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目合作協議

來源:文萃谷 2.29W

甲 方: 乙 方:

節目合作協議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代表人: 代表人:

郵 編: 郵 編:

《 》欄目是 自制的一檔大型 欄目,由 (以下簡稱甲方)承辦,現與各電視台(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就《 》欄目的播出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基本條款

1.欄目名稱:《 》(日播版)

2.欄目長度: 分鐘/期

3.播出週期: 期/周

4.合作期限: (自乙方開播之日起)

第二條:甲方責任

1. 甲方擁有《 》欄目的版權。

2. 甲方保證節目內容輿-論導向正確,無政治性、政策性問題

3. 甲方負責按計劃進度製作《 》欄目,按時向乙方提供節目內

容,並按電視台播出技術標準複製。全年共向乙方提供 期

《 》節目。

4.甲方按乙方播出進度提前一週向乙方供應節目,若節目出現技術

質量問題,甲方負責在一週內向乙方調換。

第三條:乙方責任

1.乙方安排《 》欄目在乙方自年

月 日開始播出。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 》欄目進行剪輯,保證每期節目含的 分

鍾貼片廣告的完整播出,否則應按每期萬元成本向甲方支付節目

費用。

3.乙方在播出節目時因故順延或更改播出日期應提前七日通知甲方,

共同協商處理方法;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節目漏播,乙方應在與節

目播出的相同時段進行補播。

4.乙方應每週將節目的播出進度傳真給甲方。

5.乙方承擔磁帶、複製費和郵寄費用按: DVD光盤,每盤三期節目

按 元收費(平均每期 元)。

若乙方自備節目磁帶時,應承擔節目的複製費、郵遞費,並將相應

費用於播出前支付給甲方。

6.本節目所涉及的《 》欄目僅作乙方電視播出之用,未經甲方許

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給第三方。

第四條:其他約定

雙方同意在條件成熟時,在不增加乙方費用的情況下,採用更為經濟

高效的節目傳輸方式,如衞星傳輸。

第五條: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內,雙方都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將由違約方承擔。賠償額根據甲方已經提供給乙方的節目數量計算。

第六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時,應及時通知對 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處理。

第七條:合同的附件

雙方的往來函件、協議的補充均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部分,與本協議 同具法律效力。

第八條:合同的履行

1、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2、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 期: 日 期:

節目合作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發展手機短信增值業務以及有關服務,本着“友好合作、共進雙贏”之原則,經認真協商,就業務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總則

1.合作內容:甲乙雙方聯合開設短信服務項目,合作項目為《_________》。雙方精誠合作,互相支持,共同發展。

2.合作區域:_________省(市)。如擴大合作範圍,必須事先告知乙方,便於乙方協調區域合作資源。

3.甲方與乙方共同合作,向移動用户合作提供短信節目服務,並分享因此產生的收益。

4.甲方作為業務運營商,在市場開發和運作、推動及與用户溝通的基礎上,促使更多的用户使用短信節目。

5.甲方負責與移動運營商的合作洽談及推動業務和客户服務、進行市場推廣策劃及執行,雙方擔宣傳推廣費用;乙方負責提供節目軟件產品、節目系統維護。

6.關於產品版權:短信節目(包括但不僅限於“節目”中所含的任何程序、代碼、算法、文字、圖像、聲音)的知識產權由乙方擁有。甲方未經乙方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對“節目”進行反向工程、反向編譯和反彙編;不得對“節目”進行任何形式的修改。

7.關於收益分配帳單標準:雙方收益分配所依據的帳單標準以移動運營商所提供的本項目帳單為準,合作雙方有權要求進行對帳。

8.關於註冊用户:註冊用户資料歸甲乙方雙方所有。

9.合作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作期為_________年,期滿後雙方關係及本協議自動作廢。在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可以續簽,繼續展開合作。

第二條 權利與義務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提供移動sp資質和業務代收費資源,負責新業務的測試和開通。

2.與乙方共同分享短信息節目服務項目的合作收益。並及時將乙方協商的收益部分按月、足額劃撥到乙方帳户。

3.甲方必須注意確保乙方及節目的形象與完整,不得利用節目及節目的附屬內容從事與本合同無關的活動。

4.甲方提供移動運營商(中國移動)業務計費中使用乙方短信節目用户的業務計費統計報告。

5.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短信節目進行選擇、論證、研究,最終確定可以合作的產品,進行發佈和運營。但協議簽署後,不得用“需要重新論證與研究”之名義終止本合作。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擁有短信節目(包括但不僅限於“節目”中所含的任何程序、代碼、算法、文字、圖象、聲音)的知識產權。

