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合作協議書模板參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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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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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設工程檢測合同

(20xx版)

甲方(委託人) 乙方(檢測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檢測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工程性質:□ 房建 □ 市政 □ 其他

建設單位: 設計單位: 監理單位: 總承包單位: 施工單位: 工程報建編號 : 工程所屬區縣 : 質 監 站 :

第一條 檢測項目

甲方委託乙方檢測的檢測項目包括(以打“√”為準):

□建築材料檢測 □主體結構工程檢測 □地基基礎工程檢測 □鋼結構工程檢測 □室內環境檢測 □變形測量

□建築節能檢測 □市政道路工程檢測 □建築機械檢測 □建築幕牆工程檢測 □通風與空調工程檢測 □基坑監測

□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檢測

□其他: 具體的檢測項目、數量及檢測參數見附件一。

第二條 檢測標準

具體檢測項目的執行標準見附件一。

第三條 檢測費用的核算與支付

(一)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計算方式核算檢測費用。

1. 本合同各檢測項目單價見附件一,根據檢測委託單按實際檢測數量計算總檢測費用。

2. 本合同各檢測項目單價見附件一,總檢測費用為 元。

(二)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支付方式支付檢測費用。

1.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全部檢測費用。

2. 自乙方提交檢測報告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該檢測項目的檢測費用。

3.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每 日,甲方按乙方實際完成的檢測數量支付檢測費用。

(三)甲方對檢測項目費用有異議的,應及時與乙方進行協商,但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項目檢測費用的支付。

第四條 檢測報告的交付

(一)乙方交付檢測報告時間的約定見附件一。乙方交付檢測報告一式 份,並對其準確性和可靠性負責。當甲方對部分檢測項目的檢測報告份數有特殊需要時,可另行約定。

(二)雙方約定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交付檢測報告。

1. 甲方上門提取檢測報告。

2. 乙方送檢測報告給甲方。

第五條 檢測樣品的運輸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運輸檢測樣品。乙方按有關規定對檢測後的樣品進行留樣。

1. 甲方負責將檢測樣品送至乙方檢測場所,並承擔相應運輸費用。

2. 乙方到工程現場收取檢測樣品,並承擔相應運輸費用。

3. 乙方到工程現場抽取檢測樣品,甲方承擔相應抽樣及運輸費用。

第六條 甲方的權力義務

(一)甲方不得將同一單位工程中的同一類型檢測項目委託其他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二)雙方簽訂本合同後,由甲方在開展檢測活動之前,將本合同報送建設主管部門指定的機構進行登記。當本合同工程概況中所列信息以及委託的檢測項目等發生變化時,甲方應及時辦理本合同變更登記手續。

(三)甲方授權 為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繫。如甲方代表發生變更,甲方應書面告知乙方。

(四)甲方應於檢測活動開始前 日內向乙方提供附件二所列的與

本檢測業務有關的資料及文件,並對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五)委託檢測前,甲方應將見證單位和見證人員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見證人員發生變更的,甲方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六)在委託見證取樣類樣品檢測前,甲方應填寫檢測委託單。委託單應採用本市統一樣式,並經見證人員和取樣人員當場簽字確認。

(七)檢測項目屬於工程類檢測的,甲方應提前 日將現場檢測日期通知乙方。見證人員應對工程現場檢測進行見證,並在現場檢測原始記錄上簽字確認。

(八)甲方應當負責與本工程檢測業務有關的第三人進行協調,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條件。

(九)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出具虛假檢測報告。

第七條 乙方的權力義務

(一)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本工程檢測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建設工程檢測資質證書、檢測機構評估認可證書及其附表的複印件。

(二)乙方承諾與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及本工程相關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無隸屬關係或者其他利害關係。

(三)檢測項目屬於工程類檢測的,乙方應事先編制檢測方案報送甲方。

(四)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進場開展檢測活動。

(五)乙方現場檢測時應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他工程現場管理制度。

(六)對於已納入本市建設工程檢測信息管理系統內的檢測項目,乙方應使用該系統實施檢測和管理,並出具帶有防偽標記和校驗碼的檢測報告。

(七)檢測結果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獲得檢測結果後 日內通知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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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組成

