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來源:文萃谷 2.38W

學校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嚴格執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本着完善設備,預防為主的原則,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XX(校長)

副組長:XXX(書記)

組 員:

XX(後勤)

XX(後勤)

在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的基礎上,認真落實學校重點部位安全保衞責任,做到防範於未然,切實做到學校消防安全無事故。為應對突發的消防隱患,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火警通報順序:

一旦發現火警,要立即打電話報119和學校辦公室,學校辦公室及時通知各有關人員。

二、全體人員注意事項:

1、當某處發生火災時,全體人員應保持鎮定,及時報警並迅速依據任務分工和組長的命令擔負起搶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員前來搶救而延誤時機;

2、迅速切斷配電箱總電源;

3、消防人員抵達現場後,除參與搶救工作外,其餘人員

應從速遠離現場,以免影響或妨礙搶救工作的進行;

4、現場有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應迅速搬離。

三、消防組成員注意事項:

1、瞭解學校建築格局及道路情況;

2、瞭解電鋪設的線路;

3、瞭解學校內樓房裝修材料的性質;

4、清楚學校所有消防設施的放置地點;

5、瞭解消防設備的保養維護與操作方法;

6、瞭解火的走勢;

7、清楚逃生路線以便疏導他人逃生。

8、在警戒線負責攔阻無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

四、火災原因調查:

火災發生後,學校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關查明火災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屬人為的火災事故,堅持做到“三不放過”(原因沒有查清不過,事故責任不放過,沒有落實防範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學校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篇2]

陳橋國小消防火災應急預案

2012.2

陳橋國小消防火災應急預案

為應對學校突發火災事故,及時、有序、高效地做出相應處理,保證全校師生的人身生命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學校的損失和負面影響,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的穩定,根據學校實際情況並結合有關部門的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項預案。

一、堅持“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救治”原則

1.早預防。要求學校全體師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始終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學校的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及後勤服務工作,堅持依法辦學,規範操作,及時排查和消除學校的各種消防隱患。

2.早發現。落實責任到人,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並採取相應整改措施。

3.早報告。要求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早救治早隔離。執行誰發現誰受理的制度,發現消防事故,立即組織人員疏散,撥打火警電話,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火災的進一步發展;發現傷情或病情,立即組織人員送醫院救治。

二、成立火災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徐從任(全面負責)

副組長:陳維信 陳華玉(負責情況上報情況及協助校長工作); 成 員:徐家太 熊國輝 陳 平

萬德雲 陳 麗 徐善伍

三、應急處理措施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滅火器趕到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報告內容包括:學校名稱、詳細地址、聯繫電話、報警人及現場火情。

3.在向學校、教育局領導報告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

4.組織師生迅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區域,不得組織學生搶險,教師撲救要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進行。

5.學校有關人員第一時間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在消-防-隊到來之前切掉火區電源,帶上滅火器材和使用消防設施進行初期滅火,搶救學校財產,儘可能使學校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6.領導小組成員,對校園起火原因及財產損失情況進行細緻的調查,記錄在案,寫出書面報告向教育局彙報。

四、相關責任

1.領導小組組長不在的情況,應由副組長(或現場最高行政職務)任現場總指揮。

2.相關人員不在場,由現場總指揮臨時指派。火災事故處理小組成員在事故處理時必須各盡其責,不得推諉、扯皮;危急情況下,可自行處理後再報告。

3.學校其他教職工在火災事故發生時,都負有緊急通知、彙報、參與搶救和做好穩定工作的職責。對於不盡責,尤其是玩忽職守的有關人員,必須予以嚴肅處理。

4.凡接到重特大火災事件緊急報告後,行動遲緩、措施不力,致使事故蔓延、擴大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5.接報處理。接到重特大火災事件報告後,接報者應詳細記錄報告者的姓名、聯繫方式及火災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基本情況、現狀及趨勢等內容,必要時

複述一遍。並迅速將火災事件記錄的內容向校長彙報,同時按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6.現場保護。事件發生後,現場教職工在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的同時,要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防止與重特大火災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文件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拍照並做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的痕跡、物證等。

7.報告內容:火災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故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區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報告單位。事故現場情況、傷亡人數發生變化後,學校應及時進行補報。

特別提示:火災事故發生時,任何人不得指揮或允許學生參加滅火、搶險和救護工作。

學校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篇3]

