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合作投資協議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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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需要使用協議書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書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大家知道協議書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合作投資協議書3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精選】合作投資協議書3篇

合作投資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縣人民政府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速城市擴容,振興_____地方經濟,提高城市品位,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乙方有意在_____縣縣城規劃區內_____________建設五星級酒店及配套開發,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以下意向性協議:

一、開發地塊和麪積

_____縣縣城規劃區內______________,用地面積約______畝。

二、項目內容

1、在開發地建五星級酒店,接待牀位不低於350張,其它地域為酒店配套開發。

2、該項目的建築的風格和項目設計方案,須經縣規劃審查委員會審核,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開工建設,施工中如需調整設計方案,乙方應依法按法定程序報相關部門審批。

三、開發年限

乙方在依法取得該地塊後,應儘快辦好各種手續,在最短的時間內開工,五星級酒店須於20_____年6月30日以前建成並投入營業。

四、優惠政策

1、項目建設和經營期間的優惠,按_____辦發[20xx]16號文件執行。

2、甲方負責水、電、路、電視和通信網絡通到該項目地邊緣。

3、甲方將該項目列為縣重點工程,成立由縣主要領導掛帥,相關部門一把手參加的項目協調領導小組,負責該項目的統一協調,保證項目順利進行。

4、五星級酒店建成後,列為政府採購、接待酒店之一。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未盡事宜,在簽訂正式合同中協商另定。

甲方:_____縣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作投資協議書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鑑於: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在市註冊成立且至今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萬元(大寫:人民幣元),註冊證號:,法定代表人為:;並共同投資享有位於項目地塊(宗地編號為:)的使用權(以下簡稱:目標地塊)。

基於以上事實及理由,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內容:

第一條 名稱、主要經營地

名稱:

註冊號:

經營地址: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

範圍包括: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項目正常運營,雙方無意退出,則合同期限以年為週期自動延續。

第四條 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

1、甲方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大寫:),出資比例為。

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大寫:),出資比例為。

2、各合夥人的出資存入合夥人共同設立的專用賬户,除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的日常經營開支外,任何一方不得挪用,否則要賠償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的損失。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五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合夥的利潤和虧損,由合夥人依照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2、合夥存續期間,如遇增加經營項目、新增設施需追加投資時,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根據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增加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3、合夥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4、合夥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如遇政府徵用或者拆遷,補償款所得款項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5、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合夥期間,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可退夥,退夥需提前3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除名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經濟損失超過元的;

(3)挪用、侵佔合夥財產的;

(4)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同、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的;

(5)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其他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定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3、退夥清算

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項目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給合夥項目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項目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退夥人在合夥項目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夥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退夥人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當按規定分擔虧損。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中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新的合夥人。

第七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則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同、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夥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合夥名義繼續經營原合夥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還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或者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被依法撤銷。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委託的合夥人擔任,也可以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自合夥解散後15日內進行,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有意清算的合夥人可自行清算。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債務;最後再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算後如有剩餘,雙方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出資比例分擔。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出資份額或中途撤資的,按其出資額的10%向其他合夥人支付違約金。因撤資給合夥造成的損失大於前款約定違約金的,應按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合夥財產對外提供擔保的,其行為無效,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由該對外擔保的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造成損失,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夥經營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1、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2、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3、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合作投資協議書 篇3

甲方:

性別:

民族: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性別:

民族: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丙方:

性別:

民族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丁方:

性別:

民族: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甲乙丙丁四方為共同開拓、提高某某產品銷售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相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資入股設立有限責任性質的有限責任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記註冊為準),為體現四方公平公正,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

2、經營範圍:

3、註冊資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佔股比例

甲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乙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丙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丁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第三條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製定。具體內容見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2、投資各方的責任以其投入資金比例為限,各方的責任以各自對註冊資本的出資為限。公司的税後利潤按各方對註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投資各方須在本協議簽字生效日內以現金或現金支票方式打入投資各方一致同意設立的銀行帳户,繳足全部出資金額。

4、本協議各方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協議內容(為本協議服務人員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權從事與本協議有關事項人員以及按照法律規定必須得知人員除外)。

第四條投資各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組長,組織起草申辦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託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註冊事宜;

第五條本協議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併等。

2、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投資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投資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出資義務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違約方未出資的,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並有權按照違約方應當出資額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2、投資各方如有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各方均有權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投資各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定之前,各方之間所協商的任何協議內容與本協議內容有衝突的,以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為準。

第九條本協議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份,每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丁方簽名:

簽字日期: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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