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獨生子女承諾書

來源:文萃谷 1.93W

承諾人: ,( ), 市 區 鎮、街道 村(居委會)人, 身份證號碼: ,

放棄獨生子女承諾書

承諾人: ,( ), 市 區 鎮、街道 村(居委會)人, 身份證號碼: , 我們於 年 月 日 領取結婚證, 年 月 日生育第一個孩子,(性別), 年 月 日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我們承諾:

1、 提供的所有證件、證明、材料真實有效,

2、 我們只生育過個子女,且無領養、收養其他子女。

3、 我們將不再生育、領養、收養其他子女。

如有違諾,我們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 承諾人:

獨生子女承諾書

本人按照國家政策符合獨生子女父母對象獎勵要求,特向絳縣計生局申請享受計劃生育獎勵,現將承諾如下:

一、 本人申請的實際情況完全符合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確定

的.獎勵扶助條件。

1、響應黨和國家的計劃生育號召、不再生育或抱養收養子女。

2、本人若今後違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本承諾書決定再生育或抱養收養子女,以及再婚後累計子女數超過一個,須向絳縣計劃生育退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所享受的全部物質待遇和獎勵金(含全部利息)。

二、 本人提供的情況和證明真實可靠,如有不實意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本承諾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承諾人簽字(手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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