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常識

來源:文萃谷 2.45W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常識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常識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是指臨時電力線路、安裝的各種電氣、配電箱、提供的機械設備動力源和照明,必須執行JGJ46-201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以下簡稱《JGJ46-2015規範》),施工完畢必須拆除。

(一)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

施工現場所有電氣設備和路線的絕緣必須良好,接頭不準裸露。當發現有接頭裸露或破皮漏電時,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以免發生觸電事故。

(二)使用橡皮線注意事項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採用像皮線時,應架空敷設,不得拖地使用,以防人踩、車軋。有水作業時,如磨石機電電源電纜,要將電源電纜用鋼索架起,防止浸水造成事故。

2、電纜接頭必須按《JGJ46-2015規範》規定操作,包紮嚴密、牢固、絕緣可靠。

(三)遇到高壓線路注意事項

1、高壓線的下方不得搭設臨建,不準堆放材料和進行施工作業。

2、在高壓線一側作業時,必須保持6m以上的水平距離。達不到上述距離時,必須採取隔離防護措施,防止作業人員作業時金屬料具碰觸高壓線路,造成觸電事故。

(四)用電設備要一機一閘一漏一箱

施工現場的每台用電設備都應該有自己專用的開關箱,箱內刀閘(開關)及漏電保護器只能控制一台設備,不能同時控制兩台或兩台以上的設備,否則容易發生誤操作事故。

(五)電動機械設備的檢查

現場的電動機械設備包括:電鋸、電刨、電鑽、捲揚機、攪拌機、鋼筋切斷機、鋼筋拉伸機等。為了確保運行的安全,作業前必須按規定進行檢查、試運轉;作業完,拉閘斷電,鎖好電閘箱,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六)開關箱設置和使用注意事項

1、開關箱應防雨、防塵、加鎖;一般安裝高度(距地)為1.5m,與其控制的固定電氣設備的距離不超過3m。

2、開關箱內不準存放任何物品,防止誤操作造成事故。

3、開關箱周圍不準堆放雜物,並應有足夠兩人同時操作的空間和通道。

(七)非電工嚴禁拆裝保險絲

開關箱內的電器安裝與接線,必須由電工操作,非電工嚴禁操作。

電閘保險絲斷了,應立即找電工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後再接好保險絲;非電工嚴禁拆裝,更不能用其他金屬絲代替保險絲。

(八)漏電保護器的正確使用

《JGJ46-2015規範》規定:施工現場所有的電氣設備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漏電保護器安裝在電氣設備負荷線首端。

1、使用前電工檢測,確認合格。

2、不得用漏電保護器直接代替電閘開關使用。

3、漏電保護器發生掉閘時,不能強行合閘,應由電工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後,才能繼續使用。

(九)施工現場安全電壓照明

施工現場室內的照明線路與燈具的安裝高度低於2.4m時,應採用36V安全電壓。 施工現場使用的手持照明燈(行燈)的電壓應採用36V安全電壓。

在36V電線上也嚴禁亂搭亂掛。

(十)施工現場碘鎢燈的正確使用

1、碘鎢燈的外殼應做接零(接地)保護。

2、燈具架設要離開易燃物30cm以上,固定架設高度不低於3m。

3、做現場移動照明時,應採用36V安全電壓。

(十一)安全電壓

安全電壓是為防止觸電事故而採用的特定電源供電的電壓系列,分為42V、36V、24V、12V、6V五級。根據不同的作業條件,選不同的安全電壓。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常識 [篇2]

工地現場安全用電知識

一、電氣裝置設置要求及措施

(一)配電箱設置要求

1、每台用電設備均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開關箱由分配電箱配電,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嚴禁一閘多用。

2、照明和動力合用一配電箱,但照明與動力分路設置,每一個配電箱照明部位安裝一個兩級漏電保護器和刀閘開關。

3、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得超過3m。

4、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乾燥通風及常温的場所,周圍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周圍不得堆放任何有礙操作、維修的物品。

5、配電箱、開關箱安裝要端正、牢固。配電箱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電箱其下皮與地面垂直距離為1.4m,移動配電箱下皮距地面為 1.2m。配電箱體用1.5mm鐵板製作。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設在箱體底面,進出線口處加護套,要求各箱進出線排列整齊,電源線和引出線都註明每條線路的名稱和走向。

6、配電箱、開關箱內的工作零線,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並與保護零線端子板分設,配電箱的外殼均作保護接零。每台配電箱由DZ型短路器作總 控,下設漏電保護器,各設工作零和保護零接線端,完全達到三相五線制要求,每台固定配電箱都有獨立的重複接地線與箱內保護零相接,重複接地電阻值都不得大於10歐姆。

7、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PE線做可靠電氣連接,不能一部分接零,一部分接地。

(二)室外照明設置要求

1、鏑燈屬於夜間施工現場照明主體,保證夜間作業照明。導線選用相適應的橡套軟電纜及12×6+1×4設置專用開關箱,箱體內設置2×60閘刀作電源隔離空氣開關C32一台漏電

斷路器32A,漏電動作電流30mA,動作時間0.1s,箱體下設30A保護零線端子牌,開關箱體與配電箱保護零線鏑燈金屬支架相連。

2、碘鎢燈用竹子支架安裝須用特殊照明處,必須固定導線選用2×1.5mm2的橡套電纜,保護零線與支架連結後與固定專用配電箱保護零線相連,必要時,移動燈具,要徹底隔斷燈具電源。

(三)電纜敷設要求

1、電纜直埋於室外自然地面至少-0.6米,並在電纜上下均勻鋪設50mm厚的細砂,然後覆蓋磚作保護;通過道路時必須設鋼管或硬塑料管埋設,電纜引出地面時,自地面以下200mm至配電箱一段採用阻燃聚氯乙烯塑料防護套防護。

