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成想要的模樣作文3篇

來源:文萃谷 2.22W

生是一條無限多路口的長路,永遠要不停的做選擇;我們的人生完不完美,不是要得到別人的喝彩,而是要活出自己的精彩。下面是活成想要的模樣作文,歡迎閲讀

活成想要的模樣作文3篇

活成想要的模樣作文篇1

梵·高將人分為兩類:一類活出“樣兒”來,一類活出“味兒”來。在我看來,這是人羣中勢必存在的兩個羣體,人們的價值觀念決定了他想成為哪一種人,而我想説的是,不論是哪種,請活成你想要的樣子。

所謂活出“樣兒”,其實是一種積極向上,不斷衝破自我,追求出眾的人生態度。活出“樣兒”的人更善於展示自己,或者説更加“張揚”。相比之下,活出“味兒”的人更加低調含蓄,他們懷着平常心,不為世事所幹擾,專心做好自己的事。我更願用“人羣中的耀眼”形容前者,“久經打磨的珍珠”形容後者。

在這個飛速發展的時代,多數人被利益的大潮裹挾着前進,這個時代給了活出“樣兒”的人極大的展示舞台,讓他們神采飛揚,光芒萬丈。然而,也正是因為這浪潮的裹挾與利益的紛紜,人們看不清水中的暗礁,過分追求活出“樣兒”的人會急迫地追逐利益、名譽、榮耀……由此,他們極易誤入歧途。“千方百計”地追求“樣兒”容易使他們喪失價值觀念與道德取向的操守,過於激進而最終一事無成。

在此之下,人們開始吹捧“平常心”,活出自己的“味兒”來。正如近年興起的“佛系少年”、“佛系少女”,主張不問世事,固守自身,消極被動地處於流動的世間。但是,細想,若是所有人都消極固守,懷着所謂的“平常心”,社會談何進步?談何發展?我們需要的是這種“平常心”嗎?

真正的活出“樣兒”絕不是過分追求標新立異,盲目地尋求出人頭地的機會。同樣,懷着平常心活出“味兒”來也不是消極固守。

當下的社會需要活出“樣兒”的人讓世界充滿活力,充滿鋭意進取的正能量——正如北洋大臣李鴻章,有着“丈夫隻手把吳鈎,意氣高於百尺樓”“出山志在登鰲頂,何日身才入鳳池”的自信,拯救清王朝於水火之中,活出“樣兒”來,激勵國人。

也需要楊絳先生的“我和誰都不爭,和誰爭我都不屑”,從容淡定以優雅過完一生。也需要蘇東坡的“卧聽雞鳴粥熟時,蓬頭曳杖君家去”,恣意瀟灑。

活出自己想要的樣子,或者説,不管你選擇成為“樣兒”,還是“味兒”,你都得活成自己想要的、正確的樣子。

活成想要的模樣作文篇2

一身白衣飄飄,三千青絲隨意一散。一把長劍輕輕一背,一個酒葫蘆永遠掛在身上。

我想去江湖闖蕩,重情重義,會在朋友有難之時出手相助,又或可為朋友兩肋插刀。我的身邊也總會有那麼幾個人,生死相隨,肝膽相照,將漫長無聊的一生裝點的有滋有味。我的這一生,將過得很充實,很滿足,更將被歡聲笑語所填充。

我想去江湖闖蕩,豪情萬丈,渴望着有一次“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機會,從此名震江湖。我可以自由自在,放蕩不羈地活着,酒葫蘆內永遠灌滿了美酒。累了渴了便靠樹坐下,高高舉起酒葫蘆,對酒當歌,儘可喝個不醉不歸。或自信地大步走入驛站,高喊一句“小二,上菜!”。我的這一生,將自信地度過,或會孤獨,或會被嘲諷,但又有什麼呢?人生一場,終不過浮煙。

我想去江湖闖蕩,笑面對人,處事圓滑,但仍有着自己的底線。龍有逆鱗,觸之必死。許是因此,江湖人也常戲稱我為“笑面虎”。面對不公平,我從不會放過,而失去反抗,並與之鬥爭;即便是面對腐朽,勢力再大,我也敢與之抗爭,毫不手軟。即便是親戚朋友犯了法,我也會大義滅親,從不曾偏袒過一分一毫。為此,我還有個外號“正義”。我的這一生,可謂坦坦蕩蕩,從未不安,卻也極為孤獨——人們無法忍受太過極端的事物,他們需要光明,但他們也需要黑暗。但當我在晚年回首往事時,卻也可以含笑九泉了。

我想去江湖闖蕩,敢愛敢恨,愛憎分明。我有我自己的軟肋,也對罪惡恨之入骨。我的正直為我惹了不少麻煩,但我還是堅持着,不肯改掉它。如果有機會,我還想談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一旦認準了我便會固執的堅持着,不肯改變——就如我固執地擁有着正直一樣——哪怕結局是夢斷情殤。我的'這一生應當會相當精彩,有過傷心難過,也有過開心難忘。不知多少年過後,我走出城市喧囂,應該仍會是一幅少年的模樣。

人生百態,世態炎涼。但我仍想去江湖闖蕩,看看世界,看看不同的人,活成自己想要的樣子。

看清了生活的本質但仍熱愛生活——這就是我想活成的模樣……

活成想要的模樣作文篇3

小豬在泥裏洗澡,不因人們覺得髒,就不再這麼做。魚兒不因為看到兔子能在陸地上歡快地蹦跳而放棄在水中暢遊。他們都活出了自己,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樣子。

反觀現代人類社會,人們追求自我的機會越來越少了,很多人都開始漸漸地活成了同一個模樣。小孩在很小的時候便被告知:要好好讀書,努力學習,考上一個好大學,找一份好工作,成家立業,最後共享晚年。這才是幸福的生活。

但何謂幸福?難道大部分人所説的幸福,就是真正的幸福嗎?如果只是別人覺得你很幸福,但你自己覺得很痛苦,這根本就是不幸福。這只是別人眼裏的幸福。

還記得《月亮與六便士》裏,男主人公擁有一份不錯的工作,美滿的家庭。這一切在外人看來是幸福的,而主人公自己卻深陷痛苦之中。直到有一天,他毅然地離開了家,開始尋找屬於自己的真正意義上的生活。後來他找到了,他成了一名畫家,一個吃了上頓沒下頓,生活完全靠鄰里接濟的人。但他活得快樂。正如書中所言:“你大概找不到比他還自在的人。”雖然最後,他窮困潦倒,在貧窮交加中死去了。但他的畫作,卻在他死後一舉成名,成了人人哄搶的寶貝。

男主人公後來的生活,在他人看來,是貧賤,是毫無意義的。然而對於主人公自己而言,他的生活是高尚的,是充滿意義的、幸福的。這就在於他活成了他自己想要的樣子,不在乎他人的是是非非,活出了自我。雖然肉體上、財富上,他是一個窮光蛋,一個流浪漢,但在精神上,他已然是一個巨人。

曾經有一句台詞:“我來過,我活過,我不後悔。”是的,因為我活過,所以我不後悔。但又有多少人,是真正意義上的活過呢?很多人只是按照一個特定的模板活着,這樣行屍走肉一般存在着,又有什麼意義呢?

一個人的人生,總要為了點什麼而活着,或信仰,或慾望,而我認為,一個人,要為自己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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