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廣廈學院教學管理工作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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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讓大家瞭解哈爾濱廣廈學院教學管理工作的相關信息,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哈爾濱廣廈學院教學管理工作條例,全文如下:

哈爾濱廣廈學院教學管理工作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學院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切實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實現教學管理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根據國家教育部《高等學校教學管理要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訂本條例。

第二條 教學工作是學院的中心工作,教學管理是學院各項管理工作的中心環節,學校、二級學院各級管理人員要高度重視教學管理工作,樹立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思想,積極為培養人才做好管理和服務工作。

第三條 教學管理的基本內容。一般包括培養方案管理、教學運行管理、教學質量管理,以及學科、專業、課程、教材、實踐教學基地、學風、教學隊伍、管理制度等教學基本建設管理。

第四條 教學管理的基本任務。研究教學及其管理規律,改進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建立穩定的教學秩序,保證教學工作正常運行;研究並組織實施教學改革;努力調動教師和學生教與學的積極性。

第五條 教學管理的基本方法。以唯物辯證法等科學方法論為指導,不斷更新教育思想觀念,注意綜合運用科學合理的行政方法,思想教育方法,以及必要的經濟管理手段等。注重現代管理方法在教學管理中的應用,努力推動教學管理的現代化。

第六條 教學投入和教學條件。學院要有計劃、有重點、分步驟加強教學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辦學條件,逐步加大對教學工作的投入。

  第二章 培養方案管理

第七條 培養方案是學院保證教學質量和人才培養規格的重要文件,是組織教學過程、安排教學任務、確定教學編制的基本依據。培養方案既要符合教學規律,保證一定的穩定性,又要不斷根據社會經濟和科學技術的新發展,適時地進行調整和修訂。培養方案一經確定,必須認真組織實施。

第八條 確定專業培養目標是制定培養方案的前提條件,必須遵循國家教育方針和教育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指導思想,依據教育部制定的人才培養目標,結合我院實際,體現對學生德、智、體等方面的全面要求,突出以培養適應地方與區域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高級應用人才的培養目標。

第九條 制(修)訂培養方案的基本原則主要有:堅持因材施教、分層教學的原則;整合資源、統籌課程設置的原則;注重知識、能力和素質綜合協調發展的原則;優化課程體系、強化實踐教學的原則。

第十條 制(修)訂培養方案的一般程序:廣泛調查社會、經濟和科技發展以及就業市場對人才的要求,論證專業培養目標和業務範圍;學習、理解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及規定;教務處提出學院制(修)訂培養方案的原則意見及要求,各二級學院擬定初步方案,組織專家組對初步方案進行論證;經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審定,主管院長批准後下發執行。

第十一條 培養方案的實施安排:

(一)學院院歷由教務處制定,經院長批准後執行。各二級學院根據院歷制定學期教學工作計劃,確定授課時數和各教學環節的周學時,配備任課教師,制定教學任務落實表,經教務處審核,報主管院長批准。

(二)任課教師應根據教學大綱和學期教學工作計劃填寫教學日曆,確定教學內容、教學進度、教學形式、學時分配、課後作業等。經教研室主任、二級學院院長批准後執行。教研室主任應經常檢查授課計劃執行情況,督促教師按計劃完成各項教學任務。

(三)教務科要遵循教學規律和課程特點,根據學生學習負擔,教師情況和教室、實驗室等條件,科學的編制課程表,並及時公佈。課程表要保持穩定,不得擅自改動。局部的臨時性變動須經二級學院院長和教務處批准,全院性的變動須經主管院長批准。

  第三章 教學運行管理

第十二條 教學運行管理是按培養方案實施對教學活動的管理,包括師生相互配合的教學過程的組織管理,及以學院教學管理部門為主體進行的教學行政管理;其基本點是全院協同,上下協調,嚴格執行教學規範和各項制度,保證教學工作穩定運行,保證教學質量。

