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建議書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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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建議書的場合越來越多,使用正確的寫作思路書寫建議書會更加事半功倍。相信許多人會覺得建議書很難寫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變更建議書3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變更建議書三篇

變更建議書 篇1

一、變更的項目名稱:管道施工

二、變更的內容及範圍

1、內容:管道施工

2、範圍:樁號134+279.285-134+486.612之間,即五一路

三、發生變更的原因及依據

焦作1段III標位於焦作市城鄉結合範圍,各種居民房屋及公共設施集中,拆遷難度大,拆遷量大,因此徵地拆遷工作進行緩慢。直至20xx年 11月4日業主在交付我方施工用地時,地面上有房屋未拆除、翁澗河東不遠處有線杆未拆除、牆南村有一小廟未拆、另外還有大量遺留的建渣未運走。為加快施工進度,依據《關於轉發<焦作城區段總乾渠基礎清理及處理技術要求>的通知》(黃河監理[20xx]文件046號)文件的精神,要求我部對總乾渠永久佔地範圍內的建築物基礎進行拆除和清理。

按投標文件《施工組織設計》“第六章 土石方開挖填築及支護”以及進場後監理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第五章 渠道施工方案”內容可知,渠道開挖前只需進行場地清理。根據招標文件技術條款3.2條規定可知:場地清理只包括植被清理和表土清挖。而結合目前現場實際情況,我方須進行專門的建築物基礎及地下構築物拆除、清運施工,而且工程量達24.17萬m3。很顯然建築物基礎及地下構築物等的拆除、清運施工屬於額外增加的施工項目。同時根據技術條款“第三章 土方明挖”中的3.8.3條規定“土方明挖的單價包括土方的開挖、裝卸、運輸及其表土開挖、植被清理、邊坡整治、基礎和邊坡面的檢查和驗收以及地面平整等全部費用”及 條款對錶土概念進行的定義

“表土係指含細根鬚、草本植物及覆蓋草等植物的表層有機土壤……”等內容可知:建築物基礎及地下構築物拆除、清運施工不適用合同工程量清單中的土方開挖項目計量範圍,屬於新增項目。同時根據20xx年1月29日《焦作I段工程變更設計相關問題專題會會議紀要》第1條“關於建築物基礎拆除及清運問題”的精神要求:建築物基礎拆除及清運按變更程序進行申報。

上述情況符合招標文件通用合同條款第39.1.(1).1)條“增加或減少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內容”及39.1.(1).7)條“追加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額外工作”規定,屬於變更項目。

綜上所述,我方建議將建築物基礎、地下構築物拆除及清運按招標文件通用合同條款第39.1.(1).1)條“增加或減少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內容”及39.1.(1).7)條“追加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額外工作”的變更情形處理。

依據招標文件通用合同條款,第39.2.(2).3)條“本合同《工程量清單》中無類似項目的單價或合價可供參考,則由承包人根據投標報價的基礎價格和取費標準編制補充單價,但不得重複計算攤銷費,經監理人審核,報發包人批准後執行”的原則,我方現將建築物基礎拆除及清運單價及費用上報貴部。

四、技術方案、圖紙等相關資料

1、黃河監理[20xx]文件046號

2、黃河監理[20xx]批覆/水電七局041號

3、水電七局[20xx]技案017號

4、20xx年1月29日《焦作I段工程變更設計相關問題專題會會議紀要》

5、1#渣場啟用審籤書、運距籤認單及棄渣量計算説明表

6、3#渣場啟用審籤書、運距籤認單及棄渣量計算説明表

7、4#渣場啟用審籤書、運距籤認單及棄渣量計算説明表

8、5#渣場啟用審籤書、運距籤認單及棄渣量計算説明表

9、6#渣場啟用審籤書、運距籤認單及棄渣量計算説明表

10、7#渣場啟用審籤書、運距籤認單及棄渣量計算説明表

11、8#渣場啟用審籤書、運距籤認單及棄渣量計算説明表

12、施工測量成果報驗單

五、變更估算工程量清單,以及變更引起工程合同價格的增減估算額對比表

㈠、合同工程量清單中減少的項目及價格: 無

㈡、合同工程量清單中增加的項目及價格 新增工程量及投資

注:加權平均運距計算表:

㈢、申請變更增加金額:15194842元。

六、對工程進度和總工期影響情況,必要時應提供施工方案、措施

㈠、對工程進度的影響情況

根據業主及監理要求,我部進行為期70天(其中阻工事件發生較多)的建築物基礎拆除及清運,清運量達到24.17萬m3。由於該段渠道位於主關鍵線路,嚴重影響工程的進度和總工期。

㈡、對工期的'影響情況 總工期延長70天。

㈢、必要時提供的施工方案、措施 暫無。

請貴部給予審核批准為盼!

