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轉讓合同範文合集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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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轉讓合同10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選】轉讓合同範文合集十篇

轉讓合同 篇1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個體工商户條例》、《個體工商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本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 個體工商户的轉讓

1. 轉讓方同意將該個體工商户的`設備、廠房、住房、證件及個體工商户的名稱和印章及其它許可證書轉讓給受讓方。

2. 作為受讓該個體工商户的對價,受讓方應向轉讓方支付人民幣 元(以下簡稱轉讓價款)。

3. 轉讓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日內完成清產核資工作,及時向受讓方辦理財產移交手續。

4. 該個體工商户財產移交後日內,由轉讓方及時到工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及其他證件的名稱變更手續。

5. 轉讓方辦理註銷登記時,由受讓方到工商機關辦理開業登記,受讓方應辦理開業登記後方以該個體工商户的名稱開展經營活動。

二、 付款安排

1. 受讓方向轉讓方支付價款的方式:

(1)一次性付款:於資產交接及全部證件變更後 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價款。

(2)分期付款:轉讓價格為 元,簽訂合同當日先付人民幣 元,剩下轉讓款 元證件轉讓手續辦理完畢後當日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三、違約責任

受讓方未按本協議規定支付價款的,每逾期一日向轉讓方支付應付款項 的違約金。

四、自來水

1.甲方需負責協助乙方辦理自來水通水事宜。

2.有關自來水通水發生之所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證件

1.甲方無條件將名下證件轉讓給乙方。

2.轉讓證件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六、債權債務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之前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乙方自當日經營所產生的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七、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2.協議雙方應對本協議所涉及的對方的商業資料予以保密,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履行完畢後5年內仍然有效。

3.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合同 篇2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探礦權進行轉讓的必須要經過相關的批准,否則的話轉讓行為就是沒有法律效力的。那麼要是未經批准將探礦權進行了轉讓,雙方之間簽訂的合同效力如何呢?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介紹。

《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申請轉讓探礦權、採礦權的,審批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轉讓申請之日起40日內,作出准予轉讓或者不準轉讓的決定,並通知轉讓人和受讓人。准予轉讓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自收到批准轉讓通知之日起60日內,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受讓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有關費用後,領取勘查許可證或者採礦許可證,成為探礦權人或者採礦權人。批准轉讓的,轉讓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不準轉讓的,審批管理機關應當説明理由。”

根據上述規定,探礦權轉讓合同屬於經批准方生效的合同。進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九條的規定,就未經批准的探礦權轉讓合同,屬於未生效的合同。司法實踐中,目前較多采信此種觀點。需進一步討論的'是,就未生效的合同,其效力或對有關當事人的法律約束力到底如何?

合同未生效不是終局的狀態,而是中間的、過渡的形式,會繼續發展變化。在探礦權轉讓合同中,主要存在三種可能的情形,即探礦權轉讓合同經過批准,而發生法律效力;行政機關對探礦權轉讓合同不予批准,探礦權轉讓合同成為確定無效的合同;探礦權轉讓合同沒有向行政機關申請批准的狀態一直持續。就第一種情形,可通過合同履行和違約制度解決。就第二種情形,可通過合同無效和締約過失制度解決。需進一步探討的是,第三種情形下的法律效力。

根據上述《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八條的規定,在一方當事人請求對方辦理使合同生效的手續義務而對方拒不辦理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相對人的請求,判決相對人自己辦理有關手續;對方當事人對由此產生的費用和給相對人造成的實際損失,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也就是説,在探礦權轉讓合同未生效(沒有確定有效或確定無效)情形下,權利方可以請求法院判決由自己辦理相關手續,並要求對方賠償有關費用和未辦理相關手續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因此,我們認為,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向國家機關申請報批的義務,屬於促使合同生效的權利義務,該類權利義務不屬於國家管理礦業權的範疇,無需批准,只要合同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即應具有約束力。這和我國《合同法》第八條規定的合同法律原則相一致,即:“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參照最高人民法院《外商投資司法解釋(一)》第一條的規定:“當事人在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等過程中訂立的合同,依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經外商投資企業審批機關批准後才生效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未經批准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當事人請求確認該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前款所述合同因未經批准而被認定未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當事人履行報批義務條款及因該報批義務而設定的相關條款的效力”,即使合同未生效,也不影響報批義務條款的效力,以及因該報批義務而設定的相關條款的效力。可見,最高院的司法解釋也採取了類似的觀點。

