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買賣協議書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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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車買賣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車買賣協議書合集15篇

車買賣協議書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認可,達成協議如下:

甲方自願將一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出售給乙方。

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交價(大寫)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乙方預付給甲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該車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時以前所發生的`一

切債權債務及大小交通責任事故均由甲方負責。

該車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時以後所發生的一

切債權債務及大小交通責任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備註:

甲方: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時

買賣車協議書(三)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經雙方平等協商,甲方自願將_____車賣給乙方,車牌號:_____, 車架號:_____ ,發動機號:_____,購車全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小寫:_____,乙方將購車全款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此車購買之日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以前出現一切債務、抵押、肇事、交通違法等事宜由甲方負責。購買之日起以後出現一切債務、抵押、肇事、交通違法等事宜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負責。

甲方保證此車車架號、發動機號無變動,如有變動所產生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甲方必須保證此車是非營運車輛,能提檔、能過户,並且保證所出示的車輛有關一切證件、證明及信息真實合法有效,甲方無償將強制保險商業保險過户給乙方:乙方有權處置強制保險商業保險等相關事宜,因甲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提檔、過户手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車輛價款並承擔一切損失。

雙方達成協議後不得以任何藉口對車輛的售出及購買做出單方反悔。如有一方反悔願賠對方人民幣壹萬元整。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後生效。

備註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購車協議書範本物流包車協議

車買賣協議書2

甲方(車主):

電話: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購車人):

電話:

身份證號:

住址: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甲方自願將自己的________車及車的手續和費用轉賣給乙方。車牌號為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照以下條款執行:

一、甲方必須保證該車手續真實無誤,包括登記證書、行駛證、附加費、保險費與檔案相符,並保證該車不屬於違法車輛(被盜、改號、套牌車輛),如發現上述現象的違法車輛,甲方無條件退還乙方的全部車款,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二、該車售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交款方式:接車時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車款。

三、自簽定協議時間為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分為界,界時之前該車如有被盜,抵押及示處理的交通事故問題時,甲方收回車輛退還乙方所付購車款及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

四、該車出售前的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及一切經濟糾紛均由甲方自己負責,乙方概不負責。

五、購車後,如乙方駕駛該車而引發的.機械事故和交通事故均由乙方自己承擔一切後果和法律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六、該車過户事項,已由甲乙雙方達成共識,過户由________方負責,過户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________方負責。雙方共同承諾,共同以此協議為準且認真遵守。

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後解決,如無法解決經法律部門解決。

八、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均不得反悔,否則向對方支付該車售價30%的違約金。

甲方:(車主簽字、蓋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購車人簽字、蓋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買賣協議書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今有甲方和乙方簽定的車輛買賣協議書無效,不具有法律效力,車牌號為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車架子號為:川騰牌_______。

一、乙方為了向包商銀行貸款,藉助甲方的車輛作為經濟來源基礎,向銀行提供證據所用。

二、此車的.所有權和經營權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關。

三、乙方貸款完畢當日,甲乙雙方之前簽定的車輛買賣協議自動失效。乙方將原件交還給甲方,由甲方自行處理。

四、如在貸款期間乙方車輛買賣協議書丟失,由乙方出據丟失證據説明,以此協議為準。

五、貸款到期後,如乙方無力償還貸款,與此車無關。

六、此協議書説明一份,甲方持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買賣協議書4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自願、平等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將車輛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的機動車出售給乙方,出售價格為: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二、甲方保證該車合格證等手續齊全,車輛能夠正常辦理登記註冊,且甲方有權處分該車輛。

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將該車輛及車輛相關手續交付給乙方,該車輛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且甲方保證該車輛不涉及任何經濟糾紛及法律責任,非盜搶及詐騙車輛,如有上述情形,甲方負全部責任,甲方退回乙方全部購車款,並賠償乙方損失及購車款30%的'違約金。

四、甲方將該車輛交付給乙方後,甲方在 天內無條件提供該車輛登記註冊的一切相關手續並協助乙方辦理登記註冊,如在以上期限內因該車輛手續不全導致該車輛無法完成登記註冊的,甲方需退回乙方全部購車款,並賠償乙方損失及購車款30%的違約金。

五、從該車輛正式登記註冊在乙方名下之日起,即乙方取得該車輛“機動車登記證書” 後,該車輛無論發生任何事宜,包括債權、債務、交通事故、違章等都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按手印後成立並生效,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不得反悔。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中證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買賣協議書5

賣方: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xxxx年x月xx日 至xxxx年x月xx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xxxx年x月。

