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技能培訓開班申請及補貼發放注意事項

來源:文萃谷 2.01W

一、2012年就業技能培訓開班申請

就業技能培訓開班申請及補貼發放注意事項

根據市人社局的規定,新站區人社局通知,因市人社局即將對培訓補貼封帳年檢,且文件規定培訓補貼的申請不得跨年進行,要求各培訓機構暫時停止申請開班,至2017年元月份起方可開始申請培訓開班。

二、就業培訓補貼發放的注意事項

1、第一期、第二期培訓補貼計劃於十月中下旬即能打入學生賬户;

2、由培訓機構安排時間和場地,新站區人社局工作人員親自發放補貼存摺;

3、補貼發放需由補貼申請人帶身份證親自領取,若本人因特殊原因無法到場領取,可委託直系親屬帶本人身份證和户口薄(證明與補貼申請人直系親屬關係)代為領取,同時,人社局工作人員會現場與補貼申請人電話聯繫,確認代領的真實性;

注:第一期美容62人,維修63人,第二期美容28人,合計153人。

就業技能培訓開班申請及補貼發放注意事項 [篇2]

補貼對象:

(一)技能就業培訓:培訓、鑑定對象為全省境內年齡在16歲至45歲之間、有轉移就業願望的`農村勞動者。

(二)技能扶貧培訓:培訓、鑑定對象為全省境內農村低保户,每户1名年齡在16歲至45歲之間、具有國中以上文化程度、有轉移就業願望的人員。

補貼標準:

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職業技能培訓按職業(工種)類別的不同,給予每人a類1000元、b類600元、c類300元的技能培訓補貼。屬於農村低保户的,另外給予每户1人不超過上述技能培訓補貼標準50%的扶貧培訓補貼;實際培訓費用低於上述兩項補貼之和的,以實際培訓費用為限。扶貧培訓補貼直補到户,可委託農村低保經辦機構代發。

符合條件的農村勞動者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職業培訓補貼,不得重複申請。

補貼方式:培訓券

(一)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採取發放培訓券直補的方式。培訓券採取實名制,由省勞動保障廳提供式樣,市州印製,隨培訓任務下發至縣市區,加蓋市、縣級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的印章。經培訓獲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並就業的農村勞動者,由培訓機構憑培訓券代其向當地勞動保障和財政部門申請培訓補貼。

(二)培訓券發放工作流程。培訓券由鄉鎮(街道)勞動保障服務站負責發放給符合條件的培訓對象,農村勞動者持培訓券參加職業培訓。定點培訓機構開班後5日內,按隸屬關係,將培訓學員名單、教學計劃、就業方向等報勞動保障部門備案。勞動保障、財政部門派專人到現場考核確認,並在生源庫中註明已培訓情況。

(三)培訓券回收工作流程。培訓結束後,學員獲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並對培訓和就業安排滿意,在培訓券上簽名後,將培訓券交給培訓機構。沒有獲得相關職業資格或對就業安排不滿意的,參訓人員可拒交培訓券。

(四)核撥補貼經費。定點培訓機構根據當期培訓並取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的學員人數,在就業率達到80%的前提下,在每季終了10日內,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

注:農村低保户參加培訓後申請扶貧培訓補貼,應填寫《湖南省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扶貧培訓補貼申請表》,並提供下列材料:

1、農村低保證複印件;

2、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3、職業資格證書複印件;

4、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税務發票);

5、領取農村低保金的銀行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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