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個人掛靠公司的協議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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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個人掛靠公司協議

甲方:四川佳臣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關於個人掛靠公司的協議三篇

乙方:賈和平

本着互利共贏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掛靠一事達成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在乙方需要時,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明,合同,宣傳資料,辦公場地等必須品。不得提供虛假材料。

甲方全程有權監督指導乙方工作。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乙方將以甲方的名義開展業務,簽單,施工等工作。在工程現場將使用甲方公司名稱和乙方個人電話。

三,特別約定:

如果使用甲方公章簽訂工程合同,工程款打入甲方賬户,甲方應根據乙方工

程進度即時把工程款轉入乙方賬户,以保證工程順利完成。具體支付方案如下;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如果以乙方個人名義簽訂工程合同,工程款直接打入乙方賬户,工程完成後乙方

直接把相應管理費支付給甲方。

四,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管理費為工程款的------------。

五,甲乙雙方彼此介紹業務,應向對方支付業務提成為工程款的------------。

五,原則上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如果由於甲方不及時支方付工程款給乙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如有爭議或糾紛,另做補充,協商解決。也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代表

乙方

篇二:個人掛靠公司協議書

協議書

甲方:河北某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牛某某(某有限公司某項目負責人)

為了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根據建設部關於項目施工管理的要求,甲方組建項目領導班子,乙方組織項目施工並接受、服從甲方對施工全過程的管理和領導,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施工內容

某有限公司某項目圖紙範圍內的土建、水、電、暖及施工中發生的變更、簽證等,履行甲方與業主年月日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協議》的全部條款。

第二條財務管理

1、乙方根據業主每次撥付的工程進度款向甲方交納7%的管理費(含税)。

2、乙方根據業主撥付的工程進度款向甲方提供80%的材料發票及20%工人簽字的工資領取詳單,一次一清。

3、業主撥付的工程進度款,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挪用和截留,扣除乙方應繳納的管理費、税金後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工程進度款撥付到總造價的80%時管理費扣清。乙方向甲方提供該工程所屬材料購銷合同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張貼印花税票。

4、甲方所委派的管理人員工資及工程所需各種費用由乙方承擔。

5、若業主拖欠工程款,乙方不得向甲方催要,甲方可協助乙方向業主追要,所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對本工程履約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等負全部責任。

7、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支付工人工資,因拖欠工人工資,造成工人鬧事、上訪,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條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安全目標:杜絕死亡和重傷事故、輕傷頻率不大於2‰;杜絕重大機械和火災事故。

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建立安全保證體系,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由現場負責人擔任組長,配備專職安全員,班組設立兼職安全員,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制定安全施工責任制度、明確安全崗位職責。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守安全規則、落實安全措施、確保安全施工。

3、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嚴格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在本工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甲方報高,重大傷亡事故要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雙方約定:由於乙方的管理責任,一旦發生安全事故,事故的.全部責任即經濟損失(包括各項罰款)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質量管理

1、質量檢查:乙方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要求,加強內部檢查工作,堅持執行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隨時接受甲方和委派人員以及各級質檢部門的檢查監督,未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如出現返工、修改,由乙方承擔返工、修改的費用,並達到合格要求。

2、隱蔽工程驗收:乙方應在自檢合格後,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共同驗收,經驗收合格並在驗收記錄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如驗收不符合質量要求,乙方應按驗收提出的整改意見返修,合格後重新通知驗收,返修費用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未經驗收不得自行隱蔽,如有自行隱蔽,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或有關單位的驗收要求進行剝露和開口,並負責恢復和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及損失。

3、中間驗收:設備基礎、結構施工或組裝修等完成後,設備安裝或下道工序進行前辦理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或交付其他施工隊伍接管。如驗收不符合要求,乙方應按驗收提出的要求返修後,通知重新驗收。

4、交工驗收:衣服那個承擔任務全部完成,經初驗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後,再報請業主(或業主委託的其他單位)驗收。交工驗收書籤字後,辦理工程移交。如質量達不到要求,乙方應對所施工部分存在的問題按驗收提出的意見返修,並在限定的期限內完成,再通知驗收,直到符合質量要求為止。乙方承擔因此發生的全部經濟責任和工期延誤責任。

5、乙方應嚴格按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建設工程施工協議》等文件要求的工期進行施工,確保按期完工。如出現工期延誤,導致的任何處罰及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五條質量保修:(詳見《建設工程施工協議》)

