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2018年工作計劃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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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光匆匆,一年的時間轉眼就過去了,接下來小編為你帶來養老保險2018年工作計劃,希望對你有幫助。

養老保險2018年工作計劃範文

一、總體要求

堅持民生為本,圍繞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原則,通過宣傳指導,集中入户徵繳,引導城鄉居民普遍參保,全面完成2017年度工作任務,促進我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健康快速發展。

二、工作目標

2018年1月1日全面啟動2018年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各項工作。總體目標:一是2018年5月30日前我縣全面完成市下達年度參保目標任務。各鄉鎮(街道)全面完成縣政府確定的2018年度城鄉居民參保繳費任務,確保參保率達到90%以上;二是強化新增到齡人員養老金髮放工作,確保符合領取條件的城鄉居民應發盡發,真正實現養老金髮放率100%。三是各鄉鎮(街道)要採取多種形式,服務好羣眾,做好生存認證工作,達到生存認證通過率100%。

三、工作計劃

(一)基金徵繳階段

1、宣傳發動

(1)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要做好宣傳資料印製和下發工作,並採取電視流動字幕、實地訪談紀錄片、便民服務聯繫卡、出動宣傳車、發放宣傳單等多種宣傳形式,有效的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宣傳工作。

(2)各鄉鎮(街道)召開2018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大會,做好2018年參保對象調查摸底工作。同時,各鄉鎮(街道)要結合各鄉鎮(街道)實際利用板報、標語、橫幅、宣傳單、宣傳車等形式,深入羣眾有針對性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宣傳工作。

2、集中徵繳階段

各鄉鎮(街道)要對照與縣政府簽訂的2018年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目標責任書,做好已參保人員續保繳費工作,同時加大符合條件的新增人員的新參保繳費工作。根據時間進度要求階段性地完成保費收繳任務,4月30日前完成90%以上的任務。

(二)生存認證階段

各鄉鎮(街道)在2018年5—6月間開展一次已享受養老金待遇領取人員的生存認證工作,確保符合條件人員都能領取養老金,同時抓好不符合條件人員的清查工作,如享受財政退休、企業退休等人員,防止重複領取養老金。生存情況認證根據不同羣體、不同情況採取實地認證、異地認證、上門認證三種形式進行,生存認證結果逐自然村進行公示,接受羣眾監督,並將公示情況形成文字材料加蓋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公章後上報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審計稽核股。

(三)總結完善階段

各鄉鎮(街道)要對照2018年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目標責任書,認真查缺補漏,提高參保率,讓60週歲以上符合領取條件的居民全部享受養老金待遇。縣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對徵繳進度和基金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和通報,規範業務經辦機構的服務標準和規程,解決影響工作推進的熱點、難點問題,確保2018年底圓滿完成上級下達的目標任務。

四、職責分工

各鄉鎮(街道)是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徵繳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對徵繳工作負總責。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考核管理,確保年度任務如期或提前完成。縣財政局要保障全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府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到位,每月養老待遇領取人員養老金撥付到位。

縣人社部門負責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徵收工作中的宣傳動員、繳費進度統計工作,要督促各鄉鎮(街道)將徵收資金及時存入財政賬户,各鄉鎮勞保所負責具體辦理參保人員參保繳費手續。

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負責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金融業務代理工作。強化操作培訓,保證熟練操作、規範操作,確保徵收資金安全及時入庫,並將資金入庫憑證及時、全面、準確地傳遞人社、財政部門。

縣民政、計生、殘聯等部門要將核實後的相關羣體人員信息情況及時傳送到縣人社部門,配合做好政策銜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確保工作紮實推進。各鄉鎮(街道)要充分認識全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重要性、艱鉅性、複雜性。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將各項目標任務細化分解,責任到崗、量化到人。2018年為全縣集中徵繳保費時間,在此時間段各鄉鎮(街道)要組織鎮、村幹部進村入户開展工作,千方百計把羣眾的思想工作做到位,切實做好擴面徵繳和保費續繳工作。

(二)加強培訓,確保政策落到實處。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結合工作實際,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學習上級下發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經辦規程,採取多種形式,對各鄉鎮(街道)業務經辦人員及村級協管員進行全方位的培訓,確保每一名工作人員都熟悉掌握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本操作方法和步驟,吃透相關的法規政策,確保工作圓滿完成。

(三)明確職責,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情況複雜的系統工程,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各項業務順利開展。

(四)加強監管,確保基金安全運行。要加強票據管理,規範票據領取、使用核銷手續,嚴禁出現票據遺失情況。要規範基金管理,徵繳期間徵收的養老保險費及時存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收入户”,嚴禁出現單位或個人截留、挪用基金收入情況。財政局應按照基金管理辦法,做好基金保值增值工作。要及時上報待遇領取人員變動情況,防止虛報、冒領養老金現象發生,確保基金運行安全。

(五)加強督查,確保工作順利開展。為保證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順利開展,確保實現市下達目標任務和養老金應發盡發,縣委、縣政府將把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納入政府民生工程目標考核,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鄉鎮(街道),除扣減相應分值外,還將定期或不定期對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立項督查,發現問題,及時責令整改。對思想認識不到位、組織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責任心不強,行動遲緩,影響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穩步推進的單位和個人,縣政府將追究其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並通報全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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