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協議書範文錦集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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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協議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電子協議書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電子協議書範文錦集九篇

電子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提高效率、減少環節、促進發展、明確責任、規範行為的宗旨,根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就乙方通過電子定艙的形式向甲方定艙,委託甲方承運國際集裝箱貨物,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電子定艙協議:

1.電子定艙作為EDI電子數據交換的報文形式之一,雙方均必須共同遵守國家及_________市有關電子數據交換(EDI)法律和法規的要求。

2.當甲方接收到的報文經確認該項傳送的報文的真正接收人有誤時,應立即通知乙方並同時將這項信息從系統中刪除。

或需變更時,需經各當事人同意,並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變更或終止手續。如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須負擔對方已造成的實際損失;

電子協議書 篇2

甲方(著作權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品署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sbn: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版社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擴大圖書的傳播途徑,加大圖書資源的綜合利用效率,共同推進和繁榮我國的數字化網絡出版和基礎教育事業,甲乙雙方就甲方將其指定作品的數字化版權許可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授予乙方對其提供圖書的數字化版權的非專有使用權(包括簡體和繁體),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可以將甲方授權的圖書以電子圖書形式在全球範圍內製作、傳播和銷售。“電子圖書形式”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國家版權局頒佈的《關於製作數字化製品的著作權規定》等有關規定,將圖書轉換為數字代碼形式,並利用軟件技術設置各項閲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信息網絡傳播和製作銷售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

2、甲方保證擁有其所提供的圖書的版權所有者授予的對圖書數字化版權的獨家使用權,並擁有授權乙方以本協議約定方式使用圖書的權利;保證其所提供的圖書和所授予的數字化版權沒有違反國家的有關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權利。如因授權圖書或上述授權與第三人包括有關國家管理部門發生任何爭議,爭議的解決以及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和承擔,並應補償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損失,乙方並可以終止協議。

3、本協議簽定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權圖書的樣書和電子文檔(電子文檔是指s2、s72、ps2、ps、doc、pdf等其中一種格式文件)

4、甲方向乙方授權後,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權利:

(1)甲方享有乙方免費為其在_________網站上宣傳甲方作品的權利,具體形式雙方協商確定;

(2)甲方有權索取相關圖書銷售和瀏覽信息;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雙方約定支付其應得收益;

5、甲方指定_________作為合同執行人及聯絡人,隨本協議附上甲方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6、享有和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規定的權利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甲方所提供圖書數字化版權的非專有使用權,即乙方享有將甲方所提供圖書轉換為數字代碼形式,並利用軟件技術設置各項閲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信息網絡傳播和製作銷售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的非專有使用權。

2、乙方對圖書進行數字化使用的具體技術、方法以及乙方推廣數字化圖書的方式均為乙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權許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對圖書數字化的具體設計,包括但不限於數字化圖書的版式設計、技術設計、獨特的閲讀功能的設置和組合等,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3、乙方有權在甲方授權使用的範圍內根據市場形勢決定使用授權作品的具體方式及其宣傳、包裝、價格和銷售形式;乙方為實現使用甲方授權作品的目的,有權委託第三方將授權作品按甲乙雙方約定的使用方式進行製作、傳播和銷售。

4、乙方保證甲方所提供圖書的完整性,不更改圖書的版權信息和內容。

5、享有和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規定的權利義務。

三、價格和結算

1、乙方每年將根據銷售收入的10%來支付甲方作品的電子版使用費。

2、電子圖書的銷售數量以乙方銷售軟件統計的數量為準。

3、每年12月31日為版權使用費結算截止日,1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日為版權使用費支付日期。乙方根據交易過程中發生的交易記錄和有關電子憑證按照上述結算約定向甲方支付其應得分成。

四、特別約定

1、對於甲方授予乙方的非專有使用權不具有排他性,乙方不得限定甲方與第三方簽訂類似的使用協議;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許可其他任何第三人獨家使用本協議涉及圖書的數字化版權或將圖書的數字化版權轉讓給任何第三人,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

2、雙方應對本協議內容和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知對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責任,包括對方經營信息、銷售數據和技術方案等商業祕密,非經對方的書面的、特別的授權以及在法律有強制要求的情況下,獲知對方商業祕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或泄露給他人,或有其它不正當使用的行為,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認真地履行本協議的各項規定,如發生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應賠償對方的損失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引起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及任何可預期的間接損失及額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對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支出的律師費用、訴訟及仲裁費用、財務費用及差旅費;

3、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應將乙方所付報酬全部退還乙方。此外,甲方應向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之作品著作權使用報酬總額十倍之違約金;

4、如乙方逾期支付著作權使用酬金,每逾期一日按報酬總額的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本合同終止日前必須將所有未付清款項付給甲方。