行駛公里數:xx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税費)123萬元;大寫 壹佰貳拾叁萬元整 。

買方應於xxxx年x月x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户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車輛過户、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税、費負擔方式為: 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税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税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兩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兩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兩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兩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賣方(章) 買方(章):

地址: 地址:

車買賣協議書6

摘要:《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車輛登記是准予上道行駛的行政管理措施,非所有權登記。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機動車所有權轉移以交付為原則,以約定為例外。以佔有作為機動車財產所有權公示方式存在很多弊端,建議人大常委會盡快做出立法解釋。

關鍵詞: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建議立法

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時間,在二手機動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機動車保險合同案件及有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均有重大的法律意義,決定着當事人對車輛風險的承擔或利益的得失。而對機動車買賣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時間,在理論與實踐中有兩種不同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買賣雙方當事人到車輛管理部門辦理過户手續後,車輛所有權方為轉移。第二種意見認為:車輛交付時起,所有權轉移。意見的分歧造成各地的判決結果迥異。

我們贊同第二種意見。

一、現行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登記的性質為準予上道行駛登記。

XX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明確規定: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亦規定了已經註冊的登記的機動車,發生所有權轉移的應當及時辦理轉移登記;申請機動車轉移登記,當事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所有權轉移證明的證明、憑證。以此規定表明了機動車所有權轉移是不以註冊登記為條件的,恰恰相反機動車准予上道行駛登記需提交所有權轉移證明、憑證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在先,上道行駛登記在後。

事實上XX年6月,《公安部關於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問題的覆函》就確認根據現行機動車機動法規和有關規定,公安機關辦理機動車登記是准予或者不準與機動車上道行駛的登記,不是機動車所有權登記。因此,現行的車輛登記只是一種行政管理手段,將車輛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的時間作為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時間沒有法律依據。

二、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以交付為原則,以約定為例外。

機動車在民法上是動產的一種。目前的法律(僅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對汽車的買賣中所有權何時轉移沒有特殊規定。《民法通則》第七十二條規定:財產所有權的取得,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這一條規定,表明財產(包括動產,也包括不動產)所有權的轉移,如果法律沒有特殊規定或者當事人也沒有特別約定,財產所有權從交付時起轉移。依合同法,所謂買賣合同就是指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合同法》對標的物所有權轉移時間的規定,完全與民法通則的規定相同。該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所謂法律另有規定,目前的法律涉及動產財產所有權轉移問題有兩項:一是海商法,二是民用航空法。海商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船舶所有權的取得、轉讓和消滅,應當向船舶登記機關登記;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民用航空法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民用航空器所有權的取得、轉讓和消滅,應當向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登記;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如何認定買賣合同中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問題的覆函》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購買使用分期付款購買的車輛從事運輸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財產損失保留車輛所有權的出賣方不應承擔民事責任的批覆》對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問題做出了更為明確的答覆。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XX年4月向最高人民法院報送了《關於如何認定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的請示》。該請示中涉及的案件大致情節是:原告將被告訴至法院前,被告就其所有的汽車與第三人達成了買賣協議,並且在第三人支付款項後將汽車交付給第三人,雖然未到車輛管理部門辦理過户登記,但第三人接受該車後在工商管理的汽車交易市場上辦理了交易手續,並將該車投入運營,原告起訴後,要求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扣押被告以賣掉的汽車。對法院是否可以對該車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產生了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雖然被告與第三人就該車達成了買賣協議並且被告交付了車輛,但未到車輛管理部門辦理過户登記手續,買賣行為無效,車輛仍屬於被告所有,原告提出的財產保全措施有道理,法院應予支持。另一種意見認為,目前的法律和行政法規並未規定車輛管理部門的登記是機動車買賣行為生效的必然條件,既然被告收受了第三人支付的車款並將汽車交付給第三人,該車的財產所有權應當已轉移到第三人,如果法院扣押第三人的汽車,就屬於扣押案外人的財產,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故法院不應當支持原告的財產保全請求。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如何認定買賣合同中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問題的覆函》答覆:關於如何認定買賣合同中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問題,需進一步研究後才能做出規定,但請示中涉及的具體案件,應認定機動車所有權從機動車交付時起轉移。

最高人民法院王治平在《關於如何認定買賣合同中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問題的覆函的理解與適用》一文中指出:雖然法研[XX]121號認為請示中涉及的具體案件,應認定機動車所有權從機動車交付時起轉移,但由於請示中涉及的案件並沒有特殊性,因而發研[XX]121號的結論並非不具有普遍指導意義。

