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協議書模板七篇

來源:文萃谷 2.19W

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用到協議書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書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相關的協議書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投資協議書7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投資協議書模板七篇

投資協議書 篇1

投資入股協議書 A及擬購買北京 有限公司股份的 、 、共 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 共同投資舉辦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 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記註冊為準),特訂立本合投資入股協議書

A及擬購買北京 有限公司股份的 、 、共 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 共同投資舉辦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 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記註冊為準),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的投資各方為:

1.1.A 身份證號 。

1.2. 身份證號

1.3.

第三章 **公司的成立

第二條 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關法律和法規,合同各方同意在北京市朝陽區建立有限責任公司。

第三條 **公司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通信地址 ;

第四條 **公司的法律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新和通公司的責任以其全部資產為限,雙方的責任以各自對註冊資本的出資為限。新和通公司的利潤按雙方對註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雙方分享。

第四章 註冊資本

第五條 註冊資本

**公司的註冊資本為_____人民幣。在註冊資金總額中:貨幣 300 萬元,佔註冊資本總數的100 %;

第六條 新 的註冊資本全部由A先生從出讓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和通) %股份所獲得的購股款中墊付。

A先生以投資各方購買其轉讓的原和通的股份比例為依據認可投資各方在新和通中持有的股份比例。

第五章 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第七條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第六章、新和通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利潤分配和財務會計

第八條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新和通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利潤分配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規定製定。具體內容見新和通章程。

第七章 合資各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投資各方共同約定:其他投資各方購買A先生持有的原和通股份的購股款 元現金,A先生拿出300萬現金作為新公司的註冊資金,其餘購股款由A用於處理原和通債務。該債務包括:

1、支付已公佈的會員獎金;

2、支付前期所欠供應商的貨款;

3、支付前期所欠未報積分並未提貨部分款項;

4、 返還公司經營所需對外借款。

第十條 A先生同意將原和通的現有債權轉讓給新公司,投資各方同意對原和通欠款積分撥付獎金時按50%的比例逐步扣回返還原和通。返還原和通金額新和通刻扣取10%的管理費。具體事項由原和通與新和通簽定債權轉讓協議書確定。

第十一條 A同意協助新公司確保竹鹽產品供應,具體事項由新公司與竹鹽生產廠簽定合同。

第八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甲乙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併等。

第十三條 對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合同雙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投資各方如不履行與A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支付購股款義務,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合同,其他守約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

第九章 爭議的解決

第十五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六條 本合同投資各方各一份,共 份。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投資各方簽名:

簽字日期:

簽訂地點:

投資協議書 篇2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由於甲方發展需要並應乙方誠懇請求,甲乙雙方本着共同發展、平等、誠信、協作、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經雙方同意,甲方授權乙方入股公司,特立此協議。甲乙雙方應按以下條款執行職責,履行義務。

一、乙方同意投資入股 ,共計股金 元整,並在約定時間將資金打入甲方賬户;甲方授權乙方自 年 月 日起為甲方股東,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乙方在此期間享受比例分紅及相應權益、承擔相應義務以及股東責任。股金退還時按公司退股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入股期間股東相應權益:

1、享有每年按比例純利潤分紅。

2、經甲方授權可享有對公司內的管理權及監督權。

3、經甲方授權同意後可享有對公司內的執行權和日常工作處理權。

4、對甲方有監督、建議權。

四、入股協議期間股東的相應義務:

1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2積極協助公司內落實各項措施。

3全力保障公司內正常運營。

4配合甲方執行工作。

五、禁止行為:

1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間與任何個人或團隊做與甲方業務相競爭工作。

2乙方不得從事有損甲方利益的活動。

七、其他事項:

1、乙方不承擔入股前甲方的一切債務 ;

2、甲乙雙方共同履行公司章程中所規定的權利及義務;

3、本協議為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股東簽字:

