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工程學院2017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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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齊哈爾工程學院始建於1958年,位於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是經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國家教育部備案、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院校。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齊齊哈爾工程學院2017招生章程,全文如下:

齊齊哈爾工程學院2017招生章程

第一條 學院名稱:齊齊哈爾工程學院。學院是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民辦普通高校。學歷層次:本科。校址: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齊齊哈爾工程學院。畢業證書頒發辦法:在學院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頒發辦法:完成規定的學業並考試合格,取得規定的學分准予畢業,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條 學院概況:佔地面積1120餘畝,校舍建築面積20.8萬平方米;紙質藏書72.99萬冊;教學儀器設備資產4086.91萬元;專任教師367人,其中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123人。

400米塑膠跑道的標準體育場、足球場、籃球場、排球場、網球場、乒乓球館等,為學生提供了良好的體育運動環境。學院有實驗(實訓)室67個。由1301台計算機組成的寬帶校園網,為學生提供了良好的實習、實訓環境。

第三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擬定學院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定,研究並決定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四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院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為:

1、根據黑龍江省教育廳核准的年度招生計劃,編制學院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2、制定並向社會公佈學院招生章程。

3、開展招生宣傳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長介紹學院基本情況和招生政策。

4、組織實施學院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學院錄取工作的有關問題。

5、按有關規定對錄取新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

第五條 學院成立招生錄取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招生錄取的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保證招生錄取工作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進行。

第六條 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市、自治區的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佈。

第七條 錄取規則:根據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的規定進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

1、分數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所報專業志願順序確定錄取專業。對於報考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計劃未滿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對於同等分數、相同志願的考生,理工類考生依次按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成績由高到低錄取,文史類考生依次按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2、志願優先原則。優先錄取第一志願上線考生,如果第一志願未完成招生計劃,再依次錄取其它志願考生。

3、各專業錄取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和衞生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4、各專業均不受外語語種限制。錄取時,無男女考生比例限制。

第八條 錄取結果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佈,考生也可通過我校的招生諮詢電話查詢。考生被錄取後,來我院報到時持錄取通知書購買火車票可享受半價待遇。

第九條 學院根據黑龍江省物價局文件收取學費。

第十條 解決學生經濟困難的.措施

1、學院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協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申請財政貼息的國家助學貸款。

2、學院設有學生勤工助學服務中心,並設有專項資金為學生提供服務。

3、入學時持所在市、縣、區級民政部門的有效證明,可申請緩交學費。

4、學院建立了獎(助)學金體系,同時設立國家、省、校三級競賽獎學金,用於獎勵各級各類競賽的優勝者。在國家級、省級、校級競賽中取得名次的學生可獲得500—5000元不等的獎勵。

第十一條 學生公寓環境及收費標準

學生公寓設有學習室、娛樂室、寬帶接線口、電話、衣櫃、桌椅等設施。宿費標準按照住宿條件分等級收取,最低為每學年800元。

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牴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學院地址: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喜慶路1號

郵政編碼:161005

諮詢電話:0452-6186020、6186022、18904524900

QQ 諮 詢:800170345

學院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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