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股東合作協議書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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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協議書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書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書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股東合作協議書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股東合作協議書9篇

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

合夥人:甲 ,男,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合夥人:乙 ,男,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合夥人:丙 ,男,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合夥人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幫助、相互扶持、共同創業、共同致富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 (項目名稱),總投資為 萬元,其中 甲出資 萬元,佔 %股份;乙出資 萬元,佔 %股份;丙出資 萬元,佔 %股份。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若後期需要辦理工商登記,由甲負責。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相關手續,但必須召開股東會議,舉手表決。

第四條 所有合夥人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經營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組織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不得歧視他人或隨意脱離組織、出賣組織,如發現有故意危害集體利益行為者,視為自動放棄股份。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必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合夥人在合作期內不得在經營狀況不好或虧損時提出退股,若提出則視為自動放棄股權;任何合夥人不得不經所有合夥人同意擅自與他人合夥經營與本組織相競爭的業務,如發現視為自動放棄股權。放棄股權者其名下股份將均分給其他合夥人即股東。

第七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八條 合夥人不得向他人透露集體資金狀況。

第九條 任何成員不得聘請其親戚和家庭成員負責公司(集體內)重要職務,如財務、人事等。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協議中未提到的約定,全部按照《合夥企業法》最新辦執行。

  其它事項:

1、違約與責任 :甲乙丙方宣誓恪守各項條款,如有違約,則違約方要依法向守約方賠償經濟損失,本合同終止。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丙雙方本着互諒互讓、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解決不成時,則由經濟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3、本合同文本為中文。

4、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三方簽字按手印生效。

6、本合同有效期為合夥經營期限。

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

合夥人:甲 ,男,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合夥人:乙 ,男,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合夥人:丙 ,男,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合夥人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幫助、相互扶持、共同創業、共同致富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 (項目名稱),總投資為 萬元,其中 甲出資 萬元,佔 %股份;

乙出資 萬元,佔 %股份;

丙出資 萬元,佔 %股份。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若後期需要辦理工商登記,由甲負責。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相關手續,但必須召開股東會議,舉手表決。

第四條 所有合夥人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經營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組織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不得歧視他人或隨意脱離組織、出賣組織,如發現有故意危害集體利益行為者,視為自動放棄股份。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必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合夥人在合作期內不得在經營狀況不好或虧損時提出退股,若提出則視為自動放棄股權;任何合夥人不得不經所有合夥人同意擅自與他人合夥經營與本組織相競爭的業務,如發現視為自動放棄股權。放棄股權者其名下股份將均分給其他合夥人即股東。

第七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八條 合夥人不得向他人透露集體資金狀況。

第九條 任何成員不得聘請其親戚和家庭成員負責公司(集體內)重要職務,如財務、人事等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協議中未提到的約定,全部按照《合夥企業法》最新辦執行。

其它事項:

1、違約與責任 :甲乙丙方宣誓恪守各項條款,如有違約,則違約方要依法向守約方賠償

經濟損失,本合同終止。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丙雙方本着互諒互讓、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解決

不成時,則由經濟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3、本合同文本為中文。

4、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三方簽字按手印生效。

6、本合同有效期為合夥經營期限。

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二零零七年 月 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XX 身份證號:

乙方:XX 身份證號:

丙方:XX 身份證號:

丁方:XX 身份證號:

戊方:XX 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丙丁戊合股(合夥)開辦一家調味品廠,全面實施三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5方合夥人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 出資的數額(5人的出資比例)、出資的形式(出資的是現金還是場地、設備等)、出資的時間(年月日)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如:5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權; 乙方佔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權;丙方佔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權;丁和戊……同上)甲乙丙丁戊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5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丙丁戊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其餘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5方任何一方都可以在提取股利後再將其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四、在調味廠成立股東後,全權委託(誰)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5個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後(如生意做大開分廠),調味廠的資金獨立調控運作處理,不得與總廠或其他分廠或經濟實體混合使用,完全獨立核算,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議,審核廠的每月財務報表,評議廠的運作狀況。調味廠所有的一切經銷的產品的代理權為5個股東共同享有,廠方的一切業務往來由總廠認可,操作合談。凡是廠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獎金、獎品或者其他方面的優惠和待遇,歸各股東共同享有。

