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股權協議書10篇

來源:文萃谷 1.99W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繼承股權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繼承股權協議書10篇

繼承股權協議書1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合作社,於 年 月 日成立,由甲方與其它成員合資成立。註冊資金為人民幣 萬元,實際已投資人民幣 萬元。甲方願將其佔合作社%的股權全部轉讓給乙方。現甲、乙雙方經協商,就轉讓股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從 年 月 日起,甲方將原出資 萬元(佔合作社註冊資本的 %)全部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價款:乙方受讓甲方轉讓 合作社的股權,乙方需支付轉讓金 萬元給甲方。此款分兩次支付。第一次:在合同生效後5天內,乙方支付定金 萬元。第二次:在乙方成為 合作社正式成員,並辦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變更完畢後5日內一次性付清支付。

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應將 合作社變更股東的事宜,報合作社理事會備案,並修改合作社章程,修改合作社成員資料,如需要召開成員大會,以成員大會決定為準。

四、在 合作社理事會(或成員大會)通過修改合作社章程和會員資料後,由甲方協助乙方將上述材料交向政府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部門辦理批准、變更登記手續。

五、甲方自轉讓合作社股權之日起,不再是合作社的成員,

不得以合作社的名義對外從事任何活動,不再享有 合作社權利或者義務,不享有 合作社利潤和承擔風險及虧損。

六、甲方自轉讓股權後, XX不再擔任 合作社的負責人,新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擔任。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協助乙方召開成員大會,決定乙方擔任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並修改合作社章程。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在政府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部門辦理 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變更登記手續。

七、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如公證、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由乙方承擔

八、雙方特別約定:如本合同生效後,50個工作日內,乙方不能成為合作社成員,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退還乙方支付金額。

九、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轉讓價。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逾期部分千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2)如本合同生效後,60個工作日內,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成為合作社成員或者不能成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雙倍退還定金。如因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十、合同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政府主管部門、合作社各一份,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繼承股權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一、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主要經營會展行業及銷售

二、合同期限

三、出資金額方式、現金:

(1)合夥人:出資人民幣 ( )元

(2)合夥人:出資人民幣 ( )元

四、本次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如出現虧損合夥人要求撤股,撤股的合夥人須承擔虧損金額的50%,方可撤股。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人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盈餘分配:以百分比分配,甲方34%乙方33%丙方33%

六、合夥企業的虧損及債務的承擔方式如下:

(1)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夥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分擔。

(2)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後形成合夥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夥人平均分擔及各自承擔三分之一的債務額度。

(3)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協議規定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各合夥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其餘各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相關合夥人清償自己應負擔部分。

七、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八、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為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損害合夥企業的行為。

九、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夥人企業的合夥人資格。

十、合夥人退夥:

退夥人對其與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企業和夥債務的,退夥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十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羣體合夥人同意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2)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主要責任分擔:所有合夥人共同承擔合夥企業的一切責任與風險。

合夥人簽字:

甲:

乙:

丙:

20xx年xx月xx日

繼承股權協議書3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發展生產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___、___、___、___四方出資設立___有限公司,特於___年7月制訂並簽署本章程。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一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公司名稱:

第二條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條公司經營範圍:

國內零售、批發貿易(涉及專項審批的經營期限以專項審批為準)。

第三章公司註冊資本

第四條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___ 萬元___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必須召開股東會並由全體股東通過並作出決議。公司減少註冊資本,還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變更註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五條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名稱:___,出資額___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___%出資方式___

股東名稱:___,出資額___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___%出資方式___

股東名稱:___,出資額___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___%出資方式___

股東名稱:___,出資額___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___%出資方式___

第六條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五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或監事;

(4)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並轉讓;

(5)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6)優先購買公司新增的註冊資本;

(7)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8)有權查閲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第八條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股份比列)承擔公司的債務;

(4)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備註:所有股東在籤屬該協議日起一年半時間內無特殊情況下不得退股,否則所持股份將自動貶值為當下股值的60%被公司收回,由股東會管理。)

第六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九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部分出資。

第十條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會討論通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十一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七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二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長、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董事長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1)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五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並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應每半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董事長、董事或者監事提議方可召開。股東出席般東會議也可書面委託他人蔘加股東會議,行使委託書中載明的權力。

