二十年後支付第三期十年的租金。

2、租金支付方式為轉賬支付,甲方收到租金後三日內開具正式發票交付乙方。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約定獲得租賃費,有權監督乙方及時支付;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合同約定使用租賃標的物;

3.甲方負責辦理全部出租批准手續,並繳納辦理出租手續關聯的所需的政府收費;

4、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租賃場地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提供用電、用水的方便,保證乙方正常自主使用權。否則,甲方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5、甲方保證乙方除交納約定的租金外不再支付其他有關場地使用和其他費用;

6、如乙方需要改善增設他物,甲方應給乙方提供方便,協調外圍關係,確保乙方正常建築施工和經營。因建築施工引起的政府職能部門和當地村組收費,由甲方承擔;相關批准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自主使用租賃場地和附屬物,有權自主對場地及附屬物進行改造、拆除和處理,乙方自理費用。甲方不得要求補償或賠償。

2.合同期內乙方對租賃標的物有權選擇單獨使用、與他人合租、轉租他人,甲方不得干涉;

3.合同期內甲方對租賃標的物轉讓、合同期滿對租賃標的物續租,乙方均享有優先受讓或續租權;

4.乙方應按期支付租金;

5、合同期限滿後,乙方若不能繼續經營,所增設改善的設施,協商折價或按評估價處理給甲方;

6、租賃期間發生的水電費由乙方按實際抄表數付費,價格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甲方須在三日內退場並完整移交租賃物的使用權、清理乙方不需要的附屬物、清退甲方的全部工作人員。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在甲方退場之日進場的,每延期一日乙方有權扣除一個月的租金。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無論雙方各自的經營計劃策略是否改變、經營項目是否經政府批准,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須經對方同意,否則不得解除合同。

第八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或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

3、因甲方的出租批准手續或租賃物的權利瑕疵等導致本合同被確認無效的、或因其他第三人對租賃物主張權利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應雙倍退還已收取的全部租金及利息,並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和預期利益。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甲方的公司改制、重組、法人事項變更等不影響本合同效力。

2、因甲方法人資格終止、破產、註銷等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甲方應提前經乙方同意指定甲方義務的代履行人,雙方與代履行人簽訂三方合同,代履行人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甲方違約責任和其他相關義務。

3、合同期內,因政府規劃導致租賃場地及附屬物拆遷,乙方享有全部拆遷利益。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1.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的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場地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座落於 出租乙方使用。建築面積 共計 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租用房屋的期限為三年,即自20xx年12月31日至 20xx年12月31日止。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租金為5.0萬元整(含一年月押金、物業管理費),乙方需另行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電費、取暖費、電話費、停車費。

第三條 付款方式:年付。提前一個月支付第二年租金。

第四條 甲方給乙方結算費用時,應當出具憑證。

第五條 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作辦公用途使用,並保證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乙方將出租房屋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改變房屋用途的報批手續。

第六條 甲方保證第五條所列出租房的用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併為乙方出具產權作用證。

第七條 乙方保證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規定,甲方應於20xx年12月31日前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八條 甲方應保證房屋及其內部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要求。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屋內部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按時交回房屋,並保證房屋及內部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

第九條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內部的設施出現或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甲方應接到乙方通知後叁日內進行維修;乙方無法通知

甲方或甲方拒絕不維修的,乙方可經物業管理部門鑑證後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從房租中扣除)。

第十條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物業管理部門鑑證後,由甲方代為維修,維修費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因需要對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維修的,經乙方同意,並報請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甲、乙雙方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方同意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乙方可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一)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決定徵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面需拆除出租房屋;

(三)乙方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時,乙方預交款有結餘的,應當將餘款退還乙方。

(四)甲方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時應結清房租,多餘部分退乙方。

第十三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一)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

第十四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向乙賠償:

(一)甲方延遲交付出租房屋十日以上;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規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不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四)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將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

乙方因上述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及時遷離出租房屋,並有權要求甲方返還預交款有結餘部分。

第十五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終止後伍日內遷離出租房屋,並其返還甲方。乙方預期不遷離或不返還出租房屋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出租房屋的,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需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出租房屋有優先承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姓名: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姓名: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租賃場地房屋經友好協商,在完全自願基礎上,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場地房屋概況

1.位置 該場地房屋位於

2.面積 該處場地共計 畝。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5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

