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入夥協議書9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協議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個人入夥協議書,歡迎閲讀與收藏。
個人入夥協議書1
入夥協議書
甲方(原合夥人):甲1: 姓名 ,漢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身份證號碼:
甲2: 姓名 ,漢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身份證號碼:
乙方(新合夥人): 姓名 ,漢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身份證號碼:
為了維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規範合夥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新入夥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原始股東:甲1: 姓名 ,漢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身份證號碼: ,出資額為元。
甲2: 姓名 ,漢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身份證號碼:,出資額為元。
新入股東: 姓名 ,漢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身份證號碼:
二、新合夥人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和交付期限、合夥期限。
出資額:200000元(計貳拾萬元整)。
出資方式:貨幣出資。
繳付期限: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實際繳足出資,逾期未繳或未繳足的,應對應繳未繳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合夥期限:暫定為
年,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本協議到期時,若各方合夥人未提出終止協議,視為同意繼續合作,合夥期限自動延續為不定期制。
三、利潤分配與虧損分擔方式。
虧損分擔:乙方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四、新合夥人退夥、出資轉讓。
退夥: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2、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3、全體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4、乙方在不給合夥企業造成不利影響和造成損失的情形下,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其他合夥人,徵得其他合夥人的同意方可退夥。
乙方退夥,其他合夥人與乙方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出資額 %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出資轉讓:乙方欲轉讓出資額,需徵得其他原始合夥人一致同意,同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認購權。
五、乙方自成為合夥人之日起,合夥各方應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六、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共有財產權。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財產屬於合夥企業的財產,即屬於全體合夥人的共同財產。(注:乙方入夥前, 公司的全部財產均屬於原始股東所有,含所有動產及不動產)
個人入夥協議書2
個人合夥合夥人新入夥協議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並依
據 合夥協議,按照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全體協商一
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合夥為普通個人合夥,是根據合夥協議自願組成的個體工商户。全體合夥人
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税,守法經營。
第三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
為準。
第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無法達成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五條: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
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夥的字號、法定代表人、期限、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六條:個體工商户字號:
第七條:經營場所:
第八條:經全體合夥人決定聘請 為本合夥的法定代表人,薪金 。其權限如下:1、
2、
3、
法定代表人的權利義務僅限於協議的約定。
第八條:合夥期限為 年。(如果不需要,可刪除)
第三章 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信息。
第九條:原合夥人共兩人(以下共同簡稱為甲方),分別是:
1、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現住所 ,聯繫方式: 。
2、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現住所 ,聯繫方式: 。
第十條:新合夥人(以下簡稱為乙方):,(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現住所 ,聯繫方式: 。
第四章 新合夥人(乙方)出資方式、數額、繳付期限。 第十一條: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佔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的 %。 第十二條: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實際繳足出資,逾期未繳或未繳足的,應對應
繳未繳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乙方履行出資義務後,即成為本合夥的合夥人。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出具《新合夥人出資證明》,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十五章 利潤分配、債務承擔方式。 第十五條:利潤分配,以 為依據,按比例分配。第十六條: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清償,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各合夥人的 為
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章 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七條: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原合夥的經營狀況與財務狀況。第十八條:乙方承認原合夥所有協議,與甲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責任,並對
入夥前合夥的債務 。
第十九條: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合夥業務,任職合夥的經理職
務,薪金 。其權限是:
1、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出售合夥企業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3、
其他合夥事務由甲方負責執行。第二十條:乙方應當在 期內向甲方報告合夥的經營及財務狀況,其經營合夥所產生的收
益歸全體合夥人共有,所產生的.費用及虧損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夥事務過程中,可以針對各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
議。如發生爭議,依據本協議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進行表決。
第
二十二條:合夥人對合夥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表決方式。