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購買使用分期付款購買的車輛從事運輸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財產損失保留車輛所有權的出賣方不應承擔民事責任的批覆》則是對當事人約定認可,該批覆指出:採取分期付款方式購車,出賣方在付清全部車款前保留車輛所有權的,購買方以自己的名義與他人訂立貨物運輸合同並使用該車運輸時,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出賣方不承擔民事責任。

故根據《民法通則》第七十二條、《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及最高人民法院《覆函》和《批覆》的精神,我們認為:機動車所有權的轉移時間以交付為原則,以約定為例外。

 三、澄清一些模糊的認識

機動車買賣的登記過户為生效要件,未登記過户的買賣行為,合同未生效,車輛所有權的沒有轉移。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國家工商管理局《關於汽車交易市場管理的暫行規定》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關於車輛轉賣未過户發生事故經濟賠償問題的批覆》即持這種觀點。

我們認為這種觀點是不正確的。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此處所稱法律僅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所制定的法律。債權與物權是民法中反映財產關係的最基本的民事法律制度,兩者之間有着密切的聯繫,是從不同角度對財產關係的折射。物權反映了靜的財產關係,債權反映着商品的交換關係。因為機動車所有權轉移是涉及產權變動的民事基本法律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11條第七款的規定,屬於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項。《關於汽車交易市場管理的暫行規定》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關於車輛轉賣未過户發生事故經濟賠償問題的批覆》僅是部門規章,不屬於法律特別規定。沒有法律約束力,故我們認為在法律作出規定以前,機動車所有權轉移以交付為原則,以約定為例外。

四、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儘快立法或作出立法解釋。

目前對於機動車所有權轉移時間討論較多,而對機動車所有權以何種方式作為公示方式更科學、更合理討論較少,對前者研究關係到現有問題的解決,對後者的討論則有利於立法者今後立法的參考。我們認為:

(一)在民法上機動車是動產,但並非一般動產具有特殊性。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時間,不僅關係到機動車車身滅失風險的轉移更為主要的是機動車作為一種高速運輸工具,車身是一種危險源,隨時能給他人帶來人身財產的損害。在發生損害時,涉及到誰來承擔賠償責任這是一般動產所不具有的特點。機動車作為一種危險源,國家有責任掌握其所有權狀況。以佔有作為公示方式,在連環購車合同中,車輛已交付,單位辦理登記手續的情況下,該車發生交通肇事;在審理時會涉及到買賣合同是成立或有效認定無疑增加了訴訟成本和審理的難度。

(二)現在不動產(主要是房屋)以登記作為公示方式,已經被人們普遍接受,作為動產的汽車有時其價值並不亞於一般房屋的價值,以佔有作為公示方式缺乏社會公信力。

(三)在人們較為普遍的認識中,機動車行車證是一種所有權憑證過户手續是一種變更所有權的登記。雖然這是對法律的一種誤解,但其影響會長期普遍存在,我們認為有必要以登記作為機動車所有權公示方式。

基於以上原因,建議有關機關、專家、學者對機動車所有權以何種公示方式更科學與合理進行多方面的進一步研究,儘快做出立法解釋。

車買賣協議書7

為明確舊機動車時買賣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雙方自願同意售車方簽定以下協議:

售車方(以下簡稱甲方):(農村山林合作協議書)

購車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將車主劉政賢的長安微型普通客車,車牌號湘J95577,發動機號356ML5907,車架號LS4BCB1DX3A192900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成交總額為(人民幣)壹萬元整,小寫10000元。

二、甲方應對該車手續及車輛的'合法性負責(包括該車在20xx年09年25日前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經濟糾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時間20xx年9月25日起)所發生的交通事幫及違法活動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該車若須辦理過户事宜,過户費由乙方承擔,過户時雙方應主動配合辦理轉户所需手續及車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後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包括養路費、年審費及保險費)。

四、因雙方交易車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五、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不退車及車款。

售車方(甲方):購車方(乙方):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地址:地址: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年月日

車買賣協議書8

甲方:(賣方) 簽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 簽名

身份證號碼:

甲方有電動車一輛,廠牌型號:

號牌:

現甲方自願賣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友好協商,訂立協議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上述車輛以人民幣(大寫)整賣給乙方。

