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消防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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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廈消防安全責任書

為了切實抓好本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雙方簽訂如下防火責任書。

1、 甲方對乙方的消防工作實行監督檢查,對乙方違反消防法和存在消防隱患發出的“大廈消防隱患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乙方應按通知及時整改。

2、 乙方對本單位的消防工作應指定專人負責,併成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直接負責。

3、 乙方應完善本單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在租用甲方物業期間,不能擅自改變消防設施及裝置,應保持消防通道暢通,不能亂拉、亂接電源線,不準使用電爐,不準在大廈內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氣體。

4、 甲方定期地組織消防培訓和消防演習,希乙方積極配合。

5、 乙方如需對所租用的辦公地點進行裝修動火,必須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報表”,按程序申報,待批准後才能動火作業。

6、 乙方應定期地主動向甲方反映報告防火工作,甲方定期的組織消防檢查評比,共同把防火工作搞好,如發生火警時,甲方有權調動乙方義務消-防-隊撲救火災,乙方應密切配合。

7、 乙方消防安全員應每月按時填寫“大廈租户單位消防安全檢查登記表”於5日前交給甲方。

8、 如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責任書約定的義務,失職造成火災,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9、 乙方應將本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員名單(見附件)報甲方備案,若乙方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員發生變更應在5個工作日內到我司重新填寫附件。

10、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市公安消防局各執一份。 本協議至簽署之日起和租賃合同一起生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下稱《消防法》)的規定,為確保城投大廈不發生火險和消除火險隱患,特制定城投大廈消防安全責任書,並確定用户為城投大廈棟樓室住宅的當然防火責任人,其責任如下:

一、建立本房屋的防火責任人為領導,房屋使用人員共同參與的消防安全小組,認真學習貫徹執行《消防法》等法規及條款。

二、防火責任人應經常教育房屋使用人員樹立防火意識,使用完電器、燃氣用具後開關(閥門)要關閉。

三、房屋內需配備必需的消防設備器材,定期檢查維修,並在有效期結束前或使用後及時更換材料。

四、經常對房屋使用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及火警逃生、自救技能的學習,使住宅使用人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五、定期對本房屋內部消防工作進行檢查、總結,並主動配合有關消防監督機關和管理處對本單位消防工作的檢查、監督。

六、有義務參加和發動房屋使用人員參與消防部門和管理處組織的消防學習及宣傳活動。

七、配合物管中心組織緊急狀態下的疏散,火災發生時應服從現場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八、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管理中心和消防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九、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安全責任人應有的權利、義務,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為保證本責任書的有效執行,對發現有違上述條款造成火險或存在火險隱患等情況,管理中心有權追究責任人責任或按《規定》給予處理或處罰。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該物業單位更換使用人為止,使用人中間更換責任人則另行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更換責任人未重新簽定責任書的,其前房屋負責人承擔當然責任人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地址:棟樓室

責任人:公司:

電話:電話:

大廈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2]

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治安管理條例》和《 消防條例》等法律規定的精神,維護本區域的安全和正常的社會秩序,確保本大廈各業户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結合本大廈的情況,甲、乙雙方簽訂治安、消防安全責任如下:

一 甲方的治安、消防安全職責:

1. 負責向乙方傳達公安、消防等部門的指示及規定。

2. 負責維護大廈範圍內公共區域(不包括各單元內)的治安秩序和消防安全,加強安全控制及巡視

工作。

3. 為確保大廈整體和乙方的財產及人身安全,甲方在必要時,經乙方同意,可對乙方房間進行消

防安全檢查,在非辦公時間,如遇火災等緊急情況,甲方有權進入客户室內進行滅火,且不承擔因滅火過程中應急處置造成的損失。

4. 負責配合公安機關、國家安全及其它執法機關對違法犯罪案件進行調查取證等工作。

5. 按照有關法規,甲方履行安全檢查職責。大廈客户服務中心將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如發現乙方

區域內存有安全隱患,及時督促進行整改,使治安、消防符合法規要求。

6. 負責定期對大廈消防設施、設備、器材進行檢查和保養、使其始終保持靈敏有效,發現問題及

時處置。

7. 積極協助配合乙方落實治安、消防措施,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8. 負責辦理出入大廈的相關證件,並加強夜間及節假日出入證,及來訪客人的證件核驗管理工作。