變更建議書 篇2

依據五原縣新公中項目工程施工現狀,並與甲代、監理協商,在原工程總造價不變的條件下,對部分單項工程做以下調整,並就工程變更事項做出如下調整:

核減工程量:核減襯砌渠道23米核減資金6390.36元核減襯砌渠道49米核減資金13050.05元。核減襯砌渠道49米核減資金12393.44元。核減襯砌渠道431米核減資金121806.90元核減方涵1米核減資金1075.87元。核減方涵1米核減資金1075.87元。核減0.8*1.0農渠進水閘(D800,4m帶橋)1座核減資金7427.54元核減1.2*1.2節制閘1座,核減資金3875.05元核減1.0*1.2進水閘1座核減資金3182.68元。核減方涵1米核減資金1075.87元。金屬結構購置工程共核減資金2807元。以上共核減資金-174160.64 元。

增加工程量:增加襯砌渠道60米增加資金13567.63元;增加襯砌渠道2米增加資金590.11元;增加襯砌渠道400米增加資金107358.00元;增加D800x4m涵管橋2座增加資金6383.32元;增加1.0*1.2節制閘2座增加資金6237.78元;增加D500*4M圓涵橋1座增加資金4476.87元;共增加資金138613.70 元。 以上增加核減後投資共減少35546.93 元。

內蒙古興源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變更建議書 篇3

一、變更的項目名稱:管道施工 二、變更的內容及範圍

1、內容:管道施工

2、範圍:樁號134+279.285-134+486.612之間,即五一路

三、發生變更的原因及依據

焦作1段III標位於焦作市城鄉結合範圍,各種居民房屋及公共設施集中,拆遷難度大,拆遷量大,因此徵地拆遷工作進行緩慢。直至20xx年 11月4日業主在交付我方施工用地時,地面上有房屋未拆除、翁澗河東不遠處有線杆未拆除、牆南村有一小廟未拆、另外還有大量遺留的建渣未運走。為加快施工進度,依據《關於轉發<焦作城區段總乾渠基礎清理及處理技術要求>的通知》(黃河監理[20xx]文件046號)文件的精神,要求我部對總乾渠永久佔地範圍內的建築物基礎進行拆除和清理。

按投標文件《施工組織設計》“第六章 土石方開挖填築及支護”以及進場後監理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第五章 渠道施工方案”內容可知,渠道開挖前只需進行場地清理。根據招標文件技術條款3.2條規定可知:場地清理只包括植被清理和表土清挖。而結合目前現場實際情況,我方須進行專門的建築物基礎及地下構築物拆除、清運施工,而且工程量達24.17萬m3。很顯然建築物基礎及地下構築物等的拆除、清運施工屬於額外增加的施工項目。同時根據技術條款“第三章 土方明挖”中的3.8.3條規定“土方明挖的單價包括土方的開挖、裝卸、運輸及其表土開挖、植被清理、邊坡整治、基礎和邊坡面的檢查和驗收以及地面平整等全部費用”及 條款對錶土概念進行的定義

“表土係指含細根鬚、草本植物及覆蓋草等植物的表層有機土壤……”等內容可知:建築物基礎及地下構築物拆除、清運施工不適用合同工程量清單中的土方開挖項目計量範圍,屬於新增項目。同時根據20xx年1月29日《焦作I段工程變更設計相關問題專題會會議紀要》第1條“關於建築物基礎拆除及清運問題”的精神要求:建築物基礎拆除及清運按變更程序進行申報。

上述情況符合招標文件通用合同條款第39.1.(1).1)條“增加或減少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內容”及39.1.(1).7)條“追加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額外工作”規定,屬於變更項目。

綜上所述,我方建議將建築物基礎、地下構築物拆除及清運按招標文件通用合同條款第39.1.(1).1)條“增加或減少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內容”及39.1.(1).7)條“追加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額外工作”的變更情形處理。

依據招標文件通用合同條款,第39.2.(2).3)條“本合同《工程量清單》中無類似項目的單價或合價可供參考,則由承包人根據投標報價的基礎價格和取費標準編制補充單價,但不得重複計算攤銷費,經監理人審核,報發包人批准後執行”的原則,我方現將建築物基礎拆除及清運單價及費用上報貴部。

四、技術方案、圖紙等相關資料 1、黃河監理[20xx]文件046號

2、黃河監理[20xx]批覆/水電七局041號 3、水電七局[20xx]技案017號

4、20xx年1月29日《焦作I段工程變更設計相關問題專題會會議紀要》 5、1#渣場啟用審籤書、運距籤認單及棄渣量計算説明表 6、3#渣場啟用審籤書、運距籤認單及棄渣量計算説明表 7、4#渣場啟用審籤書、運距籤認單及棄渣量計算説明表

8、5#渣場啟用審籤書、運距籤認單及棄渣量計算説明表 9、6#渣場啟用審籤書、運距籤認單及棄渣量計算説明表 10、7#渣場啟用審籤書、運距籤認單及棄渣量計算説明表 11、8#渣場啟用審籤書、運距籤認單及棄渣量計算説明表 12、施工測量成果報驗單

五、變更估算工程量清單,以及變更引起工程合同價格的增減估算額對比表

㈠、合同工程量清單中減少的項目及價格: 無

㈡、合同工程量清單中增加的項目及價格 新增工程量及投資

注:加權平均運距計算表:

㈢、申請變更增加金額:15194842元。

六、對工程進度和總工期影響情況,必要時應提供施工方案、措施 ㈠、對工程進度的影響情況

根據業主及監理要求,我部進行為期70天(其中阻工事件發生較多)的建築物基礎拆除及清運,清運量達到24.17萬m3。由於該段渠道位於主關鍵線路,嚴重影響工程的進度和總工期。

㈡、對工期的影響情況 總工期延長70天。

㈢、必要時提供的施工方案、措施 暫無。

七、可能引起的索賠情況 保留合同相應權利。。

八、其它需要説明的情況或資料: 無。

請貴部給予審核批准為盼!

附件:

1、南水北調中線一期工程總乾渠黃河北—羑河北段(中線建管局直管項目)焦作1段第三施工標建築物基礎拆除、清運單價及費用計算書。

中國水利水電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南水北調中線焦作1段第三標項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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