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族的結婚婚俗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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壯族的人們對於在結婚的時候新娘子是不可以回頭看的,因為這是在結婚的時候是個忌諱。那麼,壯族的結婚婚俗有什麼呢?下面是小編為你搜集到的相關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壯族的結婚婚俗有什麼

  壯族的結婚婚俗

新娘上路不準回頭望,如果是無意之間回頭一望,接親孃便要到井邊或河邊取水給新娘喝,以示對新娘的懲罰。

新娘洞房要“坐時”,當新娘接親引進洞放的,接親孃會與新娘對坐,並用腳踏在新娘的雙腳之上,直至板凳坐熱,地板踩暖為止,意為使新娘從此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新娘汲新水,即新娘過門後第一次汲水,壯族人對此十分講究,新娘被姑或嫂帶到井旁或河邊的,先朝源頭行屈膝禮,然後扔幾枚硬幣方能汲水,意在告知水神,新娘已出了錢買這方水,而且桶口要向着水源一次汲滿,祈求日後滿福滿祿。

偷新郎鞋,當洞房之夜,新郎要把鞋藏好,要是給新娘偷看到了,日後要由新娘做主。

壯族青年舉行婚禮時,有一套獨特風趣的習俗和講究。

新娘出嫁時要穿黑嫁衣。黑色在壯族人眼裏表示正統,所以出嫁之日,新娘必須穿上新郎家縫製的黑嫁衣,方能出廳堂與長輩拜別。

當新娘走出廳堂行到家門時,男方接親孃要馬上踏着新娘的腳印走,亦步亦趨,傳説是為了讓新娘忘了回孃家路,一心一意與丈夫成家立業。

背新娘出門樓,當新娘走出家門,接親孃立即給新娘蓋上紅頭巾,由新娘兄長把新娘背出村塞門樓,然後方與伴娘上路同行。意指新娘難捨親人,不願離別,只好叫兄長背。

  苗族的結婚婚俗

搶婚

苗族結婚形式除通常所流行的男家迎娶、女家陪送之外,在昭通的“花苗”、馬關的“紅苗”、麻栗坡的“白苗”、金平的“黑苗”以及楚雄部分地區的苗族中,不同程度地保有搶婚習俗。搶婚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在男女雙方自願基礎上的搶婚;另一種是當男方看中某一姑娘時,不管是否願意,便強行搶劫。

前一種搶婚是在男女雙方戀愛成熟情況下的一種象徵性的儀式,搶法是由男方事先選派幾個青年好友到女方村寨旁等待姑娘出門,便把姑娘搶走,女方兄長一旦發覺,要作追趕,追至男家,男家便以酒飯款待追趕者,或贈與追趕者若干銀錢禮物,便將之打發回家。姑娘搶至男家後,在預先設置的姑娘住處,用一把紙傘將她象徵性的罩住,然後由男子的伯母或其他女性長者用一隻活公雞在姑娘頭上繞三圈,此舉謂之“捉魂”,經過“捉魂”,姑娘便正式成為男家成員。約待二三日,男家正式聘請媒人告之女家,並向女家求婚,女方父母要作些形式上的吵駕,事實上也惟有答應男方求婚。然後議定禮金,擇日正式接親。正式接親之前,須將搶來的姑娘送回孃家。

後一種搶婚,通常由男方邀約幾個同輩,到女方村旁等候姑娘出村,便強行搶到男家。苗族宗教習俗認為,被搶到男家的姑娘便喪失了回孃家的權利。日後,男方也要派媒人到女家説親,待姑娘和父母同意後,即可舉行婚禮。在金乎"偏苗"中,保有女子婚後"住孃家"習俗,農忙時節到夫家幫忙數日,或逢年節才回夫家佐,但頭日到夫家,次日黎明即返孃家。