第六條施工管理

1、嚴格按照甲方和業主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協議》進行施工。

2、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甲方與業主的有關規章制度。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檢查和監督。與現場其他單位搞好協調配合

3、負責完成施工的有關技術措施的編制,保甲方批准後嚴格實施。

4、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的保護工作,如有損壞乙方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各種處罰)。暫停施工期間對所涉施工部位進行妥善保護。

5、做好已完工程成品保護,成品保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6、交工前保護好工程成品或半成品,把現場清理乾淨,做好驗收準備工作,為驗收提供便利條件,參加辦理交工驗收。積極配合保修,在保修期內對勞務所涉施工質量缺陷及時進行無償修理。

7、認真做好工程的施工日誌和隱蔽工程等原始記錄,完整、清楚、詳細、準確的積累施工資料,及時將有關經濟資料完整的提供給甲方,並配合整理歸檔。

第七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蓋章、簽字生效。

甲方:河北某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蓋章)

乙方:(簽字)

年月日備註:業主為某有限公司

篇三:個人掛靠公司合同

合同編號:

掛靠合同書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證號碼:

基於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決定將授權於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簽署合同。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掛靠經營項目

乙方以甲方名義與公司簽訂《合同》,該合同涉及項目。

第二條掛靠經營方式

1、乙方以甲方的名義獨自組建經營團隊並以甲方的名義對外開展經營活動;

2、甲方就乙方經營項目建立獨立的財務會計台賬;

3、乙方以甲方名義經營項目設立一個單獨的銀行賬户,甲方對該項目經營中所有資金往來進行管理;

4、乙方對經營項目擁有所有的決策權;

5、乙方向甲方交納掛靠經營管理費;

6、乙方經營項目在經營中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包括應納税費)、人事糾紛、安全事故及人員傷亡等,概由乙方享有與承擔;如因非甲方原因導致甲方遭受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司法追訴、行政處罰,乙方應承擔給甲方帶來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維護自身權益的律師費、訴訟費。

第三條掛靠經營期限

經雙方商定,本次掛靠經營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掛靠期滿,如乙方在掛靠期內以甲方名義訂立的合同尚未履行完畢的,乙方應另行與甲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四條掛靠經營管理費用

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納掛靠經營管理費,無論乙方盈虧與否,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管理費人民幣元。但是,起始和結束月度不足一個月的,則當月的管理費按當月管理費金額除以當月天數再乘以實際應納管理費天數計算交納。

乙方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納上一月度的管理費。掛靠經營期限最後一月的管理費在甲乙雙方辦理了掛靠經營項目結算後10日內由乙方支付甲方。

第六條甲方與乙方經營團隊的關係

本合同項下掛靠經營項目的經營團隊由乙方自行組建,乙方以甲方名義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報酬、保險福利等由乙方支付。

乙方聘用的人員解除勞動關係、人員傷亡時,由乙方依法給予勞動者補償及賠償。

如果乙方經營團隊人員因與甲方存在勞動合同關係而與甲方發生勞動合同糾紛時,其所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最後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財務會計

甲方就乙方掛靠經營項目建立獨立的財務會計台賬,在該台賬中,乙方應支出的費用為:1、支付《合同》中約定的相關費用;2、乙方聘用人員工資(包括獎金、加班費)、保險費(法律法規規定的應有用人單位交納的保險);3、乙方經營中產生的差旅費;4、乙方經營中應交納的營業税和(或)抵扣後(如有)的增值税;5、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支付給甲方的掛靠經營管理費;6、依法應給予其聘用人員解除勞動合同、人員傷亡時的補償金及賠償金。

本條上述乙方應支出的費用經乙方書面申報確認後可列入財務會計賬目。

除本條上述乙方應支出的費用外,甲方應將結算後的剩餘部分全部給付給乙方。

第八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本合同約定之掛靠經營管理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法經營,但不得參與和干預乙方的經營管理;

3、甲方協助乙方與其聘用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按勞動合同的約定為乙方聘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等。

4、乙方在以甲方名義掛靠經營時,因經營行為與第三人發生法律糾紛的,甲方應當給予協助(包括但不限於在訴訟、仲裁等文書上蓋章)解決,但因糾紛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在經營活動中所需印章、發票及資料等;

2、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3、按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掛靠經營管理費;

4、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遵紀守法,維護甲方企業形象,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甲方損失;

5、乙方掛靠經營期間,因乙方經營所產生的税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1、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合同,在新的書面合同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2、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無法履行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期內,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並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簽訂補充合同予以明確。

2、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如有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時間:

乙方: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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