9. 負責協助乙方向有關政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二 乙方的治安安全責任。

1. 乙方對所屬區域內的治安安全工作負責。為此,乙方應設立安全工作負責人,協助履行本責任。

並支持、配合甲方做好大廈的安全保衞工作。

2. 乙方租用或購買大廈寫字間,設立公司、商社(辦事處),應持有合法有效證明《營業執照》,

並將相關手續的複印件交與甲方備案。

3. 乙方的境外僱員應持有合法的身份證件(護照或其它身份證件)和中國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居留

證、工作證、就業證等。乙方聘用的中國僱員、服務人員均應持有合法證件(本人身份證、有關政府部門頒發的且已在公安外管部門備案登記的相關證明)。

4. 乙方的中外工作人員,請在本大廈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填表和辦理進出大廈的出入證。進

入大廈應主動出示出入證,並協助警衞人員做好來訪客人證件的核驗工作。

1

5. 乙方應按國家財務制度要求,禁止在辦公室內存放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並必須配置符合安全

防盜要求的保險櫃,鑰匙由專人保管。

6.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和放射性等危險品進入本大廈。攜大件物品外出,應到客

户服務中心辦理出門手續。進出貨物必須使用貨用電梯。

7. 乙方舉行大型活動,應到有關政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批准舉辦活動後,提前通知大廈客户服

務中心。

8. 發生刑事、治安事件,乙方應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客户服務中心報案(電話: 2321500 ),甲方

將協助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如客户未鎖門或門鎖完好無損的情況下,發生內部丟失案件,應由客户自身負責。如客户需要幫助,客户服務中心可協助調查相關事宜。

9. 乙方機動車、非機動車需到甲方辦理停車手續,並遵守停車場的各項管理制度,按已獲准使用

位置停放車輛,車內嚴禁存放貴重物品和錢物,丟失責任自負。

10. 為了本大廈和各公司及人員的安全,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大廈的各項安全制度。

三 乙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為認真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工作原則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落實消防崗位責任制,搞好羣防羣治維護大廈安全,乙方責任如下:

1. 認真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 消防條例》和其它消防法規。

2. 乙方負責本區域範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協助大廈防火責任人共同搞好消防工作。並向甲方提

供緊急聯繫電話和聯繫人,以備發生緊急情況下使用。

3. 乙方應在下班前負責切斷本區域範圍內電源,嚴禁便用電加熱設備,如因工作需要應設專人負

責管理,用後由專人負責切斷電源。

4. 乙方不得在大廈存放廢紙箱、廢紙等易燃、易爆危險品,不得在消防通道存放任何東西,不得

遮擋任何消防設施。

5. 負責建立、建全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防火安全崗位責任制,落實區域防火責任。

重點部位要確定專人進行管理。

6. 負責制定和貫徹本單位消防應急方案,積極參加客户服務中心組織的消防演習。

7. 負責組織本單位的僱員進行防火安全消防教育。

8. 協助客户服務中心保護好本區域和公共場所消防設備、設施。

9. 配合客户服務中心的防火安全工作,對本單位發現的火險隱患,應及時整改。

10. 為了本大廈和各客户的財產及人身防火安全,乙方應遵守大廈的各項防火安全規定。

11. 業户(租户)必須在自己的單元內購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每百平米配備2個2.5公斤的滅火器) 四

其它: 2

1. 此責任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自覺履行。

2. 責任書的未盡事宜或因國家及本市有關法規發生變更,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修改責任內容。

3. 大廈客户服務中心將對客户房間內進行不定期檢查,對存在消防隱患的單位提出消防整改意見。

如乙方拒不執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4. 此責任書的有效期與物業管理委託合同相同,甲乙雙方物業管理委託合同終止,此責任自動解

除。

5.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甲方負責向公安、消防機關提供備案。

甲 方: (蓋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乙 方:

負責人:

年 月 日

(蓋章) 3

大廈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3]