六、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享有優先的權利。為了消除各股東的後顧之憂,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加入股份後XX月內,如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並在XX天之內退還股本金,並且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結算給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後,在XX至XX時間內XXX方不允許退出股份。在XX時間後,如有哪方股東退股,其所持股權由其他股東認購,如其他股東不認購,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轉讓給第三方。

七、作為調味廠股東,同時作為經營運作人,作為調味廠的返聘人員,廠裏每月應付工資為 元,並享受聘用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為了更好的進行資金調控運作,靈活使用,成立後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現金和其他資產以及財會資料都由甲乙丙丁戊方同時保管和支配使用。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後,如公司性質變更為獨立公司,為了更好的進行分配管理、市場運作,內部協調等,營業執照法人代表或負責人變更為 。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丁戊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6份,5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5方簽字並經公司蓋章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丙方(簽名): 年 月 日

丁方(簽名): 年 月 日

戊方(簽名): 年 月 日

見證方:(簽名和蓋章):

公司蓋章確認:

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

年 月 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4

z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

法人: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飲,範圍包括煙酒銷售、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 100000 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 100000 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 _ 100000 __元

(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 300000 元(人民幣大寫__ 叁拾萬圓整_ 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 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 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5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北京市_____區共同簽署: 甲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乙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上述甲、乙雙方經過慎重研究和共同協商,一致同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共同經營公司,現就有關事宜達成本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公司概況

1、名稱:___________公司;

2、註冊資本:100萬元人民幣;

3、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

4、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6、公司性質: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本協議各方作為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7、該公司已經註冊並由甲方實際控制和經營。

第二條出資數額和股權配比

1、根據全體股東的意願,甲、乙分別認繳的股權數額為50萬元、50萬元,持有公司的股權比例分別為50%、50%,並按照該比例享有股東權利和承擔股東義務,但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2、公司全部註冊資本出資將分期繳納,第一期出資為人民幣_____萬元(已經繳納);xx年xx月xx日前第二期出資為人民幣_____萬元。

第三條利潤分配

公司經營產生的利潤每當達到______萬時,甲、乙雙方同意分紅,並按照5:5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四條公司的治理機構

1、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一人作為執行董事,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不設監事會,僅設1名監事,任期三年。

3、公司設經理1名,由___方任命。

4、公司設2名財務人員:1名會計,由___方任命;1名出納,由乙方任命。

5、公司實際運營過程中,甲方主要_______________工作(實際控制和經營公司);乙方主要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五條股份轉讓及追加投資

1、公司成立起______年內,各方不得轉讓其在公司的股份(或部分股份),也不得在其所持股份上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權利。

2、公司在發展過程中出現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的情況,各股東應按照各自分紅的比例增加出資,公司是否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應以全體股東同意為準。

3、公司遇到增資擴股、風險資金引入情況時,各位股東不得與收購者進行私下股權轉讓或者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權;對於吸收新股東事項,需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

第六條退出機制

因為公司由甲方實際控制和經營,如果乙方無法瞭解公司的具體經營情況,有權提出退出。當乙方提出退出時,需要進行清算,以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出資比例為準。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第八條共同承諾所有股東共同承諾:

1、在公司經營運作期間不參與同業競爭公司的策劃、籌建、經營等可能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商業行為。在__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股東不得自營或與他人合營與本公司同類性質的公司或業務。

2、公司對外以章程規定內容為準,但在本協議各股東之間如果本協議與章程約定不一致,則以本協議為準。

第九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爭議時,各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本協議自各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為公司存續期間。

3、本協議一式兩份,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xxx 乙方(簽章):xxx 丙方(簽章):xxx

簽訂時間:xxx 年xx 月 xx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丙方:

一、投入與股權

1、三方各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合計_____萬元,作為啟動資金,成立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三方各佔均等股權。本協議條文及所涉及股東,只限於本協議所指公司,不涉及股東個人其餘業務,亦不涉及股東未來之個人發展。

