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店鋪合作協議書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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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各種協議書頻頻出現,簽訂協議書是解決糾紛的保障。想寫協議書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店鋪合作協議書4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精華】店鋪合作協議書四篇

店鋪合作協議書 篇1

訂立合同各合作人:

姓名: 性別: 年齡:住址:

身份證號碼:

姓名: 性別: 年齡:住址:

身份證號碼:

姓名: 性別: 年齡:住址:

身份證號碼:

姓名: 性別: 年齡:住址:

身份證號碼:

合作人各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內容

各方自願合作經營 ,該合作事業所有資產按投資份額各方共同所有。

第二條 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作名稱: ,

經營地點為: 。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四條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年,自年 月 日起,

至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滿可續訂合作合同。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一、合作人 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總出資額的 %。

合作人 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總出資額的 %。

合作人 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總出資額的 %。

合作人 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總出資額的 %。

二、各合作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合作各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二、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經各合作人協商,盈餘分配按税後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於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作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等),提取10%公益金(用於合夥人和職工的福利),餘下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三、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由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其他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加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加入

1、需承認本合同,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新合作人加入需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承認並簽訂合作協議;

3、除加入協議另有約定外,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事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出

1、自願退出。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出: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出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出;

(3)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事業的事由。

退出前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出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出: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事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出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出生效日。

3、除名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事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作商行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出。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出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出人按退出時的合作事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事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加入對待,否則

以退出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事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事業的合作人。

合作人或他人可以加入、退出、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加入、退出、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合作事業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負責保管和收銀,負責記賬。當月盈餘於次月1至7日前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合作事業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銀行設立的賬户中流轉,開户銀行和銀行賬號由各方確定後,列入備忘錄或補充合同中。

合作事業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作人協商確定。

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並在備忘錄上簽字。

第九條 合作人分工

一、 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管理財務開支;

二、其它合作人的權利:

1、參予合作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作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共同決定合作重大事項;

4、監督財務開支;

第十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監督權和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出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事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利益的活動。

五、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合作事業的貨物及流動資金。

六、如合作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作事業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合作負責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 合作經營的繼續

一、合作如有以下事由之一,應延續合作經營:

1、合作事業有贏餘;

2、合作事業有轉機;

3、合作人要求延續;

4、合作事業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出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合作事業名稱繼續經營原合作事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加入經營。

三、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 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訂立合同各合作人簽名:

簽名日期:

店鋪合作協議書 篇2

合作方(甲方)姓名: 合作方(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店鋪名稱:

店鋪地址: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協議範圍內,雙方的關係確定為合作關係,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範地服務消費者,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情況的審核,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店鋪進行經營。

第二條 定力本協議的目的在於確保甲乙雙方忠實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雙方的職責和權利,乙方作為單獨的經營者進行經濟活動,因此,他必須遵守所有經營者共同的法律要求,作為一個經營者,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僱員和合夥人,乙方不是作為甲方的委託代表,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簽訂協議,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甲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三條 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簽約日計,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任何一方要提前終止合作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合作協議書。

第四條 從簽約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元。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店鋪合作協議書 篇3

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發包人):

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法定代表人(甲方為法人時填寫):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姓名:

住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乙方(承包人):

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314500

鑑於甲方願意將上述合同項下商鋪與乙方合作經營;乙方願意在合作經營上述合同項下

商鋪出租租金全額支付給甲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對甲方擁有所有權的商鋪進行合

作經營管理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商鋪基本情況

商鋪地址: ,

商鋪號:;面積:。

第二條 合作經營內容

甲方將上述合同項下商鋪與乙方合作經營,乙方按本合同的.約定和法律與甲方業主委員會相關人員(以下簡稱:業委會代表)協商,依法為甲方服務。並且依約按時、足額支付甲方租金。

在合作經營期內,乙方與業委會代表協商出租或其他方式對上述合同項下商鋪合作經營。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未經業委會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就上述合同項下商鋪與其他任何 第三方簽訂包括並不限於租賃、承包、委託經營在內的任何合同。

第三條 合作經營期限

合作經營期限自 20xx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6 月 30日止。

合作經營期限內,除法律規定和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本合作經營合同期限內,乙方應定期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具體標準如下:

第一年支付商鋪租金金額為:元(大寫: )。

第二、第三年的承包費在上一年度的基礎上遞增25%。第二年租金為: 元

(大寫:);第三年租金為: 元(大寫:)。以上租金是不含税價,如有關部門檢查需辦理出租手續等應交繳的一切税費由乙方繳納(即開發票的税費),但甲方需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手續。 租金交付時間為每年的 月 日。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付保證金人民幣: 元( 大寫:),作為履約保證金。