第十六條股東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書面委託其他董事召集並主持,被委託人全權履行董事長的職權。

第十七條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而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八條公司設董事會,成員為7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董事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由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長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股東會負責。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檢查股東會會議的落實猜況,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7)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提名並選舉公司行政總裁(以下簡稱為CEO)人選,根據CEO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並在事後向股東會報告。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檢查董事會的落實情況,並向股東會和董事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

(3)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4)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並在事後向股東會和董事會報告;

第十九條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並主特。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依次由副董事長和董事長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會議,並應於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

第二十條董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必須書面委託他人蔘加,由被委託人履行委託書中載明的權力。對所議事項作出的決定應由佔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決通過方為有效,並應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二十一條公司設行政總裁1名,副總若干,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行政總裁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財務負責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長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經理列席股東會會議和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二條公司設監事1人,由公司股東會選舉產生。監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二十三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長、董事、經理行使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董事長、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長、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監事列席股東會會議和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四條公司董事長、董事、經理、財務負資人不得兼任公司監事。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條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為三年,由董事會選舉產和罷免,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二十六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檢查董事會的落實情況,並向股東會和董事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

(3)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4)提名公司經理人選,交董事會任免。

(5)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並在事後向股東會和董事會報告;

第九章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七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並應在每多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委託國家承認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並出據書面報告,並應於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東。

第二十八條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三十條公司的營業期限為二十年,從《企業法入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一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5)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時;

(6)宣告破產。

第三十二條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一章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後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牴觸,修改公司章程應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修改後的公司章程座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三十四條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於股東會。

第三十五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一式五份,股東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全體股東蓋章(簽名):

___年___月___日

繼承股權協議書4

股權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身份證號碼:

股權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身份證號碼:

鑑於:

1、在合同簽訂日,(以下簡稱:“目標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該公司依法有效存續。

2、甲方持有目標公司%的股權(以下簡稱“該股權”),是目標公司的合法股東。

3、根據《公司法》、《目標公司股東會決議》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決定將其持有目標公司的%的股權,轉讓給乙方,據此雙方達成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合同正文

第一條釋義

除非合同另有所指,以下詞語和語句在本合同及各附件中具有以下的含義:

1、“轉讓”或“該轉讓”指本合同第二條所述甲、乙雙方就甲方在目標公司的股權所進行的轉讓;

2、“被轉讓股權”指依據本合同,甲方向乙方轉讓的目標公司%的股份及依該股份享有的股東權益;

3、“轉讓成交日”指依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的規定,雙方將轉讓的有關事宜記載於股東名冊並辦理完畢工商登記手續之日。

第二條股權轉讓

1、甲方依據本合同,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其中%的股份及其依該股份享有的相應股東權益一併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上述被轉讓股份,並在轉讓成交後,依據受讓的股份享有相應的股東權益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三條股權交付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當就該轉讓的有關事宜要求目標公司將乙方的名稱、住所、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辦理完畢工商登記手續;甲方1

應當在簽訂本合同3個工作日內,協助乙方辦理工商登記變更手續。

第四條價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以人民幣 萬元的價格,向乙方轉讓目標公司%的股份。

2、支付方式: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權轉讓款人民幣 萬元。

第五條聲明、保證和承諾

甲方特此向乙方做出以下聲明、保證和承諾:

1、甲方已合法成為目標公司的股東,全權和合法擁有本合同項下該公司%的股份,並具備相關的有效法律文件;

2、甲方承諾未以被轉讓股份為其自身債務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3、甲方履行本合同的行為,不會導致任何違反其與他人簽署的合同、單方承諾、保證等;

4、甲方承認乙方系以甲方的以上聲明、保證和承諾為前提條件,同意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6、以上聲明、保證和承諾,在本合同簽訂後將持續、全面有效。

第六條過渡期條款

1、為使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工作儘快完成,雙方應共同負責本次股權轉讓工作,儘快獲得主管部門的批准和相關人員(部門)的同意,並辦理股權轉讓有關手續。