乙方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投資協議書 篇3

本投資意向書不具備法律效應。且投資事件的各參與方都是建立在互惠互利的條件下,如無其他特殊情況,本投資協議將在簽署60天后過期。

一.參與各方

甲方

乙方

投資金額

陳述和保證

二. 股權投資

乙方式

增資擴股

主要合同

購買價格

乙方董事

上市 A生物醫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或公司) 1) B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B)所管理的基金 2) 其他一致行動人 ¥30,000,000元人民幣 其中,B投資3000萬元 按照同類型增資交易的慣例, 甲方必須提供關於對甲方以及其子公司(“A”)的標準陳述、保證和承諾,包括 1. A(及其子公司)經審計的合併會計報表和賬户管理的準確性,並符合中國會計準則; 2. A的原有註冊資本無出資瑕疵; 3. A對其資產(包括知識產權)和投資具備有效所有權並對權利瑕疵做出了説明; 4. 除A各關聯公司之間,A未有對外擔保,也未有對外借款或者貸款; 5. 沒有未經披露的債務或訴訟; 6. 甲方原股東已經通過董事會和股東會決議,同意此次交易。 增資擴股 由甲方向乙方發行普通股票。 1.由乙方、甲方和甲方各股東簽署的增資擴股協議;(工商登記用) 2.由乙方與相關股東簽署的股東協議與附加協議(本投資意向書涉及的其他主要條款)。 甲方投資前的整體估值為1.0億元人民幣 乙方以3000萬人民幣認購甲方的增發股本,在增資完成後持有甲方23.08% 的股權。 本輪增資完成後,乙方有權委任一位董事(“乙方董事”)進入甲方的董事會。董事會由不超過(5 )名董事組成。 甲方實際控制人和甲方承諾,在將現有的有限公司變更為股份

公司(公司重組)後,力爭於20xx年12月31日(上市截至

日)之前使甲方在中國境內上交所、深交所(主板、中小板、

業績保證

估值調整

觸發事件

回購 創業板)上市。 乙方同意配合上市所必須的行為和要求,只要上述配合是合法的,並且在乙方看來,不會增加乙方的風險或改變其在甲方的經濟地位。 如果由於甲方故意不配合上市的各項工作而導致公司上市的不實現必須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如果由於乙方原因造成上市失敗,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從上市籌備開始的一切費用及由此引起的實際損失。 管理層股東和乙方共同為公司設定了20xx年度税後利潤¥1400萬元人民幣、20xx年度税後利潤¥1900萬元人民幣;或者20xx年和20xx年兩年經審計的税後利潤累計不低於¥3300萬元人民幣的經營目標。 公司有義務盡力實現和完成最佳的經營業績,管理層股東有義務盡職管理公司,確保公司實現其經營目標。 當甲方未來兩年承諾業績未實現時,乙方有權選擇: 1) 按照實際完成的淨利潤重新計算企業估值,但估值不得低於乙方投資前公司淨資產的總值;調整後各方股東所佔股權比例保持不變,但原股東須在20xx年度審計結束後三個月內退還乙方相應多付的投資款,乙方按照各自相應的投資比例獲得此部分退款。 計算依據如下:以20xx、20xx年兩年累計經審計的税後利潤之和為基礎,按照4倍市盈率(攤薄後估值)重新調整本輪估值;或 2) 調整股權比例,但調整上限為30%。剩餘不足按照現金返還(最高比例不得超過本輪投資額與增資完成後經審計淨資產總額的佔比)。 觸發事件包括: 1. 20xx年經審計税後淨利潤少於人民幣1000萬元(20xx年經營目標—1400萬元人民幣×70%);或 2. 投資後銷售額年增長低於30%,或者淨利潤年增長低於30%;或 3. 至上市截至日,由於甲方故意不配合導致沒有完成上市 但是,如果觸發事件是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政府行為、或者足以影響到國內普通人羣的日常出遊意願的重大疫情(比如非典、甲型HINI流感的大爆發並持續較長時間等)、及其他各方不可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各方同意,此時視為未發生觸發事件。 當觸發事件發生時,乙方有權要求管理層股東回購股份。回購

時限為六個月,超過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權利。

回購價格按以下兩者最大者確定:

