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借讀生保證書
1、 借讀生要珍惜在賀昌中學借讀的機會,自覺遵守賀昌中學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曠課、不早退,來校讀書必須穿校服。
2、 借讀期間,要聽從學校、年級組、教師的管理與教導,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及時完成班主任分配的.各項工作。
3、 端正學習態度,上課認真聽講,認真完成各學科作業,努力提高學習成績。
4、 與同學和睦相處,與同學發生矛盾或糾紛,應通過班主任或學生幹部解決。
借讀生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取消借讀資格:
1、 無故曠課五節或自習八節或一次不參加考試;
2、 帶手機進教學區;
3、 與同學打架、鬥毆或糾集校外人員參與學生之間的糾紛;
4、 在校內外吸煙,喝酒;
5、 不交作業,單科累計達5次(含)以上;
6、 考試期間作弊(或代替他人考試),且不聽勸阻,頂撞監考人員;
7、 在教學區內喧譁打鬧,不聽勸阻,影響教學秩序和學習;
8、 故意同管理人員衝突,阻撓,妨礙其履行管理責任,破壞管理秩序;
9、 故意破壞安全器械,安全通道等設施;
10、 侮辱,誹謗,威脅他人。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天水市五中借讀生承諾書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保證公私財物安全,保證他人和我的安全,我和我的家長做出以下鄭重承諾:
1、借讀生要珍惜在五中借讀的機會,自覺遵守五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曠課、不早退,來校讀書必須穿校服。
2、借讀期間,要聽從學校、年級組、教師的管理與教導,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及時完成班主任分配的各項工作。
3、端正學習態度,上課認真聽講,認真完成各學科作業,努力提高學習成績。
4、與同學和睦相處,與同學發生矛盾或糾紛,應通過班主任或學生幹部解決,不許與同學發生打架、鬥毆事件,更不允許糾集校外人員參與學生之間的糾紛處理。
借讀生在校借讀期間,要嚴格履行借讀承諾,對嚴重違反校紀校規,影響正常教學秩序,科任教師與學生反映強烈的,嚴重干擾班級和學校正常教學秩序者,終止借讀,退回原校就讀。
本規定從2015年7月12日起執行,承諾有效期:從簽字之日到高三畢業。
承諾人(簽字): 准考證:
家 長(簽字): 聯繫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