卓尼縣柳林中學消防安全

應 急 預 案

為預防我校發生火災時,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上級指示、文件和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教育工作實際,本着完善設備,預防為主的原則,在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的基礎上,認真落實學校重點部位安全保衞責任區,做到防範於未然,切實做到學校消防安全無事故。為應對突發的消防隱患,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應急機構的組成

1、領導小組

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由杜育民書記任組長,加強對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

領導小組:

組長:杜育民(黨支部書記)

副組長:袁喜平(副校長)

通訊聯絡組:姜國鈺(辦公室主任)

安全防護救護組:金耀廣(政教主任)

疏散引導組:王曉菊(政教副主任)

滅火行動組:文旭林(總務主任)

2、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完善各項應急預案 1

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教育系統消防安全常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和有關技能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防範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完善各種消防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確保消防設施完好,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災情結束,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3、各組成員主要責任:

(1)通訊聯絡組及職責

組長:姜國鈺(辦公室主任)、

主要職責:迅速與當地消防部門取得聯繫,引導消防人員和設施進入火災場地;聯絡有關單位、個人,組織調遣消防力量;負責對上、對外聯絡及報告工作;聯絡結束負責拉警戒線,攔阻無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以及負責重要物資的看守或轉移工作。。

(2)、安全防護救護組及職責

組長:金耀廣(政教主任)

主要職責:清楚逃生路線,救護路線;利用就便器材對傷病員進行緊急搶救,聯繫救護車、其他車輛、醫院送救。

(3)、疏散引導組及職責

2

組長:王曉菊(政教副主任)

主要職責:瞭解學校報警設施和廣播所在地;瞭解學校內樓房裝修材料的性質、瞭解火的走勢;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線。當某處發生火災時,迅速確定安全逃生的路線,以便疏導他人逃生;引導相關人員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

(4)滅火行動組職責

組長:文旭林(總務主任)

主要職責:瞭解學校建築格局及道路情況;瞭解電鋪設的線路;瞭解學校內樓房裝修材料的性質;清楚學校所有消防設施的放置地點;瞭解消防設備的保養維護與操作方法;瞭解火的走勢;清楚逃生路線。安要求,利用相關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關設施,全力進行補救。

二、預警工作:

1、加強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教師、學生、家長消防知識普及工作。

2、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信暢通,及時掌握基層情況,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3、按預案落實各項人員、物資、道路、車輛情況,定期做好安全檢查。

4、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築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室內危險活動。

5、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對大型鍋爐、供電輸電、機房機庫等重要設備、場所的防護,保證防震減災

順利進行。

6、領導小組依法發佈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消防救護工作。各有關組織隨時準備執行任務。

7、領導小組定期、不定期組織進行消防宣傳、演練、演習。

三、火警應急行動

(一)發現火警立即通知。

一旦發現火警,要立即打電話報119和報值班處拉警報,通知學校領導。由學校消防領導小組進行統一指揮。

(二)火警發生全體人員注意事項:

1、當某處發生火災時,全體人員應保持鎮定,及時報警並迅速依據任務分工和組長的命令擔負起搶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員前來搶救而延誤時機;

2、迅速切斷配電箱總電源;

3、消防人員抵達現場後,除參與搶救工作外,其餘人員應從速遠離現場,以免影響或妨礙搶救工作的進行;

4、現場有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應迅速搬離。

(三)火災後的有關行動

1、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得悉消防應急情況後立即趕赴現場指揮,搶險救護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待命。領導小組在上級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組織本級搶險救災。

(1)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滯留在各種建築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2)迅速關閉、切斷輸電、燃氣、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各種明火,防止滋生其他災害。

(3)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並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4)加強對重要設備、重要物品和歷史文物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2、積極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宣傳教育工作,迅速恢復正常秩序,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3、迅速瞭解和掌握本系統受災情況,及時彙總上報。

4、火災發生後,學校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關查明火災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屬人為的火災事故,堅持做到“三不放過”(原因沒有查清不過,事故責任不放過,沒有落實防範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卓尼縣柳林中學

二0一一年八月

應 急 柳林中學 0一一年八月消 預 案 二

學校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篇4]

李漢國小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為應對學校突發火災事故,及時、有序、高效地做出相應處理,保證全校師生的人身生命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學校的損失和負面影響,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的穩定,根據學校實際情況並結合有關部門的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項預案。