1)乙方按年複合投資回報率(10)%計算的投資本金和收益之

和,剔除已支付給乙方税後股利;或

2)回購時乙方股份對應的經審計的淨資產。

管理層股東股權提前質押

超額現金分紅權

員工股權激勵計劃

強制賣股權

三、權利及義務

信息獲取權 公司或公司股東承諾在收到“股份回購”的書面通知當日起四個月內需付清全部金額(前兩個月付清50%,後兩個月分別付清30% 和20%)。 為了確保履行上述最低業績保障承諾,管理層股東同意預先將6.92%的股權質押給乙方(手續自股權由實質控制人過户到乙方名下即告完成),質押手續自本次增資完成後30個工作日內完成。 如果公司20xx 年度經審計的税後淨利潤低於1000萬元(即觸發事件1),乙方有權選擇:1)要求管理層立即回購;或2)立即將質押股權一次性調整,即B受讓6.92%的股權,佔股30%。 如果公司20xx 和20xx 年度兩年累計經審計的税後利潤之和高 於預定目標,則乙方於審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將上述質押股權無條件回撥給實際控制人。 如果20xx、20xx年兩年累計經審計的税後利潤之和高於預定目標,完成的'淨利潤超額部分所對應的投資人份額將作為投資人對於公司管理層的現金獎勵。 管理層有權利決定現金分紅權的兑現與否。 乙方同意且經董事會批准,甲方可以行使股權激勵計劃,但該股權激勵計劃應符合以下原則: 1. 上市前股權激勵計劃累計總額增發股份不超過總股本的15%。 2. 該股權激勵計劃應在專業機構(券商或律師)指導下完成,不得對甲方上市有實質性影響。 當出現下列重大事項時,乙方有權利要求公司現有管理層股東提前回購投資人所持有的全部股份: 1)公司累計新增虧損達到乙方介入時公司淨資產的30%; 2)公司現有股東出現重大個人誠信問題,尤其是公司出現乙方不知情的帳外現金銷售收支時。 乙方將有權要求出售公司任何種類的權益股份給有興趣的買方,包括任何戰略投資者;在不止一個有興趣的買方的情況下,這些股份將按照令投資者滿意的條款和條件出售給出價最高的買方。 交易完成後,乙方將通過乙方董事按期獲得或要求提供所有信

息和資料,信息包括:

1. 每半年結束後的60天內,半年期合併財務報告

2. 每年結束後90天內,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3. 每會計年度結束後的120天內,年度審計報告

4. 每年二月份的最後一個日曆日以前,關於下一年度的

發展計劃(包括運營預算和資本開銷計劃)

如果乙方需要與甲方高管層當面會晤以瞭解公司運營情

需得到股東會和乙方同意

的事項

需得到董事會批准和乙方

董事同意的事項

實質控制人承諾

共同出售權

清算 況,應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後的30天內,應當安排高管層與乙方會面,並就乙方所關心的問題提供回答。 基於報告和分析目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關於其經營、財務和市場情況的其它信息和數據,公司應儘可能提供,除非提供此類信息或數據會導致A或其子公司作為當事方違反某種協議或合約。 1. 在本輪增資後,股東會會議在作出公司經營範圍的重大變更決議時,必須經代表全體股東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且經乙方同意通過。 2. 在本輪增資後,股東會會議在作出以下決議時,必須經代表全體股東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且經乙方同意通過: a. 公司章程的變更;(由律師提出明確內容!) b. A或其子公司增資、減資或股本結構的變更超過15%時;或 c. A的解散。 在甲方上市前,以下主要事項應獲得董事會批准,而且必須獲得乙方董事投贊成票的事項有: 1. 委任和更換審計機構; 2. 公司向第三方提供超過人民幣200萬元的借款; 3. 公司及管理層股東中任何成員對外承擔超過人民幣200萬元的擔保或債務; 4. 6個月內累計超過人民幣200萬元的關聯交易,但不包括A各子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 5. 公司薪酬管理原則制度。 實質控制人承諾乙方,除經批准外,將不會在上市前轉讓或者質押其在公司擁有的股權。除公司進行下一輪私募股權融資導致實質控制人被動喪失第一大股東地位以外,實質控制人不主動謀求變更其公司第一大股東與實際控制人的地位。 乙方享有以下共同出售股權的權利: 如果除實質控制人以外任何原股東擬轉讓其持有的公司股權,其他股東可以先行行使優先購買權; 在各方均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前提下,乙方有權選擇按照現有的持股比例分享出售機會、劃分可出售股權的比例後一併轉讓所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的股權。 公司進行清算時,乙方有權優先於其他股東以現金方式獲得其

