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車提車的注意事項

來源:文萃谷 2.36W

訂車合同也是一紙契約,一張公平的契約不僅是對雙方的保護,也是對雙方的約束。企業方風險意識很強普遍都能認識到這一點,而我見到的很多消費者認為訂單上寫的只需要是給自己的優惠價、贈送等等,等到訂單上的細節條款對自己起了約束作用,輕則心有不甘耍賴 重則堵4s店大門又哭又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購車提車的注意事項,歡迎來參考!

購車提車的注意事項

1、要選擇適合自己的貸款方式

分期購車常見的貸款方式主要有銀行貸款、信用卡分期付款和汽車金融公司信貸三種。這三種貸款購車方式的首付及貸款期限均不等,不同貸款方式的門檻和要求各有不同,因此要選擇適合自己經濟狀況的貸款方式。

2、警惕捆綁銷售

一些汽車經銷商為了賺取最大利益,常在汽車貸款業務辦理後,強制消費者辦理一些額外的“捆綁銷售”業務,一些購車者取車心切,心想反正車錢都花了,其他的“小錢”沒怎麼考慮便答應了,於是幾百幾千大洋就這樣拱手讓人了。

3、明確需購買車險

由於貸款購車在款項沒結清前,車輛所屬人並不完全屬於消費者個人,所以為了降低風險,經銷商一般會在車貸合同上提出一些必須購買的車險作為貸款條件。一般來説,貸款購車時,經銷商最低會要求消費者在店內購買四項主險。

4、確認還貸時間和金額

在確定您是等額本息還是等額本金的還款方式之後,消費者需要確認還貸時間和最低還款額,避免因定期扣款不成功造成的利息增加還款成本。

5、低月供看似合算,還是要多留心

您算一下貸款利率,這些所謂的“低月供”方式可能會讓您每個月多花不少錢。

分期購車時還要警惕三大陷阱。

一、在消費者分期付款手續辦完準備提車時,經銷商找多種藉口要求消費者在原定車款基礎上再交一定數額的現金才能提車。

二、採用"對縫"手段騙收額外款項。市場上游蕩的"對縫"人員由於既無信貸資格又無車源,於是將分期購車的消費者帶到一家有信貸資格的經銷商處,辦理購車分期付款手續。經銷商故意多收取款項,這樣,"對縫"人員就可以從消費者身上淨賺佣金。

三、少數不誠信的經銷商,矇騙消費者在空白合同上簽字,在貸款手續辦完後,消費者接到信貸合同書時才發現貸款額比先前承諾的價格要高很多。

針對分期付款購車存在的陷阱,提醒廣大消費者,在採用分期付款方式購車時要從以下幾點予以歸避。

1、要選擇有實力、聲譽好的汽車經銷商。選擇正規的汽車銷售和汽車金融擔保公司辦理分期購車業務,並實地考察一下,通過多種渠道瞭解銷售公司的信譽、實力。

2、弄清楚首付金額,其間發生的費用,以及還款明細。

3、詳細瞭解合同條款,特別是違約責任,在對合同條款無爭議的情況下再簽字蓋章。

4、如發現經銷商違背了當初的購車合同,消費者應及時向工商部門舉報或者向當地消協投訴,直至向法院起訴,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不管你自以為的4s店的銷售顧問如何忽悠你,他人都是希望付出自己的專業和技巧贏得你的信任他的`訂單,幾個小時的笑臉相迎茶水奉送(排除某些神車品牌)甚至幾周的電話跟蹤,你反悔的時候都意味着那些努力化為泡影。希望知友們去買車的時候,一定頭腦清晰開開心心的選定自己自己喜歡的車型,珍惜彼此的時間。

1.定金or訂金

如果車子只是隨意挑選或是臨時被銷售人員説服但還想退、改的,寫訂金 如果車子是自己很喜歡確定了的型號或確定了的顏色非要不可的,寫定金。

訂金與定金的區別。 首先來看看兩個詞的意思和對應的法律依據: 1、定金指合同當事人為保證合同履行,由一方當事人(購車來説就是購車者)預先向對方(購車來説就是經銷商)交納一定數額的錢款。《合同法》第115條規定:“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就是要是經銷商的車沒有按時給你,4S就理應要雙倍返還定金)。” 2、訂金與定金一字之差,在法律性質上卻有天壤之別。訂金不是一個規範的概念,在法律上僅作為一種預付款的性質。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不具有擔保性質。合同履行時只作為抵充貨款,不履行只能如數返還。(換句話説要是我們消費者不想購買,是可以要回的)。

多數時候從客户角度看待ding金都是有着反悔的意圖,想着車子不喜歡了能不能退回。從4s店來説,假使是全款付款這種支付能力零風險的客户,肯定是很想寫“定金”;反之,若支付能力有問題,或者車輛的交付時間有風險,比如海運時遇到颱風天,或車系正改款換代廠家不一定再配貨的時候,銷售人員寫的訂單一定是留有很大餘地的。這時候如果他寫定金,就意味着在車輛交付期之前他一定要準備好給你車,否則既是經銷店違約。