2、現場無法地埋的用絕緣材料架設,高度根據現場情況而定,高度不能低於1m。

3、室內配線

3.1室內配線必須使用絕緣導線,採用穿管敷設,距地面高度不小於2.5m。

3.2室內配線所用導線截面不小於2.5mm2,銅線截面不小於1.5mm2。

3.3室內燈具不得低於2.4m,如低於2.4m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3.4室內各處接頭必須用分線盒保護好。

(七)接零與防雷

1、嚴格使用三相五線制TNS保護接零系統。變壓器低壓側中性點直接接地,在每路專用保護零線PE上做至少三處重複接地,即現場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及開關箱處做重複接地。接地裝置採用Ф50鋼管(L=2500mm)垂直打入地下,每處接地體採用兩根導體,間距5m,每處接地電阻不大於10Ω。

2、重複接地必須和保護零線有可靠連接,嚴禁與工作零線連接。

3、嚴禁一部分設備保護接地,一部分設備保護接零。設備不帶電的金屬外殼及配電相的金屬箱門和支座必須與保護接零可靠連接。用電設備的不帶電金屬外殼(包括照明器材手持電

動工具的金屬外殼)及配電箱金屬門、支座必須與保護接零PE線可靠連接,並且有震動的設備連接點不少於兩處。

4、按照規範做好塔吊及井架的防雷接地。本地區年平均雷暴日為29.4天,所以當塔吊、井架等機械設備高度≥32米時,按規範裝設避雷針。

5、塔吊、井架做好防雷接地,每處接地電阻不大於10Ω。

二、安全用電組織措施

1、安全用電技術措施

1.1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做好接地電阻、電氣設備絕緣、漏電保護器動作靈敏度等,用電設備是否安全可行並做好檢測記錄。

1.2建立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審批驗收制度。

1.3建立技術交底,履行交底人與交被交底人的簽字手續,寫明交底日期。

1.4建立維修制度,做好維修工作日誌,內容應詳細,記載時間、內容及處結果,並有修人員及驗收人員簽字。

1.5建立拆除制度不用的閘箱設備隨時拆除。

1.6建立安全用電責任制,落實到人。

1.7持證上崗,禁止非電工無證上崗。

1.8進行專業培訓,提高電氣工作人員的技術職責。

1.9建立健全臨時用電技術檔案

1.9.1 必須建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技術檔案,應由主管現場的電器技術人員負責其建立與管理工作。

修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資料;

技術交底資料;

臨時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

電器設備的試驗、檢驗憑單和記錄;

接地電阻測定記錄表;

定期檢(復)查表;

電工維修工作記錄。

2、安全用電措施

2.本工地的施工用電嚴格按照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15)和有關用電安全規範。

2.2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及變更時,必須履行編制、批准程序,由安全工程師、電器工程師組織編制,經技術負責人批准後實施。

2.3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編制、審核、批准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4作業電工必須是持證電工,並嚴格遵守現場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5實行三相五線制供電,必須採用三相五線保護接零供電系統TN-S系統。並在線路首端(變壓器配電箱)、中端、末端作重複接地。而接地總電阻不得大於4Ω,其中端和末端不得大於10Ω。

2.6 現場電工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安裝規程”。維修電器設備時,應切斷電源,驗明線路無電並掛“嚴禁合閘,有人工作”的標識牌或專人看守。其分配電箱用電機具開關箱安裝好後應立即做好編號標識工作。所有用電機具操作開關必須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安裝,嚴禁用四芯電纜外加一條作五芯線使用,而其中的黃/綠雙 色線只能作機具的保護零線使用。

2.7用電機具必須由電工檢驗其絕緣電阻及檢查電器附件是否完整無損,固定用電設備其絕緣電阻應大於0.5MΩ,I類手持電動機具不小於2 MΩ,II類不小於7 MΩ。用電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地保護,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應使用安全用電。

2.8運行中的漏電開關必須每天進行檢查,使用中發生跳閘,必須查明原因,才能重新合閘送電。發現漏電開關損壞或失靈必須立即更換,嚴禁電工自行維修,嚴禁在漏電開關撤出或失靈狀態下運行。

2.9配電箱內開關電器、控制電器、保護電器必須完好無損,可動部分靈活可靠。箱內電器接線整齊,無外露導電部分,進出線必須從箱底進出。非電纜線路應加塑料護套保護線路進出位置。線路兩端嚴禁用插頭連接使用,電源線嚴禁搭接在保險絲上,線路不得掛搭衣服。大功率1000W以上燈具下方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在施工現場配電房和主要分配電箱範圍內應配備足夠的電氣防火器材。

2.10與施工現場相臨的外電線路和設備必須採取防護措施或嚴密封閉。

2.11施工照明要設專用迴路漏電開關,其金屬外殼必須作接零保護,室內線路及燈具安裝高度低於2.5m要使用36V及以下安全電壓。潮濕作業場所其照明電壓不得大於12V。

2.12建立健全電器防火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維護、檢查、測試製度,購置的設備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專業標準、和安全標準。執行專人專機負責制,定期檢查、維修。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每週檢查一次(漏電保護器每月測試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電氣防火措施

3.1技術措施合理配製各種電氣設備的保護裝置,對用電設備過載、短路、進行可靠的保護。

3.2電氣設備集中場所應配置滅火器材,電氣設備周圍嚴禁煙火。

3.3配電箱、電氣設備周圍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使用火源。

3.4電氣焊時,周圍嚴禁有易燃易爆物品、乙炔瓶、氧氣瓶和焊點三者距離要符合規範要求。

3.5定期檢測電氣設備的絕緣程度。

3.6組織措施建立易燃易爆場所管理制度。

3.7建立電氣防火責任制,加強電氣防火重點場所煙火管制。

3.8下雨時要將配電箱箱門關好,防止進水,雨後要對所有用電設備進行絕緣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