全部投資本金。在乙方獲得現金或者流動證券形式的投資本金

後,公司所有的股東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參與剩餘財產的分

配。

關聯交易 規範性要求

四、一般性條款 競業限制 保密性 費用和開銷 合同的約束力

法律管轄 實際控制人與甲方任何一家公司的所有交易(但不包括實質控制人與公司簽署的勞動合同)、實際控制人的關聯方與A任何一家公司的所有交易,應當要遵循正常商業原則,且均須在交易以前向公司董事會披露,特別是告知乙方委派的董事,並履行公司內部必要的批准程序。 乙方有權要求實質控制人配合,促使甲方符合中國企業境內或境外上市的各項規範性要求,包括公司章程、法律規範、財務規範、税務規範、內控規範及社保、環保等各類事項。 實際控制人與甲方承諾,將與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約定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在公司任職期間不得以任何方式從事與公司業務相競爭的業務(包括但不限於自己從事或幫助他人從事的方式);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因任何原因離開公司的,自其離開公司之日起兩年內,不得在與公司有業務競爭關係的其他企業內任職或自營、幫助他人從事與公司業務相競爭的業務。 各方同意:該討論或任何相關信息均不會透露給第三方、公司員工(高管除外),除非各方為了估值和交易的實施,而將信息透露給關聯方、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機構的情況。 在相關各方適用法律的約束下,未經所有當事方的通知和同意,不得發佈任何公告。 各方應各自承擔自身的法律費用和開銷。 涉及本次投資相關的法律意見書的各項費用,投資成功後由甲方承擔(費用不得超過20萬元人民幣)。 涉及到乙方因本投資業務產生的其他第三方調查費用,投資完成後可以由甲方承擔。 本投資條款對各方不構成法律約束力,保密性條款和費用條款除外。 本投資條款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投資協議書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籍貫:

乙方: 身份證號: 籍貫:

丙方: 身份證號: 籍貫:

丁方: 身份證號: 籍貫: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混凝土有限公司》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丙、丁、四方同意,以四方已註冊成立的 羅城縣翔翼混凝土有限責任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 萬元( 元) 佔出資總額的43%;乙方出資萬元( 元)佔出資總額的43%,丙方出資萬元( 元)佔出資總額的7%,丁方出資 萬元( 元)佔出資總額的7%;。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

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

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___

投資協議書 篇5

投資項目:裝修/裝潢公司

合作人數:三個(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

甲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作宗旨

誠信合作,快捷經營,客户信任,穩定發展!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專門提供家庭裝潢、店鋪裝潢及工、礦廠房基礎建設裝潢、維修安裝服務及客户特別定製服務等。

第三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後,如各共同投資人對合同沒有進行否決要求,則合同按照相同要求進行優先續約;如共同投資人無意願繼續續約,則由所有投資人共同商議並決策;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共同投資人甲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______;共同投資人乙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______;共同投資人丙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______;2、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集資完畢以保證合作投資項目的正常運作與經營;

3、共同投資人共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作期間共同投資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本合同終止後,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依據經營狀況按照投資比例予以返還;如續約或合同經過所有共同投資人商議繼續執行的,共有資產不予以分割;第五條經營方式,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甲/乙/丙均可直接參與日常管理工作,由於共負盈虧,經商議參與經營者均不領取基本工資待遇,屬無償為合作投資項目服務;具體管理經營模式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商議決定;

2、盈餘分配,以資金投入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作投資實業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有;

3、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由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共有投資人的資金投入比例為據,按比例承擔;

4、如出現虧損時,也按照投資比例承擔風險;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有投資人承擔;

第六條共有投資人增加/退出及股份的轉讓

1、共有投資人增加:

①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現有共有投資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共有投資人退出: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出;

②不得在合作不利時退出;

③退出需提前三個月告

知其他共有投資人並經全體共有投資人同意;