2.車輛交付期

車輛是期貨,一定寫雙方都能達成的交付時間並留有餘地,這一點和銷售人員協商並確認 車輛有現貨,交付期寫今天或者自定的黃道吉日皆可; 無論如何,一定要寫。

不寫交期,4s店可以不給你車,就像先生答案裏的那樣,當然他們有車的時候,你也可以不去提車。這時候誰更難受,就看是寫的定金還是訂金了,若是定金,那麼他一定得給你留你定的款型。多數4s店的商品車都是貸款進貨有財務成本,現貨放的越久利息越高,還有業績壓力,訂單不是業績,要車輛交錢開發票才算,所以訂單不交付銷售人員也領不到他們的薪水,這就是定了車,銷售人員會追着你交錢或辦按揭的原因。所以假使訂單出現紕漏,有話好好説,大家不要互相作。。

3.精裝車?

逛車行,經常都能在經銷店看到xx經典版,xx科技版等在廠家型錄之外的型號,從殺價角度,不要參考這些加裝的車型,要看廠家指導價

一台10萬的車型,給你加裝報價1萬成本兩千的氙氣燈等裝備,再在一般車型的優惠上多給你5千的優惠,感覺賺到了嗎?沒賺到嗎?同品牌不同店,加的方式加的金額還不一樣,逛暈了嗎?水太深嗎?還是老老實實從廠家指導價上面砍,再把自己喜歡的配置往上面加。

除開神車和某些高端車,多數車行在車輛利潤上已甚是微薄甚至賬面虧本,原先看不上的小錢都盯起來,競爭使然,選裝配件就是這一塊。4s店裝配件價格會比外面高一些,但對於一般的車主,如果對摺騰車不是太有興致,價格差異也不是太大,我還是建議在4s店裝,一則4s店裝不影響車輛的三包(但加裝配件不含三包)二則省心省時。

4.底價?

如果你不在北上廣,那北上廣的價格對你基本沒有參考作用,就算你在北上廣,你在網上看到的北上廣的價格對你也還是沒有參考作用。

網上的價格很多時候是作為營銷的噱頭而存在,也存在着汽車網站編輯對4s店精裝車和裸車優惠價理解的偏差,多數汽車網站後台只能從裸車價上往下優惠。

詢價最好最簡單的辦法,同城同品牌不同店詢價,店不多的話,那就找同價位但更便宜一些的競品車型作幌子。議價是情報戰和心理戰,嫻熟的銷售顧問能夠了解到競爭店的庫存和優惠,所以扯幌子尺度大了,比如要價過高,人家很可能認為你沒真實購買意向沒誠意;不瞭解庫存,你説的車型只有他店有的話,他就吃定你了。 議價一定要快,不能被銷售人員認為是意向級別不高的,要不人家電話都懶得給你打,得自己覺着這幾天就下單了,言語間那種焦急和迫切的心態,一兩天內幾家內反覆詢價,坐在別的經銷店給另一店裏銷售打電話的緊迫感,一般的銷售顧問都受不了就把底價報出去了。

車型選擇上,一般的車款最低配都是拉低售價區間,配置慘不忍睹,最高配都是起營銷作用,配置華而不實,中配的才是實在款。讓利最多的型號很多時候不一定是最高配,而是庫存壓力最大的配置,什麼型號庫存壓力最大?銷售人員會主動推薦的,通常這也是賣得最好的配置(廠家壓貨),庫存壓力大的車型,通常比其他型號再便宜一些經銷店都願意(紅藍綠黃冷門顏色招手ing)

補充:現在分期買車,很多地方的車行開始加收“手續費”“貸款資格審查費”等等,這個就是車行拆東牆補西牆的一招,車價比競爭店少2千,手續費上補回來3千,消費者滿心歡喜只看着車價感覺賺到了。。 所以簽訂訂單的時候,一定確認好後續所有待繳款項,看價格要看全面。記得把手續費也砍上幾刀。想不交手續費?不是太可能,一則很可能當地車行已經形成聯盟了大家普遍收,不交不給你辦,二則很多地方的工商也統一,他們不允許的只是重複收(一般車行以服務費立項)三則這是市場逼的,車價不降那麼多經銷店何必呢,不交手續費也還會有別的費用跑出來,留條活路吧。

一定到底了嗎?我不敢保證,對於嫻熟的銷售顧問,只要客户確實需要車,他就有無數種方法可以令客户成交,很多人説到的找銷售總監也不過是其手段之一,那位真的是總監嗎?要真的是總監,對利潤的賬可算得更清楚。或者託人找關係找到真總監了,人家給價了,那你面子要不要馬上買?很多時候直接找總監不一定是最實惠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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