以下簽名各方特此依據 [國家名稱] 的法律和法規組成“普通合夥企業”。

第二條 名稱

本合夥企業的名稱為 [企業名稱]。 第三條 期限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自 [日期] 起,至 [日期] 止,除非發生本文中所假設的情況而提前終止。

第四條 宗旨

從合夥人的教育和經濟利益考慮,幫助合夥人更好地從事股票、證券及有價證券等投資活動,同時指導合夥人遵守投資的基本原則,以健全投資活動,並訓練其實踐技能。

第五條 會議

定期召開的會議應經合夥人共同協商決定。

第六條 出資

在每月的定期會議上每個合夥人應至少繳付 [數額] 。也可以選擇以任何 [數額] 增量為合夥企業額外出資。如果合夥人預計不能出席每月定期會議,則應在定期會議召開之前繳付每月出資(通常這是在會議召開時繳付);如果合夥人因意外或突然的健康狀況不能參加定期會議,則應在該會議結束後的三天內繳付出資。任何合夥人的資金帳户都不能超過所有合夥人資金帳户的 20%。

第七條 合夥企業資產評估

應定期評估合夥企業的資產現值(減去合夥企業當前的負債值,下文中稱為“合夥企業現值”),評估日期應安排在每次定期會議之前(下文中稱為“評估日期”)。

第八條 資金帳户

每個合夥人都存在一個資金帳户。在任何評估日期,合夥企業現值的增長或縮減都將在當天分別向每個合夥人資金帳户記入貸方或借方。如果其他計算每個合夥人資金帳户的方法能產生與此完全相同的結果,則可以用這些方法來代替此方法。如果合夥人向合夥企業出資或從中撤回資金,都將分別向該合夥人的資金帳户記入貸方或借方。

第九條 管理

除非進行了約定,否則所有決定都必須由大部分合夥人(其資金帳户構成所有合夥人資金帳户的主要部分)討論通過。

第十條 共負盈虧

合夥企業的淨利潤和虧損,由合夥人依照各自資金帳户的所佔比例進行分配和分擔。

第十一條 帳薄

帳薄應包括所有帳目,如資產、負債、個人合夥帳目、以及適當的税收和支出帳目。採用複式計賬方式。合夥企業交易的帳薄都應保存,合夥人為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隨時查閲帳簿。

第十二條 年度清算和合夥企業審計委員會

每年應向合夥人提供有關合夥企業經營狀況的詳盡帳目。在年會上公佈上一年度的年度清算。

合夥企業審計委員會每半年對所有財務事項進行檢查。

第十三條 銀行帳户

合夥企業可以選擇一家銀行開設銀行帳户。合夥企業授權的任一合夥人都可以簽署支票提取銀行帳户上的資金。

第十四條 經紀人帳户

合夥企業中的合夥人都不能成為經紀人。但是,合夥企業可以選擇一位經紀人,並與之簽定進行有價證券買賣所需的協議,如下所示:

所有有價證券都必須以合夥企業名義購買。

所有有價證券都必須存放在合夥企業的保險箱中,或由經紀人保管。 首席合夥人與首席合夥人助理負責監管所有有價證券。

如果無需審核交易指令或轉讓書籤署人的權限,以及無需調查對合夥企業名下的有價證券進行轉讓的有效性,則任何授權公司或轉讓代理可以對合夥企業名下的有價證券進行轉入或轉出,他們應依照合夥人簽署的交易指令或轉讓書進行交易。

在進行有價證券轉讓的時候,公司或轉讓代理有權假定:(1) 該合夥企業依然存在。(2) 該協議完全生效,並未作修改,除非公司或轉讓代理已收到與此情況不同的書面通知。

第十五條 無賠償

除了退還一些必要的費用以外,不對任何合夥人為合夥企業所提供的服務進行賠償。

第十六條 增加合夥人

在合夥人一致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在任何時候批准增加合夥人,但合夥人數量不能超過 [數量]。

第十七條 轉到信託名下

在向其他合夥人發出書面通知以後,合夥人可以將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轉讓到一份可廢止的生前信託名下,其中,合夥人是轉讓人和唯一受託人。

