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房屋租賃合同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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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屋租賃合同8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優秀】房屋租賃合同8篇

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的坐落於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道________棟________層________面積,裝修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每隔________個月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2、煤氣費;3、供暖費;4、物業管理費。

第十條 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當於一個月房租的金額)作為押金。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後,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3、租賃期限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提前________個月告知甲方,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________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 意外損失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未盡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 附件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一)出租方為已提供物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執一份備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個人租房協議書:

1、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賃期限: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3、租金及交納時間:每月______________元,乙方應每月付一次,先付後住。第一次乙方應於甲方將房屋交付同時,將房租付給甲方;第二次及以後付租金,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付清。

4、租房押金:乙方應於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______________元,到期結算,多餘歸還。

5、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設備,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設備,否則應按價賠償。如使用中有非人為損壞,應由甲方修理。

(3)水、電、煤氣、電話、網絡、有線電視等的使用費及物業、電梯、衞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見:水度,電度,煤氣度。所有費用乙方應按時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後,乙方應立即辦好租賃登記、暫住人口登記等手續。若發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負後果。在租賃期限內,甲方確需提前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5)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如需開具房租發票,因此產生的税費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個人租房協議書經簽字(蓋章)生效。

6、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情況發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元,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須另行追加賠償。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3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預出租方(甲方):

預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___(出租/預租)的___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甲方_________(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弄/新村)______(號/幢)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_______(【出租】實測/【預租】預測)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結構為_______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2)【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

1—2甲方作為該房屋的_______________(房地產權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_____________(已/未)設定抵押。

1—3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_______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水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

【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預租】具體租賃期由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商品房使用交接書時約定。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繼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出租】月租金總計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

【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中按實測建築面積計算確定。

該房屋租金__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乙方應於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其他有關費用,均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

5—3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由________(甲方/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及其維修責任於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____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使用費。

7—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受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髮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防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

1 甲方將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_____________使用。

三、租賃期限

1 該房屋租賃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在對租金,期限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的租金為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租金以現金方式支付。結算一次,提前天支付下次房租,押金不變,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後,必須開具收據予乙方)

五、押金與其它費用

1 租賃期滿後,乙方遷空,清點,交還房屋及設施,並付清所應付費用後,經甲方確認後立即將押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2 乙方在租賃期內,實際使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清潔費,治安費,有線電視費等費用應由乙方承擔,並如期按單據複印件交與甲方

3乙方應把乙繳納過的單據複印件交於甲方。

六、甲方義務

1.甲方需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及附屬設施如非乙方的過失或錯誤使用而受到損壞時,甲方有修繕的責任並承擔相關的費用。

3.甲方應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實用之糾紛。

七、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內保證在該項租賃房屋內的所有活動均能合乎中國的法律及該地點管理規定,不作任何違法行為。

2.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變所租賃房屋的結構,裝修,並愛護使用租賃的房屋,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使房屋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

八、甲方可提供的設備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違約處理

1.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等對方同意後,方可辦理退房手續,如無故違約則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仟佰拾元整。如甲方違約,除退還給乙方押金外,還須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押金。

2.本合同連補充條款及附件共有______頁,壹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房屋租賃管理,維護房屋租賃市場秩序,保護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包括室內設施、設備就地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國有土地範圍內的房屋租賃管理。

第四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享有所有權的房屋和經國家授權經營管理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辦法將承租房屋轉租。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無權屬證明或者權屬有爭議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產權的;

(三)屬於違法建築的;

(四)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的;

(五)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六)不符合房屋安全標準的;

(七)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八)已依法實施拆遷的;

(九)不符合公安、環保、衞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十)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定禁止出租的。

第六條 南寧市房產管理局主管本城市房屋租賃管理工作,公安、工商、土地、物價、税務、財政、環保、衞生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參與房屋租賃管理有關的工作。

市轄縣(郊)負責房屋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的房屋租賃管理工作。

第七條 房屋租賃應當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

第二章 租賃合同

第八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第九條 房屋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地址;

(二)房屋的座落、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

(三)租賃用途;

(四)租賃期限;

(五)租賃金額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繕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八)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九)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方式;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條 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十一條 租賃期間,出租人擬將出租房屋出售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承租人放棄購買的,房屋所有權轉移後,房屋受讓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原租賃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房屋所有權人將其出租房屋抵押的,應當書面通知承租人,並將租賃情況告知抵押權人,抵押期間租賃期滿,出租人需繼續出租的必須經抵押權人同意。

第十三條 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範圍的房屋在公告前已簽訂租賃合同的,拆遷公告規定期限內可以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出租,但租賃合同期限不得超過拆遷公告規定期限。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範圍的房屋,公告時沒有設定租賃關係的,不得出租。

第十四條 經市規劃部門批准建設的臨時建築符合條件出租的,其租賃期限,不得超過被批准的臨時建築的使用期限。

第十五條 房屋租賃期間,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當事人一方發生分立、合併、解散、被撤銷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出租人死亡的,其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承租人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繼續承租。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或者租賃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房屋租賃期滿,租賃合同終止。出租人繼續出租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重新簽訂租賃合同,辦理租賃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賃當事人允許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