第七章 禁止行為。
第二十四條:在聘請 作為本合夥的法定代表人期間,應依照本協議,在全體合夥人決議
授權的範圍內履行工作職能,禁止下列行為:
1、禁止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2、
3、
第八章 爭議解決方式。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任職合夥經理職務期間,如違返本協議的約定,給各合夥人造成重
大損失的,應按照合夥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並承擔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否則承擔 違約
責任。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修正、變更或補充本協議。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議持有人情況
如下:1、
2、
3、
4、
5、
第三十條: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新合夥人: 原合夥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原合夥人: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附件一:
新合夥人出資證明
本合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組建,根據《合夥協議》及《入夥協議》發放
此證。
茲證明 是合夥經營 (字號)繳清全部出資款的所有人,其出資額為人民幣 萬元,佔全體
合夥人總出資額的 %。
本出資證明經 方為有效。 特此為證。
年 月 日
(此證明需全體原合夥人簽字並加蓋公司章、財務章)
入夥公司(甲方):
個人入夥協議書3
個人入夥協議書
原合夥人(甲方): 新合夥人(乙方):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並依據合夥協議,按照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全體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合夥為普通個人合夥,是根據合夥協議自願組成的個體工商户。全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税,守法經營。
第三條 合夥字號(個體工商户字號):
第四條 經營場所:
第五條 乙方入夥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合夥停止營業止。
第六條 出資方式和出資期限。
1、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伍萬元,佔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的30%。
2、因乙方為甲方進行其他店面的財務核算,乙方30%份額中的10%為乙方的`勞動報酬;但乙方財務核算的店面不超過五家,超出部分,由雙方另行協商。
3、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前已經將出資款支付給甲方。
第七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甲方負責合夥事業的日常經營,乙方負責財務核算。
1、盈餘分配和虧損承擔:利潤分配(含計提或攤銷的相關費用)甲方佔70%,乙方佔30%;虧損甲方承擔80%,乙方承擔20%。
2、債務承擔:合夥產生的對外債務由甲方自行承擔。
3、若合夥今後需要追加投資,甲方承擔80%,乙方承擔20%。
第八條 甲方應當每月向乙方報告合夥的經營及財務狀況。
第九條 若本合夥有新合夥人加入,由甲方在自己所佔份額內與新合夥人進行份額劃分,與乙方無關,不得影響乙方的相關權益和本協議約定的盈餘分配。
第十條 雙方履行本協議如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向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常州市鐘樓區 簽訂地點: 常州市鐘樓區 1
個人入夥協議書4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_________合夥協議,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
實的原則,經新合夥人和原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一、新合夥人履行出資義務,即成為________________的.合夥人。
二、新合夥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新合夥人姓名: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_;出資額: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三、新合夥人承認原合夥企業所有協議,與原合夥人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四、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本協議經
新合夥人和原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新合夥人(簽章):________ 原合夥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個人入夥協議書5
個人入夥協議書
原合夥人(甲方): 新合夥人(乙方):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並依據
合夥協議,按照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全體協商一致,
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合夥為普通個人合夥,是根據合夥協議自願組成的個體工商户。全體合夥人願
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税,守法經營。
第三條 合夥字號(個體工商户字號):
第四條 經營場所:
第五條 乙方入夥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合夥停止營業止。
第六條 出資方式和出資期限。
1、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伍萬元,佔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的30%。
2、因乙方為甲方進行其他店面的財務核算,乙方30%份額中的10%為乙方的勞動報酬;
但乙方財務核算的店面不超過五家,超出部分,由雙方另行協商。
3、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前已經將出資款支付給甲方。
第七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甲方負責合夥事業的日常經營,乙方負責財務核算。
1、盈餘分配和虧損承擔:利潤分配(含計提或攤銷的相關費用)甲方佔70%,乙方佔30%;
虧損甲方承擔80%,乙方承擔20%。
2、債務承擔:合夥產生的對外債務由甲方自行承擔。
3、若合夥今後需要追加投資,甲方承擔80%,乙方承擔20%。
第八條 甲方應當每月向乙方報告合夥的`經營及財務狀況。
第九條 若本合夥有新合夥人加入,由甲方在自己所佔份額內與新合夥人進行份額劃分,
與乙方無關,不得影響乙方的相關權益和本協議約定的盈餘分配。
第十條 雙方履行本協議如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向協議簽訂地的人民
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常州市鐘樓區 簽訂地點: 常州市鐘樓區
個人入夥協議書6
原合夥人(甲方):______
新合夥人(乙方):______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並依據合夥協議,按照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全體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合夥為普通個人合夥,是根據合夥協議自願組成的個體工商户。全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税,守法經營。
第三條合夥字號(個體工商户字號):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入夥期限:自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合夥停止營業止。
第六條出資方式和出資期限。
1、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伍萬元,佔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的30%。