九、觸電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臨時用電易發生觸電安全事故,應根據施工現場特點制定相應的觸電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小組,有效及時地進行事故處理,防止事故擴大,具體應急救援措施如下。

1、應急救援工具

施工現場應備有必要的應急救援工具。如:絕緣手套、絕緣棒、電工絕緣鉗、藥箱、擔架等。

2、應急報告

發現有人觸電,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現場負責人及事故應急救援組組長;同時,儘快使觸電者脱離電源;然後根據觸電者的具體症狀進行對症施救;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現場。

3、脱離電源基本方法

3.1.將出事附近電源開關刀拉掉,或將電源插頭拔掉以切斷電源。

3.2用乾燥的絕緣木棒、竹竿、布帶等物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拔離或者將觸電者拔離電源。

3.3必要時可用絕緣工具(如帶有絕緣柄的電工鉗、木柄斧頭以及鋤頭)切斷電源線。

3.4救護人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纏乾燥的衣服、圍巾、帽子等絕緣物品拖拽觸電者,使之脱離電源。

3.5如果觸電者由於痙攣手指緊握導線或導線纏繞在身上,救護人可先用乾燥的木板塞進觸電者身下,使其與地絕緣來隔斷入地電流,然後再採取相應的辦法把電源切斷。

3.6如果觸電者觸及段落在地上的帶電高壓導線,且尚未確證線路無電之前,救護人員不可進入斷線落地點8-10m的範圍內,以防跨步電壓觸電。 觸電者脱離帶電導線後應迅速將其帶至8-10m以外立即開始觸電急救。只有在確認線路已經無電,才可在觸電者離開觸電導線後就地急救。

3.7在使觸電者脱離電源時應注意的事項:

3.7.1未採取絕緣措施前,救護人不得直接觸及觸電者的皮膚和潮濕的衣服。

3.7.2嚴禁救護人員直接用手推、拉和觸摸觸電者;救護人不得采用金屬或其他絕緣性能差的物體(如潮濕的木棒、布帶等)作為救護工具。

3.7.3在拉拽觸電者脱離電源的過程中,救護人宜用單手操作,這樣對救護人員比較安全。

3.7.4當觸電者處於高位時,應採取措施預防觸電者在脱離電源後墜地摔傷或摔死(電擊二次傷害)。

3.7.5夜間發生觸電事故時,應考慮切斷電源後的臨時照明問題,以利救護。

3.8觸電者未失去知覺的救護措施:

應讓觸電者在比較乾燥、通風暖和的地方靜卧休息,並派人嚴密觀察,同時請醫生前來或送往醫院診治。

3.9觸電者已失去知覺但尚有心跳和呼吸時的搶救措施:

應使其舒適地平卧,解開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圍人,保持空氣流通,冷天應注意保暖,同時立即請醫生前來或送往醫院診治。若發現觸電者呼吸困難或心跳失常,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擠壓。

夜間施工安全措施

本工程一般情況下不安排夜間施工,在鑽孔灌注樁、大體積混凝土等連續作業的工程項目,要求必須夜間施工時,需做好如下保證措施,保證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環保,制訂如下措施。

一、物資、質量保證措施

1、建立夜間值班制度,做好周密的組織和技術交底,配備足夠的物資,確保夜間施工順利進行。

2、嚴格複核、檢查制度,確保各項技術質量指標準確無誤,符合設計和規範的規定。

3、嚴格隱蔽工程檢查簽證制度,夜間必須進行隱蔽工程施工時,應按規定提前通知監理工程師到現場檢查,並辦理簽證手續,未經監理工程師檢查簽證,禁止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必須保證夜間施工期間照明充足。本工程採用鏑燈作為主要照明燈具,必須在場地適當位置裝足夠的照明設備,保證整個施工場地均有較好的照明,保證夜間施工有良好的照明條件。採用碘鎢燈作為臨時可移動照明燈具,用於重要施工部位,作為對固定式照明的補充。

5、大型橋樑攀登扶梯處應設有照明燈具。

二、夜間施工的安全保證措施

1、充分考慮施工安全問題,不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時在夜間進行。

2、施工中的小型橋涵兩側及穿越路基的管線等臨時工程,應設置圍欄,並懸掛紅燈示警標誌。

3、主線橋與原有道路交叉時,必須按國家的道路標線與標誌的要求,設置交通安全標誌,夜間設照明設施,並懸掛紅燈警示。

4、做好夜間施工防護,在作業地點附近設置警示標誌,懸掛紅色燈,以提醒行人和司機注意,並安排專人值守。

5、夜間施工路基應配備夜間行車指揮信號燈,並設專人對既有線路基的看護工作。

6、夜間施工用電設備必須有專人看護,確保用電設備及人身安全。

7、夜間氣候惡劣的情況下嚴禁施工作業。

8、夜間施工時,各項工序或作業區的結合部位要有明顯的發光標誌。施工人員需穿戴反光警示服。

9、各道工序夜間施工時除當班的安全員、質檢員必須到位外,還要建立質安主管人員巡查制度,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解決。

10、實施具有重大危險源的工程項目時,必須根據重大危險源的應急救援預案措施,做好隨時啟動應急預案的準備。

三、夜間施工的環境保護措施

1、夜間施工現場周圍有噪聲敏感區域,必須對周圍社區告知,在23:00-6:00期間禁止施工,必須時要取得周圍社區居民的諒解,使用的機械時儘量選擇低噪聲的設備,必須採用大噪聲的設備時,必須採用降噪措施。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常識 [篇3]

施工用電安全知識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是指臨時電力線路、安裝的各種電氣、配電箱、提供的各種機械設備動力源和照明,必須執行JG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施工完畢必須拆除。