六、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另行協商簽定書面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2、任何由本協議引起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最終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十年。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電子協議書 篇3

本協議由咱網(上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蒐購(北京)國際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商城經營者共同締結。用户一旦通過咱網平台用户簽約入口頁面閲讀並確認本協議,點擊“同意協議並保存”按鈕即視為簽署本協議,無論用户事實上之前是否認真閲讀了本協議。所以咱網提醒用户在確認本協議之前應當認真閲讀並確認接收本協議的全部條款。如有疑問,可向咱網諮詢。

一、 定義

1、咱網:指咱網(上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與蒐購(北京)國際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合稱。咱網(上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為咱網的所有者,蒐購(北京)國際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為咱網提供技術支持。

2、咱網網:指由咱網(上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並由蒐購(北京)國際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提供技術支持的域名為 的電子商務平台網站;

3、咱網平台: 指由咱網研發提供的,用於幫助供應商搭建、管理及運作其網絡銷售渠道,幫助商城經營者獲取貨源渠道的平台。

4. 咱網平台用户:指咱網平台供應商和商城經營者的統稱。

5. 供應商: 指通過咱網平台供應商簽約入口頁面與本協議各方簽署《咱網平台用户協議》(企業版),並通過咱網平台進行產品網絡銷售渠道搭建、管理及運作的企業用户。

6. 商城經營者:指通過咱網平台商城經營者簽約入口頁面與咱網簽署本協議,且擁有網絡店鋪使用權,利用咱網平台經營商城銷售商品的經營者。

二、 商城經營者的權利和義務

1、商城經營者註冊成功後,咱網將給予每個用户一個用户帳號及相應的密碼,該用户帳號和密碼由用户負責保管;用户應當對以其用户帳號進行的所有活動和事件負法律責任。

2、商城經營者承諾遵守本協議以及所有公示於咱網的已經發布的或將來可能發佈的各類規則。所有規則為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商城經營者不同意相關變更,必須停止使用咱網平台。繼續使用咱網平台則表示商城經營者接受經修訂的協議或規則。

3、賣家成為咱網平台的商城經營者時,需遵守以下規定:

a) 遵守與咱網簽訂的協議(約定)進行銷售行為;

b) 商城經營者一旦違背咱網規則,咱網可隨即解除與商城經營者的合作關係;

4、在向消費者銷售的過程中,商城經營者需遵守:

a)不得私自以咱網名義對外承諾任何事情,否則後果由商城經營者自負

三、咱網的權利和義務

1、 咱網根據本協議向商城經營者提供信息及數據管理(包括但不限於信息發佈、訂單及採購單管理)服務。

2、 咱網有義務在現有技術上維護咱網平台的正常運行,並努力提升和改進技術。

3、咱網有權利與不符合咱網平台要求或未盡其義務的商城經營者終止本協議並將其清退出咱網平台。

4、因網上平台的特殊性,咱網平台沒有義務對所有用户的信息、所有的交易行為以及有關的其它事項進行事先審查,但如存在下列情況:

a) 用户或其它第三方通知咱網咱網平台,認為某個具體用户或具體交易事項可能存在重大問題;

b) 用户或其它第三方向咱網平台告知咱網平台上有違法或不當行為的,咱網以普通非專業交易者的知識水平標準對相關內容進行判別,可以明顯認為這些內容或行為具有違法或不當性質的;咱網有權根據不同情況選擇保留或刪除相關信息或繼續、停止對該用户提供服務,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5、在咱網平台上的採購交易與其它用户發生糾紛或訴訟的,用户通過司法機關或行政執法機關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咱網提供相關數據,咱網應積極配合並提供有關資料。

6、咱網有權對商城經營者的基本信息、產品信息及採購交易行為進行查閲,發現存在任何問題或懷疑,均有權向商城經營者發出詢問及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刪除等處理;

7、經國家生效法律文書或行政處罰決定確認商城經營者存在違法行為,或者咱網有足夠事實依據可以認定商城經營者存在違法或違反協議行為的,咱網有權在咱網公佈商城經營者的違法和/或違規行為;

8、對於商城經營者在咱網平台發佈的下列各類信息,咱網有權在不通知商城經營者的前提下進行刪除或採取其它限制性措施:咱網有理由相信存在欺詐等惡意或虛假內容的信息;咱網有理由相信該信息違反公共利益或可能嚴重損害咱網和其它用户合法利益的信息;

9、商城經營者在此授予咱網獨家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費的許可使用權利 (並有權對該權利進行再授權),使咱網有權(全部或部份地) 使用、複製、修訂、改寫、發佈、翻譯、分發、執行和展示公示於網站的各類信息或製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現在已知或日後開發的任何形式、媒體或技術,將上述信息納入其它作品內;