第十三條 制定教學大綱。大綱可參照教育部提出的課程教學基本要求,依據學院制(修)訂教學大綱的原則,由有關教師編寫,經教研室、二級學院審定、批准施行;也可參照使用教育部組織制定或推薦的教學大綱。教學大綱的內容應包括本課程的教育目標、教學內容基本要求、實踐性教學環節要求、學時分配、主要參考書目和習題,以及必要的説明等。每門課程均應有教學大綱,教師應嚴格按教學大綱要求組織教學。

第十四條 課堂教學環節的組織管理。課堂講授是教學的基本形式,二級學院與教研室的任務是:

(一)選聘學術水平高、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效果好的教師擔任主講教師,被選聘的新開課或開新課教師必須經過所開課程各個教學環節的嚴格訓練,開課前必須經過試講考核,合格後開課;

(二)組織任課教師認真研究討論教學大綱,選用或編寫與大綱相適應的教材及參考書。編制教學日曆和教案,開展教學觀摩活動,建立聽課和自檢、自評教學質量的制度;

(三)組織任課教師研究教學方法,提倡啟發式教學,注重對學生思維方法和應用能力的訓練。

(四)積極採用計算機輔助教學、多媒體教學等現代教育技術,擴大課堂教學信息量。

第十五條 實踐性教學環節的組織管理。教學計劃規定的各種實驗、實習、實訓、社會實踐、課程設計、畢業設計(論文)等實踐環節都要制訂教學大綱和計劃,並且要認真執行、嚴格考核。

第十六條 日常教學管理。要制訂並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年度、學期的進程表、課表、考表,保證全院教學秩序穩定。在實施過程中,要經常瞭解教學信息,嚴格控制對教學進度和課表變更的審批,及時處理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或事故。未經教務科研處批准,不得佔用教學活動時間安排其他活動。

第十七條 學籍管理。學籍管理的基本內容包括對學生的入學資格、在校學習情況及畢業資格的檢查、考核與管理。在日常學籍管理中應重點管好成績單和學籍卡,做到完整、準確、規範、及時。嚴格按照學院制訂的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執行,建立學生檔案。

第十八條 教師工作管理。要根據學院教學工作總量和規定的生師比要求,確定學院教學編制;做好每學年(或每學期)教師教學情況的考核工作。考核內容包括:教學任務完成情況、教學態度、教學質量及效果、教書育人、教學改革與研究和其他教學兼職工作的完成情況。

第十九條 教學資源管理。要搞好教室、實驗室、場館等教學設施的合理配置和規劃建設,充分加以利用,保證教學需要,提高資源效益。

第二十條 教學檔案管理。各二級學院都要建立教學檔案。教學檔案的範圍包括: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課程建設規劃;自編教材、典型教案、試題、試題分析及各種教學影像資料等;學期教學工作計劃、授課計劃、實習計劃和大綱、典型經驗報告、畢業論文(設計)、教學質量分析、教學工作總結等;教師業務檔案,學生考試成績、學籍變動情況、畢業生質量反饋信息、畢業資格和學位資格審查資料,教學研究活動計劃、總結典型經驗材料和教學研究刊物,其他教學文件。教學檔案實行分級管理。學校、教務處和二級學院要有專人負責教學檔案的歸納、整理,充分發揮教學檔案的作用。

  第四章 教學質量

第二十一條 教學管理的最終目的是保證和提高教學質量。要通過不斷改善影響學院教學質量的內部因素(教師、學生、條件、管理等)和外部因素(方針、政策、體制等),通過科學的評價,分析教學質量,建立暢通的信息反饋網絡,從而營造並維護良好的育人環境,達到最佳效果。

第二十二條 搞好全過程質量管理:

(一)做好新生的質量管理,主要是把好新生質量關,入學新生全面複審等工作;

(二)培養方案實施過程的質量管理,主要是培養方案的制訂和分步實施;

(三)教學過程的質量管理,主要是把好教學過程各環節的質量關;

(四)教學輔助過程的質量管理,主要是提供充足的、最新的圖書資料,提高計算機輔助教學、電化教育、儀器設備、體育場館、多功能教學設施的水平和教育管理人員的服務質量;

(五)實行科學化考試管理,主要是建立科學的考試工作程序和制度,嚴格考試過程管理,進行必要的試題分析,做好考試及授課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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