2、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線路必須良好,接頭不準裸露,當發現有接頭裸露或破皮漏電時,應及時報告,不能擅自處理以免發生事故。

3、施工現場採用橡皮線時,應架空敷設,不能拖地使用,以防人踩車扎,有水作業時,要將電纜線架高,防止浸水造成事故。

4、電纜線接頭必須包紮牢固、嚴密、絕緣可靠。

5、高壓線下方不準搭設臨時設施,不準堆放材料、不能在下方進行施工作業。在高壓線一側進行作業時,必須保持6米以上的水平距離,達不到上述要求時,必須採取隔離防護措施,防止作業人員作業時金屬料具碰撞高壓線路造成觸電事故。

6、施工現場每台用電設備都要有自己的開關箱,箱內刀閘和漏電保護器只能控制一台機械設備,不能同時控制兩台或兩台以上設備。

7、現場的電動機械設備包括電鋸、電刨、電鑽、捲揚機、攪拌機、鋼筋切斷機、鋼筋拉伸機等。為了確保運行安全,作業前必須進行檢查,試運轉,作業完成拉閘斷電,鎖好電閘箱,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8、開關箱一般安裝高度1.5米左右,與其控制的固定電氣設備

的距離不超過三米,開關箱內不得對方雜物,預防誤操作。

9、開關箱下部和周圍不得堆放雜物,並應有足夠的操作空間和通道。

10、開關箱內的電氣安裝與接線,必須由電工操作,如電閘保險絲斷了要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後再接好保險絲,非電工嚴禁拆裝,嚴禁用其它金屬代替保險絲。

11、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都要安裝漏電保護器,漏電保護器安裝再負荷線的首端,不得用漏電保護器代替電閘開關使用。

12、漏電保護器發生掉閘時不能強行合閘,要查明事故原因,排除故障後才能繼續使用。

13、施工現場室內的燈具安裝高度不能低於2.4米,手持照明燈具要使用安全電壓。

14、碘鎢燈的外殼要做接零保護,燈具設離開易燃物要不少於30CM,固定架設高度不低於3米,用於移動照明時,要使用安全電壓。

15、安全電壓分為42V、3 V、 6 V、24 V、12 V、V 6五級,根據不同作業條件選用。

高處作業安全知識

1、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兩米以上,(含兩米)有可能墜落的 高度進行的作業,均稱高處作業。

2、高處作業人員要身穿緊口工作服,腳穿防滑鞋,頭戴安全帽,腰繫安全帶。

3、遇到大霧、大雨合六級以上大風時,禁止高處作業。

4、高處作業暫時不用的工具,應裝入工具袋,隨用隨拿。用不 着的工具合拆下的材料應採用繫繩溜放到地面,不得向下拋擲,及時清理運送到指定的地點。

5、高處作業平台四周要有高1~1.2M的防護欄杆,欄杆外掛密目網封閉。底部四周鋪18CM高擋腳板。平台板為5CM厚木腳手板。平台設梯子,供作業人員上、下。梯子要與平台骨架固定牢固,踏板間距為30CM。

6、在高處作業時,工作面邊緣沒有圍護設施,或雖有圍護設施,但高度低於0.8M時,此高處作業為臨邊作業。

7、陽台、樓板、屋面、基坑周邊等臨邊應搭設防護欄杆,外掛密網封閉。使用裏腳手架砌牆時,牆外要用密目封閉。使用外腳手架砌牆時,腳手架外側用密目網封閉;內側與牆體之間也應將空隙封閉防止落人、落物。

8、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着各種孔、洞有從孔、洞墜落的危險。根據孔、洞口大小、位置的不同,應按施工方案的要求,封閉牢固嚴密,任何人不得隨意拆除;如要拆除,須經工地負責人批准。

9、作業人員在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業。下層作業位置必須處於上層作業物體可能墜落範圍之外,當不能滿足時,上下之間應設隔離防護層。

10、禁止下層作業人員在防護欄杆、平台等的下方休息。

11、在施工現場,藉助於登高用具或登高設施,在攀登條件下進行的高處作業,叫攀登作業。

12、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陽台之間等非規定的通道攀登、翻躍。

13、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對梯子,雙手扶牢,不得手持物件攀登。

14、禁止在陽台欄杆、鋼筋和管架、模板及其支撐杆上作業。

15、禁止沿屋架上弦、檁條及未固定的物件上行走和作業。

16、人員上下腳手架應走專用通道,禁止攀爬腳手架杆件上下。在腳手架作業或行走要注意腳下探頭板。

1、土方作業是基礎施工的重要內容,是指通過人工或機械施工挖出基坑或基槽或土方回填的過程。

2、施工人員必須按照安全技術交底進行挖掘作業。

3、土方開挖前必須做好降水工作。

4、挖土應從上而下逐層挖掘,嚴禁掏挖。

5、坑、槽溝必須設置人員上下坡道或爬梯,嚴禁在坑壁上掏坑攀登上下。

6、開挖坑、槽溝深度超過1.5米時,必須根據土質和深度放坡或加可靠支撐。

7、土方深度超過二米時,周邊必須設二道護身欄杆,危險處夜間設紅色警示燈。

8、配合機械進行挖土、清底、平地、修坡等作業時,不得在機械回轉半徑內作業。

9、作業時要隨時檢查土壁變化,發現有裂紋或部分塌方,必須採取果斷措施,將人員策離,排除隱患,確保安全。

10、進行人工挖孔樁作業時,所用的電器必須加裝漏電保護器,孔下施工照明要用安全電壓。

11、採用混凝土護壁時,必須挖一節打一節,不準漏打。

12、孔下人員作業時,孔上必須設專人監護人員不準擅離職。

1、安裝模板要按規定的程序進行,本道序模板未固定之前,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當下層樓板未達到規定強度要求的情況下,支設上層模板時,下層的模板支柱不能提前拆除。