④退出後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共有投資人同意而自行退出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股份的轉讓:允許共有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共有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

讓共同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共同投資人增加對待,否則以共同投資人退出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作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共同投資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共同投資人法人;因所有共同投資人均參與管理,則法人的權限有: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作投資的產品或服務,購進常用貨物及用品;

④支付合作債務;

⑤承擔合作期間法律要求範圍內的全部法律責任;

2、其他資產人的權利:

①參與合作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共同投資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作投資項目的財務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作投資的重大事項;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共同投資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應歸合作投資人共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共同投資人經營與合作競爭的業務範圍;

3、禁止共同投資人再加入其他同行業競爭的合資項目;

4、法律禁止的,危機到合作投資事業的行為和活動

5、如共同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款,應按合作投資的實際損失賠償;經勸阻無效者,可由全體共同投資人決定進行除名;第九條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投資事業因以下事由之一須終止:

①本投資協議書合同期滿;

②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③合作事業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或解除此投資協議書效力的;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

①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協商並推舉清算人,須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割財產/物,可按市場行情折價賣給其他共同投資人或第三方組織,其價值款項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共同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作的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共同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共同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地方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或參考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註冊營業日期開始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共同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如有遺失或損壞,須向所有共同投資人申請並在場進行補充簽署,個人增補合同視為無效合同;

共同投資人甲:________________共同投資人乙:________________共同投資人丙: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資協議書 篇6

一、整體解讀

試卷緊扣教材和考試説明,從考生熟悉的基礎知識入手,多角度、多層次地考查了學生的數學理性思維能力及對數學本質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礎,先易後難,難易適中,強調應用,不偏不怪,達到了“考基礎、考能力、考素質”的目標。試卷所涉及的知識內容都在考試大綱的範圍內,幾乎覆蓋了高中所學知識的全部重要內容,體現了“重點知識重點考查”的原則。

1.迴歸教材,注重基礎

試卷遵循了考查基礎知識為主體的原則,尤其是考試説明中的大部分知識點均有涉及,其中應用題與抗戰勝利70週年為背景,把愛國主義教育滲透到試題當中,使學生感受到了數學的育才價值,所有這些題目的設計都回歸教材和中學教學實際,操作性強。

2.適當設置題目難度與區分度

選擇題第12題和填空題第16題以及解答題的第21題,都是綜合性問題,難度較大,學生不僅要有較強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紮實深厚的數學基本功,而且還要掌握必須的數學思想與方法,否則在有限的時間內,很難完成。

3.佈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數學方法和數學思想的考察

在選擇題,填空題,解答題和三選一問題中,試卷均對高中數學中的重點內容進行了反覆考查。包括函數,三角函數,數列、立體幾何、概率統計、解析幾何、導數等幾大版塊問題。這些問題都是以知識為載體,立意於能力,讓數學思想方法和數學思維方式貫穿於整個試題的解答過程之中。

投資協議書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約四方

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銀行(以下簡稱銀行)。

第二條 銀行名稱及地址

銀行名稱:

中文:____________銀行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組織形式

銀行為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銀行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第四條 銀行宗旨

銀行經營商業銀行及投資銀行的業務並提供諮詢服務,為利用僑資和外資開闢新的渠道,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增進國際和國內信息交流,努力擴大國際經濟和金融合作,為加速______和經濟特區的建設服務。

第五條 適用法律

銀行經批准成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銀行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銀行的業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銀行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有關機構的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 資本

第六條 資本構成

銀行的註冊資本為__________________元。

銀行第一期的實收資本為_______________元。訂約四方出資的份額為:

甲方佔百分之______,出資___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乙方佔百分之______,出資___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丙方佔百分之___,出資___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丁方佔百分之______,出資__________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資:

(1)以現金____________元投資;