2.乙方必須保證短信節目內容的合法性。對開發的短信節目承擔所有責任,包括並不限於知識產權、內容性質等。

3.乙方必須根據短信節目服務的市場發展需要,處理每個項目有關更新換代、技術升級方面的工作事宜。

4.乙方負責合作項目的短信息節目服務系統的日常維護工作,保證穩定運行。系統出現故障,甲方電告乙方後,必須在4小時內解決。

5.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向甲方提供有關節目的介紹、市場計劃及宣傳等文檔內容。

6.乙方負責提供合作項目的短信節目服務系統,並負責系統的安裝、調試、維護、節目的更新。

7.乙方保證信息的準確、及時。因乙方信息錯誤而產生的糾紛、損失由乙方全權負責。

第三條 價格與收益分配

1.收益分配: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淨收入(見本條第2款定義)的40%作為內容使用費。

2.淨收入:淨收入指用户在移動電話或者網站下載使用雙方合作提供的內容而支付的信息服務費總額,扣除甲方應當向移動營運商支付的短信服務通信費,扣除甲方應當向中國移動及其子公司與中國聯通及其子公司(移動運營商)支付的代收手續費。雙方均需自行繳納己方因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經營收入的各類税款。供雙方分配的淨收入計費以甲方與移動運營商的對賬單為準。

3.結算時間:按月結算。

(1)甲方於每月三十(30)日前,將上個自然月自移動營運商處收到的服務費總額中淨收入的40%支付給乙方。

(2)在每次向乙方支付淨收入中乙方應得的部分前,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淨收入的計算説明,以便乙方確認每次的淨收入金額。若雙方產生爭議、則淨收入以移動營運商實際向甲方支付的淨收入為準計算。如果甲、乙計費誤差超過5%,雙方具體協商解決。

(3)雙方確認後將乙方應得淨收入匯到乙方指定帳户。乙方銀行帳户資料如下:開户名稱: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乙方帳户:_________。

4.乙方應當於收到甲方支付的任何一期淨收入分成後一週(7)日內,按收到的甲方付款額向甲方開具商業發票。

5.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須本着友好互助的原則進行協商。

第四條 業務運行與客户服務

1.市場推廣包含以下方面:

(1)網絡推廣: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各種合法的網上推廣方法進行業務推廣;

(2)媒體推廣:包括報刊廣告、宣傳手冊、海報張貼、小禮品等;

(3)其他推廣:包括與移動運營商合作推廣、與有關商家合作推廣、登門訪問、參加展示會、客户服務見面會等;

2.甲乙雙方應當建立快捷、聯合的業務運做交流體系,該體系包括:

(1)設立技術諮詢業務(包括電話、傳真、網站、電子信箱等),進行實時諮詢,為對方和最終用户提供諮詢服務。

(2)定期整理相關的材料並提供給對方。

(3)及時反饋和交流信息,包括與移動運營商的業務聯繫、客户服務等。

3.客户服務

(1)甲乙雙方應該緊密配合、齊心協力,共同為用户提供短信節目服務。

(2)甲方應保證用户在接受其所提供的各項服務之前,充分知悉該服務的價格、內容及提供的方式等。

(3)除移動運營商的'1860及1001客户服務外,甲方可以安排專人負責處理用户有關對其所提供的應用服務或內容的諮詢、費用查詢、申告和投訴,並提供客户服務電話。

(4)該項具體業務運做涉及乙方產品的,乙方必須承擔責任,並配合甲方客户服務部為用户提供解決方案。

第五條 商業保密條款

1.商業祕密:任何一方公開或未公開的任何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產品計劃、銷售計劃、獎勵政策、客户資料、財務信息等,以及非專利技術、設計、程序、技術數據、製作方法、資訊來源等,均構成該方的商業祕密。

2.保密:雙方對在本協議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業祕密均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業祕密,非經另一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違反本條規定的,應全額賠償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3.本協議終止後,雙方仍然負有本條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協議,造成該業務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協議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協議,另一方除有權向違約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協議規定通過法律程序終止協議。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違約方仍應賠償非違約方的經濟損失。