鑑於乙方前期要平整土地及房屋建設,第一年租金為每畝 元整( ),共計 元整(包含場地及房屋租賃税)

該處場地租金第二年度起每畝 元整( ),每年租金共計人民幣 元( )(包含場地及房屋租賃税)

2.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之日以現金形式每半年支付一次。

四、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①合同期內如果國家或集體徵用土地房屋,乙方無條件服從,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不得提出補償要求。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多退少補。

②甲方允許乙方正常使用水電設備,水費、電費,乙方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繳納。

③租賃期間,甲方不得轉讓該土地房屋。在合同期限內,甲方保證乙方能充分使用所租用的場地,確保該場地不因任何第三人的權利主張或其他因素而使乙方受到使用上的障礙或其他損失。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①乙方必須保護租賃場地房屋完整,不得擅自改動土地房屋的使用性質。

②租賃期間,不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土地房屋轉租他人經營或使用。乙方自負盈虧,按時交納一切税費,自行處理債權債務,不得以甲方資產抵押。

③乙方場地房屋的租賃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合法經營,照章納税,如若違反法律法規,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五、違約責任

1.本合同期限內任何一方不得違約。

2.乙方不按期支付租賃費,逾期一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其他條款

①本合同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簽權。

②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再有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③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④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場地租賃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為了豐富宿遷市民文化娛樂,提高市民對娛樂項目的需求,甲方面對社會公開招租娛樂項目商户,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最終達成具體協議如下:

一、甲方提供場地一處(公廁北臨)面積平方米,共乙方作娛樂設施使用,有效合同暫定三年,合同期滿後,依據乙方合作狀況待定。如有當局行為,乙方應無條件自行拆除。

二、甲方負責乙方水、電、場地;有義務協調乙方對外一切事宜,並作好設施運轉前的廣告工作。

三、場地租賃費每年萬元,應一次性向甲方交納,預期違約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責令其拆除設備。場地租用金從20xx年元月1日起,每年以20%上調。

四、乙方應服從公園內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隨意亂搭、亂建、設施房屋;用電應裝表使用,違約則自負。

五、設備檢測(包括設備手續合格證質檢之類有效證件),維修,安全責任全由乙方完全負責,甲方有義務協調。

六、雙方以誠信合作為本,以遊客滿意我為榮的服務宗旨,共同完成合同的有效時間。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按印生效。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租賃合同 篇7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有關租賃物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物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租賃物坐落於海南省海口市金盤建設一橫路 ,用地面積3527.3平方米,整棟建築總計7層(除東部一、二層990平方米建築面積外),土地使用權以拍賣方式取得。產權證明書號為(20xx)海中法執申訴字第6號。甲方應向乙方出示有關產權證明書的原件並向乙方提供複印件。

1.2 本合同所稱的“租賃物”均包括附屬設施設備及用地面積3527.3平方米,下同。

1.3 租賃物的基本情況見附件(一),租賃物附屬設施設備見附件(二)。

二、租賃用途

乙方租賃上述租賃物作為教學及其有關的活動使用,乙方經營期間,對租賃物有使用權、轉租權。

三、租賃期限

3.1 租賃期共12年,自20xx年月 日始至20xx年 月 日止。

3.2 甲方應於20xx年 月 日前按現狀向乙方交付租賃物,同時甲方給予乙方 2個月的免費裝修期(該期限不計收租金)。裝修費用由 乙方 承擔。

3.3 租賃期滿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如需繼續承租的,可以於租賃期滿前1個月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

3.4 租賃期滿,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物而甲方未提出異議的,雙方另籤續租合同,其租金數額另行商定。

四、租金及支付

4.1 雙方約定租賃期內前三年租金為¥300萬元,自第四年始每三年遞增10%,具體數額為:20xx年月 日—20xx年 月 日租金為¥330萬元整(大寫:叁百叁拾萬元整);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日租金為¥363萬元整(大寫:叁百陸拾叁萬元整);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日租金為¥399.3萬元整(大寫:叁百玖拾玖萬叁仟元整)。每半年支付一次,支付方式為轉帳(甲方指定的收款銀行,收款單位名稱為:海南騰鵬實業有限公司,開户行為: 帳號為: );

4.2 乙方應於20xx年 月 日前支付第一個半年租金和押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整;其後租金應在每個半年度期滿前30天之內全額支付;