住孃家期間,男女雙方仍可參加"遊方"的社交活動。待生第一個孩子之後,即回夫家長住。苗族結婚後離婚者不多。偶有離婚者,手續極其簡便。離婚雙方在女家村寨和男家村寨的路途之間"喝酒發誓",以示從此不相來往;或雙方各請一"鄉老"作證即可。苗族保有姑舅表優先婚和轉房習俗。寡婦受到社會同情,並可改嫁。

花定情

苗家青年談戀愛常以花為媒,叫"花定情"。"花定情"一般在苗族舉行盛大歌節時進行。這天,一羣羣男男女女來到歌場,跳起竹杆舞,吹響金蘆笙,唱起心中的歌。

歌場上,若是歌郎看上了哪個姑娘,便設法把一朵花放在姑娘容易見到的巖坡上,自己躲起來。若姑娘看中歌郎,就唱起《追花歌》:"天上有云才打雷,席上有酒才擺杯,塘中有魚才下網,阿妹有心花為媒。"歌郎這時候便從樹叢裏走出來,或停下來用歌回答:"山中錦雞網不圍, 樑上燕子人不錐,阿妹呀,你勝似錦雞巧燕子,你是我心中一朵梅!"姑娘聽到歌聲,便將手中的花給歌郎戴上。花定下了兩人的姻緣。若是在月下,他們便會盤歌抒情,直到月落西山方才依依告別。

“咬手”定情

伸手給哥咬個印,越咬越見妹情深,青山不老存痕跡,見那牙痕如見人。這是流傳在海南省苗族的一首歌謠。“咬手”是海南苗族男女青年表達愛情的一種獨特方式。

每逢節假日,特別是三月九年級,在檳榔樹下,芒果林中,小河溪邊,山坡草地上,青年男女唱起美妙而動聽的歌曲,抒發自己的理想、情趣和心願,尋求自己的意中人。隨後,小夥子拿起弓箭、魚叉到河溪裏抓魚,姑娘們在溪邊烤筒飯和煮魚,直到太陽落山才散去。如果小夥子相中心愛的姑娘,晚上便用口弓、鼻簫、樹葉吹着婉轉動聽的曲調,來到姑娘的"隆閨"(女青年自住的茅房)外唱開門歌。如果姑娘不唱閉門歌,便會開門走出來,一起到草地上或竹林裏點燃篝火對歌跳舞,互表愛慕之情。

這時,姑娘聽了小夥子的求愛後,便羞答答地拉起小夥子的手咬一口,如果咬得很輕,而且很有禮貌,小夥子便明白姑娘是表示拒絕或暗示自己有了意中人;如果姑娘咬得很重,甚至咬出血印,則表示姑娘對他十分傾心,願意接受小夥子的愛。 "咬手"定情後,他們便各自拿出最心愛的手信,如戒子、耳環、竹笠、腰簍之類的禮品,互相贈送,作為定情物,以示終生相伴。

  維吾爾族的結婚婚俗

提親

小夥子看上了誰家的姑娘,或是男方家長準備物色一位姑娘為兒媳,事先都要履行“提親”的`手續。

男方向女方家提親之前,要經過一番調查,女方家姑娘的年齡、家庭、長相、人品等情況都要進行了解,認為合適時,才會提親。也有男女青年早已熱戀,雙方私下商定婚事後,再請家人去“提親”,以達到雙方關係公開化和合法化。

一般來説,男方家長不能單獨去提親,而要請一位德高望重的長者陪同一起去,或是請親屬一起去。這樣女方家才會接待,並認為有人鄭重其事登門提親,感到光彩,會非常高興。提親時,男方要準備給姑娘一套質量較好的衣料、一些鹽、方塊糖和五個饢(有的地區帶7個或9個饢),作為見面禮。禮品中的鹽和饢都含有深刻的意義。男方向女方家提出攀親的要求後,女方一般不馬上答覆,要和家人和女兒進行商量,並對男方家的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如果同意,即答覆男方,若不同意,也要通知男方。假若答應了這門親事,則要把這門親事公開,青年男女便可以來往,進行“合法”的戀愛,增進相互間的瞭解。維吾爾把這種提親的程序稱為“拜西饢塔西拉西”(意為試探)。