因此,探礦權轉讓合同未經審批依法屬於未生效合同,儘管如此,合同未生效,也不影響合同中報批義務條款及與報批義務相關的條款的效力,並且,當事人可以主張合同中約定的未報批的違約責任。

轉讓合同 篇3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

房 東(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某某超市永久性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 街 號的超市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該超市的所有權證號碼為 ,產權人為丙。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為 元人民幣。超市交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

期滿後由乙方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三、 超市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四、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甲方剩餘的房屋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五、 該超市的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餐飲,租期內乙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超市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合同生效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註銷營業執照和相關工商税務登記手續,並重新以乙方名義辦理相關工商税務登記手續。

六、乙方在接手經營後,可對超市進行裝修和改造,相關費用乙方自理。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徵用拆遷超市,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 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超市,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乙方接手該超市的裝修損失費。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

附件:

一、原房屋租賃合同。

二、甲方轉讓給乙方的一切設施清單。

三、甲、乙、丙身份證複印件,房產證明書複印件。

轉讓合同 篇4

以上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甲方協商一致同意將自己位於________________街(路)____號的店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權人為丙。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年___月__日止,月租為________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三、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無償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房租至_____________,以及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該店鋪的經營範圍為_____,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六、協議簽訂當天內,甲方須向乙方交付門面,並付清其經營,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否則本協議無效,並視同甲方違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雙倍的違約金20xx0元整(大寫:貳萬元整)。七、其他事項:協議簽訂後,如甲、乙雙方有其他爭議,應有好協商處理,如協商不成,則按《合同法》辦理。

八、乙方承租了丙方的店面後,不得從事違法活動。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轉讓合同 篇5

甲方:(受讓方)

乙方:(受讓方)

丙方:(出租方)

在本協議簽訂前,丙方與甲方已於20___年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現就甲方與丙方所生之權利義務,三方經協商達成本協議如下:

一、原甲丙雙方合同權利義務承受

1、三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基於原甲丙雙方合同所享有或承擔之全部權利、義務,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轉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原甲丙雙方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除甲方將其權利義務轉讓予乙方及本協議另有約定的條款外,合同項下的其它條款不變,對乙方與丙方均具有約束力。

3、在本協議生效之前,甲方依原甲丙雙方合同已向丙方支付房租,則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該款項視同乙方支付,丙方不得要求乙方另行支付。

4、本協議生效前已發生之甲方應履行義務或責任,不論甲方是否已履行完畢,均自本協議生效日起由乙方承受。本協議生效後,丙方不得基於原甲丙雙方合同再對甲方行任何主張。

二、各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三、本《轉讓協議》與原甲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一同構成有效的合約文件,二者缺一不可。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雙執一份,經三方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丙方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

轉讓合同 篇6

出賣人:

買受人:

一、 摩托車金額:

摩托車品牌型號顏色價格備註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摩托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摩托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摩托車,必須是在《全國摩托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摩托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摩托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説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 (6)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摩托車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摩托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章): 出賣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於20xx年5月10日(農曆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日)下午,在和諧、平等、公平的氣氛下,就通渭縣平襄鎮北街北新巷5-8號和通渭縣平襄鎮北街北新巷5-6號土地交換事宜進行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經協商,甲方以相等的土地面積換取乙方臨街的'土地面積,也就是甲方10.81m×1.9m=20.539m2換取乙方9.42m×2.18m=20.5356 m2,既西端以乙方南牆壁外緣量取1.9米,東端以甲方北牆外緣量取1.9米,兩點一線的面積換取。並在定點位置訂分界樁,甲、乙雙方不得移動分界樁。

二、在施工過程中,甲方對乙方自來水設施恢復過程中發生的接頭費用,一次性付款1000元。

三、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互相協商解決,以團結、和諧、平等的原則,在修建過程中,若甲方先修,乙方南牆與甲方北牆相靠,甲方不得提出任何異議。若乙方先修,甲方北牆與乙方南牆相靠,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異議。不得破壞對方的牆面,如若破壞,應予修補、補償。