四、服務內容

1、咱網網絡服務的具體內容由咱網根據實際情況提供,例如網上商城的技術服務、招商服務、產品服務、倉儲服務、客服服務和物流服務。

2、咱網提供的部分網絡服務為收費的網絡服務,用户使用收費網絡服務需要向咱網支付一定的費用。對於收費的網絡服務,咱網會在用户使用之前給予用户明確的提示,只有用户根據提示確認其願意支付相關費用,用户才能使用該等收費網絡服務。如用户拒絕支付相關費用,則咱網有權不向用户提供該收費網絡服務。

五、服務變更、中斷或終止

1、鑑於網絡服務的特殊性,用户同意咱網有權隨時變更、中斷或終止部分或全部的網絡服務(包括收費網絡服務)。如變更、中斷或終止的網絡服務屬於免費網絡服務,“咱網無需通知用户,也無需對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如變更、中斷或終止的網絡服務屬於收費網絡服務,咱網應當在變更、中斷或終止之前事先通知用户,並應向受影響的用户提供等值的替代性的收費網絡服務,如用户不願意接受替代性的收費網絡服務,就該用户已經向咱網支付的服務費,咱網應當按照該用户實際使用相應收費網絡服務的情況扣除相應服務費之後將剩餘的服務費退還給該用户。

2、用户理解,咱網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提供網絡服務的平台(如互聯網網站、移動網絡等)或相關的設備進行檢修或者維護,如因此類情況而造成收費網絡服務在合理時間

內的中斷,咱網無需為此承擔任何責任,但咱網應儘可能事先進行通告。

3、如發生任何一種情形違背本協議規定各項內容,咱網有權隨時中斷或終止向用户提供本協議項下的網絡服務(包括收費網絡服務)而無需對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六、費用及支付

1、商城經營者需支付360元/年的服務費。由於咱網正在進行前期優惠活動,在咱網正式公告修改前,商城經營者可以享受支付一年的服務費享受兩年的服務的優惠政策。

2、咱網有權在優惠期結束後修改費用標準,費用標準以咱網發出的通知為準。如果服務年限到期後商城經營者不接受咱網平台的收費標準,應當立即停止使用咱網,本協議立即終止。

七、利潤分配

商城經營者的利潤來源=(實際交易價格—商品成本價)*50%

八、咱網的法律地位

咱網平台作為供應商與商城經營者物色交易對象,就貨物和服務的交易進行協商,以及獲取各類與貿易相關的服務的地點。本協議的簽署並不意味着咱網成為咱網平台上與供應商、商城經營者或其他第三方所進行交易的參與者,對前述交易咱網僅提供技術服務,不對咱網平台用户行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商品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擔保。咱網平台用户因進行交易、獲取有償 服務或接觸咱網網服務器而發生的所有應納税賦,均由用户自行負責支付。

九、免責聲明

1、用户明確同意其使用咱網網絡服務所存在的風險將完全由其自己承擔;因其使用咱網網絡服務而產生的一切後果也由其自己承擔,咱網對用户不承擔任何責任。

2、咱網不擔保網絡服務一定能滿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擔保網絡服務不會中斷,對網絡服務的及時性、安全性、準確性也都不作擔保。

3、對於因不可抗力或咱網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網絡服務中斷或其它缺陷,咱網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將盡力減少因此而給用户造成的損失和影響。

4、用户同意,對於咱網向用户提供的下列產品或者服務的質量缺陷本身及其引發的任何損失,咱網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1)咱網向用户提供的各項網絡服務;

(2)咱網向用户贈送的任何產品或者服務;

(3)咱網向收費網絡服務用户附贈的各種產品或者服務。

十、其他

1、 咱網公司將視向用户所提供服務內容之特性,要求用户在註冊咱網公司提供的有關服務時,遵守特定的條件和條款;如該特定條件和條款與以上服務條款有任何不一致之處,則已特定條件和條款為準。

2、本服務條款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其餘條款仍應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3、本服務條款執行過程中所產生的任何問題本網站和用户都將友好協商解決。

4、以上條款的解釋權歸咱網公司最終所有。

十一、 爭議解決:

本協議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均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電子協議書 篇4

數字證書用於在網絡上標識用户身份。北京數字證書認證中心(以下簡稱bjca)作為權威、公正的電子認證服務機構,為用户提供數字證書相關的電子認證服務。為明確各方權利和義務,bjca和用户就數字證書的申請和使用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申請

1.用户在申請數字證書時,應提供真實、完整和準確的信息及證明材料。如因故意或過失未向bjca提供真實、完整和準確的信息,導致bjca簽發證書錯誤,造成相關各方損失的,由用户承擔一切責任。