二、車輛及車款的交付:車輛及車款於本協議簽訂後一次性全部付清。

三、甲方必須保證本協議簽訂前該車輛無任何債權、債務、產權糾紛,無拖欠車輛行

駛所需的各項費用。

四、車輛過户手續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費用由 方承擔。

五、車輛交付前,因該車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包括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由甲方自行承擔,車輛交付後,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在交付車輛時,應當提供給乙方真實、有效、完整的合法手續,(包括車輛購置發票、使用説明等),並對車輛來歷及手續、票據和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事後如調查發現甲方提供的車輛手續、票據和證件若有虛假或來路不明,乙方則有權要求甲方退回購車款,同時因甲方不實給乙方帶來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全部承擔。乙方應對車輛認真、仔細的`檢查、確認。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若有未盡事宜,可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了的可由丙方協調,協調不了的可到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家庭地址 家庭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車買賣協議書9

售車方(甲方代表):

購車方(乙方代表):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簽定本二手車轉讓協議。 甲乙雙方涉及的車輛如下:

廠牌型號: 車牌號碼:

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

該車登記日期:年 月, 檢驗合格期年 月,該車的轉讓價為人民幣 ¥元

1.車輛必須過户,過户由 方辦理,一切費用均由方承擔。甲方無條件提供過户所需要的相關證件並協助辦理車輛過户。

2.該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交通違章和事故,以及所產生法律後果和經濟賠償責任,自乙方提車之前由售車方負責承擔,乙方提車之後由購車方負責承擔。

3. 辦理過户時如遇發動機號、車架號、相關證件不符導致不能過户,購乙方有權退車。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和賠償。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賣方(章):買方(章):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車買賣協議書10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賣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

甲方和乙方就車輛銷售達成下列協議,雙方應共同執行:

第一條:甲方購買乙方所有的'機動車輛:車號:________或者:產地:________類型:________發動機編號底盤(擦貼)編號:________(擦貼)

第二條:甲方付給乙方人民幣10000元。它包括三部分:存款、第一輛車和其餘部分。

第三條:支付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支付10000元押金,第一筆10000元押金在三日內以現金支付,其餘款項在車輛轉讓前全額支付。

第四條:乙方應於收到甲方首次付款之日起立即交貨。保修期自車輛交付之日起一個月。並確保別人沒有汽車的權利。

第五條:轉運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有義務協助辦理。

第六條:乙方應當向甲方交付車輛所有真實有效的證明以及税費憑證。

第七條:乙方應確保車輛在交貨前保持正常,並完成交貨程序。

第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不退還押金。

第九條: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相當於違約金押金。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這份合同有兩份。

甲方(授權簽字人):________乙方(授權簽字人):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買賣協議書11

車主: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承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主根據《舊機動車輛交易管理規定》,與買方就下列車輛的交易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情況

車類型號:_______________車身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行駛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燃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碼:_______________初次入户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二、車輛具備下列證件及備件(在方格里打“√”為示):

□行駛證正、副本 □購置税(費)證 □路費收據 □車船使用税標誌(發票)□ 機動車輛登記證書 □定編證(使用證) □營運證 □備胎 □千斤頂 □鑰匙

三、確認所購車輛的.目前實際狀況,不得以車況為由中途退車。

四、車主保證該車的來源合法,手續齊全、真實有效,並承擔因該車和手續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責任。

五、成交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元)。

六、付款方式(在方格內“√”為示:)

a)本協議簽訂後,買方一性付清全車款;辦理車手續。

b)本協議簽訂後,買方付購車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在(¥________天內,買方付清餘款人民幣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後辦理提車手續。

七、辦理過户:買方應主動積極按賣方的要求備齊過户所需資料,由賣方協助辦理過户手續辦,取得過户受理;回執或行駛證(取證時間以車管所受理回執所規定的時間為準,包括順延時間)。

八、違約責任:

1、賣方在收到買方購車款項後,將積極協助買方辦理過户手續,如未能將車輛過户手續辦妥(車管部門造成的延誤除外,屆時雙方協調解決),買方有權提出退車,但應維持該車交付時的狀態,賣方將已付的購車款如數退還給買方。

2、買方應在提車後____日內賣方配合辦理過户手續,如逾期未辦理,應向賣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元。

3、如買方逾期未交清餘款,賣方有權將該車另作處理不須通知買方。所收定金不再退還。

九、該車在20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____分以前發生一切交通事故、經濟糾紛、法律責任均由原車主或轉讓人負責,該車在20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____分以後發生一切交通事故、經濟糾紛、法律責任均由承買人負責。

十、當該車從車方名下過户到買方名下,買賣雙方辦理完移交手續後,本協議即執行完畢。

十一、糾紛解決方式: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滄州仲裁委員會(任丘辦事處)仲裁解決,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十二、本協議一式貳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交易後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簽章)

賣方: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買賣協議書12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舊機動車買賣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協議標的內容