2、轉讓方在過渡期間應妥善經營管理目標公司,維護目標公司生產經營、資產、人員等情況的穩定,最大限度地維護該公司的各項利益,並誠信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3、受讓方在過渡期間有權對目標公司做進一步調查,有權制止轉讓方有損目標公司利益的行為,受讓方應誠信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4、自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將目標公司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營業執照正副本、税務登記正副本、生產許可證、發票等屬於目標公司的所有證、照、票據均應交由乙方保管;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5、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不得將任何屬於目標公司的設備、設施、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財產轉移出該公司;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第七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對其因履行本合同所獲得的有關對方的一切形式的商業文件、資料和祕密等一切信息,包括本合同的內容和其他可能合作事項予以保密。

第八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的行為,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實際可行的補償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支付轉讓款,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

2、甲方違約,不配合辦理工商變更手續及其它生產經營所屬變更手續等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實際損失的,應當賠償實際損失。

第十條債權債務清理和承擔

1、在轉讓成交日前目標公司所發生的全部債權債務由甲方及原股東承擔。辦理轉讓成交日後新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和新股東承擔。

2、在轉讓成交日前發生的債務導致轉讓成交日後的目標公司被追訴,乙方應按原股份比例承擔賠償責任。(雙方債權、債務截止到20xx 年 月 日)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提請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一般規定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對協議各方均有約束力,非經協議各方書面同意,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不得變更;協議各方為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所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股東會決議》等法律文件與本協議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協議為準。

2、本合同項下部分條款或內容被認定為無效或失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日期:

繼承股權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訂如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己方擁有辦學許可證幼兒園(證號),此幼兒園位於省市路號小區,以及幼兒園佔地及其上的房產年的使用權與附屬設施(詳見本合同附件相關證照、房屋租賃合同文件及財產設施一覽表)的產權整體作價人民幣四十二萬五千元整轉讓給乙方。

二、甲方保證按照國家法律的要求,所轉讓的幼兒園證照齊全,產權清晰。

三、合同簽訂之前,乙方已經付給甲方5000元作為誠意金,若乙方反悔,誠意金不予退還,若甲方反悔,應雙倍返還誠意金。

四、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應在3日內支付甲方人民幣 萬元,其餘轉讓金 萬元在甲方將幼兒園所有產權變更手續辦妥後,在移交證照時,乙方將轉讓金一次性轉入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户。

五、轉讓合同生效後,甲方應在三個月內負責辦理所有產權更換手續,若甲方不能如期辦理完畢產權更換手續,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退還前期支付的 萬元,亦可選擇自行繼續經營,不支付餘款直到甲方辦妥更換手續為止。

六、一旦產權更換手續辦理完畢,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提出終止合同,若乙方終止合同,乙方前期所支付的 萬元不予以退還,若甲方終止合同,除應退還乙方前期支付的 萬元外,還應賠償對方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以及因此造成的其它損失。

七、產權移交之日,甲方應同時移交幼兒園所有師生的資料信息(包括花名冊、聘用合同和入托協議等文本資料)(房屋維修合同)

八、產權移交之後,甲方有義務在第一學期內配合乙方做好過渡時期的有關部門以及家長的溝通協調工作。

九、本幼兒園產權移交之日為20__年1月1日,在此之前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相關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在此之後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本合同未盡之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能解決,一律到本地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公章:

公章:

簽約地點

繼承股權協議書6

轉讓方: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_____

聯繫電話:

受讓方: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_____

聯繫電話:

_____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北京市設立,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合資經營,註冊資金為_____幣__________ 萬元,其中,甲方佔_____ %股權。甲方願意將其佔合營公司_____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佔有合營公司_____%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章程規定,甲方應出資__________幣_____ 萬元,實際出資__________幣

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合營公司_____%的股權以_____幣_____ 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_____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銀行轉帳方式分_____次(或一次)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營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合營公司的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北京公證處公證(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須報請審批機關批准)。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_____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書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在北京進行仲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經北京公證處公證後(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報請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雙方應於協議書生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營公司、北京公證處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受讓方:

日期:

繼承股權協議書7

繼承人:______,性別____,生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與被繼承人的關係____,職業____,住所____,身份證號碼____。

繼承人:______,性別____,生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與被繼承人的關係____,職業____,住所____,身份證號碼____。

繼承人:______,性別____,生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與被繼承人的關係____,職業____,住所____,身份證號碼____。

遺產人(被繼承人):______,性別______,生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死亡。