(2)丁方將其在附屬機構的直接和間接的投資轉給銀行,作為對銀行的投資。內包括____________。

(3)______和______兩公司的準備金(不包括壞帳準備金)與尚未分配的滾存利潤。

以上(2)(3)兩項合計共為__________________元,應憑丁方聘請的在香港註冊會計師驗證的轉入日期的資產負債表為依據,多還少補。

銀行成立後,銀行董事會應儘快派專門小組對______和______的原放款(銀行成立時已有的放款)進行審查,對銀行成立前該兩公司的呆帳壞帳和銀行成立後一年內發生的該兩公司原放款的呆帳、壞帳均由______協助清理並負責償還該呆帳、壞帳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對有壞帳風險的放款,專門小組在銀行成立一年內提出意見,轉由丁方負責處理。原放款凡經專門小組審查同意轉期的,其經濟責任由______和______自行負責。

訂約四方同意將銀行歷年税後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經董事會決定後撥作準備金(本合同第廿五條有進一步規定),並經董事會齠?砂炊┰妓姆繳鮮齔鱟時壤??癰孟鈄急附鷸刑崛。?制讜黽映鱟識鈧羅__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 資本提供

訂約四方需在銀行成立後(銀行的成立日期為銀行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三十天內交足出資額,以現金投資部分應全數存入銀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術原因,在銀行成立後三十天內未能辦妥轉入銀行手續時,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聯合決定,可以允許再延長三十天。任何一方所應出資的現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應按當天中國銀行公佈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遲延利息。

第八條 出資憑證

訂約四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由銀行據以發給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載明下列事項:銀行名稱,銀行成立的年、月、日,訂約四方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出資的年、月、日以及發給出資證明書的年、月、日。當按照本合同第六條增加出資額後,銀行將增發出資證明書。

第三章 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第九條 出資額轉讓

訂約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轉讓、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須經訂約其他三方同意,並經審批機構核准。訂約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應先以書面通知其他三方説明承讓人名稱及轉讓條件,訂約其他三方有優先購買權。且其轉讓條件應與向第三者轉讓的條件相同。如訂約其他三方無意買入,出讓的訂約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書的轉讓條件,向指定第三者進行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十條 註冊資本更改

如註冊資本需要變更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審批機構申請批准,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一條 董事會組成

訂約四方同意在銀行成立時組成董事會,董事會由十人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長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長兩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任期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二條 董事會權力

董事會是銀行的最高權力機構,討論決定銀行的一切重大問題。其具體職權範圍在銀行章程中規定。

第十三條 董事會議事規則

董事會會議應根據平等互利、友好協商及互相諒解的原則進行,對有關訂約四方權益的下列重大問題,均應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投票表決,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銀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報,審核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3.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信貸額。

4.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購買或出售銀行固定資產額。

5.銀行政策、目標的修改。

6.其他人擬投資於銀行,銀行擬投資於其他人。

7.銀行擬與其他人進行合併。

8.訂約任何一方擬在銀行增資或出售、轉讓、抵押其在銀行部分或全部出資額。

9.年度業務計劃的重大修改。

10.從銀行利潤中按比例提取準備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

11.銀行每年分配給訂約四方的紅利。

12.銀行與工會間的勞工合約及職員總人數的制訂。

13.銀行清算及合同終止。

副總經理以上高級職員的聘請和解聘等其他事項可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其授權代理人以過半數通過作出決議。

第十四條 董事會召開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在訂約任何一方請求下,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董事會會議在設於______的總行召開,或在會議通知書內指定的其他地點召開。

第十五條 常務董事會組成

董事會設常務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兩名董事組成,在董事會休會期間,除第十三條第1、7、8和13項外可由常務董事會代行董事會職權。由董事長或其委託的一位常務董事召集常務董事會會議。常務董事會的決議不得與董事會決議相牴觸。

第五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六條 銀行行政管理體制

銀行的行政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總經理負責制。

第十七條 總裁、執行副總裁

銀行設總裁一人,執行副總裁一人,是銀行的主要行政負責人。貫徹執行董事會和常務董事會的各項決議,負責協調、監督銀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業務活動,研究國際金融市場信息,開拓銀行業務。總裁、執行副總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任期均為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銀行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副總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負責向董事會和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並組織領導銀行在國內辦理的日常業務工作。根據上述任務,總經理有權處理下列事務:

1.代表銀行對外接洽業務。

2.談判及簽署文件。

3.委託及解僱非董事會委託的職員,並決定其報酬和福利。

4.起草銀行業務條例報經董事會審查批准後貫徹執行。

5.起草年度業務計劃及董事會要求的其他計劃,將上述計劃報經董事會審批後監督該計劃的貫徹執行。

6.向董事會報告銀行業務進度,提出銀行行政管理及業務改進的建議。

7.向董事會報告銀行職工人數,薪給等級及提升標準和制度。

8.提高銀行職員業務及管理水平,制訂銀行職員訓練計劃,監督由董事會批准的訓練計劃的執行。

9.運用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和權力。

第六章 業務

第十九條 業務範圍

銀行經營下列業務:

(一)本、外幣放款和本、外幣票據貼現;

(二)本、外幣投資業務;

(三)外幣和外幣票據兑換;

(四)股票、證券的買賣和發行;

(五)資信調查和諮詢服務;

(六)信託、保管箱業務;

(七)本、外幣擔保業務;

(八)出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九)國外和香港、澳門地區匯入匯款和外匯託收;

(十)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匯出匯款及進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十一)辦理國外、香港、澳門地區的外匯存款和外匯放款;

(十二)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外國人、華僑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經申請批准的業務。

第七章 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第二十條 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成立

銀行根據業務發展的需,經有關審批機構批准,可在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

銀行同其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之間可以相互調劑使用資金。

第二十一條 現有附屬機構

現有______和______成為銀行在______的子公司,______改名為 ____________。該兩子公司分別在______註冊為有限責任公司,根據當地的法律分別成立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數的董事組成;各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薦,由各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向董事會和銀行的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

銀行對上述兩子公司是投資控股關係,該兩子公司各自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準備金後,所餘純利應交給銀行;如發生虧損,則分別由其在實收資本的有限責任範圍內自行處理。

第八章 技術訓練

第二十二條 技術訓練

銀行將調派______和______的經理級職員協助銀行開展業務併為銀行引進先進管理技術和培訓職工。

銀行行政及財務高級職員將安排在______和______的訓練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進行訓練。

關於上述人事訓練的安排將由銀行董事會視銀行業務發展需要及______和______的條件而作出適當的決定。

第九章 確立銀行設施

第二十三條 銀行設施

為了順利執行董事會訂定的業務方針,逐步提高銀行本身服務效率,為客户提供具有國際水平的銀行及諮詢服務,訂約四方應協助銀行安排需用的樓宇設備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 利潤

第二十四條 利潤分配

訂約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資比例分享銀行利潤,分擔銀行的風險及虧損。

第二十五條 準備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銀行每年獲得的利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令繳交税款後,經董事會決定將税後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撥作準備金,並按董事會決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其利潤餘額如董事會決定進行分配,應按訂約四方前一年會計年度終結時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所提取的準備金可按照第六條規定再行投資於銀行,而增加出資額。

第二十六條 利潤匯出

銀行所有紅利按訂約四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紅,由銀行分別匯給訂約四方的帳户。

當利潤分配給丁方時,銀行將丁方名下分配到紅利用______幣在交税款後電匯給丁方指定銀行及帳户。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與審計

第二十七條 財務會議制度

銀行內部會計制度及固定資產折舊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銀行的具體情況加以制訂,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税務機關備案。銀行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銀行一切憑證、帳簿、報表必須用中文書寫,必要時可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八條 貨幣單位

銀行記帳本位幣為___幣,除編制___幣的會計報表外,還應另編摺合人民幣的會計報表。人民幣與___幣之間的兑換率應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當日牌價(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二十九條 審計與報表

銀行的帳目將隨時公開以供訂約四方及內部會計師查閲。銀行將對訂約四方提供未經審核的每月財務報表。會計帳冊年報經訂約四方同意,可在中國註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審核及證明。銀行將免費向訂約四方提交每月財務報表及會計年報,包括經審核的年度損益報表及資產負債表。

第三十條 銀行審計師

董事會聘請在中國註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擔任銀行審計師,依法審核銀行一切財務收支及會計帳目,並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一條 會計年度

銀行會計年度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十二章 税務

第三十二條 税款

銀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繳納各種税款。任何免税或減税亦按照有關法令、條例的規定進行。