4.3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為税前金額,如乙方要求甲方開具税票,税費則有乙方承擔。

五、保證條款

5.1 甲方保證對租賃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權,租賃物在交付時不存在任何產權糾紛,也沒有設置任何他項權利;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等,甲方均在交付前處理完畢,如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上述事項影響乙方使用租賃物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5.2 甲方承擔租賃物上包括但不限於房產税、土地使用費等税費;

5.3 甲方應協助乙方協調好與周邊單位、居民的關係,以便為乙方經營活動提供便利條件;

5.4 甲方保證乙方對租賃物及相應公共區域享有廣告位使用權、收益權;

5.5 甲方保證本合同租賃物水、電的暢通;

5.6 甲方不得拆遷租賃物,使其使用面積縮小。

六、維修(含養護,下同)義務和租賃物使用要求

6.1 乙方應對租賃物進行定期維修,以保證自身安全使用,並自行承擔相應維修費用;

6.2 除改變房屋主體結構外,乙方對租賃物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設備無需徵得甲方同意。

6.3 乙方使用租賃物需要對水、電等設施進行改造(增容)的,應由乙方負責,相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4 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租賃物內的消防、供水、供電、污水處理、生產安全和其他附屬設施乙方應自行維護及修繕,並自行承擔相應費用及按時交納;

6.5 乙方在租賃物上的裝修、裝潢以及增添或更換的設備,在合同終止返還租賃物時,除可以由乙方直接搬走的以外,其他租賃物附屬物不得拆除。

七、返還租賃物

7.1 合同終止後,甲方應在乙方返還租賃物之日起 五 日內驗收完畢並書面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7.2 甲方應當在驗收期內將返還租賃物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書面乙方。甲方未在驗收期通知的,視為租賃物返還符合約定。

八、租賃物的轉租、交換和出賣、抵押

在不影響本租賃合同履行的情況下,乙方可以自行將租賃物轉租或與第三人承租的租賃物交換;轉租或交換的,其收益歸乙方,但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保持不變。

九、合同變更、終止

9.1 雙方協商一致或符合本合同約定其他情形的,可以變更合同內容。

9.2 有下列情形或本合同約定其他情形,本合同終止:

(1)因不可歸責於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客觀原因(包括地震、洪水、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租賃物毀損、滅失或者導致租賃物無法滿足乙方正常經營需要的;

(2)乙方因自身發展規模變化,租賃物已無法滿足實際需要的,乙方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同意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約方可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追究對方違約責任:

a.甲方未按時交付租賃物,經乙方催告後逾期15日內仍未交付的;

b.租賃物因其自身情況或第三方主張權利、甲方與第三方產生糾紛等原因而無法正常使用或不能實現租賃目的;

c.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連續超過30天的;

(4)因政府拆遷、規劃調整等導致合同終止的,甲方應根據實際承租時間計算租金並將多收租金返還乙方;

屬於上述第(1)(2)(4)項情形的,除按照實際租賃期間結算外,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另外,出現(4)項情形時,按照政府有關規定處置租賃物補償事宜。

十、違約責任

10.1 甲方違約責任:

10.1.1租賃物未按照約定條件交付時,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15日內修復,逾期未修復完畢的,甲方應按超出的天數折算並減少租金;

10.1.2 若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內容,需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10.2乙方違約責任:

10.2.1 乙方遲延支付租金,經甲方催告後在五日內仍未支付,每遲延一天,按當期遲延支付金額0.2‰向甲方計算支付滯納金,但是逾期不得超過30天;

10.2.2 租賃期屆滿乙方應及時返還租賃物,逾期30天內,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本合同的日租金的三倍向甲方支付佔用費;逾期30日,租賃物內的乙方所有物品歸甲方所有;

10.2.3 租賃期間內,乙方可以在租賃場地修建建築物,但相應報建等手續及建設費用均應乙方自行承擔,合同期滿乙方不能拆除歸甲方所有,不作任何補償;

10.2.4 租賃期間內,乙方應遵章守法,否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均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影響租金的交納;

10.2.5 合同期滿乙方返還標的物不符合本合同6.5約定時,應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合同期滿乙方應繳清所有有關費用,甲方按無息退還乙方押金;

10.2.6 租賃物自交付之日起,其安全事項由乙方負責,由此帶來的一切風險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同意通過協商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糾紛;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

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事項

12.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連同附件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章日期: 簽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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