為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福建省消防條例》,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出租、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明確公路大廈各用户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確保國家財產及人民羣眾生命安全,預防和遏制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責任書。一、公路大廈各用户單位應依法成立消防領導機構。各用户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二、各用户單位應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本單位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組建義務消-防-隊,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防火巡查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經常召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定期聽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情況報告,及時解決消防安全工作上存在的問題。

三、各用户單位要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經常對義務消-防-隊及全體員工開展消防知識、消防技能、消防器材使用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高層建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不斷提高全體員工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四、各用户單位應按規定在各自工作、經營區域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共同維護好各自樓層的消防電梯、建築防火設施、消防給水設施、防排煙設施、電氣、通訊設施、火災報警設施、消防滅火設施、消防疏散設施的完好,受損壞應及時修復恢復正常功能,並共同做好大廈的“防火、防盜、防爆、防事故”四防工作。要切實保障本大廈南北側消防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暢通無堆積物,同時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16樓娛樂場所夜間營業時,要保障北側疏散通道後門開啟、暢通,並配備滅火器材和應急照明燈。小李百貨公司重點要做好庫房的“三防一通”等防範措施的落實,嚴格控制易燃易爆化粧品的庫存數量,預防火災發生。

五、按照“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進行消防管理範圍及責任劃分。

(一)各樓層內的消防設施由各自單位負責管理,損壞時自行修復,並各自承擔應負的消防安全責任。

(二)公路大廈公共消防設施委託豪斯頓酒店負責管理(其中包括:1、消防電梯。2、消防兩自動控制室設備及值班人員。3、地下層備用發電機組。4、水泵房:包括消防栓泵、噴淋泵、生活給水泵。5、消防接合器。6、十六樓消防增壓罐。7、防排煙送風設備。8、消防車通道。)以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時,豪斯頓酒店應及時向業主單位報送《公路大廈公共設施維修確認報修單》,儘快負責聯繫外修或自行修復,隨時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完好,並負責相應的消防安全責任。具體管理辦法按公共設施管理辦法細則執行。

(三)各用户單位應依法經常組織對所轄的消防設施和消防重點部位進行安全檢查,極力保障各類消防設施完好有效、消防值班人員到位,及時整改和消除火災隱患,防範於未然。各用户單位在新、擴、改建和裝修過程,不得更改原消防佈局。在施工前和竣工後,應上報公安消防部門審核和驗收,否則不得擅自施工和使用。

(四)豪斯頓酒店應督促工程部操作人員嚴守安全操作規程作業,對公共消防設施經常進行日常維護檢修,確保公共消防設施功能隨時處於完好狀態。各用户單位凡對設備進行違章操作造成損失,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五)市公路局作為大廈業主,有權對各承租户消防安全管理進行監管和督查,發現問題及時發出“整改通知書”,各承租户應按時無條件落實整改,以策安全。

六、凡違反上述條款造成火災損失和責任,由責任方負責,並追究責任方領導責任。

七、本責任書一式伍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八、簽字單位:

產權單位:承租户:

XX市公路局市交通國有資產投資有限公司:

豪斯頓大酒店: 小李百貨公司: 建達鐘錶電器店: 二00五年月日

大廈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4]

消 防 安 全 責 任 書

編號:

責任甲方: (物業服務單位) 責任乙方: (用户)

監督單位: 派出所; 業主委員會

為規範和加強 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危害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省、市相關法規和規定,依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用户(乙方)門內和門外劃分雙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區。明確雙方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自己責任區的消防安全負全部責任。

一、雙 方 的 消 防 安 全 責 任

1、雙方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經常進行自我檢查和自我整改的自治活動,通過全員管理、全過程管理和資源保障,在大廈內形成:每名員工對崗位、對家庭負責;各用户(乙方)對本單位和其他用户負責;管理公司(甲方)對大廈、對社會負責的責任體系。

2、甲方負責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物業。並受 的委託,統一對建築公共消防安全設施實施全面的維護;對轄區範圍內的所有用户(業主、租賃客户、承包商)和賓客,按照消防重點單位的規範要求,進行嚴格的管理。