3、為保證模板的穩定性,除按照規定加設立柱外,還應按立柱的縱向和橫向加設水平支撐和剪刀撐。

4、採用分層支模時,上下層立柱應在同一直線上,使其受力合理。

5、當模板高度在4米以上時,施工人員應在平台上作業,不是4米的,可在高凳上作業,不準站在模板上、鋼筋上操作或在樑底模上行走。嚴禁從立杆上攀登上下。

6、模板拆除前,必須確認混凝土已經達到要求,經工地負責人批准,方可進行拆除。

7、拆除模板時應規定的順序進行,並有專人指揮,高處拆除的模板和支撐,不準亂仍。

8、拆模現場要有專人進行監護,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拆除現場。禁止拆模人員在上下同一垂直上作業,防止發生人員墜落和物體打擊事故。

9、大面積模板拆除作業前,應在作業區周邊設圍擋和醒目標誌,拆下的模板應及時清運,分類堆放。

10、下班前不能留下鬆動或懸掛的模板,防止突然落下傷人。

垂直運輸設備安全常識

1、施工現場用來解決物料上下運輸的設備叫垂直運輸設備。施工現場常用的垂直運輸設備有: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字架)、外用電梯(人、貨兩用電梯)和塔吊等。

2、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字架)在施工中僅供提升建築物料、小型設備、門窗、燈具以及混凝土構件等使用,嚴禁載入上、下。

3、用井架提升機運散料應裝箱或裝籠。運長料時,不得超出吊籃;在吊籃內立放時,應捆-綁牢固,防止墜落。

4、吊籃內物料要擺施均勻,防止提升機時重心偏移。

5、籠門架、井字架的纜風繩必須栓在專用地錨上,不得栓在樹上、電線杆上或不符合要求的物體上,不準隨意拆除。

6、籠門架、井字架運行中禁止穿越和檢修。

7、籠門架、井子架的進料平台口必須加裝防護門,防止吊籃運行中物料墜落傷人。搭設防護棚時,須沿通道兩側掛密目網封閉,防止吊籃運行中有人從棚外進入架體中、吊籃墜落或物料墜落傷人。

8、籠門架、井字架運行中不能檢修,發生鼓掌後,應立即停工。拉閘檢修,修好後才能繼續運行。進料平台口必須加防護欄,施工人員不得在平台上休息。

拆除工程安全常識

1、拆除工程應自上而下進行,先拆非承重部分,後拆承重部分。施工中不但要確保人員的安全,還確保未拆除部分的穩定。

2、拆除工程的施工企業必須具有拆除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施工人員必須專業安全培訓,考試合格,才允許上崗作業,拆除作業必須先編制安全施工組織設計。

3、《建築法》規定:“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並採取安全技術措施。

4、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該將電線、燃氣管道、水管、供熱設備等幹線與該建築的支線切斷或遷移。

5、拆除作業應嚴格按拆除方案進行。

6、拆除作業現場周圍應設禁區圍欄、警戒標誌、派專人監護,禁止非拆除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拆除建築物應該自上而下依次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禁止掏挖。

7、拆除過程中,為確保未拆除部分建築的穩定,應根據結構持點,有的部位應先進加固,再繼續拆除,且有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指導。

8、不準將牆體推倒在樓板上,防止將牆體壓塌,發生事故。拆下的物料,不準向下拋擲,應採用滑槽或垂直運輸機械吊運至地面。

中小型機具安全知識

1、Ⅰ類工具為金屬外客,電源部分具有絕緣性能,Ⅱ類工具不僅電源部分具有絕緣性能,同時外殼也是絕緣體,即具有雙重的絕緣性能,工具銘牌上有“回”字標記。適用於比較潮濕的作業場所。Ⅲ類工具由安全電壓供電,適用於特別潮濕的作業場所和在金屬容器內作業。

2、工具使用前要經專職電工檢驗接線是否正確,防止零線於與相線錯接造成事故。

3、長期擱置不用或受潮的工具在使用前,應由電工測量絕緣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4、工具自帶的軟電纜或軟線不得接長,當電源與作業場所距離較遠時,應採用移動電閘箱解決。

5、工具原有插頭不得隨意拆除或改換,當原有插頭損壞後,嚴禁不用插頭直接用電線的金屬絲插入插座。

6、發現工具的外殼、手柄破裂,應停止使用,進行更換。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常識 [篇4]

施工用電工程安全常識

施工現場用電與一般工業或居民生活用電相比具有臨時性、露天性、流動性和不可選擇性的特點,有與一般工業用電或居民生活用電不同的規範。但是很多人在具體操作使用過程中,存在馬虎、湊合、不按標準規範操作的現象。並有相當多的施工人員對電的特性不瞭解,對電的危險性認識不足,沒有安全用電的基本知識,不懂臨時施工用電的規範。 觸電造成的傷亡事故是建築施工現場的多發事故之一,因此凡進入施工現場的每一個人員必須高度重視安全用電工作,掌握必備的電氣安全技術知識。

第一節 電氣安全基本常識

一、基本原則

1、 建築施工現場的電工、電焊工屬於特種作業工種,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其他人員不得從事電氣設備及電氣線路的安裝、維修和拆除。

2、 建築施工現場必須採用TN-S接零保護系統,即具有專用保護零線(PE線)、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五線制系統。

3、 建築施工現場必須按“三級配電二級保護”設置。

4、 施工現場的用電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即每台用電設備必須有自己專用的開關箱,專用開關箱內必須設置獨立的隔離開關和漏電保護器。