我們是被繼承人的______、______和______,是其法定繼承人,本着簡單方便經濟和睦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經全體家人協商一致,對被繼承人______的遺留的______的股權達成如下協議:

1、繼承人______經全體繼承人的一致同意,繼承被繼承人______在______的股權。其他繼承人放棄______的股份繼承權。

2、繼承人______繼承被繼承人______在______的股權後,取得______的股東資格,享有股東權利,承擔相應的股東義務,其他繼承人不享有任何______的股東權利。

本協議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正本______份,協議人各執一份。

繼承人(簽字):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協議需要配合合法定繼承人身份證明,並且在無相關遺囑的情況下才合法、有效。

繼承股權協議書8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

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協商,就公司股東內部轉讓股權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________股東自協議簽署之日起辭去_________有限公司的一切職務。上述公司的任何期間的任何盈虧都與_________無關。

1.原股東_________將其在公司的全部股權,折幣_________,佔註冊資本_________%轉讓給股東_________。

2.股東_________將其在公司的部分股權折幣_________%,佔註冊資本_________%,轉讓給股東_________。

3.股東_________在公司的股權由原先的幣_________%,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_%,變更為幣_________ 萬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特立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股東各執壹份。壹份送市工商局辦理變更。

股東:

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繼承股權協議書9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事宜,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__市訂立。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__________%的股權(認繳註冊資本__________元,實繳註冊資本__________元,協議簽訂當時__________公司基本賬户餘額:__________元)以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價格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和條件購買該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轉讓費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以__________(備註:現金或轉帳)方式分__________次支付給甲方。

第二條、股權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當就該轉讓的有關事宜,要求__________公司將乙方的名稱、住所、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辦理工商登記手續;甲方應就該轉讓已記載於股東名冊並辦理完畢工商登記手續的事實,向乙方出具書面的證明。工商變更登記之日,受讓股權的所有權正式發生轉移。

2、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如30日內不能辦理完畢前款規定的成交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拒絕支付轉讓價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應款項,則甲方應將乙方已支付的款項退還給乙方。

第三條、盈虧分擔

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並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後,乙方、即成為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後,其在___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3、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__________公司存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方當事人簽字之日生效,各頁應加蓋__________公司騎縫章。

甲方(簽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繼承股權協議書10

甲方(企業):

受理人: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為構建合作雙方利益共同體,促進項目增效、合作方增收、增強項目凝聚力,甲方決定允許乙方入股本項目。

第一條持股方式:乙方持股主要採取出資購股的取得方式。

第二條經甲乙雙方認可,甲方資產總額為人民幣8 萬元,甲方佔80股。計劃增資擴股至20 萬元,現向乙方進行項目融資12 萬元,合120股。

第三條乙方持股比例及持股時間:

1、乙方出資人民幣元,計股,佔甲方項目總股份的%。

2、購股時由乙方一次性轉入相應的購股金額到甲方指定的銀行

户名:

賬號:

開户銀行:

3、入股時間:出資購股部分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計算(生效);

第四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甲乙雙方按各自股權比例(佔甲方項目總股權的比例)分擔共同投資的盈虧,乙方按出資購股比例分享共同投資所獲的利潤。

2、甲乙雙方各自以其所佔的實際股份(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

第五條利潤分配方式

分配方式:每月核算1次,每季度分紅1次,拿上季度淨利潤的70%按乙方持有的出資比例進行分紅;剩餘30%作為項目的發展基金

第六條出資購股的退股

1、自本協議簽訂起一年後,乙方正常退股,甲方按乙方出資額予以回購;

2、如因乙方泄露項目機密造成甲方損失的,即視為乙方自願退股,甲方可以其所持股份抵扣賠償並可起訴乙方。

第七條違約責任: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其他約定

1、作為甲方項目的合法股東,乙方有權行使下列權利:

(1)項目清算時,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2)甲方所持為法人股,擁有項目經營的絕對決策權。

2、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有權監管,每季度核算後由甲方召開一次股東大會,公佈上季度的經營成果,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

3、乙方接受甲方轉入的包括但不限於投資及獎勵款、股權分紅等款項

户名:

賬號:

開户銀行:

5、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時間或情況(包括但不限於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等)及政府行為,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若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把本合同規定的履行義務的時間等額延長。

第九條以上合同若有修正,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相牴觸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受理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姓名(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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