四、甲、乙雙方在交界處留出不得少於5釐米的空間面積作為沉降縫。

五、甲、乙雙方不得侵佔已協商好的土地交換面積,如若在樓房修

建時,發現有侵佔雙方面積的現象,要負法律責任。

六、附件一份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附圖一頁,蓋有雙方合縫章有效。

甲方:

乙方:

公證人:

簽名: 蓋章:

簽名: 蓋章:

簽名: 蓋章:

年日 月

轉讓合同 篇8

甲方(出讓方) 乙方(承接方)

姓名: 姓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經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友好協商,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簽定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

合同協議如下:

甲方自願將現於三十里鋪大市場酒店轉讓給乙方,酒店店名:潘佳驢肉,經雙方協商轉讓總價為人民幣陸萬伍仟元。

乙方從 年 月 日開始接手,從接手即日起飯店所發生任何問題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從轉讓即日起甲方負責付清在乙方接手前的所有費用(包括水、電、房費)

房租到期後乙方和房東協商費用,甲方不參與。

以上幾條,甲乙雙方如有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9

設備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設備接收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

(1)因甲方設備多餘,現轉讓台給乙方,出廠編號為( ),經乙方負責人及技術人員現場看機試機後,甲乙雙方達成協商價為人民幣¥ ,大寫( )。乙方本着互相信任的情況下預付現金人民幣元¥( )。於 年 月 日將貨提走。如在訂金預付時間範圍內甲方把貨物處理他人或其他原因不賣給乙方,甲方將承擔訂金的3倍作為違約金,賠償給乙方的作為損失。 備註:

(2)如該機是甲方偷盜或來路不明的,甲方將負全部法律責任。

(3)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夥人有經濟糾紛,產權問題將與乙方無關。

(4)甲方若購機時在銀行按揭款未繳納完,私自出售給乙方後,銀行要追繳任何責任和尾款補清由甲方負責,如出售給乙方後,是甲方的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PS衞星定位系統鎖機後所造成的.任何損失等誤工費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在自己的場地上負責將該機設備安全裝上乙方的運輸車上。保證乙方順利離開,乙方將一次性付清餘款,該機產權屬乙方所有。

(6)為了雙方共同遵守特訂立此協議。甲方需提供身份證複印件附合同上。

(7)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按手印後立即生效。

(8)如該設備屬於兩人合夥制經營或多人合夥制經營,需所有人共同簽字,按手印生效。

(9)甲方銀行收款帳號:

乙方銀行轉款帳號: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電話: 電話:

單位: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轉讓合同 篇10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場地概況

場地位於 場地用途限於:和場地所在項目業主或租賃商户有各種相關聯繫的企業或自然人用於進行宣傳介紹、招商諮詢、活動組織、搭台營銷、活動舉辦、銷售等等。

第二條:使用期限期限:由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計個月。

第三條:場地管理費的交納

1、乙方交納的場地管理費標準每月 元/㎡,每月管理合計 元。

2、場地管理 費為每個月為一期交納。首期場地管理費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向甲方交納 元。

3、乙方所用的水電費由甲方承擔。乙方另向甲方交納保證金 元整,待合同期滿後,甲方退給乙方。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的場地應盡到相應的管理和服務。對於乙方提出的問題給予解答和協調解決。

2、乙方在使用場地的過程中,應做到合法合規,不得有任何違法行為,同時不影響相領和業主其它場地使用人。

3、乙方在使用過程中,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的`糾紛、訴訟、賠償等問題及違法犯罪的行為由乙方自行處理並自行承擔一切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並不得由此牽扯甲方。

4、乙方在使用場地從事經營活動,必須完善各項法律手續併合法經營。

5、乙方在使用此場地的過程中,不得損壞甲方的裝修和相關設施。

第五條:違約責任

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按時交納租金。不得違約,如逾期未交,按總金額的 向甲方交納違約金。逾期超過十五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收回場地,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

本協議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加蓋公章(如乙方是自然人,則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甲方收到保證金後開始生效。使用交接清單及裝修圖紙及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簽約地點: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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