2、因乙方為甲方進行其他店面的財務核算,乙方30%份額中的10%為乙方的勞動報酬;但乙方財務核算的店面不超過五家,超出部分,由雙方另行協商。
3、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前已經將出資款支付給甲方。
第七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甲方負責合夥事業的日常經營,乙方負責財務核算。
1、盈餘分配和虧損承擔:利潤分配(含計提或攤銷的相關費用)甲方佔70%,乙方佔30%;虧損甲方承擔80%,乙方承擔20%。
2、債務承擔:合夥產生的對外債務由甲方自行承擔。
3、若合夥今後需要追加投資,甲方承擔80%,乙方承擔20%。
第八條甲方應當每月向乙方報告合夥的經營及財務狀況。
第九條若本合夥有新合夥人加入,由甲方在自己所佔份額內與新合夥人進行份額劃分,與乙方無關,不得影響乙方的相關權益和本協議約定的盈餘分配。
第十條雙方履行本協議如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向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常州市鐘樓區
個人入夥協議書7
合夥人:
第一條 合同目的
經過全體合夥人共同協商,一致同意 作為新合夥人加入本合夥。
本協議以規範新入夥人權利和義務為目的,在《個人合夥協議》的基礎上,由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協商一致後訂立。本協議與《個人合夥協議》規定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新合夥人 已經完整閲讀並充分了解了《個人合夥協議》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並同意完全遵守。
第二條 合夥人信息
(一)原合夥人信息:
合夥人1: 性別:
身份證號:
家 庭住址:
聯繫方式:
合夥人2: 性別: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繫方式:
(二)新合夥人信息:
合夥人: 性別: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繫方式:
第三條 個人合夥的基本情況
本合夥是由合夥人 、 和 共同出資,以
為目的而結成的。合夥的期限為自簽約之日起 年。
合夥已經在工商部門完成登記,個體工商字號為 ,經營場所為_ ,由 作為合夥負責人按照授權處理日常合夥事務。
第四條 新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繳付期限
新合夥人 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年 月 日前實際繳足出資,逾期未繳或未繳足的, 視為未加入合夥;已繳部分予以退還。
完成出資之日視為入夥日,正式成為本合夥的合夥人。
所有合夥人需簽署《新合夥人出資證明》,確認新合夥人的出資份額。
第五條 利潤分配
新合夥人的利潤分配,自入夥日起開始起算,以其出資額佔合夥資產的'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六條 債務承擔
新合夥人同意對加入合夥之前的所有債務承擔償付義務。原合夥人需要將個人合夥的經營狀況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對於未予告知的債務,新合夥人不需要承擔償付義務。如新合夥人對外予以償付的,則可以向其它合夥人進行追償。
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清償,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入夥日起各合夥人的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 爭議解決
各方就履行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都應由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將該爭議提交至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任何一方有權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它
1.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 本協議一式 份,合夥人各執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夥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夥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入夥協議書8
甲方(原合夥人):
乙方(新合夥人):
為了維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規範合夥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新入夥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原始股東:甲1:___,漢族,出生20__年_月_日,住所地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出資額為___元。
甲2:___,漢族,出生20__年_月_日,住所地____,身份證號碼_____:出資額為___元。
新入股東:___,漢族,出生20__年_月_日,住所地____,身份證號碼:_____。
二、新合夥人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和交付期限、合夥期限。
出資額:200000元(計貳拾萬元整)。
出資方式:貨幣出資。
繳付期限:乙方應於20__年_月_日實際繳足出資,逾期未繳或未繳足的,應對應繳未繳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合夥期限:暫定為20__年,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本協議到期時,若各方合夥人未提出終止協議,視為同意繼續合作,合夥期限自動延續為不定期制。
三、利潤分配與虧損分擔方式。
虧損分擔:乙方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四、新合夥人退夥、出資轉讓。
退夥: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2、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3、全體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4、乙方在不給合夥企業造成不利影響和造成損失的情形下,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其他合夥人,徵得其他合夥人的同意方可退夥。
乙方退夥,其他合夥人與乙方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出資額%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出資轉讓:乙方欲轉讓出資額,需徵得其他原始合夥人一致同意,同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認購權。
五、乙方自成為合夥人之日起,合夥各方應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甲方:
乙方: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
個人入夥協議書9
入夥人1:(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地址:
入夥人2:(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地址:
入夥人3:(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碼:地址:
入夥人4:(以下簡稱丁方)
身份證號碼:地址:
第一條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入夥協議書。
第二條入夥主要經營地:順慶區西河北路207號天池洗浴
第三條入夥經營項目和範圍:天池洗浴服務
第四條入夥期限:自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1日止,共14年。
第五條各入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每人佔四分之一的股份,合計人民幣68萬元。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承擔風險,共負盈虧。盈餘按比例分配;債務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甲方的`負責範圍為:外圍考察;
乙方的負責範圍為:一店的日常管理;
丙方的負責範圍為:二店的日常管理;
丁方的負責範圍為:三店的日常管理。
甲、乙、丙、丁四方負責各自的管理範圍,不能越權管理。
第八條雙方履行本協議如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