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商場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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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廣州華憶場地租賃有限公司

百貨商場合作協議

乙方:廣州市薈點餐飲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租賃華憶百貨崗頂店場內燈箱廣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將位於本商場3樓至4樓扶梯兩邊10個燈箱位置(規格為1200mm(寬)*1700mm(高))及位於直升電梯2個燈箱位置(規格為424mm(寬)*570mm(高))出租給乙方作為大蒸家、辣尚寅品牌的廣告宣傳使用。

2、使用期限共計6個月,自2015年 11月30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止。

3、燈箱費用合計:2000元,大寫:貳仟元整。

4、乙方燈箱廣告內容只能播放本協議規定的品牌宣傳,廣告內容不能違反國家相關法規。

5、乙方需自行更換燈箱廣告內容,並在需更換燈箱廣告前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審核通過後,方能更換。

6、甲乙雙方必須履行此協議,未經雙方同意,不得中途單方面提出終止或更改協議條款。

7、在合同期內甲方若需更換乙方廣告位置,需書面提前3天通知才能進行。

8、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須經雙方簽字(蓋上公章)後方能生效。

甲方:廣州華憶場地租賃有限公司 乙方:廣州市薈點餐飲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採購部:

電話:

商場經理:

身份證號碼

電話:87510392、87584808 傳真:87510390

百貨商場合作協議 [篇2]

甲方:___

乙方:___

為了充分發揮甲、乙雙方各自的資源優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方式:

1、甲方將其所有的位於**市**項目所在地___的___﹐的二層鋼結構建築房屋(包括___﹐的停車廣場房屋處牆)用於乙方合作經營。

2.乙方用其品牌、管理經營模式、營銷策劃和經營經驗等與甲方合作,共同經營**廣場。

3.甲、乙雙方在___區共同組建註冊合作公司,負責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二條 合作期限: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暫定為五年,自___年___月___日到___年___月___日止,從合作市場開業時起算。

第三條 合作條件:

1.甲方按照附件(一)的標準提供經營場所;

2.可租面積按實際測量計算為準。

3.乙方對該項目的招商出租率(按可租面積計算)達到80%以上;

4. 甲方以基本管理費的形式每年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整(¥___)。付款方式為___。其中合作第一年付款方式詳見補充協議(一)。

5.平均租金低於___元╩平方米·月,乙方只收取全年管理費的___%。

6.乙方應於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該項目的招商工作。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負責按乙方的設計、經營管理要求對全部___㎡的房屋進行內外裝修,並及時支付全部裝修費用。

2.為合作市場添置必要的,符合要求的消防、電力、用水、暖氣、自動扶梯等設施,使房屋適合於經營百貨,符合國家消防經營標準。

3.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後,於___年___月___日前將符合上述條件的.房屋交付乙方驗收用於合作公司的經營。

4.甲方負責協調處理於地方各部門的關係,爭取各項優惠政策和税收減免等。並在商場營業前,提供百貨店可投入運作的全套合法證明文件。

5.甲方應保證協議有效期內:整體的房屋、土地所有權人是甲方,甲方不得將房屋、土地分割、出租,在簽訂合作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產權資料的複印件,甲方保證該資料的真實性。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 負責對擁有的企業品牌、管理經營模式、營銷策劃經驗和招商客户資源用於合作公司。

2. 負責對房屋的裝修進行整體設計,並於___年___月___日前將設計方案交付甲方。並在甲方認可後,由甲方負責施工

3.負責合作市場前期的營銷招商工作,應在甲方將符合協議約定條件的房屋交付驗收後 天(即___年___月___日)使市場能開張營業。

第六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管理方式:

1. 甲、乙雙方合作公司名稱為___廣場,註冊資金為___元,其中甲、乙雙方各佔有出資比例為___%和___%,雙方均已人民幣出資。

2. 該合作公司董事會由三人組成,甲方委派兩名董事,其中一人擔任董事長(法定代表人),乙方委派一名董事。擔任執行總經理。

3. 甲方向合作公司委派相關財務總監,負責公司財務工作;乙方向合作公司委派執行總經理。全權負責公司日常各項經營管理活動,執行總經理每月十號前向董事長報告上個月的工作情況和財務報表。乙方在合作第一年內可委派一名市場管理人員協助總經理進行商場的經營管理和招商工作。

4. 甲、乙雙方每年至少召開兩次董事會,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

5. 合作公司以乙方指派的執行總經理為主,組建經營管理團隊。甲方對管理人員除執行總經理外享有推薦權,但須經乙方考核合格後方能任用。為減小成本開支,合作公司應儘量聘用本地員工。

第七條 合作公司的費用分擔方式:

1. 對房屋內外的裝修預、決算應得到雙方書面確認,內裝修招牌分_年折舊進入合作公司經營成本,而房屋外裝修、消防、暖氣設施、自動扶梯不計入合作公司折舊成本。

2. 合作公司經營所需而使用的水、電、通信、經營管理、廣告、工資、税收等費用均列入成本。合作公司每年廣告費用按預算使用,原則上不高於100萬元。其餘各項成本費用由乙方在每合同年年初,以書面形式上報董事會。董事會批准後方可執行。

3.合作公司的組織架構和工資標準為:(詳見補充協議二)

4. 甲、乙雙方組建合作公司前市場發生的欠、貸款及利息由甲方組織資金償付。乙方不負擔任何責任。

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___廣場對外借款、對外擔保、向外抵押。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作為單一經營管理方也不承擔合作公司所產生的一切債務關係。

第八條 利潤分配:

1.利潤是指為按上述費用分擔基礎上確定的可分配純利潤。

2.利潤按以下原則分配:

(1)以市場第一年合同約定的租賃平均價格(即___元/㎡.月),合同期內年度的租金遞增係數指標為___為基本標準。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需保證甲方的基本收益。

(2)若市場實際平均租賃價格高於約定平均租賃價格的12%之內(含12%),乙方得高出部分的___%作為利潤分成。

(3)若市場實際平均租賃價格高於約定平均租賃價格的12%以上,乙方得高出部分的___%作為利潤分成。

3. 合作公司每年12月30號進行一次財務審計確定可分配利潤,並一次性分配。

第九條 合作期滿或合作期內終止的資產處理:

1. 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確定終止繼續合作的,房屋及相關設施、裝修等均歸甲方所有,企業名稱****歸乙方所有,乙方不得再行使用含有“****”的企業名稱。

2.合作期內因一方違約終止或雙方協商終止合同的。除按協議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外,其他仍按上述原則處理。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協議,若有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承擔違約金___元,造成終止合同的,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資產按本協議第九條約定處理。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補充協議。經雙方確認簽字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有糾紛,可向本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4. 本協議一式四分,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___乙方:___

法定代表人:___法定代表人:___

經辦人:___經辦人:___

公司地址:___公司地址:___

簽訂日期:___簽訂日期: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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