2.bjca授權註冊機構作為證書業務受理單位,進行用户的信息錄入、身份審核和證書製作工作。用户在申請數字證書時應遵照註冊機構的規程辦理手續。

3.bjca授權的註冊機構應完全遵守bjca安全操作流程進行用户身份審核和證書製作。

4.bjca積極響應各註冊機構發出的證書申請請求,及時為通過審核的用户簽發證書。如果由於設備或網絡故障而導致簽發數字證書錯誤、延遲、中斷或者無法簽發,bjca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5.用户在獲得數字證書時應及時驗證此證書所匹配的信息,如無異議則視為接受證書。

第二條 使用

1.bjca發放的數字證書只能用於在網絡上標識用户身份,各應用系統可以根據該功能對其用途進行定義。數字證書不能用於其他任何用途,若數字證書用於其他用途,bjca不承擔責任。

2.用户應當妥善保管bjca簽發的數字證書和私鑰及保護密碼,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用户不慎將數字證書丟失,或因故意、過失導致他人知道或遭盜用、冒用、偽造或者篡改時,用户應當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3.數字證書對應的私鑰為用户本身訪問和使用,用户對使用數字證書的行為負責。所有使用數字證書在網上交易和網上作業中的活動均視為用户所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用户負責。

4.數字證書一律不得轉讓、轉借或轉用。因轉讓、轉借或轉用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均由用户負責。

5.bjca承諾,在現有的技術條件下,由bjca簽發的數字證書不會被偽造、篡改。如果發生數字證書被篡改、偽造,經確認確屬bjca責任,bjca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方法參照《北京數字證書認證中心電子認證業務規則》。

第三條 更新

1.數字證書的有效期自證書受理之日起計算。如用户仍需繼續使用數字證書,必須在數字證書到期前一個月內向bjca授權的註冊機構提出數字證書更新請求。否則,證書到期將自動失效,bjca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2.隨着技術的進步,bjca有權要求用户及時更新數字證書。用户在收到更新通知時,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到註冊機構更新證書,若逾期用户沒有更新證書,所引起的後果由用户自行承擔。

第四條 吊銷

1.如果遇到數字證書私鑰泄露丟失、證書中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或用户不希望繼續使用數字證書的情況,用户應當立即到證書註冊機構申請吊銷證書,吊銷手續遵循各註冊機構的規定。bjca在接到註冊機構的吊銷申請後,在24小時內吊銷用户的數字證書。用户應當承擔在證書吊銷之前所有使用數字證書而造成的責任。

2.如果單位終止等原因致用户主體不存在的,法定責任人應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及原數字證書,向註冊機構請求吊銷用户證書。相關責任人應當承擔其數字證書在吊銷前產生的一切責任。

3.對於下列情形之一,bjca有權主動吊銷所簽發的證書:

用户申請證書時,提供不真實信息;

證書對應的私鑰泄露或出現其他證書的安全性得不到保證的情況;

用户不能履行或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和本協議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 其他

1.bjca不對由於客觀意外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導致暫停或終止全部或部分證書服務承擔任何責任。

2.本協議書如有修訂而涉及用户的權利、義務時,bjca會通過網站進行通知。用户如果因此而需要吊銷證書的,應當於通知發佈之日起十五日內,向註冊機構提出申請。如果逾期沒有提出異議,則視為同意接受修訂後的協議。

3.建議用户經常瀏覽bjca網站,詳細閲讀《北京數字證書認證中心電子認證業務規則》的各項規定。

4.用户確認已經認真閲讀並完全理解本協議中的各項規定,用户在申請表上簽名蓋章即表明接受本協議的約束,本協議即時生效。

電子協議書 篇5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用户(以下簡稱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快速通關_________及其相應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總則

1.乙方根據本協議獲得甲方提供電子申報設備通信服務,甲方根據雙方確定的資費標準對乙方進行收費。

2.在甲方為乙方提供電子申報設備通信服務期間,乙方每月(按自然月計)的通信費用以人民幣結算。

3.甲方免費提供安裝調試服務,保證_________能順利開通,並提供從安裝之日起一年的免費維修服務(除人為致損因素),一年後甲方將向乙方收取設備零件費及酌情收取維修人工費。

4.乙方同意在繳費期內向甲方指定的賬號或按甲方指定的交費方式支付費用。

5.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暫停服務,並有權通過法律手段向乙方追繳欠費: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和海關有關規定而被停止業務運作併產生欠費。