一、堅持“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救治”原則

1.早預防。要求學校全體師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始終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學校的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及後勤服務工作,堅持依法辦學,規範操作,及時排查和消除學校的各種消防隱患。

2.早發現。落實責任到人,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上報,採取相應整改措施。

3.早報告。要求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早救治早隔離。要求執行誰發現誰首先受理的制度,發現消防事故,立即組織人員疏散,撥打火警電話,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火災的進一步發展;發現傷情或病情,立即組織人員送醫院救治。

二、成立火災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親自擔任,小組成員由德育處主任、教務處主任、總務處主任及學校相關人員組成。校內一旦發生事故,領導小組成員應該立即就位。由組長統一指揮。副組長、組員緊密配合, 校園一旦發生安全事故,保證信息聯絡暢通,車輛、人員疏散及時。

組 長:於世峯(全面負責)

副組長:關太平、李典柱(負責情況上報情況及協助校長工作); 成 員:陳 麗 趙國印 李 飛(負責聯絡)

張 琦 孫 嬋 李怡霞 姚豔芳 喬俊曉 陳京娟 吳志紅 李春燕 王潤芳 李 婷 孫愛琴 令狐英博 南月仙(負責學生疏散) 李豐倫 南建峯 霍永鵬(負責後勤保障)

1.組長職責:

(1)儘快到達現場,瞭解和掌握事故情況,控制局面,阻止事態發展,並研究事故處理的具體策略;

(2)在第一時間向鄉中心校和教育局報告情況;

(3)組織力量並全程指揮其他各職能人員投入工作;

(4)認真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部門的有關指示。

(5)負責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查找原因和責任。

2.現場控制人員職責:

(1)控制現場,做好人員的疏散自救工作,維護秩序,防止發生混亂局面;

(2)組織班主任管理好學生;

3.後勤保障人員職責:

(1)做好通訊聯絡,車輛調配、道路暢通、醫療救護的後勤工作;

(2)做好上級來人和家長的接待,必要時為上級工作組現場辦公做好後勤服務工作。

4.信息資料人員職責:

(1)採集突發事故全過程的各種信息資料;

(2)撰寫有關突發事故的書面報告,整理取證材料;

(3)儘早向知情者、見證人調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資料;

(4)做好相關數據的分類統計、分析工作。

5.通信聯絡人員職責:

(1)在第一時間向鄉中心校和教育局辦公室通報情況;

(2)做好學校內部的通信聯絡工作。

三、應急處理措施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利用滅火器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報告內容包括:學校名稱、詳細地址、聯繫電話、報警人及現場火情。

3.在向學校、鄉中心校和教育局領導報告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

4.組織師生迅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區域,不得組織學生搶險,教師撲救要在確

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進行。

5.學校有關人員第一時間立即搶救受傷人員(有重傷員迅速撥打120進行搶救),在消-防-隊到來之前切掉火區電源,帶上滅火器材和使用消防設施進行初期滅火,搶救學校財產,儘可能使學校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6.領導小組成員,對校園起火原因及財產損失情況進行細緻的調查,記錄在案,寫出書面報告向教育局彙報。

四、相關責任

1.領導小組組長不在的情況,應由副組長(或現場最高行政職務)任現場總指揮。

2.相關人員不在場,由現場總指揮臨時指派。火災事故處理小組成員在事故處理時必須各盡其責,不得推諉、扯皮;危急情況下,可自行處理後再報告。

3.學校其他教職工在火災事故發生時,都負有緊急通知、彙報、參與搶救和做好穩定工作的職責。對於不盡責,尤其是玩忽職守的有關人員,必須予以嚴肅處理。

4.凡接到重特大火災事件緊急報告後,行動遲緩、措施不力,致使事故蔓延、擴大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5.接報處理。接到重特大火災事件報告後,接報者應詳細記錄報告者的姓名、聯繫方式及火災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基本情況、現狀及趨勢等內容,必要時複述一遍。並迅速將火災事件記錄的內容向校長彙報,同時按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6.現場保護。事件發生後,現場教職工在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的同時,要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防止與重特大火災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文件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

7.報告內容:火災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故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區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報告單位。事故現場情況、傷亡人數發生變化後,學校應及時進行補報。

特別提示:火災事故發生時,任何人不得指揮或允許學生參加滅火、搶險和救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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