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班承諾書

來源:文萃谷 1.3W

為了落實上級關於學生上學、放學路途安全工作措施,確保孩子上學、放學路途安全,本人選擇以下方式中的第( )種,即( ),作為孩子上學、放學往返的方式,並作出如下安全責任承諾:

學前班承諾書

1、乘坐具有交通部門認定合法有效的行駛證的車輛,駕駛人員具有有效的駕駛證以及客運資格證書。證件驗照工作由監護人負責。因此而產生的後果由監護人按法定程序解決。

2、委託接送。監護人委託他人接送,須與受委託接送人簽訂《委託接送學生安全協議書》。若受委託人用機動車接送學生,則其車輛資質和證照驗證工作由監護人負責。因此而產生的後果由監護人按法定程序解決。

3、家長或監護人接送:孩子每次上學、放學往返,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接送,並負責好往返安全。

4、自主上學:孩子每次上學、放學,由孩子自己往返,家長加強交通安全教育,負責好孩子上學、放學往返的安全。

5、騎自行車上下學:按交通法規規定,凡未年滿十二週歲的孩子,不得騎自行車上學。由於本人家庭原因,家長對孩子騎自行車上學、放學進行了專門訓練,決定讓自己的孩子騎自行車上、放學。孩子上學、放學往返的交通安全,由本人家庭負全部責任。

本承諾書有效期為一年: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此承諾書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留存一份。

學生姓名:

就讀學校:

就讀班級:

承諾人(監護人)簽名:

九福國小學前班家長安全接送孩子承諾書

我們承諾在學校規定的時間段內送孩子到學校和接回孩子。每天上午7:30---7:50送子女到學校交給老師,放早學10:50到校接子女回家吃午餐和午睡至下午1:50送到學校上課,下午4:10放晚學家長到校接子女回家過夜。

在規定接送子女上下學時間內家長不遵守,學生出安全事故由家長負全責。

特此承諾

承諾家長(監護人):

年 月 日

壩張國小學前班家長接送學生須知

親愛的家長朋友:

您們好!

歡迎您的孩子來壩張國小,為了更好地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家校配合,共同為孩子的健康安全成長作出努力,我們把一些注意事項與您交流一下:

一、家長應嚴格根據學校的作息時間,準時接送學生。

早上到校:7:20——7:50上課時間:7:50放學時間:11:10

下午到校:2:10------2:30上課時間:2:30放學時間:5:20

二、家長接送學生應做到送——到老師手中;接——從老師手中。

三、家長送學生來校時就仔細檢查幼兒的.隨帶物品,嚴禁幼兒攜帶不安全的玩具及細小物品來學校,以免誤傷和吞食異物。

四、每天接送孩子時,為了孩子的安全,請把交通工具停在規定的範圍內,不要停在門口。(遠離學校大門10米)

五、接送孩子的人員要基本固定,最好不要讓別人代接,不得讓未成年人來接,有特殊情況須向本班老師説明。帶孩子離開教室要提醒孩子向老師説“再見”。

六、孩子有病或有事不能來園,請及時向教師請假。

七、家長多與班主任老師溝通,瞭解孩子的情況,多關心家長園地的內容。

為了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長,請各位家長密切配合,能得到您的支持,家校合力做好保教工作,並希望您能及時向我校提出寶貴意見和合理化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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