提親被同意後,緊接着是準備彩禮和舉行訂親儀式。彩禮是維吾爾婚事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彩禮的數量與質量都和雙方的經濟條件有着密切的關係。一般來説,女方家提供彩禮的清單,最後經過男女雙方家長商量後來確定。為了解決彩禮中的矛盾和分歧,要請一位雙方都信賴的中間人,由中間人進行調解,最後達到一致的意見。

按着常規,男方家準備的彩禮要有:姑娘的四季服裝一至二套;還要有頭巾、大衣、毛衣、鞋、襪和耳環、戒指、手鐲、手錶等裝飾品。另外,還要給姑娘的父親做一件大衣,母親一件連衣裙,準備給姑娘的兄弟姐妹、妹夫、嫂子或弟媳的衣料。家庭陳設的傢俱,也要男方承擔。

女方陪嫁的東西主要有:洗衣機、地毯、被褥、枕頭、牀單、桌布、窗簾、皮箱、木箱等。

由於雙方的經濟條件不同,彩禮和陪嫁的東西也有所不同,隨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彩禮中又增加了一些電器設備和其他高檔商品。

定親

訂親,維吾爾語稱為“窮恰依”。彩禮準備好後要選擇吉日舉行訂親儀式。這天男女雙方各要請50名左右的客人,其中女客佔到80%以上,個別男客都是親屬或親朋好友以及德高望重的男賓,所以説訂親主要是婦女們的活動。

訂親儀式在女方家舉行。這天,男方要為女方家帶去一至二隻羊(經濟條件好的也有帶一頭牛的),羊或牛是由專門的人牽去。羊頭上要繫上紅綢帶,女方家要給牽羊人贈送襯衣或其他禮品,以示謝意。這隻羊當天宰殺,供待客用。同時還要帶饢、茶葉、冰糖、水果糖、方塊糖、餅乾、點心、大米、清油、麪粉、洋葱、黃蘿蔔以及姑娘用的化粧品等。

在訂親的儀式上,女方要做抓飯或是庫爾達克來招待客人。男方要在客人面前宣佈給女方家的彩禮清單。宣佈清單的人是專門聘請的,他以説唱的形式,向眾人介紹每件彩禮的產地、質量、性能、規格等。同時在介紹每件彩禮時,還要把彩禮舉起來,讓大家過目。一般地説,介紹彩禮的人,口才比較好,他可以把一般的東西,説得天花亂墜,討得女方家人歡心,男方家人滿意。因為彩禮的數量和質量關係着姑娘的身價和男方家的誠意,所以宣佈清單的人也特別賣力。事後,男方家人還給他贈送一定數量的禮品。

女方家陪嫁的東西,也要在當天展出,也要請一位“三寸不爛之舌”向大家過目,並介紹每件嫁粧。同時,女方家也要給未來的女婿做一套衣服,並從頭到腳“武裝”起來。另外還得給親家和親家母各準備一套衣服的衣料。

在城市的訂親儀式上,除了請大家美食一頓外,還要舉行跳舞、唱歌等娛樂活動,以示慶賀。農村的訂親儀式,一般不搞娛樂活動,但有的維吾爾族婚俗地區也搞一些傳統的娛樂活動。

訂親儀式結束後,便商訂迎親的婚禮,維吾爾語稱“窮託依”。雙方商定吉日後,正式舉行婚禮。

訂親之後,雙方不得違約。但有時在彩禮問題上或是青年男女不同意父母作主的婚姻,也有違約的情況。但違約者必須退賠彩禮和承擔經濟損失。這時,雙方家長還得找中間人進行調解,直到雙方認可接受時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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