第十八條 除名合夥人

經大部分合夥人(其資金帳户構成所有合夥人資金帳户的主要部分)的同意,可以對任何合夥人進行除名。有關除名合夥人會議的書面通知應該包括對這一問題的具體説明。除名將在支付被除名人資金帳户現值時生效。

第十九條 合夥企業的解散

經大部分合夥人(其資金帳户構成所有合夥人資金帳户的主要部分)的同意,可以解散合夥企業。有關解散合夥企業的會議的書面通知應包括對這一問題的具體説明。解散合夥企業決議的書面通知應分發給所有合夥人。首先支付合夥企業的所有負債,然後按合夥人資金帳户所佔比例,以現金或其他形式,將剩餘資產分派給合夥人或他們的個人代表。

第二十條 合夥人自願撤資(部分或完全)

任何合夥人都可以撤出合夥企業中合夥人資金帳户的部分或全部現值,而合夥企業仍將作為一個納税單位存在。合夥人撤出這類資金帳户中的部分或全部現值都需要以書面形式將這種意向通知祕書。提交書面通知後的第一次合作企業會議,將被認為是正式接收該書面通知。如果書面通知是在兩次會議之間接收的,則後一次會議被認為是正式接收書面通知。 在確定支付的時候,為第一次會議準備的評估聲明中公佈的合夥企業現值將用來確定合夥人帳户的現值,此處的第一次會議是指在正式接收合夥人提出書面撤資通知後的下一次會議。

合夥企業將根據本協議以下的“支付條款”來支付退出其資金帳户的部分現值或全部現值的合夥人。

第二十一條 合夥人死亡或喪失能力

如果合夥人死亡或喪失能力(或者信託的轉讓人和唯一信託人死亡或喪失能力),則所接收的通知應被視作是全部撤資的通知。

第二十二條 支付條款

在部分撤資的情況下,應該以現金或合夥企業的有價證券進行支付,或者根據部分撤資合夥人的選擇,結合這兩種方式支付。在全部撤資的情況下,應該以現金或合夥企業的有價證券進行支付,或者根據其他合夥人的意見結合這兩種方式支付。任一情況下,都將對有價證券進行分配,其他合夥人再選擇有價證券。

現金轉讓時,合夥企業將現金轉讓給申請撤出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的合夥人(或其他合適的單位),數額為以下兩種情況中的較少的一種: (i) 被撤出的資金帳户現值的 97%,或 (ii) 被撤出的資金帳户現值,再減去合夥企業通過出售證券獲取現金來支付撤出的實際成本。撤出的金額將在確定撤出金額的評估日後 10 日內支付。

如果撤出在合夥企業中資金帳户的部分或全部現值的合夥人希望以現金立即支付,合夥企業會在最方便的時候,先支付其資金帳户預估值的 80%,然後根據上面提到的評估和付款流程進行結算。

轉讓有價證券時,合夥人將選擇被轉讓成相當於被撤出的部分或全部資金帳户現值的有價證券(即免經紀費)。有價證券將自投資協會評估聲明(以備確定合夥企業中合夥人資金帳户現值)之日起轉讓。協會經紀人將被告知有價證券所有權已自撤出評估日起被轉至合夥人。

第二十三條 合夥人的忠實義務

合夥人不得:

利用權利或職務將合夥企業牽連到任何合夥目的之外的一切事務中。

除了本協議進行約定的以外,在未取得其他所有合夥人的一致同意時,向其他合夥人或其他自然人分派、轉讓、典當、抵押或拋售他(或她)在合夥企業中擁有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或簽署任何致使非合夥人的其他人在合夥中受益的協議。 ? 在低於完全購買價的情況下為合夥企業買進投資。

使用合夥企業名義、信譽或財產從事合夥目的以外的活動。

進行任何有損合夥企業利益的行為,或從事任何導致合夥企業交易或事務難於開展的行為。

本合夥協議對於合夥人各自的繼承人、執行者、管理人員或個人代表具有連帶作用。 合夥人已同意該《合夥協議書》將於如下籤署日期起執行,並自上面標註的日期起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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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分發揮校協雙方的優勢,發揮職業技術教育為社會,行業,企業服務的`功能,為企業培養更多高素質,高技能的應用型人才,同時也為學生實習,實訓,就業提供更大空間.在平等自願,充分醖釀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中國質量俱樂部與河北大學質量技術監督學院合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單位