5、嚴禁在高壓線下方搭設臨建、堆放材料和進行施工作業;在高

壓線一側作業時,必須保持至少6m的水平距離,達不到上述距離時,必須採取隔離防護措施。

6、在宿舍工棚、倉庫、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飯煲、電水壺、電爐、電熱杯等較大功率電器。如需使用,應由項目部安排專業電工在指定地點,安裝可使用較高功率電器的電氣線路和控制器。嚴禁使用不符合安全的電爐、電熱棒等。

7、嚴禁在宿舍內亂拉亂接電源,非專職電工不準亂接或更換熔絲,不準以其他金屬絲代替熔絲(保險)絲。

8、嚴禁在電線上涼衣服和掛其他東西等。

9、搬運較長的金屬物體,如鋼筋、鋼管等材料時,應注意不要碰觸到電線。

10、在臨近輸電線路的建築物上作業時,不能隨便往下扔金屬類雜物;更不能觸摸、拉動電線或電線接觸鋼絲和電杆的拉線。

11、移動金屬梯子和操作平台時,要觀察高處輸電線路與移動物體的.距離,確認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再進行作業。

12、在地面或樓面上運送材料時,不要踏在電線上;停放手推車、堆放鋼模板、跳板、鋼筋時不要壓在電線上。

13、在移動有電源線的機械設備,如電焊機、水泵、小型木工機械等,必須先切斷電源,不能帶電搬動。

14、當發現電線墜地或設備漏電時,切不可隨意跑動和觸摸金屬物體,並保持10m以上距離。

二、安全電壓

1. 安全電壓是指50V以下特定電源供電的電壓系列

安全電壓是為防止觸電事故而採用的50V以下特定電源供電的電壓系列,分為42V、36 V、24V、12V和6V五個等級,根據不同的作業條件,選用不同的安全電壓等級。建築施工現場常用的安全電壓有12V、24V、36V。

2. 特殊場所必須採用電壓照明供電

以下特殊場所必須採用安全電壓照明供電:

⑴ 室內燈具離地面低於2.4m,手持照明燈具,一般潮濕作業場所(地下室、潮濕室內、潮濕樓梯、隧道、人防工程以及有高温、導電灰塵等)的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於36V。

⑵ 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於24V。 ⑶ 在特別潮濕的場所,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導電良好的地面使用手持照明燈具等,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

三、電線的相色

1.正確識別電線的相色

電源線路可分工作相線(火線)、專用工作零線和專用保護零線。一般情況下,工作相線(火線)帶電危險,專用工作零線和專用保護零線不帶電(但在不正常情況下,工作零線也可以帶電)。

2.相色規定

一般相線(火線)分為A、B、C三相,分別為黃色、綠色、紅色;工作零線為黑色;專用保護零線為黃綠雙色線。

嚴禁用黃綠雙色、黑色、籃色線當相線,也嚴禁用黃色、綠色、

紅色線作為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

四、插座的使用

正確使用與安裝插座。

1、插座分類

常用的插座分為單相雙孔、單相三孔和三相三孔、三相四孔等。

2、 選用與安裝接線

⑴ 三孔插座應選用“品字形”結構,不應選用等邊三角形排列的結構,因為後者容易發生三孔互換造成觸電事故。

⑵ 插座在電箱中安裝時,必須首先固定安裝在安裝板上,接地極與箱體一起作可靠的PE保護。

⑶ 三孔或四孔插座的接地孔(較粗的一個孔),必須置在頂部位置,不可倒置,兩孔插座應水平並列安裝,不準垂直並列安裝。 ⑷ 插座接線要求:對於兩孔插座,左孔接零線,右孔接相線;對於三孔插座,左孔接零線,右孔接相線,上孔接保護零線;對於四孔插座,上孔接保護零線,其他三孔分別A、B、C三根相線。

五、“用電示警”標誌

正確識別“用電示警”標誌或標牌,不得隨意靠近、隨意損壞和挪動標牌。

使用

分類 顏色 使用場所

常用

電力標誌 紅色 配電房、發電機房、變壓器等重要場所

高壓

示警標誌 字體為黑色,箭頭和邊框為紅色 需高壓示警場所 配電房

示警標誌 字體為紅色,邊框為黑色(或字與邊框交換顏色) 配電房或發電機房

維護檢修

示警標誌 底為紅色、字為白色(或字為紅色、底為白色、邊框為黑色) 維護檢修時相關場所

其他用電

示警標誌 箭頭為紅色、邊框為黑色、字為紅色或黑色 其他一般用電場所

進入施工現場的每個人都必須認真遵守用電管理規定,見到以上用電示警標誌或標牌時,不得隨意靠近,更不準隨意損壞、挪動標牌。

第二節 施工用電安全技術措施

一、電氣線路的安全技術措施

1、施工現場電氣線路全部採用“三相五線制”(TN-S系統)專用保護接零(PE線)系統供電。

2、施工現場架空線採用絕緣銅線。

3、架空線設在專用電杆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上。

4、導線與地面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導線與地面最小垂直距離:施工現場應不小於4m;機動車道應不小於6m;鐵路軌道應不小於7.5m。

5、無法保證規定的電氣安全距離,必須採取防護措施。

如果由於在建工程位置限制而無法保證規定的電氣安全距離,必須採取設置防護性遮攔、柵欄,懸掛警告標誌牌等防護措施,發生高壓線斷線落地時,非檢修人員要遠離落地10m以外,以防跨步電壓危害。

6、為了防止設備外殼帶電發生觸電事故,設備應採用保護接零,並安裝漏電保護器等措施。作業人員要經常檢查保護零線聯接是否牢固可靠,漏電保護器是否有效。

7、在電箱等用電危險地方,掛設安全警示牌。如“有電危險”、“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

二、照明用電的安全技術措施

施工現場臨時照明用電的安全要求如下:

1、臨時照明線路必須使用絕緣導線。

臨時照明線路必須使用絕緣導線,户內(工棚)臨時線路的導線必須安裝在離地2m以上支架上;户外臨時線路必須安裝在離地2.5m以上支架上,零星照明線不允許使用花線,一般應使用軟電纜線。

2、建設工程的照明燈具宜採用拉線開關。

拉線開關距地面高度為2~3m,與出、入口的水平距離為0.15~0.2m。

3、嚴禁在牀頭設立開關和插座。

4、電器、燈具的相線必須經過開關控制。

不得將相線直接引入燈具,也不允許以電氣插頭代替開關來分合

電路,室外燈具距地面不得低於3m;室內燈具不得低於2.4m。

5、使用手持照明燈具(行燈)應符合一定的要求:

⑴ 電源電壓不超過36V。

⑵ 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並耐熱防潮濕。

⑶ 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

⑷ 燈泡外部要有金屬保護網。

⑸ 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鈎應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6、照明系統中每一單相迴路上,燈具和插座數量不宜超過25個,並應裝設熔斷電流為15A以下的熔斷保護器。

三、配電箱與開關箱的安全技術措施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一般採用三級配電方式,即總配電箱(或配電室),下設分配電箱,再以下設開關箱,開關箱以下就是用電設備。 配電箱和開關箱的使用安全要求如下:

1、配電箱、開關箱的箱體材料,一般應選用鋼板,亦可選用絕緣板,但不宜選用木質材料。

2、電箱、開關箱應安裝端正、牢固,不得倒置、歪斜。

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垂直距離應大於或等於1.3m,小於或等於1.5m;移動式分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於或等於0.6m,小於或等於1.5m。

3、進入開關箱的電源線,嚴禁用插銷連接。

4、電箱之間的距離不宜太遠。

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固定式用電設

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

5、每台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

施工現場每台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且必須滿足“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兩台及兩台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開關箱中必須設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於30mA,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大於0.1s。

6、所有配電箱門應配鎖,不得在配電箱和開關箱內掛接或插接其他臨時用電設備,開關箱內嚴禁放置雜物。

7、配電箱、開關箱的接線應由電工操作,非電工人員不得亂接。

四、配電箱和開關箱的使用要求

1、在停、送電時,配電箱、開關箱之間應遵守合理的操作順序: 送電操作順序: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

斷電操作順序: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

正常情況下,停電時首先分斷自動開關,然後分斷隔離開關;送電時先合隔離開關,後合自動開關。

2、使用配電箱、開關箱時,操作者應接受崗前培訓,熟悉所使用設備的電氣性能和掌握有關開關的正確操作方法。

3、及時檢查、維修,更換熔斷器的熔絲,必須用原規格的熔絲,嚴禁用銅線、鐵線代替。

4、配電箱的工作環境應經常保持設置時的要求,不得在其周圍堆放任何雜物,保持必要的操作空間和通道。

5、維修機器停電作業時,要與電源負責人聯繫停電,要懸掛警示標誌,卸下保險絲,鎖上開關箱。

第三節 手持電動機具安全使用常識

手持電動機具在使用中需要經常移動,其振動較大,比較容易發生觸電事故。而這類設備往往是在工作人員緊握之下運行的,因此,手持電動機具比固定設備更具有較大的危險性。

一、手持電動機具的分類

手持電動機具按觸電保護分為Ⅰ類工具、Ⅱ類工具和Ⅲ類工具。

1.Ⅰ類工具(即普通型電動機具)

其額定電壓超過50V。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其本身的絕緣,而且必須將不帶電的金屬外殼與電源線路中的保護零線作可靠連接,這樣才能保證工具基本絕緣損壞時不成為導電體。這類工具外殼一般都是全金屬。

2.Ⅱ類工具(即絕緣結構皆為雙重絕緣結構的電動機具) 其額定電壓超過50V。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還提供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附加安全預防措施。這類工具外殼有金屬和非金屬兩種,但手持部分是非金屬,非金屬處有“回”符號標誌。

3.Ⅲ類工具(即特低電壓的電動機具)

其額定電壓不超過50V。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電壓供電和在工具內部不含產生比安全特低電壓高的電壓。這類工具外殼均為全塑料。

Ⅱ、Ⅲ類工具都能保證使用時電氣安全的可靠性,不必接地或接零。

二、手持電動機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1、一般場所應選用Ⅰ類手持式電動工具,並應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於0.1s的漏電保護器。

2、在露天、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上操作時,必須選用Ⅱ類手持式電動工具,並裝設漏電保護器,嚴禁使用Ⅰ類手持式電動工具。

3、負荷線必須採用耐用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

單相用三芯(其中一芯為保護零線)電纜;三相用四芯(其中一芯為保護零線)電纜;電纜不得有破損或老化現象,中間不得有接頭。

4、手持電動工具應配備裝有專用的電源開關和漏電保護器的開關箱,嚴禁一台開關接兩台以上設備,其電源開關應採用雙刀控制。

5、手持電動工具開關箱內應採用插座連接,其插頭、插座應無損壞,無裂紋,且絕緣良好。

6、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前,必須檢查外殼、手炳、負荷線、插頭等是否完好無損,接線是否正確(防止相線與零線錯接);發現工具外殼、手柄破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進行更換。

7、非專職人員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工具。

8、作業人員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應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操作時握其手柄,不得利用電纜提拉。

9、長期擱置不用或受潮的工具在使用前應由電工測量絕緣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第四節 觸電事故分析

一、觸電的類型

1、二相觸電:人體同時接觸二根帶電的導體(相線),電線上的電流就會通過人體,從一根導線流到另一根導線,形成迴路,使人觸電。

2、單相觸電:如果人站在大地上,接觸到一根帶電導線(相線)時,由於大地也能導電,而且與電力系統(發電機、變壓器)的中性點相連接,人就等於接觸了

另一根導線(中性線);或者接觸一根相線、一根零線,造成觸電。

3、“跨步電壓”觸電:當輸電線路發生故障而使導線接地時,由於導線與大地構成迴路;電流經導線流入大地,會在導線周圍地面形成電場。如果雙腳分開站立,會產生電位差,此電位差就是跨步電壓;當人體觸及跨步電壓時,電流就會流過人體,造成觸電事故。