第三十三條 進口物資、設備

銀行進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資、設備、裝飾用品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免交進口關税和工商統一税。

第三十四條 減税、免税及退税

銀行將努力爭取享受經濟特區的免税或減税優惠待遇。中方將協助銀行在適用法律許可下,向有關當局申請減免税或辦理退税手續。

第十三章 保險

第三十五條 保險及付款

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保險,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保險公司或經董事會批准的其他具有資格的保險公司投保。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一切保險應向具有資格的並經董事會批准的保險公司投保。至於銀行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附屬機構的一切保險投保事宜,則由各附屬機構的董事會各自批准。付給人民保險公司或由人民保險公司償付款項將按有關保險合約條件以人民幣或外幣結付。

第十四章 銀行職員

第三十六條 銀行職員僱傭

銀行職員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獎懲、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勞動管理規定辦理。

第十五章 審批及註冊

第三十七條 審批、生效日期

銀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訂約四方簽署後,經丁方的股東大會和中方各董事會通過,按照《條例》規定的報批手續,向審批機構申請批准。

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准,發出批准證書後方能生效,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後,對訂約四方均發生法律約束。

第三十八條 註冊、成立日期

訂約四方收到審批機構發給批准證書後一個月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銀行登記手續及領取營業執照,銀行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銀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將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條規定的情況而告終止。

第十七章 終止與清算

第四十條 終止

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合同可告終止:

(一)銀行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二)訂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義務,致使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三)因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影響,遭受嚴重損失,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四)銀行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訂約任何一方由於上述情況請求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考慮結束事宜,如獲得一致通過,銀行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關申請解散。

第四十一條 清算

當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負責銀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項未完成前,董事會不能解散。按《合資法》和《條例》清理帳目及劃分資產。董事會將提出清算原則和手續,並任命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應向董事會報告工作情況。按照一般原則,清算過程將包括收回銀行債權,支付銀行債務及按照訂約每一方投資比例撥還其名下投資及劃分剩餘資產。清算委員會的報告經董事會批准,董事會將報告原審批機構,並向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註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況:戰爭、火災、水災、地震、暴風雨、海嘯,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項。

若訂約某一方由於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規定執行某職責時,應儘速備同有關不可抗力證據向其他三方報告。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訂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減輕或免除不可抗力帶來的影響,並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執行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職責。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條 保密

有關銀行的業務資料,技術記錄、財務情況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訂約四方需向政府有關機關呈交的報告除外),除非該資料先前已向公眾公開。

第四十四條 中方和丁方相互協助

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區和中國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協助事項,丁方將予以協助。丁方為獲得政府法令規定所需要的各項執照、許可證、簽證和認可書等,中方將予以協助;丁方為獲得中國有關法令規定享有的各項利益,中方亦將予以協助。

第二十章 調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內部調解

訂約四方如發生任何爭議時,該爭議事件應先通過董事會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諒解的精神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 仲裁

訂約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銀行合同、章程中發生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過協商無效,則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調解或仲裁,按該會的程序規則進行。

如交該仲裁委員會後三十天內尚未獲得解決,則訂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事件提交______仲裁處按照聯合國一九七六年國際貿易法或以後條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處將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將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將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後再由上述被任命的兩位仲裁人,聯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後六十天內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兩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後六十天內聯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關仲裁人的任命將由______裁判處作出。仲裁人將考慮四方訂約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國際上接納的一般法則,作出裁決。裁判過程將用中英文作為正式文字。所有聽證資料,索賠或辯擴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關理由等,將以中英文書寫。

本條規定下的仲裁裁決將為量後的裁決,對訂約四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銀行訂約各方應繼續履行銀行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條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書寫。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 通知書

訂約四方書信往來,董事會通知書與文件,財務會計通知書與報告等應按訂約四方在第四十九條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掛號航郵、電報或電傳投遞。如某方地址更改時,就用書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訊地址

第四十九條 法定地址

訂約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條款

第五十條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須經董事會決定後,呈交審批機關批准,方為有效。

第五十一條 前寫合約及照會

本合同經審批機構批准正式生效後,訂約四方所有的前口頭和書面的協議或照會等,如與本合同相牴觸時,以本合同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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