(一)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條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賃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三)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因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三章 租賃登記

第十八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自簽訂或變更租賃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市房產管理局申請登記備案。

國有直管公房的租賃和單位自管住房出租給本單位職工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十九條 申請房屋租賃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件;

(一)租賃雙方登記備案申請書;

(二)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

1、《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

2、尚未辦理房產權屬登記的,有《國有土地使用證》等合法用地文件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

3、正在辦理房產權屬登記的,有市房產管理局出具的收件收據等證明文書;

4、經市房產管理局鑑證的購房合同或買賣合同或商品房預售合同及房地產開發經營單位出具的購房證明、購房發票等;

5、經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鑑證的《房屋拆遷補償協議》和房屋交付使用的證明;

6、市房產管理局出具的其他房產權屬證明。

(三)房屋租賃合同;

(四)當事人身份證件、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資格證明;委託人的委託證明;

(五)出租共有房屋應當提交其他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委託代管房屋,應當提交房屋所有權人授權出租的證明;出租已抵押的房屋,應當提交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證明;承租人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應當提交出租人同意轉租的證明。

第二十條 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手續,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受理登記;

(二)現場勘察;

(三)租賃合同登記備案;

(四)發放《房屋租賃證》。

市房產管理局應當自受理租賃登記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本規定的,發給《房屋租賃證》;不符合本規定的,不予登記並答覆申請人。

第二十一條 《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房屋租賃證》作為經營場所合法的憑證。租用房屋用於居住的,《房屋租賃證》可作為公安部門辦理户口登記的憑證之一。

禁止偽造、塗改、轉借、轉讓《房屋租賃證》。遺失《房屋租賃證》應當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

第二十二條 《房屋租賃證》實行年審制度,由市房產管理局負責實施。

第四章 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房屋出租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向承租人提供房屋;

(二)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收取租金,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其他費用;

(三)依法繳納税費;

(四)按規定與公安部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承擔治安責任;

(五)按規定與計劃生育部門簽訂《計劃生育責任書》,協助計劃生育部門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六)不得對承租人正常、合理使用房屋進行干擾和妨礙;

(七)按照合同約定的責任,檢查維修房屋及其設施,保證房屋安全;

(八)改建、擴建或者裝修房屋,應當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造成承租人損失的,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出租人未按照約定及時修繕房屋,經承租人書面通知仍不修繕房屋的,或者房屋緊急險情影響房屋安全或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自行修繕,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出租人支付;出租人違反前款第(七)項規定,給承租人或者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房屋承租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合同的約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二)按照合同的約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用途;確需改變房屋用途或者進行裝修或增設他物,應當徵得出租人的同意,經有關部門批准,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三)遵守租賃房屋治安管理有關規定;

(四)遵守計劃生育有關法規;

(五)遵守環境保護有關法規,並承擔造成污染治理的責任。

承租人違反前款規定,給出租人或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收回房屋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一)利用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或者擅自拆改房屋及其附屬設備的;

(三)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者擅自調換使用的;

(四)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在出租人要求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五)無正當理由閒置公有住房累計六個月以上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出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一)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向承租人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的;

(二)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與健康的;

(三)未按照合同約定維修房屋,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和居住安全的;

(四)干擾、妨礙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租賃房屋期滿,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或未與出租人達成續租協議而逾期不搬出的,屬非法侵佔,給出租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章 轉租

第二十八條 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徵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可以將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條 出租人可以與轉租人協商約定轉租收益的歸屬或者分配比例,轉租人應當就轉租行為依法繳納税費。

第三十條 房屋轉租,應當訂立轉租合同,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第三十一條 轉租合同生效後,轉租人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並且應當履行原租賃合同規定的承租人的義務,但出租方與轉租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條 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轉租合同也隨之相應的變更、解除或者終止。

第六章 罰則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房產管理局給予處罰:

(一)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不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的,租賃行為無效。除責令暫停房屋租賃行為,限期補辦有關手續外,對公民個人處以二千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偽造、塗改《房屋租賃證》的,註銷其證書,並對公民個人處以二千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市房產管理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五條 房屋租賃管理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貪污受賄的,由所在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以營利為目的,房屋所有權人將以行政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應當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他項權利登記,並將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

第三十七條 涉外房屋租賃,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適用本辦法。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具體運用問題由南寧市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房屋租賃合同 篇6

陳先生:我的房屋租給一外地的住客,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租期一年,他住了半年,現在已有三個月沒交房租了,前幾天去收房租,他已經搬掉了,我可否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並要求房客賠償我的損失?