二、觸電事故的種類

施工現場的觸電事故主要分為電擊和電傷兩大類,也可分為低壓觸電和高壓觸電事故,前者劃分按傷害類型,後者劃分按觸電發生部位電壓的高低。

1、電擊和電傷

電擊:電擊是最危險的觸電事故,大多數觸電死亡事故都是電擊造成的。當人直接接觸了帶電體,電流通過人體,使肌肉發生麻木、抽動,如不能立刻脱離電源,將使人體神經中樞受到傷害,引起呼吸困難,心臟麻痺,以致死亡。

電傷:電傷是電流的熱效應、化學效應或機械效應對人體造成的傷害。電傷多見於人體外部表面,且在人體表面留下傷痕。其中電弧燒傷最為常見,也最為嚴重,可使人致殘或致命。此外還有灼傷、烙印、和皮膚金屬化等傷害。

⑴ 灼傷

灼傷是指由於電流的熱效應引起的傷害。一般是由於違反操作規程,例如錯誤地拉開帶負荷隔離開關,開關斷開瞬間產生電弧,電弧就會燒傷皮膚;又如電焊工焊工件時,如果人與焊接部位離太近又不戴手套,則會被電弧燒傷。由於燒傷時,電弧的温度很高(電弧中心温度高達3000℃以上),而且往往在電弧中夾雜着金屬熔粒,侵入人體其後使皮膚髮紅、起泡或燒焦和組織敗壞,嚴重時要進行切斷肌體治療,成為終身殘廢、甚至死亡。

⑵烙印

烙印通常發生在人體產生電流熱效應的物件有良好接觸的情況下,使受傷皮膚硬化,在皮膚表面留下圓形或橢圓形的腫塊痕跡,顏色呈灰色或淡黃色。在工地上常見的有:手觸摸或腳踏上剛焊過的焊件,造成烙傷。

⑶皮膚金屬化

皮膚金屬化是在電流作用下,使熔化和蒸發的金屬微粒滲入皮膚表層。皮膚的傷害部分形成粗糙的堅硬表面,日久逐漸剝落。 此外,還有因電弧的輻射線而引起眼睛傷害(通常是在沒有戴防護面罩而進行電焊工作時發生)。

2、低壓和高壓觸電事故

用電都是從電力網取得高壓電,經降低電壓後供給各種電氣設備用電。高壓配電線路最常見的形式是架空線和電纜。電壓越高,危險性就越大。發生在各種電氣設備上的觸電事故為低壓觸電事故,發生在高壓配電線路上的觸電事故為高壓觸電事故。

三、觸電事故的規律

建築施工行業的觸電事故有一定的規律,分析起來,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1、就季節而言,每年的第二、三季度事故多,六至九月最集中。主要原因是這段時間天氣潮濕、多雨,地面導電性增強,降低了電氣設備的絕緣性能;天氣炎熱,人體衣單而多汗,觸電危險性較大。

2、低壓設備觸電事故較多。因施工現場低壓設備較多,又被多數人直接使用,操作設備的人缺乏電氣安全知識,冒險蠻幹。

3、就設備而言,發生在攜帶式設備和移動式設備上的觸電事故多。

4、就條件而言,在高温、潮濕、現場混亂或金屬設備多的現場中觸電事故多。

5、就行為而言,違章操作和無知操作而觸電事故多。

6、建制不齊全、規模較小的建築施工隊觸電事故多。因其技術力量薄弱,人員素質差,設備簡陋。

四、觸電事故的原因分析

1、缺乏電氣安全知識,自我保護意識淡薄

電氣設施安裝或接線由非專業電工操作,而是由自已安裝。安裝

人又無基本的電氣安全知識,裝設不符合電氣基本要求,造成意外的觸電事故。發生這種觸電事故的原因都是缺乏電氣安全知識,無自我保護意識。

2、違反安全操作規程

施工現場中,有人圖方便,不用插頭,在電箱亂拉括接電線。還有人在宿舍私自拉接電線照明,在牀上接音響設備、電風扇,有的甚至燒水、做飯等,極易造成觸電事故。也有人憑經驗用手去試探電器是否帶電或不採取安全措施帶電作業,或帶着僥倖心理在帶電體(如高壓線)周圍,不採取任何安全措施,違章作業,造成

觸電事故等。

3、不使用“TN—S”接零保護系統

有的工地未使用“TN—S”接零保護系統,或者未按要求連接專用保護零,無有效的安全保護系統。不按“三級配電二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一箱”設置,造成工地用電使用混亂,易造成誤操作。並且在觸電時,使得安全保護系統未起可靠的安全保護效果。

4、電氣設備安裝不合格

電氣設備安裝必須遵守安全技術規定,否則由於安裝錯誤,當人身接觸帶電部分時,就會造成觸電事故。如電線高度不符合安全要求,太低,架空線亂拉、亂扯,有的還將電線栓在腳手架上,導線的接頭只用老化的絕緣布包上,以及電氣設備沒有作保護接地,保護接零等,一旦漏電就會發生嚴重觸電事故。

5、電氣設備缺乏正常檢修和維護

由於電氣設備長期使用,易出現電氣絕緣老化,導線裸露,膠蓋刀閘膠木破損,插座蓋子損壞等。如不及時檢修,一旦漏電,將造成嚴重後果。

6、偶然因素

電力線被風颳斷,導線接觸地面引起跨步電壓,當人走近該地區時就會發生觸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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