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7年房地產經紀人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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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7年房地產經紀人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關於做好2015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義烏市人事考試辦公室、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2015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35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為做好2015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考試定於10月13日至14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一)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
10月13日
上午 9:00-11:30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 2:00-4:30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10月14日
上午 9:00-11:30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下午 2:00-4: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
(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
10月13日
上午 9:00-11:30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下午 2:00-4:30 房地產經紀概論
10月14日
上午 9:00-11:30房地產經紀實務
下午 2:00-4:30 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
二、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中的《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塗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2科目分別由客觀題型和主觀題型組成,客觀題型部分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塗作答,主觀題型部分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上規定的位置作答;《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上作答。
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考生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塗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答題所用草稿紙統一發放、考後收回。
三、報考條件和獲得證書的條件。報考條件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報考條件”欄目。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四、報名程序及要求。考試採用網絡報名、單位初審、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網上交費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於5月16日至30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網址:)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報名系統流程的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同時上傳電子證件照片。電子照片規格要求處理幫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的“辦事指南”欄目。網上報名諮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652(傳真)。
首次報考人員填寫完成“報名表”後,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寫的信息,確認準確後下載打印(打印後不能再作更改),同時打影網上交費通知單”。並在“報名表”上誠信聲明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初審同意蓋章後,於5月29日至31日,按屬地原則到設區的市(含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和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聯繫電話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在杭的省部屬單位(省部屬單位的區分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問題解答”欄目)的人員到省人事考試辦公室辦事窗口(杭州市莫干山路73號金匯大廈一樓大廳,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
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須提交報考人員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經紀業務工作年限證明(附件1),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等原件和複印件及身份證(軍官證)複印件各1份。報考房地產經紀人並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人員,還須提交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台灣居民還應提交《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各市必須認真審核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對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收下“報名表”,簽署審查意見並蓋章;同時收下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證書、相關的房地產估計師資格證書複印件各1份,並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後退回給報考人員。
請各市務必於6月8日前,將已通過報考條件審查人員的“報名表”等報考材料,用特快專遞寄送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往年已參加過該項考試的續考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在網上按老考生報名並打影報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的`審查,只要在完成網上報名後,即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直接進行網上交費。
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和續考人員,請於6月16日至25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或未按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請於10月10日至12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打影准考證”等資料,並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五、考務組織及考試收費。考點統一設置在杭州。請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建設(房地產)部門嚴格按照考試工作計劃(附件2),認真做好考試報名宣傳、報考條件審查和報名材料報送等各項工作。
根據國家計委辦公廳計辦價格〔2000〕839號和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2002〕2546號及省財政廳、物價局浙財綜字〔2006〕141號文件規定,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75元;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85元,由考生在網上交費。各地考試報名宣傳、報考條件審查和報送報名材料等費用,按每人20元的標準由省財政轉移支付。考生的繳款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放。
六、教材徵訂。教材徵訂由省建設廳幹部學校負責,聯繫電話:0571-89968612,88867854。
七、成績公佈。考試成績在國家下達合格線後予以公佈。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並打印考試成績。
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影響大,涉及面廣,備受社會關注。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主管部門及建設(房地產)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要加強對報考條件審查工作的管理,嚴格掌握報考條件,維護執業資格考試的嚴肅性。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將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2號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試的有關規定處理,以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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