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學研究生院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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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由原四川大學、原成都科技大學、原華西醫科大學三所全國重點大學於1994年4月和2000年9月兩次“強強合併”組建而成。

四川大學研究生院簡介

教育部批准四川大學2000年6月試辦研究生院,2004年5月24日正式建立研究生院。四川大學研究生院下設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研究生培養教育辦公室、學位辦公室、“985工程”和學科建設辦公室、研究生工作部、非全日制專業學位辦公室以及綜合科。四川大學研究生院是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副會長單位,四川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會長單位,中國研究生院院長聯席會成員單位,1999年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予“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先進集體”稱號。

四川大學是國內最早招收和培養研究生的大學之一。1914年原華西協合大學(華西醫科大學前身)與美國紐約州立大學開始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1920年開始授予博士學位,1939年原四川大學開始招收研究生,到1949年,僅華西協合大學就授予博士學位584人。1981年,四川大學成為首批博士學位授予單位,1994年首批開展博士生指導教師自審試點工作,1995年被特批進行碩士學位授權點自審試點工作。四川大學是國家“985工程”重點建設的學校、國家“211工程”“九五” 和“十五”期間重點建設的學校、國家教育振興行動計劃重點建設的學校、也是中央確定的首批21所副部級學校之一。在長達一百多年的歷史長河中,四川大學已成為我國學科門類較齊全、學科結構較合理,具有較大規模的研究生培養基地。學校有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7個,博士學位授權點228個,碩士學位授權點345個,專業學位9個,本科專業118個。四川大學也是高等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招生單位。截至2006年8月,在校研究生16117人。具有先進教學設施的19500平方米研究生專用教學大樓已於2003年9月投入使用,根本改善了研究生的學習條件。

四川大學現有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5個、國家重點學科27個、“211工程”“十五”重點建設學科14個、省部級重點學科66個;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其他中心7個;部、省級重點實驗室和中心67個;博士後流動站21個;國家級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基地6個;學校也是全國高校國家級技術轉移中心、知識保護產權試點大學、設有國家大學科技園,已建設完成四川大學科技創新中心和綿陽科技園孵化大樓。現有教授(級)1195人、副教授(級)2204人;兩院院士9人、特聘院士22人、學校傑出教授3人、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委員1人、學科評議組成員17人、國家“973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3人、“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崗位12個、講座教授4人。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33人(其中A類26人、B類7人),“國家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5人。2005年,全校科研經費達70154萬元,其中理、工、醫等自然科學到校科研總經費65136萬元,社科經費5018萬元。從開展全國百篇優秀論文評選工作以來,我校有 10篇被評為全國優秀博士論文。

四川大學正抓住西部大開發的歷史機遇,不斷創新辦學理念,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把人才培養質量視為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線,為把學校建設成為中國一流的的高水平研究型綜合大學而努力奮鬥。

  四川大學研究生院部門職責

四川大學研究生院是四川大學主管研究生招生、培養、管理等工作的職能部門,下設六個機構及作為綜合服務的研究生院辦公室:

Ø “985工程”和學科建設辦公室

Ø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Ø 培養教育辦公室

Ø 學位與教育教學改革辦公室

Ø 研究生工作部

Ø 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辦公室

Ø 研究生院辦公室

(一) “985工程”和學科建設辦公室

“985工程”和學科建設辦公室是主管學校學科建設與“985工程”、“211工程”建設項目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工作職責為:

1、“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設

①“985工程”和“211工程”等國家有關學科重點建設項目的實施、檢查和驗收;

②牽頭負責學校“985工程”、“211工程”等重大建設專項的招投標工作;

③負責“985工程”、“211工程”等國家重點建設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

2、學科建設

①制訂學校學科建設規劃,經學校批准後組織實施;

②負責重點學科與碩、博士授權點(含一級學科授權點和專業學位點)的組織與申報工作;

③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重點學科和碩、博士點,以及專業學位點的建設和檢查評估,對檢查評估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組織實施並檢查執行情況;

④學科建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主要負責全日制碩、博士研究生招生,其主要工作職責為:

1、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1)組織編制年度招生計劃並上報主管部門;

2)組織編印招生專業目錄和招生簡章,廣泛宣傳,組織優秀生源;

3)負責考生報名、諮詢、覆函、答疑等工作;

4)組織報名點報考學生資格審查和報名工作;

5)組織學科點命題、審題、收題和試題印製、分裝、保密、保管等工作;

6)負責試題的寄發、收領工作;

7)組織考場考務工作;

8)負責試題和答卷的回收、清點、整理工作;

9)送評基礎課試卷,組織專業課試卷評閲,安排複試工作;

10)完成考生檔案調檔、政審工作;

11)自主劃線並上報錄取名單;

12)督辦定向生、委培生合同簽署,發放錄取通知書;

13)進行年度碩士生招生工作總結,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計劃;

14)適應形勢變化,學習、研究和探索與學校戰略發展目標相適應的現代碩士招生工作理念、模式、方法,穩妥改革和創新碩士招生工作;

1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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