6.乙方補交所欠費用並申請復通,經甲方同意後,在一週內恢復電子申報設備的使用。

7.乙方的操作人員必須通過甲方培訓,並持有甲方頒發的《來往港澳小型船舶電子申報技術操作員證》方可操作。

8.乙方若對費用及繳費情況有疑問,可在三個月內到甲方處或撥打甲方查詢電話查詢,航次帳單隻保留三個月。

9.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營業執照、代辦人資料、證件(身份證)和單位證明等資料真實並可聯繫。因上述資料不真實而無法接收到甲方提供的各項服務等責任由乙方負責。

10.若乙方資料(聯繫方式、聯繫人、發票及帳單郵寄地址等)發生變更,應提前十五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保障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常電子申報設備通信服務。否則,因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11.甲方有義務對用户提供的資料進行保密。

12.下列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乙方(包括代辦人)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不屬實。

未經同意,乙方擅自裝拆電子申報設備並用於違法犯罪活動或不當用途(有損甲方或相關第三方利益)。

二、通信費用的結算

1.收費標準:每船每月在_________個航次內收費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個航次內收費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個航次以上,從第_________個航次起收費_________元。

2.乙方繳費方式:

同城支票(含_________);

異地銀行劃帳(收款單位:_________公司;開户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銀行代扣(憑身份證原件,存摺原件或銀行卡在_________銀行辦理代扣手續,我公司可代辦yin行代扣手續)發票:收到款後由甲方負責郵寄。

3.乙方繳費時間:以自然月為計費週期,每月的4 10日為甲方向乙方寄發上月收費帳單日期;每月的11 20日為乙方繳交上月航行通信服務費的時限,甲方將在每月23日向按時繳費的乙方寄發票。

三、其他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議條款如有變更,甲方將以業務通告、郵寄、信函等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須在甲方通知後_________天內與甲方協商並簽訂特別協議。否則,甲方視乙方得知並同意新協議。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子協議書 篇6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電子信箱: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傳真聯繫人:

電子信箱:

為擴大圖書的傳播途徑,共同推進和繁榮我國的教育文化事業,甲乙雙方就電子圖書的製作和傳播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授予乙方對其提供圖書的數字化版權的非專有使用權(包括簡體和繁體),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可以將甲方授權的圖書以電子圖書形式在全球範圍內製作、傳播和銷售。“電子圖書形式”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國家版權局頒佈的《關於製作數字化製品的著作權規定》等有關規定,將圖書轉換為數字代碼形式,並利用軟件技術設置各項閲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信息網絡傳播和製作銷售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

2、甲方保證擁有其所提供的圖書的版權所有者授予的.對圖書數字化版權的獨家使用權,並擁有授權乙方以本協議約定方式使用圖書的權利;保證其所提供的圖書和所授予的數字化版權沒有違反國家的有關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權利。如因授權圖書或上述授權與第三人包括有關國家管理部門發生任何爭議,爭議的解決以及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和承擔,並應補償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損失,乙方並可以終止協議。

3、本協議簽定之日起 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授權圖書的樣書 種和電子文檔 種;全年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權圖書總數量樣書不少於 種和電子文檔不少於 種(電子文檔是指s2、s72、ps2、ps、doc、pdf等其中一種格式文件)

4、甲方向乙方授權後,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權利:

(1)甲方享有乙方免費為其在中文在線網站上宣傳甲方的權利,具體形式雙方協商確定;

(2)甲方有權索取相關圖書銷售和瀏覽信息;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雙方約定支付其應得收益;

5、甲方指定 ______作為合同執行人及聯絡人。

6、享有和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規定的權利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甲方所提供圖書數字化版權的非專有使用權,即乙方享有將甲方所提供圖書轉換為數字代碼形式,並利用軟件技術設置各項閲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信息網絡傳播和製作銷售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的非專有使用權。

2、乙方對圖書進行數字化使用的具體技術、方法以及乙方推廣數字化圖書的方式均為乙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權許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對圖書數字化的具體設計,包括但不限於數字化圖書的版式設計、技術設計、獨特的閲讀功能的設置和組合等,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3、乙方有權在甲方授權使用的範圍內根據市場形勢決定使用授權作品的具體方式及其宣傳、包裝、價格和銷售形式;乙方為實現使用甲方授權作品的目的,有權委託第三方將授權作品按甲乙雙方約定的使用方式進行製作、傳播和銷售。

4、乙方保證甲方所提供圖書的完整性,不更改圖書的版權信息和內容。

5、享有和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規定的權利義務。

三、價格和結算

1、每年對於當年甲方提供的電子圖書實現的銷售收入:甲方與乙方按照3:7的分成比例進行結算。

2、電子圖書的銷售數量以中文在線銷售軟件統計的數量為準。

3、每年12月31日為版權使用費結算截止日,1月10―15日為版權使用費支付日期。乙方根據交易過程中發生的交易記錄和有關電子憑證按照上述結算約定向甲方支付其應得分成,甲方應為乙方開具增值税發票。