甲方:河北大學質量技術監督學院

乙方:中國質量俱樂部

二、合作宗旨

依託一些跨國企業的優秀人才來提供互動的學習場所,通過有價值的交流和學習產生共鳴,為中國的質量帶來活力,為中國的質量事業做點力所能及的事情。

三、雙方責任事宜

3.1 中國質量俱樂部方面責任

通過俱樂部平台和高校分部舉行活動,在校學生到相關企業實習或兼職,解決質量工程管理類學生不再因學而不能致用,理論聯繫不上實際而苦惱,通過俱樂部這個平台,可以提高學生就業的競爭力。

1) 通過參加俱樂部提供的實習、活動,提高在校生組織能力,使學生更加了解企業內部的質量運行模式,找準就業方向。

2) 在校生可以通過俱樂部平台,獲得質量方面更具有針對性的培訓,提高在質量某些方面(如MSA、6σ等)的知識,做到有惑能及時得到解決。

3) 通過俱樂部平台為在校生提供就業單位,與高校形成校企合作的模式,並共同探索該模式。

4) 通過俱樂部平台挖掘、選拔有能力的質量人做校外導師或兼職老師,為培養優秀質量人才的師資注入新的血液。

5) 通過展開學術、科研交流會及進行相關培訓、項目的合作業務,加強高校與企業之間的聯繫。

6) 通過打造在職質量工程本科、研究生的教育基地,為社會、企業培養更多、更優秀的質量管理人才

3.2 河北大學質量技術監督學院方面責任

1) 更好的推廣俱樂部的理念,提高俱樂部的知名度。

2) 增加在校生會員,培養具有競爭性的潛力核心會員。

3) 給優秀會員提供更好的空間、在職教育及挑戰的機會。

4) 將企業對質量人才的相關需求轉遞給高校,減少企業對質量人才招聘的疑惑。

5) 通過展開學術、科研交流,進一步聯合高校編寫實戰性的質量工程方面的教材、讀本及案例集等,將更多的實戰型、適時性的質量管理科學推廣,將適合中國的質量管理科學推廣,將中國質量做強。

四、雙方經協商,同意在友好合作基礎上,共同設立中國質量俱樂部

河北大學分部。由乙方提供質量相關的學習、交流的平台,為甲方提供實習或兼職的崗位的機會,提供畢業就業崗位的機會,由甲方負責分部大的日常管理,並共同培養在理論與實踐上過硬的質量管理專業人才。

五、上述有關事項具體約定,其他合作方式及內容陳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需另行明確的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以上協議如遇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其他未盡事宜時,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或備忘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於20xx年11月20日於河北保定簽定,本協議一式四份,各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負責人簽名: 乙方負責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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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協會

乙方:限公司

為促進甲方直屬單位和各專業協會會員企業的健康發展,解決甲方直屬單位和各專業協會會員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結為戰略合作伙伴關係,為甲方直屬單位和各專業協會會員企業搭建多元化、多層次的融資平台。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正式生效之日起,建立雙方全方位、多角度、多層次的長期穩定的合作機制,建立並發展相互協作、相互支持、共同發展的緊密合作關係,採取定期互訪座談或共同走訪甲方會員企業的方式,實現信息及時互通。

二、甲方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直屬單位和各專業協會會員企業選擇乙方為融資租賃合作伙伴。

三、乙方同意為符合條件的甲方直屬單位和各專業協會會員企業優先提供“量身定製”的融資租賃服務。

四、甲方同意在適當時機吸收乙方為協會會員,並享有會員單位的權利與服務,包括在協會網站上為乙方做宣傳、為乙方業務需要提供相應專業專家評審服務等。

五、乙方承諾加入協會後,遵守協會章程,履行會員義務。

六、甲乙雙方應對其工作接觸和通過其他渠道得知的有關的商業祕密嚴格保密,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

七、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八、本協議的任何補充或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予以補充,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並與協議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所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負責人 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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