乙方按照樓層實際平均租金高於上述租金時,則按照樓層實際平均租金支付甲方,乙方合作經營商鋪出租租金低於上述租金的,乙方仍按上述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上述租金由乙方付入至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甲方指定的開户銀行賬户:開户名,

開户銀行,賬號 。

銀行賬户按本合同填寫確定。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銀行賬户變更,應在變更後十五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及時進行更正。甲方在十五天內通知乙方,乙方未按新的銀行賬號支付款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變更銀行賬號未及時通知乙方的,由此引起的租金無法及時支付的責任歸於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在合作期間,乙方必須支付包括市場保安、保潔、行政管理人員、水電費、房屋維修費、物業管理費和寬帶費等一切費用,甲方無需支付任何費用。如由於這些費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關部門(公司)追討滯納金或罰金,則甲方有權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抵扣,並有權要求乙方補足該保證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條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招商活動所必須的條件;合作經營期間一切對外招商活動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業委會代表有權參與乙方的對外招商活動和市場業態定位相關事宜。

乙方在合作期限內應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方式向甲方足額支付租金。

在合作期間,乙方和業委會代表均對市場有相對獨立管理的權利,有權對商鋪統一招商、統一規劃、統一經營,乙方可以根據市場需求,對經營方式、業態和商品類別範圍及建築內部格局作出調整及改造,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

在合作經營期內,乙方負責該商鋪的招商活動,努力為商户維持正常經營活動,不得進行銷售、抵押等侵犯甲方權利的行為,也不得進行整體轉租。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必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確需變更和解除的,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加以明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租該商鋪。如乙方確需轉租,須經甲方協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徵求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房屋轉租他人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宣佈中止該合同,並有權將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即作為違約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且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 兩 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在合作經營期內, 乙方如拖欠租金,則每天按應繳租金的3‰交納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壹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和收回商鋪,並有權拒絕返還保證金。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鋪及配套設施的毀損和故障,乙方應在退房前獨自承擔維修責任,否則甲方將動用乙方的保證金作為修復費用,在修理工程結束後,該保證金多退少補。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第八條 合同約定的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後的處理原則

本合同合作期限屆滿,雙方無意繼續合作,則乙方應當將商鋪交還甲方。合同中止或終止後,原有裝修及佈局應歸甲方所有,安裝的設施和設備不得拆除搬離。甲方要求乙方拆除的,乙方應負責拆除的相應費用。乙方如強行拆除搬離,損害商鋪建築物的結構和安全以及相鄰商鋪的利益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和復原。

在合作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須在10日內來乙方處接收商鋪,逾期交還的,商鋪內物品視為商户已經丟棄,甲方有權按廢棄物處置方法進行處置,並直接自行收回商鋪。 合作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基於經濟、便利原則考慮,經營期內因經營需要對商鋪結構、佈局進行的調整、改造、裝飾、裝修等,由乙方自行處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數如戰爭、地震等自然災害而造成的商鋪損壞或滅失,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

第十條 送達方式和地址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覆及其它任何聯繫,採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投郵後(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第15工作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以另一方簽收時視為已送達。送達地址按本合同的填寫確定。在合同履行期內,任何一方的通信地址、電話發生變更,均有義務在變更後十五工作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此引起的合同內容項下的通知無法及時傳達的責任歸於變更方,由變更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並視為通知方的所有通知事項均已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為準。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乙方主體的工商變更不影響合同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由工商變更後的主體繼承。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商鋪產權資料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開户銀行卡複印件

甲方(名稱或名字): 乙方(名稱或名字):

【法定代表人簽署】: 【法定代表人簽署】:

委託代理人簽署: 委託代理人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年月 日 日期: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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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合作協議書 篇4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店鋪名稱: 店鋪地址: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協議範圍內,雙方的關係確定為合作關係,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範地服務消費者,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情況的審核,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店鋪進行經營。

第二條 定力本協議的目的在於確保甲乙雙方忠實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雙方的職責和權利,乙方作為單獨的經營者進行經濟活動,因此,他必須遵守所有經營者共同的法律要求,作為一個經營者,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僱員和合夥人,乙方不是作為甲方的委託代表,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簽訂協議,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甲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三條 有效期從年月 日至年月 日,由簽約日計,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任何一方要提前終止合作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合作協議書。 合作方(甲方)姓名: 合作方(乙方)姓名:

第四條 從簽約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元。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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