2、初定每人每月各投入________元,作為公司早期推廣成本,此投入期限與投入額的浮動由三方商定。

3、公司成立的成本,包括執照費用、手續費用、人力成本,由三方平攤。

二、利潤分成

4、公司收益與虧損,在合作期限內,皆由三方平等分享與分擔。

三、股東權責

5、在合作期限內,公司財務須在三方共同監控之下。包括預付款、不動產、公司業務收支流水賬、流動資金數額,必須以內部公開的形式,確保每位股東知情。

四、保密機制

6、股東有保守公司商業祕密、維護公司品牌形象及名譽之責任,除非業務需要,未經集體表決允許,股東應對合作相關事宜及公司運作情況進行保密,包括但不限於公司賬目、股份組成、運營情況、客户信息等一切資料。

五、退出和增加機制

7、如有一方單方面要求退出,其投入之原始股本、每月投入成本、公司利潤或虧損,以上三項相加進行結算。在多數股東認定公司流動資金允許的情況下,一個月內與其進行結算。

8、公司客户額及未來前景、品牌價值等,不納入退出機制協商的範圍。一旦股東退出,即不再享受公司未來前景之估價。

9、若一方因不可抗拒因素無法繼續履行股東權責,其股份參照7、8條予以結算退出,公司股份由其餘股東協商分攤。

10、若新增股東和資金投入,需經股東集體表決。

六、股權轉移

10、公司股權可以買賣,在不影響公司利益的情況下,每位股東對自有股份可以出售,但需經集體表決通過。

七、其餘事項

11、未盡事宜,由股東集體友好協商。除非有新協議取代,此協議長期有效。

本人年齡已超18歲,對以上協議充分理解、認同並接納,承認其法律效力。

簽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

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7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北京市_____區共同簽署:

甲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乙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上述甲、乙雙方經過慎重研究和共同協商,一致同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共同經營公司,現就有關事宜達成本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公司概況

1、名稱:___________公司;

2、註冊資本:100萬元人民幣;

3、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

4、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6、公司性質: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本協議各方作為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7、該公司已經註冊並由甲方實際控制和經營。

第二條出資數額和股權配比

1、根據全體股東的意願,甲、乙分別認繳的股權數額為50萬元、50萬元,持有公司的股權比例分別為50%、50%,並按照該比例享有股東權利和承擔股東義務,但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2、公司全部註冊資本出資將分期繳納,第一期出資為人民幣_____萬元(已經繳納);xx年xx月xx日前第二期出資為人民幣_____萬元。

第三條利潤分配

公司經營產生的利潤每當達到______萬時,甲、乙雙方同意分紅,並按照5:5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四條公司的治理機構

1、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一人作為執行董事,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不設監事會,僅設1名監事,任期三年。

3、公司設經理1名,由___方任命。

4、公司設2名財務人員:1名會計,由___方任命;1名出納,由乙方任命。

5、公司實際運營過程中,甲方主要_______________工作(實際控制和經營公司);乙方主要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五條股份轉讓及追加投資

1、公司成立起______年內,各方不得轉讓其在公司的股份(或部分股份),也不得在其所持股份上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權利。

2、公司在發展過程中出現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的情況,各股東應按照各自分紅的比例增加出資,公司是否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應以全體股東同意為準。

3、公司遇到增資擴股、風險資金引入情況時,各位股東不得與收購者進行私下股權轉讓或者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權;對於吸收新股東事項,需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

第六條退出機制

因為公司由甲方實際控制和經營,如果乙方無法瞭解公司的具體經營情況,有權提出退出。當乙方提出退出時,需要進行清算,以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出資比例為準。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第八條共同承諾所有股東共同承諾:

1、在公司經營運作期間不參與同業競爭公司的策劃、籌建、經營等可能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商業行為。在__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股東不得自營或與他人合營與本公司同類性質的公司或業務。

2、公司對外以章程規定內容為準,但在本協議各股東之間如果本協議與章程約定不一致,則以本協議為準。

第九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爭議時,各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本協議自各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為公司存續期間。

3、本協議一式兩份,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8

甲方:

法定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

法定住址:

身份證號:

丙方:

法定住址:

身份證號:

丁方:

法定住址:

身份證號:

