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考志願填報注意事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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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會考填報志願的注意點:

會考志願填報注意事項有哪些

1、符合招生條件:有的招生學校對考生填報志願有一定的要求(例如:推薦和自薦志願、航空類志願、藝術類志願……),凡具有符合條件的考生填報相關志願才是有效的志願,不符合條件的志願都是無效志願。如果考生的志願屬於無效志願的話,既使此考生的考試成績是全市第一名,也不能錄取此志願。

2、準確合理填報:客觀地分析招生形勢和孩子實際情況是合理填報志願的前提,正確地選擇適合孩子發展的就讀學校是合理填報志願的關鍵。(可參見我博客內[中招輔導1-3])

3、尊重孩子選擇:填報會考志願是孩子人生的第一個重要選擇,家長應該和孩子進行及時的'溝通,要充分考慮孩子的意願,家長應該尊重和支持孩子對未來的選擇,不要影響孩子的複習應考的心情。

  二、會考填報志願的方法:

1、提前錄取學校的志願填報:除名額分配志願本區在校生均可填報外,其他提前錄取類志願填報都是有備取條件的。

2、統一錄取階段的志願填報:

考生在填報志願時,一定要考慮學校的辦學情況(性質、質量、校風、管理等方面)、交通路線、住宿情況和條件、學制和收費等等基本信息。會考填報志願的具體步驟是:初選、篩選、排序、複核四個環節。

A、初選:考生在本區招生計劃書內,把願意去的學校(或專業)志願全部選出來,初選時只考慮考生願意到去就讀的學校志願,不考慮考生自己的考試成績是否能夠達到錄取分數線。

B、篩選:當初選志願數等於(或小於)志願表內的志願數,就不必進行篩選志願,可以直接進入“排序”;當初選志願數大於志願表內的志願數則必須進行“篩選”。

篩選原則:首先,自己條件(文化成績、身體條件、家庭條件、住宿條件等等)肯定達不到學校要求的志願應該刪除;其次,相對不願意去的學校志願要刪除,直到所選的志願少於志願表的志願數時,不必再刪除了。最後,檢查篩選後的志願,是否都是自己非常想去的學校(家長在孩子填報志願前,最好比較詳細地瞭解招生學校的實際情況,確保自己所填的每個志願都是孩子最喜歡的)。確認自己篩選的志願數等於(或小於)志願表內的志願數時,再進入“排序”。

C、排序:按錄取順序(批次)要求,把自己最想去的學校放在第一志願,第二想去的學校放在第二志願,依次排列。不願意去的學校志願千萬不要填報。

D、複核:所填志願的代碼和名稱是否相一致(必須完全匹配)。

經過“初選、篩選、排序、複核”四個環節,即完成了填報會考志願工作。

  三、會考填報志願要避免的幾種現象:

考生在選擇填報志願的過程中要避免的幾種現象:⑴不顧自己的實際情況,只考慮填高中志願,不能錄取高中就準備復讀九年級。(其實復讀的結果並不理想的,一般學生最多隻能在原有考試成績的基礎上提高20-30分);⑵只要能讀高中,不管學校的好壞,把高中學校都填在志願表內,想通過借讀的辦法到好的高中學校去學習(其實絕大部分借讀學生在大學聯考時的成績都不理想的)。⑶缺乏獨立思考,跟着別人的感覺走,隨意填報志願,造成被學校錄取後才發現自己不想到這所學校服從於就讀;⑷在填志願時沒有慎重考慮,把自己的定位過高,結果只能通過補填志願,而補填志願學校又不如意等等

會考填報志願一般是考試完之後的第二、三天,可以根據標準答案估分,因為會考試題答案比較唯一,估分跟自己的真實成績相差不會太多,可以根據自己的估分填報志願,學校一般情況會按120%的比例發通知書,這樣避免了有的學生不去報道而影響招生數量,但是一定要注意會考第一志願相當重要,要好好把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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