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相關常識二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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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何單位不得組織未成年人撲救火災。

消防安全相關常識二十條

2.切莫亂扔煙頭和火種。

3.室內裝修裝飾不宜採用易燃可燃材料。

4.消火栓關係公共安全,切勿損壞、圈佔或埋壓。

5.愛護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切勿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進入公共場所要注意觀察消防標誌,記住疏散方向。

8.在任何情況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暢通。

9.任何人發現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為,都可向公安消防部門或值勤公安人員舉報。

10.生活用火要特別小心,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物品。

11.發現煤氣泄漏,速關閥門,打開門窗,切勿觸動電器開關和使用明火。

12.電器線路破舊老化要及時修理更換。

13.電路保險絲(片)熔斷,切勿用銅線鐵線代替。

14.不能超負荷用電

15.發現火災速打報警電話 119,消防隊救火不收費。

16.瞭解火場情況的人,應及時將火場內被圍人員及易燃易爆物品情況告訴消防人員。

17.火災襲來時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貪戀財物。

18.必須穿過濃煙逃生時,應儘量用浸濕的衣物被裹身體,捂住口鼻,貼近地面。

19.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滾,或用厚重衣物覆蓋壓滅火苗。

20.大火封門無法逃生時,可用浸濕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門縫、潑水降温,呼救待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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