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消防安全的四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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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一直都是最容易發生火災的地方,我們在火災發生前和發生後,都要學會消防安全的四個能力,這樣可以保障我們的生命安全。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學校消防安全的四個能力,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消防安全的四個能力

一、 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1、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學校應建立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定期進行檢查、考核。

消防安全檢查的主要任務是查找火災隱患,提出消除或控制火災隱患的方法、措施。

學校的消防安全檢查應有具體計劃,並明確目的、要求和內容。各種消防安全檢查均應編制相應的表格。

2、 消防安全檢查形式與內容

學校應根據消防安全檢查計劃,開展每日防火巡查、每月防火檢查和季節性檢查,並組織教職員工開展崗位防火檢查;各種消防安全檢查均應按相應的表格逐項檢查,並與責任制掛鈎。

2.1 防火巡查

學校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組織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學生宿舍夜間防火巡查應不少於2次,教室、實驗室、圖書館、校醫院等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1)學生集體宿舍及公寓有無違章用火、用電情況;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

(3)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況;

(4)消火栓、滅火器及消防安全標誌、標識完好情況;

(5)重點部位人員在崗在位情況。

2.2 防火檢查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至少每月組織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1)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等情況;

(2)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3)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等建設工程有無違章;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5)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設置及完好情況;

(6)教學樓、圖書館、集體宿舍門窗上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8)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況,室內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佔等影響使用情況;

(9)化學試劑、燃油、燃氣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10)食堂、灶間煙道清洗情況;

(11)員工本崗位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12)防火巡查、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13)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2.3 季節性檢查

季節性檢查(包括節假日檢查)應由學校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的負責人,根據當地的地理氣候特點及上級部署,組織本部門人員對消防安全進行預防性季節檢查。

2.4 崗位防火檢查

崗位防火檢查由教職員工每日實施,檢查的內容包括: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

(3)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況;

(4)消火栓、滅火器及消防安全標誌、標識完好情況;

(5)場所有無遺留火種。

3、 火災隱患整改

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應將檢查出的隱患和整改情況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

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應當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書面通知隱患整改,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負責人、定資金來源、定完成期限)。

火災隱患整改完成後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組織人員對整改情況進行驗證。

二、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1 應急指揮系統

學校應當建立應急指揮系統,實行分級管理,並明確應急指揮系統的職責。

2 志願消防隊

學校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教職員工成立志願消防隊,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每年的訓練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高等學校可以組織學生參加志願消防隊。

學校應當配備足夠的消防裝備,並保持完好。

3 預案制定和演練

學校應根據不同的'樓層、場所、部位制定相應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預案應包括下列內容:

(1)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和現場警戒組;

(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4)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5)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及現場警戒的程序和措施。

實驗室應將涉及到的易燃易爆危險品種類、性質、數量、危險性和應對措施等報學校消防管理歸口部門備案。

學校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有學生參與的演練,並根據演練情況不斷完善預案。

學校應將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報公安消防機構和主管部門備案,並通報應急協作單位。

4 滅火與救護

發現火災應當立即呼救並打“119”電話報警,起火部位現場人員應當在1分鐘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採取如下措施:

(1)電話或火災報警按鈕附近的人員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單位值班人員;

(2)消防設施、器材附近的人員利用現場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滅火。

消防控制室接到探測器報警信號後,立即通知現場最近的工作人員、巡查人員前去確認,同時通過視頻監控設備進行確認。現場人員確認火災後,向控制室報告,並立即形成第一滅火力量利用附近消火栓、滅火器滅火。

火災確認後,學校消防控制室或值班人員應當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在3 分鐘內形成第二滅火力量,採取如下措施:

(1)通訊聯絡組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人員趕赴火場,與公安消防隊保持聯絡,向單位火場指揮員報告火災情況,將火場指揮員的指令下達有關人員;

(2)滅火行動組根據火災情況利用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撲救初起火災;

(3)疏散引導組按分工組織引導現場學生疏散;

(4)安全救護組負責協助搶救、護送受傷人員;

(5)現場警戒組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維持火場秩序。

5 事故處理

火災事故發生後,學校應當保護好火災現場,並組織安排好調查訪問對象,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

學校應當全面分析火災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舉一反三,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三、 組織疏散逃生能力

1 基本技能

學校師生員工應熟練掌握火場逃生自救技能,教職員工還應當掌握組織引導羣眾安全疏散方法。

2 疏散引導員

學校應當明確一定數量的疏散引導員,負責發生火災時在每個樓層、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正確組織引導在場人員安全疏散。

3 應急處置

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員應當通過喊話、廣播等方式穩定火場學生情緒,消除恐慌心理,引導學生向安全地點疏散逃生,並防止擁堵踩踏。中國小發生火災時,正在授課的教師應組織學生疏散逃生。

發生火災時,應當按照以下順序通知人員疏散:

(1)二層及以上的樓房發生火災,應先通知着火層及其相鄰的上下層;

(2)首層發生火災,應先通知本層、二層及地下各層;

(3)地下室發生火災,應先通知地下各層及首層;

(4)多個防火分區的首先通知着火區域及其相鄰的防火分區。

火災無法控制時,單位火場指揮員應及時通知所有參加救援人員撤離。

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1、培訓教育管理

學校應健全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制度,根據不斷變化的實際情況、培訓目標和培訓教育需求,制定、實施消防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做好培訓教育記錄。建立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教育檔案,保證安全培訓教育所需人員、資金和設施。

學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的歸口管理部門應對培訓效果進行評價,並切實採取措施改進。

2、管理人員培訓教育

學校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其他管理人員(包括職能部門負責人、基層單位負責人)的消防安全培訓教育由學校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消防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有:

(1)國家消防工作方針及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標準;

(2)學校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及職責;

(3)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設施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識;

(4)有關火災事故案例及火災事故應急處理等。

3、從業人員培訓教育

學校應對教職員工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和基本功訓練並進行考核,保證其具備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和滅火逃生自救能力,具備組織、引導在場羣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熟悉有關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必須持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上崗。

其他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考核。

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教職員工應當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教育。

教職員工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內容主要有:

(1)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2)本單位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3)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及防火措施;

(4)報火警以及自救逃生等消防安全基本常識;

(5)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6)組織、引導人員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知識和技能;

(7)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4、日常安全教育

學校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應結合消防工作實際,制定消防安全活動計劃,規定活動形式、內容和要求。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對安全活動記錄進行檢查、簽字。

消防安全活動主要包括:

(1)在開學初、放寒(暑)假前、學生軍訓期間,對學生普遍開展專題消防安全教育;

(2)結合不同課程實驗課的特點和要求,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3)組織學生到當地消防站參觀體驗;

(4)對寄宿學生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用火用電教育;

(5)開展滅火器材使用及自救逃生訓練,以及異常情況緊急處理和應急預案演練;

(6)其它安全活動。

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1)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2)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3)火災危險及危害性;

(4)消防安全標誌標識;

(5)報火警以及自救逃生等消防安全基本常識;

(6)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5、學校應根據自身實際分別設置下列消防安全標誌、標識:

(1)在主要出入口設置“消防安全責任告知書”和“消防安全承諾書”;

(2)在顯著位置和每個樓層設置場所的火災危險性提示標識,設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線等消防安全疏散標誌、標識;

(3)按照附錄A設置消防設施及其使用方法標誌、標識;

(4)利用板報、專欄、網絡等設置消防宣傳標識。

消防安全標誌、標識應當醒目、簡練、美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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