2.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責任。

3.甲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設備的正常運作,如完全因甲方技術設備原因,從而給消費者造成的相關損失,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4.如因為不可抗力導致技術故障,進而影響服務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誤,以及由於移動運營商的網關造成信息延時、未成功發送等問題,從而導致消費者理解錯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雙方均不負責任。

5.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間,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協議的履行直接被影響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協議的履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6.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1.一切由執行合同引起或者與合同有關的爭議,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有關規定提交_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當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時,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向糾紛發生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強制執行。

3.除判決書另有規定外,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4.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履行仲裁部分以外的合同條款。

5.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協議的生效、終止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條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有效期內如一方要求中止協議,須提前兩個月向另一方提出解除本協議的書面通知,如果對方同意解除協議,則協議在對方在書面通知上簽字起兩個月後自動廢止。

2.經甲乙雙方方書面同意的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變更事宜,均需書面文件。

3.如乙方有與本項目合作模式相近的短信節目新項目推出,在經甲、乙雙方確認同意、以補充協議的書面確認後,按本協議之商務條款執行。

4.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一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但雙方為合併、整合、出售全部或實質上全部資產、其他造成任一方超過50%的有投票權的股權轉移的交易而轉讓本合同的情況不在此限。

5.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中文本,共肆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為憑。

6.對本協議內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為書面形式,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7.本協議期滿,如雙方不再就本項目繼續合作,任意一方應在協議期滿之日起三個月內與對方人員完成業務資料的交接,並完成財務包括但不限於資金清算、往來發票等資料的移交手續。雙方在辦理交接過程中,必須保證系統與服務正常運轉。

8.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節目合作協議 [篇3]

合作背景: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隨着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金融活動日益廣泛地滲透到社會經濟生活地各個方面,與人民羣眾地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宣傳普及金融安全知識,打擊金融犯罪,維護市民羣眾地切身利益,保障金融穩定,是推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地基本條件,是維護經濟安全、促進社會和諧地重要保障。

甲方:

地址:

乙方:廈門廣播電視廣告有限公司

地址:廈門市湖濱北路121號廣播電視中心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茲就甲方委託乙方在經濟交通廣播發布廣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節目安排及費用

1、甲方委託乙方於 2015 年 9 月 1 日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期間製作節目。

2、甲方委託乙方每週在10:00-11:00《財富大道》、20:00-20:30《財富故事會》節目中開通《綠色金融》,倡導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打擊非法證券、打擊騙賠騙保、打擊信用卡詐騙、反假-幣。每週共計兩期。

3、甲方委託一方在合作期間製作兩條《綠色金融》公益宣傳,主持人隨機點播。

4、甲方確認本協議項下費用總金額為人民幣柒萬元整。

二、合作方式

1.甲方需在乙方宣傳平台通過推薦嘉賓的形式配合完成本節目及活動宣傳;

2. 甲方提供的資料配合節目製作。

三、結算方式

1、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額廣告費柒萬元。甲方未付清應付費之前,乙方有權拒絕發佈甲方廣告,由此所空出的廣告時段乙方有權自行安排。

2、甲方應以銀行轉賬或電匯方式支付款項;若用其他途徑付款,須乙方同意後方可執行。

3、甲方遲延付款第二日起,乙方有權暫時停播甲方所有廣告並可安排播放其他廣告,甲方逾期每日按照本協議廣告費總額的 0.1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遲延付款超過三十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沒收履約保證金,甲方應補足已播廣告費並全額賠償乙方損失。

4、乙方應當在甲方足額支付各期廣告費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開具相應的廣告業發票。

四、雙方權利義務

1、廣告發布內容均由甲方負責製作和提供,甲方應對其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及合法性負責;如發現不符合廣告法或國家其他法規政策的廣告內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改,在甲方修改至符合廣告法和國家其他法規政策的規定之前,乙方有權謝絕發佈。

2、甲方應早於廣告播出日前五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交完整合法的廣告片、廣告審查證明等物料,並應在廣告播出日前三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交該月廣告排期表,逾期提交則乙方有權延期發佈且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提交(包括傳真提交)所有排期表、播放單、變更單等材料。

3、在甲方提供的廣告內容不違反廣告法和國家其他法規政策的情況下,乙方應當保證甲方廣告內容的正常播出。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廈門廣播電視廣告有限公司

電話: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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