高梨琴:按照新的規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計三個月未支付租金,經房屋租賃出租人催告後,在十五日內仍未支付的,房屋租賃出租人可解除租賃合同,你的房屋承租人發生拖欠租金三個月,你須履行催告的義務,在承租人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後可解除租賃合同。

關於損失部分,因房屋租賃承租人違約行為導致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房屋租賃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賠償租賃房屋閒置期間的.租金損失,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當然,新的規定對房屋租賃出租人享有的解除權進一步進行了明確,如未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房屋,或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糾正或恢復原狀的;另外,經營用房承租人累計六個月未支付租金,經房屋租賃出租人催告後,在一個月內仍未支付的,房屋租賃出租人可解除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

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省、市)(區、縣);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租金總額為___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看着離婚財產歸屬協議。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1、xxx

2、xxx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設施、設備清單:本《設施清單》為(甲方)同(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一、燃氣管道[ ]煤氣罐[ ]

二、暖氣管道[ ]

三、熱水管道[ ]

四、燃氣熱水器[ ]型號:

電熱水器[ ]型號:

五、空調[ ]型號及數量:

六、傢俱[ ]型號及數量:

七、電器[ ]型號及數量:

八、水錶現數:電錶現數:燃氣表現數:

九、裝修狀況:

十、其它設施、設備: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使用説明:

1、《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推薦文本為中國消費者協會委託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擬定,為建議使用。

2、凡承諾使用《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推薦文本的經營者,有義務應消費者的要求使用。

3、選擇“爭議解決”方式中提請仲裁方式時,應填寫所選擇仲裁機構的法定名稱。

4、《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推薦文本中相關條款,在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前提下,考慮消費者與經營者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實際需要可能做出修改。

房屋租賃合同 篇8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房屋概況

第1條甲方同意將位於 居室出租給乙方,並保證出租的房屋系本人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

第2條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身份證號碼: ;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的房屋建築面積:

5、房屋的使用面積:

6、房屋的附屬建築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

第二部分租賃期限

第3條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止。遇以下情況應順延:

1)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無法居住的;

4)經雙方協商一致並書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租金條款

第4條租金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每年人民幣 );

第5條租金按年支付;自本合同簽署生效之日起,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一年的租金,共計: 元;

第四部分相關費用

第6條房屋在租賃期間產生的税收由甲方承擔,不因本租賃合同無效,或撤消,或變更而變動,除非雙方對此達成書面變更協議。

第7條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環境衞生費、治安費等由乙方承擔。

第8條租賃期間,房屋的使用權歸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權或獨立使用權的房屋外牆、屋頂、地下空間、及房屋的附屬配套設施(如自行車位、汽車車位)等。

第五部分房屋變更與設立他項權利

第9條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若乙方不再承租該房屋,甲方應將剩餘時間的房屋租金退還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和承擔原甲方的義務,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0條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和承擔原乙方的'義務,乙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1條租賃期間,甲方欲對房屋設立抵押權,須提前2個月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承租。如乙方在7日內無異議或不作為,則視為認可甲方的行為。如乙方做出決定終止本合同,則甲方退還租金後,租賃關係自動終止。

第六部分房屋修繕

第12條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託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保證房屋能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3條租賃期間,如房屋發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損壞,或人為損壞,或屋面漏水等,影響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內予以修繕,超過7天,乙方有權自行修繕。

第14條租賃期間,如房屋有傾倒危險,或其它嚴重妨礙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脅到乙方的生命財產安全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立即進行修繕或暫時補救,如果甲方對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採取維修保養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繕。

第15條甲方應承擔對房屋進行的修繕的所有費用。

第七部分甲方權利與義務

第16條甲方保證如實向乙方解釋和説明房屋情況和周邊概況,應包括房屋權屬、房屋維修次數、物業管理、治安、環境等,及如實回

答乙方的相關諮詢,否則視為欺詐行為。

第17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每日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10元,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

第18條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後,甲方應退還乙方剩餘租期的租金,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所交租金總額的10%計算。

第19條租賃期間,如有政府拆遷行為,甲方應退回乙方未履行租期的房租。

第20條乙方經甲方許可在租用房屋內進行的裝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未滿搬出房屋時,甲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折價裝修費用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八部分乙方權利與義務

第21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

第22條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褪房,必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下次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10%計算。

第23條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牆、安裝窗和防盜門等,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經政府審批的,則應經有關部門批准方能施工。

第24條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期間所受的經濟損失。

第25條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租,應提前10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0天內應提出異議或與乙方協商續約;如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內甲方不予以書面答覆,則視為默認同意乙方續租,本合同自動延長一年,自30天期滿次日起計。

第26條租賃期滿,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優先承租權。

第九部分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27條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自然情況。

第28條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10日內將情況告知對方,

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第29條不可抗力影響如持續2個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30條合同履行期間,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發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認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維護或修繕完畢之前,甲方應減免這段日期的租金。

第31條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則自然終止,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十五天內返還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關問題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部分違約責任

第32條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

第33條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説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應在15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説明。如果在15日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況下,甲乙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部分合同生效

第34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住址: 住址:

身份證件號碼: 身份證件號碼:

電話: 電話:

時間: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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