戊方:

法定住址:

身份證號:

為了規範合夥企業的行為,保護合夥企業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丁、戊五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甲、乙、丙、丁、戊五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幼兒園事業。

第二條幼兒園概況

名稱:

經營場所:江西省上猶縣東山鎮備田大道

經營範圍:全縣範圍內幼兒

經營方式:合夥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元,以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2、乙方:出資額為元,以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3、丙方:出資額為元,以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4、丁方:出資額為元,以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5、戊方:出資額為元,以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幼兒園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幼兒園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幼兒園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出資評估

用實物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註冊資本驗證後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並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七條幼兒園登記

全體合夥人同意指定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八條財務、會計

幼兒園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頒佈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建立本幼兒園的財產、會計制度。

第九條盈餘分配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幼兒園的收入是指正常上課期間的學費,餐點、伙食,不包括非正常上課期間的收入.

3、幼兒園的利潤是指除去一切開支減去管理方提成後的金額。

4、幼兒園的利潤分配按股份比例分配。

5、幼兒園的虧損分配按股份多少分配。

第十條債務承擔

1、幼兒園債務由幼兒園財產償還。

2、幼兒園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幼兒園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幼兒園執行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幼兒園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幼兒園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按股份的多少承擔。

第十一條委託執行人

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方執行幼兒園事務,並出具合夥的委託書。委託書上應註明執行幼兒園事務擁有

%的提成、非正常上課期間的收入(如:節假日、週末、全託生等)及股份分紅。

第十二條執行人的職責

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幼兒園的日常教學、管理工作;

3、擬定幼兒園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幼兒園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幼兒園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幼兒園的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幼兒園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幼兒園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對幼兒園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十三條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幼兒園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幼兒園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

第十四條幼兒園事務的決定

幼兒園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幼兒園不動產;

2、改變幼兒園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幼兒園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幼兒園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幼兒園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幼兒園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幼兒園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幼兒園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幼兒園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幼兒園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幼兒園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幼兒園,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

第十七條、本合同經簽字後,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的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簽名:

身份證號: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

丙方簽名:

身份證號:

丁方簽名:

身份證號:

戊方簽名: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醫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建設項目事宜(以下簡稱:項目), 簽訂以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同意以甲方作為代表與醫院簽訂相關合作協議。

  第二條

此項目投資額預計為:萬(元)整,項目啟動資金為:(佰萬元整)。

  第三條

1.項目股份比例:甲方 %, 乙方%。

2.雙方按照所佔股份比例以現金形式。於甲方和 醫院簽訂正式合同日後5日內,匯入甲方建立的項目賬户。

  第四條:利潤分成

1.項目投資額回收前,項目所產生的利潤按甲乙雙方股份比例的分配(甲方%,乙方 %)。

2. 當項目投資額回收後,超過部分,利潤按 份分配,甲方分得 份,乙方分得 份。

3.項目所得收入以醫院結算匯入公司賬户為準(扣除公司管理費 %)匯入甲方建立的指定賬户。

4.利潤分配日為每季度一次,甲方將乙方所應得的利潤從項目賬户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户。

  第五條:雙方權責

1.雙方必須按時將投資款匯入指定賬户,如一方資金未能到位,則以實際到位資金作算投資比例,利潤分配以實際投資比例為準。

2.甲方擁有項目的具體運營權,全權處理項目的正常運營。

3.乙方擁有項目的監督權,對項目的具體實施有提出建議和改進的權利。乙方指派財務一名,對財務收入和支出有監督權。

4.甲、乙雙方以其出資額對項目承擔責任,按其出資額在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1.如出現項目投資額不夠或項目虧損需要投入更多資金,按出資比例共同承擔。如有一方無法承擔,利潤則按增加後的雙方出資比例分配。

2.在合作期,未經雙方允許,雙方不得將擁有股份轉讓或出售。

第七條:協議的終止與相關事宜

甲方和 合同結束後,雙方將剩餘利潤分配完畢後,此協議終止。如與 醫院續簽合同,原有股份比例不變,照此合同執行。

第八條:違約責任

合作雙方均應切實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如有違約,違約一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

年 月 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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