3、由於室內裝修具有涉及專業性強、影響面廣、隱患危害性大等特點,雙方必須同心協力嚴格管理。

3.1、室內裝修前:乙方負責選用阻燃型材料,選聘有資質的設計和承包商,必要時報消防主管部門審批,負責把好源頭關;甲方負責提供水、電等配合。

3.2施工過程中:乙方負責配合甲方把好現場消防安全關;甲方負責按有關規範對現場消防安全狀況、公共物業系統進行監督管理。發現問題隨時督促現場施工負責人立即糾正,必要時要求停止施工。

3.3、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同甲方共同驗收,並提供甲方一套相關竣工文件、8

圖紙和資料;甲方負責資料的歸檔和保管工作。

3.4、除了施工的承包商應負的責任外,委託方要承擔施工造成的連帶責任。

3.5、甲方或甲方委託的專業維修商在日常管理、維修、檢查、消防演習等需要乙方配合或進入乙方室內時,乙方應給予支持和方便。

4、雙方自覺遵守管理規約中的消防安全規定: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吸流動煙;日常嚴禁使用明火,施工使用時必須報批;不使用偽劣電器;不超負荷用電;下班後,人離斷電;不佔用公共通道;左鄰右舍團結互助,發現隱患馬上處理或及時通知甲方。

5、乙方務必將主管人員的有效手機或聯繫電話通知甲方,甲方負責妥善保管,以備應急之需。

6、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與甲方聯網組建消防安全系統,共同策劃日常消防和安全的管理方案,每年定期舉行聯合消防安全演習。

二、未 盡 事 宜 和 處 置

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議。發生糾紛和違章行為由監督單位裁定並依法查處。

三、責 任 書 的 有 效 期

本責任書的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終止使用時為止。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監督單位各持一份。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甲方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簽字: 乙方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簽字: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8

大廈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5]

國際企業大廈消防安全責任書

甲方:國際企業大廈物業管理處(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國際企業大廈及各公司業户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國消防法及北京市有關消防法規的規定,結合國際企業大廈的特點,為了確 認國際企業大廈 層 室是乙方的安全責任區域,甲、乙雙方簽定如下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甲方的職責與任務

1、甲方負責向乙方傳達政府對消防安全工作指示及有關消防安全管理 規定。

2、維護大廈範圍內的公共區域(不包括單元內)消防安全工作秩序, 加強消防檢查巡視工作。

3、為保證大廈和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甲方在必要時,經乙方同意,可 對乙方房間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如遇有緊急情況來不及徵得乙方同 意時,可事先採取緊急措施,事後向乙方及時通報情況。

4、根據市政府有關規定,甲方巡查或工作時如發現乙方單位有事故隱 患要及時督促乙方進行整改,使消防安全工作落實到實處。

5、經常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等進行檢查和保養、維修,使其經常 處於良好狀態。

6、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乙方對自己單元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為此乙方應設立消防安全 負責人,代表乙方對甲乙履行各項責任,制定本公司消防安全措施, 並送物業保安部備案。

2、按照消防工作“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乙方應指派安全消防負

責人每天應對單元內進行防火檢查,並按《消防條例》的要求配足 滅火器(標準按每50平米配置一具滅火器,過保質期後及時檢修)。

3、乙方不準將易燃易爆及有害危險品帶入大廈,不準在房間內動用明 火和私自增加使用電加熱設備(如:電飯鍋、電爐子、電水壺、電 熨斗等),禁止存放大量可燃物品(如:紙箱、棉織品等)。

4、乙方如增加用電設備,需向甲乙方提出申請,經甲乙雙方同意後, 方可安裝使用。

5、乙方因工作需要,需在大廈內電氣焊和明火作業,應提前報甲方審 批,開具動火證,方可操作。乙方應指派專人在現場看護。

6、乙方因工作需要拉接臨時電源線,必須報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7、乙方應積極維護好大廈消防器材及設備(如:手動報警器、煙感探 頭、水噴淋系統、滅火器等)。不得隨意損壞挪動,消防通道內嚴禁 堆放雜物堵塞通道和封閉通道,造成人員疏散困難。

8、負責提供二裝各種材料之有效、安全鑑定書複印件於甲方備存。

三、附則

1、此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自覺遵守。

2、此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或因政府有關法律變更或增加要求,甲、乙雙 方可共同協商修改或補充協議內容。

3、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消防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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