車主名稱:__________;號牌號碼__________;廠牌型號__________;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__________至_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_;行駛公里數__________;車輛使用性質:__________。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1、車款為(不含税費)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買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支票,匯票)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日內向買方支付車款的__________%,待辦理完過户手續後再即時剩餘款項。

2、賣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後__________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車輛過户、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税費負擔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相關證明文件

包括:

(1)機動車行駛證;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

(4)税訖證明;

(5)車輛年檢證明;

(6)養路費繳費憑證;

(7)銷售舊機動車委託書。

第四條 買方權利義務

1、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2、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

3、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户,轉籍手續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反換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5、買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餘車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 賣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6、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反換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六條 保密條款

一方對因舊機動車買賣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條 免責條款

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協議雙方當事人可以在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第__________種方式,作為本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通知:

1、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協議和條款效力

1.協議另有規定外,本協議生效後將取代一切簽訂前合同雙方就本次債權轉讓所出具的包括但不限於備忘、聲明、承諾、公告、通知、須知或其他一切文件資料。

2.協議各款間效力獨立,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政府指令或司法實踐的任何變化,導致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者失去強制執行性的,本協議其他任何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強制性不受影響。

第十二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三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式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買賣協議書13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舊機動車買賣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標的內容

車主名稱:__________;號牌號碼__________;廠牌型號__________;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__________至_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_;行駛公里數__________;車輛使用性質:__________。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1.車款為(不含税費)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買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支票,匯票)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日內向買方支付車款的__________%,待辦理完過户手續後再即時剩餘款項。

2.賣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後__________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車輛過户、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税費負擔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相關證明文件包括:(1)機動車行駛證;(2)機動車登記證書;(3)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4)税訖證明;(5)車輛年檢證明;(6)養路費繳費憑證;(7)銷售舊機動車委託書。

第四條買方權利義務

1.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2.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

3.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户,轉籍手續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反換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5.買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餘車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賣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6.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反換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六條保密條款

一方對因舊機動車買賣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條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條免責條款

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協議雙方當事人可以在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第__________種方式,作為本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通知:

1.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協議和條款效力

1。協議另有規定外,本協議生效後將取代一切簽訂前合同雙方就本次債權轉讓所出具的包括但不限於備忘、聲明、承諾、公告、通知、須知或其他一切文件資料。

2。協議各款間效力獨立,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政府指令或司法實踐的任何變化,導致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者失去強制執行性的,本協議其他任何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強制性不受影響。

第十二條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三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式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買賣協議書14

售車方(甲方):

購車方(乙方):

一、甲方將自己的'摩托車一輛(牌號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車架號_______)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成交金額為_______元(人民幣小寫¥ )。

二、甲方應對該車手續及車輛的合法性負責(包括該車在_______年5月7日前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經濟糾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時間_______年5月7日起)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違法活動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該車若須辦理過户事宜,過户費由乙方承擔,過户時雙方應主動配合辦理車輛轉户所需手續。該車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後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包括養路費、年審費及保險費)。

四、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該車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五、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籤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不退車及車款。

售車方(甲方):_______

購車方(乙方):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車買賣協議書15

賣車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買車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將 車出售給乙方,車牌號為蒙D ,發動機號 ,車架子號 ,具體事宜如下:

一、此車售價為 元整(¥: 元整),一次性付清車款。

二、此車不過户,自協議簽字之日起以前出現的任何事故(交通肇事)及債權、債務、違章、偷盜車輛均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自協議簽字之日起以後所發生的任何事故(交通肇事)及債權、債務、違章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甲方必須保證車輛的車架子號、發動機號證件無塗改,並與行駛證相符合。本次交易純屬自願,不再另立字據,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四、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簽字):

乙 方(簽字):

年 月 日

車輛買賣協議書説明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今有甲方和乙方簽定的車輛買賣協議書無效,不具有法律效力,車牌號為蒙D50281,蒙D8807掛,發動機號080107024737,車架子號為:川騰牌HBS9401CLX,

一、乙方為了向包商銀行貸款,藉助甲方的車輛作為經濟來源基礎,向銀行提供證據所用。

二、此車的'所有權和經營權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關。

三、乙方貸款完畢當日,甲乙雙方之前簽定的車輛買賣協議自動失效。乙方將原件交還給甲方,由甲方自行處理。

四、如在貸款期間乙方車輛買賣協議書丟失,由乙方出據丟失證據説明,以此協議為準。

五、貸款到期後,如乙方無力償還貸款,與此車無關。

六、此協議書説明一份,甲方持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二O一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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