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幼兒車輛承諾書

來源:文萃谷 2.98W

為切實做好我鄉幼兒園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增強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有效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確保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我慎重承諾:

接送幼兒車輛承諾書

一、校車車輛方面。校車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並經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車輛時必須與租用單位簽訂租用合同、安全責任書;嚴禁購買或租用無牌無證、假牌假證、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等作為校車;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保證聘用、租用的校車駕駛人員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個記分週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事故,並負有責任的駕駛人,嚴禁有精神病史、受刑事處罰的人駕駛車輛接送學生。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投保承運人責任險,每個座位都要投保。嚴禁運載學生時中途加油;強化安全行駛意識。保證駕駛員不出現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後駕駛、超速、超載、違章超車、夜間違章使用燈光、違章停車等八項重點違法行為發生,確保運載學生安全。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方面。指派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學生的護送隨車人員。保證隨車護送人員

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學生安全管理,以及學生、家長、學校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並做好學生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校車管理,確保學生接送安全。學校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一)詳細掌握接送學生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與學生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二)對接送學生的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全面的安全教育;(三)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台帳,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四)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於完好狀態。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

承諾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2012年5月

接送學生、幼兒車輛駕駛人承諾書

本着對學生人身安全和學生家庭幸福,對自身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高度負責的態度。本人承諾: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嚴守交通法規,堅持安全運行。在接送學生時做到不酒後駕駛,不超載超員,不超速行駛,確保萬無一失。

承諾人: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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