四、特別約定

1、對於甲方授予乙方的非專有使用權不具有排他性,乙方不得限定甲方與第三方簽訂類似的使用協議;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許可其他任何第三人獨家使用本協議涉及圖書的數字化版權或將圖書的數字化版權轉讓給任何第三人,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

2、雙方應對本協議內容和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知對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責任,包括對方經營信息、銷售數據和技術方案等商業祕密,非經對方的書面的、特別的授權以及在法律有強制要求的情況下,獲知對方商業祕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或泄露給他人,或有其它不正當使用的行為,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認真地履行本協議的各項規定,如發生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應賠償對方的損失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引起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及任何可預期的間接損失及額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對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支出的律師費用、訴訟及仲裁費用、財務費用及差旅費;

3、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應將乙方所付報酬全部退還乙方。此外,甲方應向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之作品著作權使用報酬總額十倍之違約金;

4、如乙方逾期支付著作權使用酬金,每逾期一日按報酬總額的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本合同終止日前必須將所有未付清款項付給甲方。

六、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另行協商簽定書面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2、任何由本協議引起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最終由北京仲裁

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十年。

甲方(公章): 出版社

授權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電子協議書 篇7

甲方:(納税人)

乙方:(銀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條規定,為方便納税人繳納税款,加快税款資金安全週轉,提高辦税效率和服務質量,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乙方雙方簽定本協議書,具體約定如下:

一、協議事項:甲方自行選擇在乙方開立結算賬户,該賬户作為唯一的繳税賬户,委託乙方憑國庫轉發的由甲方向税務機關申報納税產生應納税款的電子信息從該結算賬户直接劃繳税款並繳入國庫。

二、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自願採用電子繳税方式向税務機關繳納各項税(費)款、滯納金及罰款等,同意並授權乙方根據國庫轉發的甲方應納税(費)款及滯納金、罰款等電子信息從本協議書中所指定的繳税賬户中劃繳。

(二)甲方委託乙方劃繳税(費)款的事項如下:

開户銀行: ,

納税人識別號為(税務登記證號碼): ; 納税人名稱: ;

納税賬户名稱: ;

納税賬號: 。

甲方保證以上內容填寫真實準確,並承擔因內容填寫錯誤而產生的相關責任。

(三)甲方指定的繳税賬户信息發生變更時,甲方應在發生納税義務的前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辦理變更手續並重新簽訂協議書,並持乙方開具的有效證明到税務機關辦理相關手續。若因甲方沒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造成乙方劃繳税(費)款失敗或無法在税(費)款限繳期內劃繳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

(四)甲方保證在税(費)款限繳期內,其繳税賬户的可動用存款餘額足以繳納税款。若因存款餘額不足等甲方原因造成劃繳失敗,由此產生的滯納金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繳税賬户的可動用存款餘額不足繳納税(費)款、滯納金、罰款時,應事先向税務機關申請分批繳納。

三、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乙方在收到國庫轉發的劃繳税款、滯納金及罰款等電子信息時至當日結賬止直接從本協議書所指定的繳税賬户劃繳應納税款、滯納金及罰款,無正當理由未及時劃繳税款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正當理由包含:甲方存款餘額不足、不可抗力、系統故障、國庫轉發的時間超過營業時間或其他方面的正當理由。

(二)因甲方繳税賬户有誤等原因造成不能劃繳税款的,乙方應於收到國庫轉發的扣款信息當天以電子信息的方式直接反饋給國庫。

(三)乙方嚴格按照國庫轉發的應納税款電子信息劃繳税款,若因國庫轉發的電子繳税賬户信息有誤而造成乙方未能及時劃繳税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乙方成功劃繳税款後,打印《福建省税庫行橫向聯網電子繳税憑證》,甲方到乙方領取,作為甲方繳納税款的憑證。

四、乙方應本着為納税人服務的原則,積極協調、妥善處理好實行電子繳税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五、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協議,税務機關有權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二)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甲方需繳納滯納金、罰款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六、甲方向乙方辦理繳税賬户變更手續後,本協議終止。

七、本協議簽定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分別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子協議書 篇8

電子繳税(費)協議書

編號:

甲方(納税人或客户): 乙方(税務局): 税務機關代碼:丙方(銀行): 行號:

該銀行的清算銀行代碼:

為方便納税人申報納税,確保國家税款安全、準確、及時入庫,提高三方工作效率,甲、乙、丙三方就電子繳税(費)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選擇使用電子繳税(費)方式。甲方在丙方設立賬户,並同意丙方按規定從該賬户劃轉税款,該賬户一經設立,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須提前到乙方辦理終止原協議、簽訂新協議手續。

甲方為個體工商户的,可以字號開立對公賬户授權丙方根據乙方扣款信息和指令扣款,也可以經營者個人名義開立賬户授權丙方根據乙方扣款信息和指令扣款。無論以何名義開立授權扣款賬户,經營者在本協議書上簽字或蓋章後即表示認可。

甲方應於繳納税(費)款時,保證在繳税(費)賬户中存足不低於應納税(費)款額的可用金額,否則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乙方負責為甲方使用電子繳税(費)方式提供免費諮詢,並對有關操作使用方法進行培訓。

甲方在乙方徵管應用系統中的代碼: 甲方税務登記證件號碼:計算機代碼:

二、甲方授權丙方根據乙方發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從甲方繳税(費)賬户主動劃扣税(費)款;劃扣前,丙方無需徵得甲方同意,且無需甲方提示付款憑證和加蓋預留銀行印鑑,也不需驗證賬户支付密碼。

繳税(費)賬户名: 繳税(費)賬號: 如該賬户不是甲方在銀行設立的,賬户所有人授權丙方根據乙方發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從該賬户主動劃扣甲方税(費)款;劃扣前,丙方無需徵得賬户所有人同意,且無需賬户所有人提示付款憑證和加蓋預留銀行印鑑,也不需驗證賬户支付密碼。

賬户所有人: (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 年 月 日

三、丙方根據乙方發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在繳税(費)賬户可用餘額不小於申報税款額前提下,從繳税(費)賬户即時足額劃轉相應金額税(費)款。丙方不得延壓、截留、轉移、挪用税款。

乙、丙雙方應密切協作,維護甲方合法權益,確保甲方資金安全,做好電子繳税(費)方式的宣傳、推廣工作,負責各自網絡與通信系統的維護工作,發生故障應及時排除。

四、甲、乙、丙、賬户所有人四方應共同遵守上述規定,如有違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互相簽發的相關文件的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如該賬户不是甲方在銀行設立的,本協議一式四份,四方各執一份,自甲、乙、丙、賬户所有人四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在甲方提出終止本協議的書面文件送達乙、丙方之前,本協議始終有效。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簽章) (簽章) (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簽章)(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 方:(預留銀行印鑑)

使用説明

1.本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條設置。

2.適用範圍:納税人通過銀行以電子方式繳納税(費)款前,與銀行、税務機關簽訂協議時使用。

3.填表説明:

(1)編號:由徵管應用系統根據規則自動生成的15位文書號碼。

(2)該銀行的清算銀行代碼:國庫清算税款時需使用此代碼。

(3)甲方在乙方徵管應用系統中的代碼:徵管應用系統中給每個納税人賦予的、全省唯一的、20位編碼。

(4)繳税(費)賬户名:納税人提供的、用於繳税(費)的賬户名。

(5)繳税(費)賬號:納税人提供的、用於繳税(費)的銀行賬號。

4.本表為A4型豎式,一式3份,納税人、銀行、税務機關各存1份。如該賬户不是甲方在銀行設立的,本協議一式4份,納税人、銀行、税務機關、賬户所有人各存1份。

SB75

使用説明

1.本表依據實際工作需要設置。

2.適用範圍:納税人申請終止電子繳税(費)協議時使用。

3.填表説明:

原《電子繳税(費)協議書》內容:根據原協議書內容填寫。

4.本表為A4型豎式,一式3份,納税人、税務機關、銀行各存1份。其中銀行留存的申請表由納税人送交。

電子協議書 篇9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提高效率、減少環節、促進發展、明確責任、規範行為的宗旨,根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就乙方通過電子定艙的形式向甲方定艙,委託甲方承運國際集裝箱貨物,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電子定艙協議:

第一條 總則

1.乙方持有有效營業執照及外經貿委國際貨物代理企業批准證書,營業範圍允許在其營業地經營國際貨物代理業務;

2.乙方同意以正式電子定艙報文替代紙面的集裝箱貨物託運單和以電子數據簽名(定艙密碼)替代定艙章的形式向甲方申請定艙;

3.甲方以電子定艙確認報文替代紙面的定艙配艙回單並以電子數據簽名(定艙密碼)形式確認定艙,接受乙方委託;

4.雙方未能在約定的合理時間內收到確認時,應採取相應措施,否則雙方有權假定最初傳送已經被收到;

5.雙方均有義務留存對方發送來的電子報文和傳輸日記,並應在發來的報文上註明發送人、接收人、發送/接收日期、時間和地點;

6.雙方均有責任防止非法侵入或非法傳輸,保護業務記錄和報文數據不受非法侵入、篡改或毀損的義務;

7.甲方將按雙方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代乙方向承運人或承運人的代理進行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裝船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

8.符合規範要求的電子定艙和電子定艙確認報文,具有與書面單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對乙方所託運的貨物享有運費追索權;

9.電子報文的保存期與紙面單證相同;

10.電子定艙作為edi電子數據交換的報文形式之一,雙方均必須共同遵守國家及_________市有關電子數據交換(edi)法律和法規的要求。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電子定艙細則的有關要求;

2.對於甲方提供的數據資料,乙方必須作好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修改和提取未經甲方書面授權的經營機密信息和數據;

3.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報文格式、代碼標準和安全保密標準向甲方提供內容正確、完整無誤的集裝箱託運數據;

4.乙方發送的電子定艙報文應包括祥實準確的定艙號、協議號、裝卸港口、貨物交付地、發貨人、收貨人、通知人、預配箱量箱型、貨物明細(品名、件數、重量、體積、特種貨物尺寸等)、運費條款、預配船期和其他認為需要特別註明的信息,並加簽電子數據簽名(定艙密碼)後發送給甲方;

5.乙方應將電子定艙報文在受載船舶截單前一個工作日發送給甲方;

6.對於乙方出運特殊貨物,如危險品、超尺寸貨物和冷藏貨物,乙方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如甲方有要求)提供紙面的危險品説明書、危險品包裝證明書、超尺寸貨物的圖紙資料和冷藏箱預冷證明等;

7.乙方如需對委託進行更改,應在貨物裝入集裝箱或件雜貨進棧(庫)的當天通知甲方;如電子定艙更改時間已經截止,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更改;

8.乙方對通過電子定艙委託甲方承運的貨物有支付運費的義務。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電子定艙的有關技術支持並指導乙方有關工作人員提供技術指導;

2.甲方收到乙方發送的電子定艙應在合理的時間內以電子定艙確認報文形式確認乙方定艙;

3.甲方接收到的電子定艙報文在形式上不正確或不完整或傳輸不夠有序或不符合標準,應及時通知乙方並要求重新發送;

4.甲方發送的電子定艙確認報文應包括乙方電子定艙號和提單號或拒絕定艙的理由;

5.甲方提供每一個航次截止更改時間;

6.當甲方接收到的報文經確認該項傳送的報文的真正接收人有誤時,應立即通知乙方並同時將這項信息從系統中刪除。

第四條 提單簽發

1.甲方將根據乙方提供的電子定艙數據及理貨公司提供的理貨數據直接簽發提單,如電子定艙的數據與理貨數據不相符、甲方將以理貨數據/資料為準;

2.乙方應對其所提供數據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並憑提單申領單向甲方申領提單;

3.提單使用:使用中海集裝箱運輸有限公司聯運提單;

4.提單簽發:本協議所承運的貨物,由甲方或甲方委託的船舶代理簽發。

第五條 電子定艙通信費用

雙方為傳輸電子定艙數據而產生的通信費用及所需的設備,由各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海洋運費和定艙費用的計收與結算

遵照甲乙雙方所簽定的有關貨運代理協議和運雜費結算協議執行。

第七條 協議的履行

1.協議當事人應在各自的操作部位指定專人負責,記錄、保管反映系統運行情況以及所交換的全部電子報文清單輸入電子定艙日誌。電子定艙日誌應由各方的專職人員作書面證明;

2.任何當事人均不得將本協議書下的利益轉讓給與本協議無關的其他方;

3.任何當事人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因不可抗拒力的作用,無法履行或按時履行與協議有關的事項,應立即通知對方,並盡力採用其他方式通訊。在這期間,電子文件發生延遲、脱漏或錯誤或偶發的不良後果不負責任;

4.當事人的一方對另一方的違約表示棄權,應以簽署書面聲明方為有效;

5.一方若發現有違背安全、非法使用或非法傳輸行為,應立即通知對方及其他有關方,並進行調查,將調查的結果報告對方及其他有關方。在此期間,電子數據交換應暫停直至安全情況恢復到雙方滿意為止;

6.電子報文進入指定接收人信息系統的時間為收到時間。發送人和接收人的作業地點分別為發、收電子報文的地點。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各當事人同意,並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變更或終止手續。如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須負擔對方已造成的實際損失;

2.變更或終止生效日期前發生的義務和權利不因此而受影響;

3.變更或解除協議,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當事人違反協議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由當事人商定。當事人違反協議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違反協議的行為應承擔協議規定的違約責任。

第十條 其它

1.承運船公司的提單及運價本(表)條款,以及雙方簽署的有關協議或協議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通過_________海事法院提出仲裁和/或上訴。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以昭信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協議到期如無異議,則自動延續一年。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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